《庭审实务》课程教学与司法职业胜任力探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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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庭审实务课程教学与司法职业胜任力探究【课题项目】庭审实务课程为三亚学院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法学教育对于民办普通高校法学院而言,更加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尤其在司法职业岗位上的胜任力训练,既要考虑到宽基础、厚理论、重实践的各个环节,还要考虑到学生自身实际和师资特点,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布局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要主动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一、庭审实务课程的教学理

2、念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关系 众所周知,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从人文学科背景到具体的教学环节,需要循序渐进,从人文通识教育、专业基础、专业课、实践课等环节,综合设计,但由于法学专业在固定的16门主干课程中有着主导因素,所以,这样的模式不一定适合于民办高校法学院学生的培养方式,加之司法考试的因素,原本需要四年完成的任务,只能在一些高校提前压缩完成了,学生到了大三基本上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司法考试中去了,这对于其他课程来说,影响较大,怎么样解决这样的问题呢?也是我们从庭审实务课程教学中总结了一下体会。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教学理念和学习价值观,认清国家法治发展的目的导向,“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围绕提升

3、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任务,针对法学高等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将目标定位在: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根据国家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战略,找准自己的学习目标和方向,理清思路,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明确专业教育和职业资格的关联性,改革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实现培养与使用的结合,教育与行业的双赢。 其次,改良教学方法,传递新的教育思想,引导学生自主与司法职业对接,建立良好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业务交流,共同协商制定培养方案和教学实践环节

4、,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和职业化教育的共享与互通。打通大法学基础课程,提升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的交叉教授模式,庭审实务就是根据司法职业的应用和实践编写的,在授课时很注重学生的司法职业规范和庭审流程,引导学生进入职业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情景中,让学生感受真实的司法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 总的来说就是要训练学生的司法职业道德和伦理,培养法治思维和解释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案例模拟,庭审训练,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司法岗位胜任能力的培养。 二、处理好庭审实务课程与其他实践课程的关系 法学专业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理论与实践方法也有着非常强的针对性,根据法学的不同类型划分,大体上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5、从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来看,16门核心课程是理论与应用课程的相互交叉和融合,解决的是基础理论和基本的实践环节,大多数高校都是理论学时大于实践学时的,教材也是理论性教材比实践性教材数量多,在传统的法学教育思路的影响下,改革是有一定的难度的,我曾试图改变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但是最终还是回到了传统的模式上来了,原因很多,主要是课程设置和司法职业对接,理论和实践脱节的问题没有理清,我认为:对于应用型民办普通高校法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应该从地方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法治发展的大前提进行考虑,我的设想课程开设分为四大类型:1.基础理论通识课程,如法理学、法律逻辑学、宪法、民法、刑法、三大诉讼法;2.课堂案例类

6、课程,法理学案例、刑法案例、民商法案例、合同法案例等;3.司法实践类课程,庭审实务、法律诊所、速录技术与文字处理、法律职业道德、辩论学等;4.写作类课程,法律文献检索、法学专业论文写作、社会调查方法等;着重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和法律思辨能力的训练,减少理论课程和学时,增强学生的实践性课程,这就要处理好庭审实务课程与其他实践课程的关系,在庭审实务教学过程中主要是重视学生的程序意识和程序思维模型的训练,如庭前庭后的准备和总结,庭审语言、庭审礼仪、庭审程序、法律适用等环节的模拟,吸收与借鉴相结合,庭审实务融合了多种职业实践形式,如法官如何庭审,如何组织庭审,如何使用法律语言,检察官如何公诉、辩论等,而

7、法律诊所主要是训练律师代理具体案件的流程和一步一步进入庭审的环节。在我校法学院实践课程主要是庭审实务和法律诊所课程,因为法律诊所课程要求的是具体案件的办理,庭审实务是具体案件的审理,二者在选择学生上都具有要求,从学生参与人数来看,一般法律诊所一期所招收的学生在30人到40人之间,而庭审实务课程参与的人数较多,可以是50人以上也可以到达上百人,分为案例情景组、庭审参与组、审理案件讲评组、卷宗整理归档组等。 从庭审实务教学状态来看,法律思维的训练和程序意识的培养非常重要,要根据地域特点收集整理教学案例,我校法学院的教学案例主要是为以地方司法机关的案例为主导,兼顾社会热点案例讨论与分析,庭审实务就是

8、要解决案例教学的瓶颈问题,让案件事实还原真相,不再是把案例当作故事来讲,学生当故事来听,要从案件中发现法律现象、法律关系、法律适用等问题,为进入庭审做充分的准备。 三、庭审实务的教学与司法职业胜任力对接 任何教学改革的路径都要和学生自身实际相结合,找准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如同美国霍姆斯大法官有一句至理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一句简单的话语,让我重新对于这句法律名言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培养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必须考虑到对司法职业胜任力的特点,胜任力是指人才所具备的与其职业相关的动机、个性特征、自我价值观、知识和技能等综合特征,这些特征能够被测量,并且可以通过教育过程获

9、取或得到改善,具备这些特征的人才能够在其从事的职业中取得卓越的工作绩效。司法职业胜任力就是指用多维度的视角来测试司法工作者对职业化所具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总称。要求培养学生的发现法律问题的能力,具备法律思维模式;训练学生的案例分析与司法写作能力,具体法律实践的技能基础;司法职业规范与职业伦理,增强法治思维,对接职业所需的应用技能,训练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素质;拓展专业知识,具备法律思辨能力,适应司法职业岗位,形成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把每一起案件都分析的细致入微。 (一)庭审实务教学的案例分析 本课程汇集民事、刑事、行政、海事和仲裁为一体,研究各类审判的基本规则、庭审模式和文书运用,注重结合庭审

10、中的不同角色,阐述其在庭审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使学生通过阅读教材能够基本把握庭审的过程和技巧。在教学过程中分为:1.课堂讲授;2.庭审实践;3.法院旁听;4.案例辩论;5.司法文书写作;具体介绍如下:(1)课堂讲授,主要围绕法院审理的具体案件,有审理完结的,还有正在审理中的,也要未审理的案件,在课堂教授时主要是解决案件本身的法律事实和争议的焦点,进一步分解法律关系与法律适用,未进入庭审做充分的准备。(2)庭审实践,就是对课堂讲授的案件进行分解,根据案件特点和性质,模拟司法职业分工,形成:法官组、书记员组、公诉人组、证人组、律师组等庭审参与人的角色模拟,做好庭前庭后的各项工作。(3)法院旁听

11、,一般是由该课程的教师根据案件的相似度联系法院,组织学生前去旁听比较,寻找模拟庭审和真实庭审的差距,思考对接司法职业胜任力。(4)案例辩论,模拟全国公诉人大赛模式,训练学生分析案例的能力,还要做到司法职业的法庭辩论能力培养,注重法律方法论,如: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逻辑等训练。(5)司法文书写作,按照一定的诉讼程序处理各种刑事、民事等案件的过程中所制作的,也就是说除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依法由人民法院直接处理外,刑事公诉案件要由、公、检、法三机关按一定的诉讼程序处理。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价值或法律意义,并能引起法律后果的文书。司法文书分为诉讼类、协调类、仲裁类和公证类等。 (二)司法

12、职业胜任力的培养 英国是最早实现司法职业化的国家。早在12世纪中叶以前,英国就已经存在了以“诉讼人”为标志的“大众法官”。随着12世纪后期亨利二世司法改革的开展,专业法官的萌芽就此产生。随后英国建立了一系列专职法院、王座法院和巡回审判制度,促进了职业化法官群体的初步形成。在我国的法院系统中,根据法院组织法设置了法庭,有民庭、刑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等庭室。在2002年国家进行统一的“司法考试”,这就标志着,我国司法职业化的开始,也就是一种考试选拔制度、同质化的工作状态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古语说“能用众力者无敌于天下。善心可以做好事,齐心可以做大事。”富兰克林?罗斯福说“团队行动者可

13、以完成单个行动者永远也不敢奢望的事情。”这就是团队,团队精神是职业化精神的核心。一个团队,如果下属不能无条件地服从上司的命令,那么在达成共同目标时,则可能产生障碍;反之,则能发挥出超强的执行能力,使团队胜人一筹。故而今天的法学教育在就业形势和压力下,更要重视司法职业的胜任力培养,具体措施:1.司法机关岗位的能力培养,根据与司法机关的对接,找到能力需求的知识导向;2.开设学生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具备清单,理清司法职业需要具备的那些能力和要求;3.请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4.建立学生司法职业岗位胜任力考评机制;5.定期司法实践,做到岗前适应力训练。 四、庭审实务教学的创新 庭审实务

14、的教学可以使法学专业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法律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学生专业知识、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学生的应变能力、法律思辩能力。因此庭审实务实践教学的主要目标就是培养学生法律执业能力和司法职业素养。在教学实践方面,我们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创新;1.树立司法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方面进行教育,让学生了解司法职业所需的能力和职业素养,专门在本课程中,庭审礼仪上进行训练。2.庭审语言和思辨能力的培养,训练学生的法律表达能力、法律思辨能力、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在课程中庭审语言和法律适用章节中进行。

15、3.突出庭审活动,由案例情景进入庭审现场,老师导演,学生主演,有学生评判团打分评价,互动参与,让学生找到司法职业感。4.学生讲评案例,角色互换,学生是老师,老师是学生。5.庭审实务教学成果展览,总结教学方法,吸收汇总学生意见,把庭审实务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协商讨论,确定下一次的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进。 总之,庭审实务教学课程的建设与司法职业胜任力的培养紧密结合,形成长期与司法机关有效的教学实践合作平台,打造符合法治发展和服务司法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这就要求我们在人才培养上和教学实践上贴近职业化需要,更重要的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人文情怀,法治认同,社会责任担当,有良知和正义感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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