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学习心得—政风整顿关键要抓好基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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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两会学习心得政风整顿关键要抓好基层 “两会”期间和其他政协委员交流的时候,了解到不少实际情况。觉得基层政风很成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威信,确实需要花大力气整顿。 就比如说法院执行难的问题。您知道执行难难在何处吗?法院可能自己有一套说法,但另一方面呢,问题还是出在它自身。比如说有个政协委员反映了这么一个情况,他自己曾经借款给某人,已经多年,那人其实已经有钱可还了,但硬是赖着不还。后来通过打官司,法院也作了判决,理上是他赢了,但判决下达很久,这钱仍然拿不回来。他也多次陪同执法人员一起去债务人那儿要钱,可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明明搞清楚了那人在家才去的,奇怪的是每次

2、都是扑空。怎么回事呢?原来警车一路上不叫,一到债务人所在地那个村口附近两百米左右,就开始“呜呜呜”地大鸣警笛。这不是等于通知那人,执行人员来了,快跑吧!往往是这样,到债务人家里,锅里还冒着热气,饭碗里还有吃剩一半的饭菜,人却无影无踪了。这其中奥秘不难想到,法院执法人员暗中得到了一些好处,在帮那人脱身呢。 还有一次,是去一家重污染的个人小炼油作坊执行强制关停。那帮执法人员去了,也确实很厉害,把里面的一些设备都砸了。可是那帮人一离去,这边马上又开工了。那个政协委员觉得奇怪,尾随那警车而去看个究竟,想不到啊,这些执法人员和那家作坊的业主竟在一家饭店里坐在一起吃吃喝喝,很是热乎,简直就是铁哥儿们。他们

3、告诫那业主,在什么时候是敏感时期,暂时关停一下;在什么时候呢放心开工,那阶段是没有人关注的看来一定得到不少好处。这也是人们常说的“猫鼠同盟”。 再说说网吧治理为什么这么难。其实说来大家都不信,网吧再难治理,只要力度到位,是不可能治理不好的。你知道对违法经营者是怎样处罚的吗?相信各地都差不多,对违规者是罚款500元至5000元。罚款额相差十倍。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为业主说情打点留下余地,如果业主能托关系意思意思,那么就可以避免实质性处罚,因为从可观的非法经营收入中拿出区区几百元罚款,简直是既不伤筋也不动骨,甚至皮毛无损。如果规定很明确,比如每接待非成年人进网吧一人次,就罚款xx元,那么网吧要么守规矩

4、了,要么关门了事了,执法部门就断了财源,无利可图了。所以宁愿留下余地,细水长流,财源不断,其实是为了部门利益而牺牲公共利益。 还有许多实例,这里不再一一列举了。 基层的不正之风太严重了,几乎每个部门都存在类似上述情况的问题,权力部门索拿卡要的做法各有千秋,大同小异,目标就在于捞钱。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的素质很低,根本不考虑自己的社会责任,只考虑为自己捞取私利。这也是政风不正、老百姓怨言颇多的根源所在。 怎么治理呢?一是抓依法行政。执法违法者,不仅是渎职,而且也是违法犯罪,查实后必须严惩不贷。二是要加强监督,鼓励和保障群众举报,类似上述现象群众其实是清楚的,只是相当程度上对监督举报失去了信心,懒于

5、举报了,一是举报得不到保护,二是举报之后违法人员没有被严厉惩处,仍然堂而皇之炫于人前。三是进行责任追究,对存在上述问题的部门领导必须追究领导责任,必要时予以撤职查办。 治吏要严,唯严能治。整肃吏治刻不容缓,这是挽救党心民心的必由之路。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央概括为五个方面内容。即以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从这五个方面内容看,它全面

6、地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时代要求。它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对法治功能的高度概括。它既有对我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继承,也有对我国法治实践成果的肯定以及国外先进法律文化的合理吸收和借鉴。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互关系看,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五个方面从内涵上互有含盖,从外延上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由此我们可以比较清晰地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强调了法治的阶级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旗帜鲜明地宣示了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为国家的现代化事业服务的,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法的阶级性,是法律制度的本质特征,它不是一个新话题,但不论承

7、认与否,它都是国家政治体制的伴生物。不论过去还是现在,从来不存在超越现实的,超越政治制度的法治状态。强调法治的阶级性,并不是否定法治的普遍价值观,而恰恰它揭示了法律价值观的本质。合乎逻辑地解释了不同制度下,对诸如公平正义,真实与客观以及人权等一些法律名词和价值理念会有认知上的差异和不同解读的原因。法治的阶级性说明,做为政权的产物和政治的附属物,法律制度的改变是以政权更叠为前提的,法治是不能直接移植的。我觉得,搞清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二是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强调了法治的民族性。(传统性)我们所力于建设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不是抽象的社会主义法治。它是根植于中华民族传

8、统文化土壤之上的,具有显而易见的民族性特征的法治。其实,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都有它浓郁的民族性的痕迹,都是其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也就合理地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会看到,在当今不同的或相同的社会制度框架下,各国又能形成特色各异,特点鲜明的法治形态。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法律之所以能够被相互吸收,相互借鉴的客观基础。综观世界各国家、民族,虽然有文明程度的差异,有发展水平的高低,但民族文化没有优劣之别。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之根,发展之源,也是一个国家法治发展进步的动力。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和不断创新,强调了法治发展的阶段性、过程性。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样,都是在走前人没有走过

9、的路,也都不可能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更找不到书本。都只能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去不断探索。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一方面承认法治建设具有阶段性。这个阶段性就是国家社会进步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的阶段性。它具有不可省略性和不可跨越性。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必然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法治,自然也体现着初级阶段的各种时代特征。另一方面,从过程性角度,它又提出了如何加快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有效途径。即:承继、借鉴、创新。三者是互为作用,缺一不可的。强调继承,就是要扬长避短,不断发掘和宏扬传统法治文化的精髓,赋予其时代要求的新内涵,并逐步消除法律虚无主义的固疾,以及官本位形成的“刑

10、不上大夫”,人治形成的法律的专制性、实用性和漠视人权等陈腐观念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消极作用;吸收借鉴,这在现代社会是无法回避的,(过去是民族间借鉴,现在是国家间借鉴)但必须明确,借鉴是相互的,有选择的;借鉴是自觉的,不是强迫的。在学习交流中,我们一方面要警惕境外敌对势力,别有用心的人,妄图西化、分化我们的图谋,防止其醉翁之意不在酒;另一方面,也不必杯弓蛇影,谈外色变,要看到,相互借鉴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人类发展进步,相互间的依存正在不断加深,趋同性因素也在不断增多的趋势。要增加自信,自觉融入,大胆地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先进文明的合理因素并加以中国化的改造,为推动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服务。如何成功地处理好

11、继承、借鉴的关系,我认为,不但有个合理选择,有效消化的问题,也还有个应当性与可能性的关系问题。如何正确把握,客观地说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正因其艰难,才需要我们一代代人去作出努力。我们即要有紧迫感也要防止盲目性。现在有些学者和专家,主张照搬照抄西方的法律制度,搞三权分立,认为这样一来,中国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法治就实现了。这到是简单方便,也省事,但做不到。如果不是别有用心,那一定是想偷懒。人家的东西终究是人家的,变不成自己的。照搬照抄,拿来主义,其实是过时的思维方式,早在旧中国曾一度十分盛行,但最终被证明不仅是徒劳的,也是有害的。搞全盘西化的人,实质上还是想从根本上否定我国的政治体制,试想,一个有

12、强大生命力的,世人睹目的社会制度,你能否定掉吗?我们且不说照搬照抄的制度性障碍,即便是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照搬照抄也鲜见成功的例子。桔生于淮南而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古人尚知其理,况今人乎?可是我们有些学者就是不认这个理。知识学了不少,但仅止于知其然,而不问所以然,只学不问,算做什么学问呢?其实各国法治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同时也都有其自身需要克服的矛盾和问题。各自也都面临着发展带来的改革任务。我前面讲到的趋同,是不断进步中的趋同,不断完善自我中的趋同。是在相互借鉴中求同存异上的趋同。绝不是搞成一个版本。客观地说,想照搬照抄目前还找不到一个样板国家。照搬照抄不是创新,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只能是

13、自我毁灭。我们所强调和坚持的改革创新,既不是对自己历史的翻新,也不是追求概念的新奇。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解决好我国法治进程中,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和问题。这个创新,是着眼于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只能是在坚持我国宪法原则基础上的创新,立足于中国国情和现阶段法治发展水平上的创新。通过以上解读,我们感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家法治建设的再认识,再探索;是我国法治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贡献;是正确把握我国司法改革走向的行动指南;是司法实践和司法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4、是坚持有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重要保障,也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行为准则,价值标准。对于不断提高广大检察干部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因此,我们要不断地学习领会,加深消化理解。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是有机的统一体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5、。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

16、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执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

17、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执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9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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