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doc

上传人:小红帽 文档编号:1792262 上传时间:2019-01-0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doc(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范文最新推荐- 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一)总则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第二条 警卫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第三条 警卫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卫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第四条 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第五条 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

2、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 ,不得偏袒徇私。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

3、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警卫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警卫课核阅。(二)人员管制第六条 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第七条 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第八条 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

4、执行。经副理以上人员由警卫登记进出。第九条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第十条 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第十一条 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第十二条 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第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第十四条 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

5、监室处理。(三)物品管制第十五条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警卫签认后之放行单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第十六条 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第十七条 离厂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第十八条 厂

6、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第十九条 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第二十条 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四)车辆管制第二十一条 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第二十二条 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

7、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警卫应即时纠正。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第二十四条 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五)紧急事件之处理第二十五条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第二十六条 警卫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

8、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1.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2.判断事故无法,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第二十七条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六)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第二十九条 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总则 ?第一条 了为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

9、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第三条 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项目的范围与来源第四条 项目的范围?(一)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二)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三)开拓新的生产业务。?(四)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五)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六

10、)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第五条 项目的来源?(一)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二)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三)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第七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若要申请经费,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第八条 由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九条 批准立项后,由总工室向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施。? 第十条 需向申请立项的项目,由总工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

11、开发,任何项目必须经部门同意后才能上报,经公司立项后才能实施。?第十二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经费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1%左右作出安排,由总工室掌握使用。? 成果的评审、鉴定 ?第十三条 成果申报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书,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报总工室。?(一)研究报告?(二)测试和实验报告?(三)技术设计方案、数据、图表、照片?(四)质理标准?(五)国内外技术水平对比分析报告?(六)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 ?(七)标准化审查报告?第十四条 成果的评审、鉴定?(一)总工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总工程师审阅、并答复申报部门是否同意评审

12、鉴定。?(二)在市局立项的项目成果,报市局科技处组织评审鉴定。其余项目成果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鉴定。? 成果的奖励第十五条 成果评审鉴定后,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专利奖。?第十六条 对获专利的项目将按专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励。?第十七条 未申报市专利或申报而未获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奖励。?第十八条 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对成果集中评奖一次,原则上按项目经济效益的大小予以奖励,也可根据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和生产发展贡献大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奖。评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

13、项目申报和奖励申请。?第二十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二)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三)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四)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五)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六)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七)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八)按规定时间交,不得迟到早退,并在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9 / 1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