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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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科室工作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

2、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各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真正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党风廉政责任制,是指政府办公室党政领导班子和科室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政府办公室和各科室工作人员,

3、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五条  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政府办公室主任对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政府办公室政工副书记、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科科长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各党支部委员、科室副职根据分工,对分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   第六条  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指标,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

5、设的政策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制度,并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抓实效上下功夫。    (四)履行监督职责,对政府办公室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七条  政府办公室主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

6、廉政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和安排。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育,管好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科长,带好队伍。    (六)定期组织召开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基层领

7、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坚持谈话诫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七)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八条  政府办公室党政领导班子其他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协助办公室主任正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    (

8、二)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分管科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上级和本级党政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单位和科室得到落实。    (三)及时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四)组织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参加分管科室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n

9、bsp;   (六)对分管单位和科室的正职廉洁从政行为负责。    第九条  各科科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二)加强领导,齐心协力,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搞好教育,管好本科室工作人员,带好队伍。 

10、   (四)组织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大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每年组织两次以上本科室工作人员参加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谈话诫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杜绝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对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工作人员党

11、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由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的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第十一条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    (一)政府办公室每年要向纪委,各科室每年要向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12、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    (二)领导干部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    第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    (一)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科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二)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评议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并与年度考评、干

13、部考核、民主测评等结合进行。    第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制度。(一)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政府办公室组织党风行风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听取各科室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将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  按照关于贯彻

1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有下列情况之的,给予组织处分或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由于管理混乱,致使国家、

15、集体财产被大量贪污、造成损失,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选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查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

16、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给予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

17、育或者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对照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以及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

18、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第十七条  政府办公室要对各科室宣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气氛,加强引导和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各班组。    第十九条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三级联创”工作规范 机关党组织的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

19、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

20、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党委书记的职责 党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

21、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照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结合本党委的实际,抓好全面工作。 二、指导和支持副书记、委员和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三、经常听取副书记和委员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党委工作情况,发现工作偏差要及时予以纠正或提出改进意见。 四、对重大问题要亲自把关,并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各项工作部署,确保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的贯彻执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职责 党委专职副书记作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持本单位党务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二、根据党委

22、的工作部署,具体落实党委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经常向书记汇报和请示工作,主动提出自己对党委工作的建议和想法,重大问题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深入基层各总支、支部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检查各总支、支部执行党委决议情况和工作安排及各种制度落实情况。 六、经常与委员和群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七、抓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八、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事宜。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

23、持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把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 四、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

24、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单位工会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

25、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

26、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团组织职责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

27、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妇委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 二、贯彻、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旗直妇委会会议精神,完成旗直妇委会部署的工作。

28、三、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四、开展“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五、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建立妇女人才信息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妇委会推荐妇女人才,推动妇女参政。 六、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人才培养和推荐、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依据纲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民兵基层建设的具体规化和实施细则,并组织民兵连队付

29、诸实施。 二、督促、检查民兵连队落实基层建设的各项制度。 三、组织民兵连(营)完成组织、教育、训练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维护社会治安。 四、及时发现、解决和反应基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武装部长要经常亲临连队落实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 六、培养典型,表彰先进。 乌敦套海镇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 息调研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全面做好对内、对外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二、 位信息调研员每半年至少上报一篇质量较高的调研文章。 三、 位信息调研员每月至少上报五条信息。年内至少被上级有关部门采用信息六篇,调研文章一篇。 四、 息及调研文章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 五、每少完成一条信息

30、或调研文章,扣发信息调研员工资20元;上级有关部门采用信息或调研文章未达到规定指标的,扣发信息调研员工资50元。 党委会会议制度 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强化党的集体领导,克服官僚主义,全面正确地决定和处理问题,提高党委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避免工作指导上发生重大失误,特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每季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由党委秘书负责召集。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参加,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三、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委员们的集体智慧。在讨论问题上要集思广益,力求把党委的决议制定得准确、切合实际。 四、党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

3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接纳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 3、支部(总支)成员的补选、改选的批复。 4、党员奖惩纪律处分。 5、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重要工作总结和需要党委讨论的其它重要问题等。 五、研究议题由党委秘书提前通知各位委员。 六、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必须向党委会报告。 七、党委会作出的决定,会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如有意见可向上级组织提出。但在行动中必须执行党组织的决定。 党委办公会会议制度 为随时解决和协调有关执行党委决议和日常需要集体研究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

32、、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三、会议议案由各分管委员提出,由秘书统一整理后,在办公会议上提出讨论研究。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党委会决议的落实和日常工作的一些重要问题。 四、需交党委会研究讨论的议题,由分管委员汇报,经党委办公会酝酿提出意见后,再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 五、党委办公会做出的决议,要明确职责,分头落实。 六、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开会,由书记、副书记和有关工作人员酌情处理,并向下次党委办公会报告。 党委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成员要每人建立12个联系点。 二、要经常深入联系点检查

33、指导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三、耐心听取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及时解决处理好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积极总结新经验,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推动党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党委年初都要制订全年学习计划,每月要作 出具体的学习安排意见,每次学习讨论,都要确定专题并提前通知到各中心组成员。 二、党委理论中心组根据实际,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全年每位成员学习时间不少于25天。 三、建立考勤册,中心组成员每次集中学习讨论都要有记载,并在年终公布,除因重要公务或到外地出差开会外,在学习讨论期间一律不得请假。 四、每位中心组成员

34、全年要结合实际撰写两篇理论文章或调查报告。 五、中心组成员要有个人学习档案,此外,中心组要有集体学习档案,学习档案由党办统一管理。 六、党委中心组组长要带头学,带头坚持学习制度,要亲自安排和主持学习,充分发挥中心组的作用。 七、党办要认真做好学习联络、资料准备、信息反馈工作,保证中心组活动的开展。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和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党支部必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 一、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

35、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的重要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必须有半数以上正式党员参加。 四、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将会议内容、目的、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必要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五、会议的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出决议。 六、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

36、贯彻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和推翻。 七、会议要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内容要完整齐全,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八、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它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

37、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 三、支部委员会主要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党员大会决议,研究决定本支部的日常工作,对需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和管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等)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等。 四、支委会在讨论和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五、会议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存档备查。 党小组会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党小组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管理,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的指示和决议贯彻执行。 一、党小组会由党小

38、组长召集,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 二、小组会的内容一般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的具体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如: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支部候选人等。 党课制度 为有效地提高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党员的思想文化素质,党支部必须坚持上好党课。 一、党课每季组织一次,由支部组织、宣传委员召集,全体党员参加。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党课以党章准则、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基本教材,也可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党内思想实际选学有关学习材料。 三、上党课要有规划。支部委员或党课教员分头备课,按时讲授。

39、四、党课教育的形成应灵活多样,可先讲课后讨论,也可先自学后讨论,提出问题,然后有针对性的讲课。避免念、听、散,提高党课质量。 五、有条件的单位,可把经常性的党课教育同轮训党员结合起来,有的单位党员流动性大,人员分散,可采取一次党课多次讲,或培训骨干分组讲。 六、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推迟和占用规定的学习时间,对不能按时参加上课的党员,要组织补课。 七、党课要有记录和讲授提纲。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每年底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分评议支部工作、支委会工作和党员三个层次进行。 三、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对党支部、支委会的职能

40、作用的发挥及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 四、评议采取自评、党内互评、党外群众或群众代表评议、党支部综合测评方式进行。 五、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优结合进行。按照新时期党员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评议,对不合格党员,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六、党员和群众在评议中对党支部、支委会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做出答复。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民主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

41、容是: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着重检查解决能否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建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科学决策;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等。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准备工作,决定召开会议前一周通知参加会议的所有成员,以便做好准备,保证会议质量。 四、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认识,增强

42、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 五、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违反党纪、政纪、法律的问题,应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会议结束后五日内写出民主生活会总结汇报材料,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在管理中搞好党员教育,在教育中加强党员管理,使每个党员真正做到在组织之中,在活动之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个党员必须把自己置身于党的组织之内,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在其积极工作。 二、党员要积极参加党

43、小组、党支部、党总支和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按时参加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三、党员要主动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参加党课学习,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加强自身建设。 四、党员要定期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如实地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求得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党员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什么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要求,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 五、党员要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接受党外群众的监督,加强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 六、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可以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

44、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必须自觉地按期按规定交纳党费。 七、对党员无故不过组织生活、不参加党的会议,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直至除名。 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内监督的内容: 1、政治纪律监督:在工作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允许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抱消极应付、甚至抵制反对的态度;绝不允许干扰、压制或破坏改革开放的进行。 2、组织原则监督:各级党组织、每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领导制度。禁止“一言堂”、“家长制”的不良作风。 3、群众纪律监督:

45、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好传统。坚决摒弃对人民的事业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官僚主义和高高在上的衙门作风,不允许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 4、干部制度监督: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使用干部。不允许任人唯亲、拉帮结伙。 5、思想作风监督。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大公无私、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自身修养,经得起执政和开放的考验。 二、党内监督方法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委对所属党总支、支部以及党员的监督。 2、党员群众的监督:即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

46、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3、党员干部、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监督。 4、专职机关的监督、纪检组织的监督。 三、党内监督形式 1、组织生活会议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带头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领导干部参加生活会的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党的领导干部,除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会议外,还必须参加各级党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纪委和组织部门审阅。 3、对党员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工作的评价鉴定制度:党员干部任期届满或调动工作时,由所在党支部对该人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民主鉴定,上报党委、组织、纪检部门审议。 4、述职报告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系统总结一次自己工作的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教训,经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门。 5、请示报告制度:各总支、支部必须经常向党委报告工作情况。如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吸收新党员、支部改选、补选、对党员的处分等有关重大问题,都必须向党委请示报告。 6、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研究,分清情况,及时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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