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业协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困境及其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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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行业协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困境及其对策 德国的“双元制”作为世界上比较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之一,是一种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职教内容,行业协会负责质量监控的职业教育模式。行业协会作为德国职业教育机制的关键环节,已积极渗透到职业教育中,为本国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借鉴德国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对于探索我国行业协会如何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好作用是适时和必要的。 德国等发达国家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与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表明,行业协会的发展可以成为政府的重要助手,在参与管理职业教育方面,具有其它组织所没有的能量。虽然因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我们无法复制别人的成功经验,但完全

2、可以借鉴学习。 一、德国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特点 (一)独立性 权利独立性。行业协会在德国具有特殊的公法法人地位,使得行业协会能获得法律授权,或履行政府委托的部分职权。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确立了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法律地位,享有直接参与国家职业教育立法的权利,并且必须完成法律规定以及政府机构委托的职业教育任务。行业协会可以在法律规定的领域自由行使职权,不依赖于会员企业,能有效行使职权,完成政府委托的职业教育任务,不必担心政府的干预,从权力运行上保证了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稳定性与流畅性。国家对行业协会的监督只是法律层面的,不涉及专业层面,即只监督行业协会是否依法开展活动。 经济独立性。德国行业

3、协会覆盖而大,经费筹集范围广,实力雄厚,在经济上不要政府资助。行业协会作为“双元制”职业教育中企业培训的“主管部门”能够通过多种渠道获得职业教育经费。此外,行业协会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职业教育工作,且多数都是有偿的,只是收费标准比社会上要低一些。值得注意的是,德国非常强调行业协会会员缴纳的会费都要用于行会服务性的活动上,即使有结余,也一般不进行任何经营性投资。在经费的使用管理上,德国行业协会依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会费政策,发挥自身优势经营而逐步实现良性循环。在经费收支管理上,讲求公开透明,多数协会都有良好的财务制度,力求达到最佳的资金利用率。 (二)标准化 德国具有一套完备的行业协会参与

4、职业教育资格制度,包括资格审定和质量监督。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在第5条“职业教育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传授职业技能、知识和能力的内容要求与时间安排;在第37条到第50条中,对考试的组织、内容、评价都有严密详尽的规定,行业协会对职业教育的培训与考核标准是统一的。以职业教育条例为考试基础,行业协会按照统一标准组织职业培训、考试以及颁发证书,质量有保障,可信度高,得到德国各行业、企业的采信。行业协会为结业考试专门成立考试委员会,其成员包括同等数量的资方和劳方代表,设置有中期考试和结业考试,促使培训企业对受培者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扎实的职业培训,以确保他们的职业行动能力达到相应的考核标准。 二、我国行业协会在

5、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困境 (一)依赖性 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大多还是半官方性质的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是国有机构的转化,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政府机构的附属品,政府的行政色彩明显,行政意识贯穿于行业协会的始终,政府仍然是行使权利的最高机构,行业协会自身并没有自主性与独立性,被当成政府的执行部门,按政府部门的流程运作,而失去了其存在的本来意义,难入其位。所以,职业院校办学的方针、政策仍然听从于政府的命令,不够灵活,行业协会并不能创造性地开展职业教育工作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也得不到企业与公众的认同。 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行业组织仍处于谋求自身生存的阶段,自身力量较薄弱,经费欠缺现象普遍存在。行业协会

6、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会费,而会费低、会费收缴不足是导致行业协会经费短缺严重的主要原因,行业协会经济状况的不稳定,也造成了行业协会在大多?党辖瞿芤浴翱纯汀钡纳矸莩鱿郑?既无多少发言权,也无多大影响力,增大了依赖政府的可能性。 (二)体制与法制欠缺 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原因之一是国家管理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政府的大部分管理权力交与行业协会。政府只对大的、整体的发展方向进行把握。然而,实则并非如此,国家并没有彻底下放权利给行业协会,因此在参与职业教育建设过程中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对行业协会进行清晰定位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对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这一重要问题上没有做

7、出明确的规定,许多法律条文停留于“鼓励”或“倡导”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要求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行业协会与企业在职业教育中法定权责。法律上的缺失,让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中立足无凭,作为无据,有着极大的不确定性与变动性,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实施效果。 三、我国行业协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对策 (一)加强自身内涵建设 首先,要明确自身组织使命。行业协会应选择当前我国政府部门难以承担并有效管理的产业领域问题,努力填补政府职能空缺,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次,必须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途径。一方面,通过自身努力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另一方面提高服务性收费,强化自我补偿能力,通过自身凝聚力

8、带动行业和企业的发展;还可以额外广泛吸收社会投资,通过社会宣传等社会活动,吸收更多的社会资金来帮助其发展。 最后,完善内部组织结构与事务管理流程,培养一大批愿意并且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人才,以顺利实现其在现代社会包括职业教育在内各领域的功能发挥。 (二)完善体制与法制 当下,双重管理体制使社会团体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功能难以发挥等,严重影响了第三部门组织的发展。深入改革政府管理体质,转变政府职能势在必行,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改成单主体管理或指导,针对不同情况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管理体制,以此营造优化行业协会的生存环境,有利于行业协会更好的参与到职业教育建设过程中。 另外,政府作为推动行业组

9、织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主导力量,为了更好的促进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政府必须加强和完善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法规建设,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其在职业教育中拥有的权利和地位,使行业组织能合法、合理地参与职业教育,规范和引导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活动,扩大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的深度和广度,鼓励和支持各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工作,将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落在实处。 总之,德国行业协会的自主独立,以及在职业教育发展中能够发挥主导作用,是建立在完善的体制与法律法规基础之上的。我国应加快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体制政策的制定,激发行业协会认清自我的动力,提升能力,在现代职教体系中发挥作用,建立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长效机制,这将是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上的创新,也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必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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