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家庭教育功能对犯罪行为的影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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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家庭教育功能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家庭教育功能与犯罪行为产生有密切关系,是家庭环境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阐述家庭教育功能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机制,从犯罪学视角出发,分析家庭教育方法、内容方面的问题、指出缺陷。 一、引言 犯罪分子的家庭教育往往存在诸多问题,近年来,一些以青少年犯罪为代表的与家庭教育存在很大关系的违法犯罪案件也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了解和热议。本文将从犯罪学视角出发,对影响犯罪行为的家庭教育功能进行分析,阐述其影响机制,着重易对犯罪行为产生影响的家庭教育方法、内容方面的缺陷。 二、家庭教育功能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机制 (一)犯罪行为与微观社会环境 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是指具有一定社会危害

2、性的、需要采取强制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惩治、控制、矫正及防范的反社会行为。 微观社会环境是指个体直接生活于其中的小社会环境,包括家庭、学校、社区等。它对个体心理的影响最具体、最深刻,其中的不良因素,是人的不良道德品质产生的直接基础,会使个体逐渐形成不良品质,甚至固化不良人格;同时,不良的微观社会环境既能诱发人的犯罪动机,又能为犯罪结果的实现提供便利条件。 (二)家庭环境中的家庭教育功能 家庭环境正是与犯罪行为产生有密切关系的微观社会环境之一。家庭环境对人的心智发展和行为模式形成有重大的影响。各国绝大多数犯罪学家都把家庭对犯罪影响排在犯罪因素的首位。家庭的功能缺陷和结构缺陷往是一个人不良意识体系和

3、人格形成的主要原因,也就是人们所谓的“童年阴影”。在此,主要分析家庭的教育功能。 家庭的教育功能包括两个方面,即对子女的社会化教育和家庭成员相互教育以完成再社会化,其中对子女的社会化教育是主要内容,家庭对子女社会化教育的内容包括学习生活知识学习社会规范,培养性格情操,协调人际关系、指导生活选择等各个方面。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下,家庭教育功能缺陷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日益严重。 三、家庭教育方法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教育方法是实现家庭教育的主要手段和途径。教育方法不当是造成子女不良心理特征形成的主要环境因素。如果子女成长过程中父母教养方式一直存在错误,且长期得不到改善的话,就很难保证子女有健康的人格特征,

4、这样他们的情绪、行为和个性方面容易脱离正常轨道,使他们难以与社会沟通,难以以良好的心态接受社会规范,最终会形成逆反心理,攻击性大,责任心差,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分析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李某某案件中,可以发现首先李某某的家庭是一个完整的原生家庭,其次,他的家庭环境,受教育的能力可以说是非常好的,但又是什么让如此一个少年走向了犯罪呢?答案无疑是家庭教育方法。 目前,家庭教育方法缺陷大致有四类 (一)过度溺爱 溺爱,即对子女过分娇宠,尽力满足其各种要求,而对其不正当的要求甚至过错无原则地迁就、袒护乃至包庇、纵容,使得子女逐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乐、自私自利的人生观,自我意识过于强烈。子女一旦不能满

5、足,就有可能采取非常手段去获得。 (二)放任自由 放任,有的家长认为教育子女是学校的事情对子女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有的家长只满足子女的物质需求而不关注子女的人格形成,使得家庭教育功能形同虚设,而子女由于既非生活在真空中,又欠缺辨别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能力,易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沾染恶习,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简单粗暴 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无视其正常的自尊和独立的人格,强求子女无条件地顺从家庭的意志,稍有过失,非打即骂。这种教育方法容易使子女产生敌视他人与社会的心理和扭曲变态的人格,还易使子女转向社会寻求他们自认为没有从家庭得到的温暖,甚至将自己所受转嫁到下一代,出现不良结果,危害性极

6、大。 (四)前后矛盾 有些家长因自身原因,尚不能形成较为成熟的意识体系,或者过于情绪化,对子女的教育、褒贬前后矛盾,使子女无所适从,久而久之,容易使其情绪、好恶、道德价值观念等混乱,是非颠倒,行为偏常。 四、家庭教育内容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从教育内容上看,目前部分家庭存在严重偏差,使子女更易形成不良人格 (一)偏激的思想观念 一些有反社会情绪有的家长政治觉悟低下,思想言论落后,对社会、对现实常常流露出消极不满的情绪。这种反社会情绪会强烈地感染子女。久而久之,子女就会产生对社会现实、权威以及各种行为规范的不信任感甚至对立情绪。由于子女对父母的感情因素作用和心理上的模仿或排斥,他们往往会在特定情境下

7、将这种情绪极端化,并外化为反社会的行为。 (二)浓厚的功利主义 社会环境多元化、复杂化,一些家长也深受功利主义的影响,对子女的教育往往是“唯金钱论”、“唯前途论”,没有使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严重偏颇,忽略了人际关系教育、责任感教育等重要方面。 (三)恶劣的言行举止 “言传身教”是我国传统教育一贯主张的教育方式, 家长是家庭生活的主导者和家庭教育的实施者,其一言一行对于子女都具有榜样作用。家庭中家长与子女的亲密关系使得子女容易接受和模仿家长行为,子女往往不会去判断也没有能力判断家长的行为对错与否。而模仿性强的特点,使得他们往往模仿成年人的行为,并以成年人特别是父母的行为来检验和调整自己的行为。如果家长自身有违法犯罪的劣迹,对子女产生的影响往往更为严重。 上述分析论述,旨在阐释家庭教育功能与犯罪行为的密切联系。在子女成长过程中,家长应重视家庭教育功能,改善方法,优化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弥补缺陷,防止子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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