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义务教育质量均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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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义务教育质量均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每个人的基本教育权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公民基本教育权利平等的保障。义务教育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学校教育质量的差距上,实现义务教育均衡重在推进质量均衡。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些重要思想对于理解义务教育质量的内涵、推进义务教育质量均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享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2、,尊重和保障人权,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义务教育阶段所接受的基本知识、能力训练和思想、道德养成是每个人在现代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必要基础,决定着人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义务教育质量的优劣也影响着人们发展愿望的实现,决定着人的潜能能否得到最大挖掘。接受义务教育是一个人最核心的人权,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 所谓基本权利,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的、最低的权利,是满足人们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最基本需要的权利。每个人都是缔结社会的一个成员,而社会又是人不可须臾离开的,对每个人具有最高的价值。只要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便为他人做了一大贡献缔结社会。既然每个人在缔结社会这一点上

3、完全相同,因而不论其具体贡献如何都应该完全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根据基本权利完全平等的原则,义务教育权利应该完全平等。这就要求每个儿童不仅有学上,而且能够上好学、学得好。也就是说,国家不仅要使每个儿童获得义务教育的机会、接受同等年限的义务教育,还要确保每个儿童都接受一定程度和质量的教育,使他们完全平等地享有基本的教育权利。只有一定质量的教育才能使人的潜能得到开发,为其参与社会竞争、实现政治、经济权利平等及各种机会平等奠定基础。在低水平的教育成效条件下,即使实现形式上的入学机会均等,教育的结果仍然是以牺牲部分人学业成功机会而告终。这样的教育机会平等也毫无意义。 享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是每个人的基本权

4、利,这就要求在教育对象的个体之间实现质量均衡。个体之间的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在有些个体之间还表现得十分明显。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必须尊重个体的差异。但尊重个体差异,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发展的共同性。虽然可以允许不同个体之间的发展程度有所不同,但还应按照质量均衡的要求,不应让他们之间的差距过大。 二、人的全面发展是义务教育质量的基本内涵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为,发展归根结底要着眼于人的发展,强调人的发展是一切发展的核心和最终目的,强调人是发展的出发点,又是发展的主题,更是发展的归宿。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教育发展的核心命题和基本价值取向。教育发展的重心在人本身,教育发展

5、的目的在于促进人自身的发展,而不是把人作为工具和手段。义务教育不是培养精英的教育,而是让人人发展的教育。高质量的教育不是获取高分的教育,而是适合孩子成长、充分发展其潜能、个性,为其未来奠基的教育。促进义务教育质量均衡,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改变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工具主义教育发展观。认识到人是教育、社会的主体和中心,通过教育可以扩充人的能力、提升人的品质。 科学发展观把人的发展放在核心地位,它所强调的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是一个人一生的奠基,是每个人终身发展、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的基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报告中提到“每个人在人生之初积累知识,尔后就可以无限期

6、地加以利用,这实际上已经不够了。他必须有能力在自己的一生中抓住和利用各种机会,去更新、深化和进一步充实最初获得的知识,使自己适应不断变革的世界。如果最初的教育提供了有助于终身继续在工作之中和工作之外学习的动力和基础,那么,就可以认为这种教育是成功的。”因此,作为人生奠基的义务教育不能仅仅给一个人以知识、技能,还要给其终身学习的动力和基础,让一个人在离开学校之后仍然保持高昂的学习热情以及获得知识、技能的方法、习惯。义务教育的质量不仅仅指学生的认知发展,也包括学生的情感、态度、个性特征诸方面的发展。认知方面不仅指知识、技能等,也包括获取知识的策略、方法。义务教育质量的基本内涵是一个人的认知与情感等

7、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认知与情感不是割裂的,而是相互结合、不可分割的。 明确了义务教育质量的内涵,在教育中对个体发展的关注不能仅仅是某些方面的发展,更不是单纯的某一方面的发展,而是融各个方面于一体的均衡发展。如果只关注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发展,不仅违背了教育的质量要求,而且会影响到个体发展的程度和水平。在对学校教育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估时,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就,也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关注学生的认知表现,也要关注学生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发展。 三、发展是推进义务教育质量均衡的根本途径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科学发展观倡导的发展是又好又快的发展,不是一味求速度的发展,发展要兼顾“质”和“量”、“

8、好”与“快”。就义务教育而言,国家长期以来致力于义务教育的普及,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入学机会。2018年以来,我国的义务教育普及与巩固水平保持高位,全国小学净入学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超过了发达国家96%的平均水平。2018年,全国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1%,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4%,分别比2018年提高5.1个百分点和1.02个百分点。可以看出,义务教育的量已经解决,普及与巩固目标基本实现,学龄儿童在教育机会方面实现了平等。长期以来,在义务教育政策上,采取的策略是普及的同时重点发展城市学校、少数的重点学校,这种政策导致了城乡教育的不均衡、区域内学校之间的不均衡。现在义务教育已经普及,在发展

9、义务教育上不能只重“量”,更要重“质”,不能只重少数学校的“质”,要重视全部学校的“质”。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是人生公平的起点,义务教育是起点的起点。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完全平等,是当前义务教育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近些年,各地采取诸多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中一种策略是重新分配教育资源,意图实现各个学校完全均等。比如有地方实行的“人走关系动”的实质性教师交流工作,就希望实现校际教师资源的均衡。这种办法显然难于达到目的。一方面,一个好学校的形成往往需要历史的积淀,是多种元素协调发展的结果,不是简单的资源加减就能实现的。另一方面,尽管政府曾经给予一些名校、重点校

10、太多的倾斜,但不能因此而将它们的资源剥夺。那样会对重点校造成损害,影响整个基础教育的质量。这不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也违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科学发展观指出,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发展。解决义务教育不均衡问题也要通过发展,要实现不同办学水平学校的共同发展。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所有的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学资源、最低教育效果和最低教育质量上达到基本均衡,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都要“上好学”;另一方面,要鼓励优质学校向更高目标发展,办“好的、有特色的学校”,学校的办学特色是区域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必要前提和重要标志。 对于学校间的质量均衡要有正确的理解。学校间的质量均衡不是静态的平均分配,而是动态的、发展

11、式的均衡。校际的质量均衡也不是资源、结果某方面的均衡,而应该是资源、过程、结果等方面的全面均衡。如果只强调某一方面的均衡而忽视其他方面,势必会造成系统中各要素发挥效益时出现不协调,整体的全面均衡也难以实现。学校间的质量均衡也不是让所有学校划一地发展,而是特色发展。如温家宝总理所言“教育公平,不是搞平均主义,更不是一个模式办学,千篇一律、千校一面。学校还是要办出自己的特色。鼓励出名校、出名师、出名人。” 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上,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解决教育质量不均衡要靠科学发展,在发展中求均衡,在多样化中求均衡,在形成特色

12、中提高水平。在发展上要有新思路、要敢于改革创新。这方面全国有很多优秀经验值得总结。比如天津市河西区建立了非行政性的区域合作发展共同体“小学教育发展联合学区”,通过共享互动合作机制的建立实现了优质学校与普通学校双向、共赢的发展。这一机制没有对资源进行重新分配,而是在区域内通过资源的共享与互动,让优质教育资源效率最大化,优质资源在共享互动中得到增值,带来最大的教育效益。 四、统筹兼顾是实现义务教育质量均衡的根本保障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统筹兼顾是中国革命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重大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义务教育不均衡是一个复杂的历史问题,不仅涉及教育

13、内部的诸要素,而且涉及教育之外的因素。实现义务教育质量均衡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 义务教育不均衡不仅是教育的不均衡,也是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的体现。在我国的东部与西部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发展差距,区域、城乡之间的义务教育不均衡正是经济差距在教育上的反映。因此,要解决义务教育的不均衡,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必须以大力提高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薄弱学校义务教育水平为重点,加大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省级政府经费统筹力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统筹力度。另一方面,必须统筹区域之间全方位的不均衡,在缩小地域整体差距的同时,实现义务教育的质量均衡。从

14、本质来看,后一方面对于实现义务教育质量的可持续均衡更为重要。 教育的各个阶段密切相连,幼儿教育影响义务教育,义务教育也受制于高中教育、大学教育。推进义务教育质量均衡必须统筹幼儿教育、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幼儿教育不均衡,孩子受到的早期教育不一样,为上学的准备不一样,进入小学后就有差距。在目前高中教育单一化的情况下,高中教育不均衡,以升学为要务的初中教育必然会受到影响。 教育质量不仅体现在教育结果上,也体现在教育输入、教育过程之中,教育输入与教育过程决定着教育输出。要真正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就必须统筹教育输入、教育过程与教育产出的均衡。从教育内部来看,影响质量的因素还有办学条件、校舍设备、生源结构、

15、学校管理、教师素质等多方面因素。提升义务教育质量,还要对这些具体的、微观的因素进行统筹,以真正实现各因素的组合效应。 教育公平不仅受制于经济、社会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也与人们所拥有的教育公平观念密切相关。人们对教育公平、教育质量的看法会影响教育公平的推进、教育质量的提升。比如,民众往往认为高质量的教育就是升学率高、使学生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教育。学校也迎合家长对升学率的追求,无休止地加重学生负担。这样的教育显然违背了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想,没有遵循学生学习和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造成学生的片面发展,不能称为高质量的教育。所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必须统筹兼顾人们的观念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要不断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教育的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的增长。另一方面,要引导家长的教育观、质量观,让家长认识到高质量的教育应是充分发展学生潜质和个性,为其终身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的教育。 实现义务教育的质量均衡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认识义务教育质量对于每个人的意义价值以及质量的内涵,统筹兼顾教育内部因素,以发展来实现动态、和谐的质量均衡。 第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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