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实习期法律保护缺失及对策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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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大学生实习期法律保护缺失及对策研究 在我国,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大学生走向实习岗位,但是现在我国还没有关于在校生实习的法律法规,作为弱势群体的实习生群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文章通过对高校的大学生进行调查,重点关注大学生实习期间零薪酬、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相关法律意识的缺乏等问题,分析实习生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注重探讨实现实习生权益得到保障的路径。 面对目前较为严峻的就业形势, 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开始重视到用人单位的实习,值得注 意的是,现在我们国家并没有完善的大学生实习制度, 关于在校生实习的法律法规还处于缺失状态, 作为弱势群体的实习生群体利益得不到保障 。 一、大学生在实习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

2、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普遍较低,甚至存在零劳动报酬的现象。由于国家没有对实习人员是否该获取报酬而作出硬性规定。有的单位愿意提供一定的报 酬, 作为对实习生的补助或补贴, 但这种报酬不等同于工资;也有的实习单位提供的是无 报酬实习, 仅承担教育培 训义务, 帮助大学生学习工作方法、认识社会; 甚至还有一些单位要向前来实习的学校和学生收取一定的实习费用。一些单位打着招聘实习生的幌子, 实则 赚取学生的廉价劳动力。 (二)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存在大量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据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大学生在实习时,未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在他们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绝大多数的条款都是义务性

3、的条款,极少涉及权利性的条款。另外,几乎所有的劳动合同都不涉及“五险一金”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遇到劳动争议,大多数的实习生将没有办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大学生在实习中的法律维权意识不强。调查发现,现在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哪些,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更不知道哪些机构可以帮助维护权益。据相关数据显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少部分人选择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大多数的实习生不知道怎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不知道如何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也害怕去法院打官司。 二、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实习大学生规定在劳动者的范围内,造成

4、了在校实习大学生劳动者身份的缺失。大学生以实习人员的身份进入单位工作,虽然付出了一定的劳动,但通常认为,实习人员的主要目的是熟悉工作、深化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认识社会提升自己实践能力,为毕业后能尽快适应并参与本专业的实际工作打下基础,这是学校教育的延伸。所以劳动法没有明确将实习生规定在“劳动者”范围之内,这样的法律规定现状,造成了在校实习大学生劳动者身份的缺失。 (二)由于劳动者身份未能确立,导致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在校大学生未能得到“劳动者”这一身份,许多用人单位就是利用了这一点,在招收在校实习生时,根本不提及劳动合同问题,不与在校实习生签订劳动合同,由此规避自身所负的责任和对于在校实习

5、生所要尽的义务。 (三)法律教育的缺失和法制不健全导致在校实习大学生相关法律意识的缺乏。目前高校的法律教育除了法学专业以外,并没有针对其他专业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关于劳动法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这就导致大学生对于专业的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只靠着电视或者网络获取零星的法律知识,这样根本不能维护自身权益,在发生法律纠纷时,只会用一些粗暴的方法解决问题,这样不仅对于实习生自身,对于整个社会也是极大的隐患。 三、实习生权益实现保障的对策研究 (一)在校实习生应该强化自身法律意识,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我们认为,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解决办法在于强化在校实习生自身法律意识,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

6、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从另一层面分析,该条该规定实际上说明了在校生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其中,“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其实是一个选择性条款,即可以不签,但也可以签。由此确定并说明,实习人员是劳动主体,这其实要求实习生本身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主动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主动的去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为在校大学生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建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以 劳动法为参照, 进行参照性立 法,使在校大学生维护其合法权益有章可循。如早在2

7、018年北京就出台了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对学生实习及实习报酬进行了规定。在该规定中,用人单位招录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前, 须与学校和学生三方签订北京高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 校外用人单位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并按协议书规定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 且报酬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用人 单位如果违反协议, 给学校或学生造成损失的, 按规定应予以相应赔偿。对在勤工助学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学生, 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付一次性费用 。 (三)进一步明确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大学生工伤认定和赔偿问题。我们

8、认为,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于实习期间发生伤害,如果属于试用性质的实习,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可先申请工伤认定,从而获得工伤赔偿。如果无法分清,也可先申请工 伤认定,如不能获得支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如果仲裁没有得到支持,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完善法律规定,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培训。要解决在校实习生法律意识的缺乏以及法律对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不完善问题,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一步到位,只能循序渐进,目前而言, 以下两方面是最急需解决的。一是从根本上做到完善有关法律 规定。对劳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弥补其中的漏洞,使其能够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二是应该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大学生们在面对实习中的法律纠纷时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多开展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第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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