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车辆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音乐台 文档编号:1982059 上传时间:2019-01-28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7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车辆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建筑]车辆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建筑]车辆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建筑]车辆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车辆管理办法.doc(1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白山电信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行公司车辆统一归口管理制、用车安全负责制、驾驶员定车责任制。明确车辆的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职责和管理程序,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车辆管理部门及车辆使用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有章可循,管理人员不违章指挥,司乘人员严格遵守各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吉林省白山市分公司所有公务车。第二章 车辆管理部门职责一、管理职能:1、公司综合部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2、公司车辆由综合部根据公司主

2、要领导及各部门工作需要进行调配安排,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调用车辆。二、用车派车1、各部门因公用车,用车人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审核后,由综合部根据情况合理安排车辆,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2、出车任务完成后,驾驶员应在派车单上填写具体行驶公里数及各项费用,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做为驾驶员报销凭据。第四条 公司车辆实行归口管理,综合部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第五条 综合部设车辆管理岗(县分公司由各分公司综合部负责人兼任),负责车辆管理相关事宜。第六条 车辆管理员成员: 王海英 邱金凤 戚琨明 于秀敏 郑 佳 程 旭。第七条 车辆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建立新购及现有车辆台帐和档案,负责保管车辆说

3、明书、保险合同、有关资料复印件、备用钥匙、备用遥控器等。(二)、负责车辆的日常养护管理,主要内容有:驾驶员的绩效考核、油料管控考核、车辆的清洁养护,车况检查、车辆安全检查、考评以及车辆调配、驾驶员的轮岗值班等。(三)、负责各车辆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的核定及审批工作。(四)、负责做好驾驶员的业务培训、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五)、负责公司车辆的保险、年检、事故处理等项工作。(六)、积极鼓励驾驶员交流节油心得,倡导大家为节能降耗出主意、献点子,形成节油降耗的良好氛围。第三章 车辆用途第八条 公司车辆用于工程建设、设备维护、公司大型宣传活动、外事接待、现金押运、大件物品搬运等公务活动。(一)、捷达

4、适用于公司4人以下出车任务。(二)、皮卡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的抢修、大件货物搬运(主要)及公司4人以下的出车任务。(三)、面包适用于大于4人的来访接待、宣传活动、检查等人员的接送。第九条 严禁公车私用。第十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外借或私用,未经批准私自用车或外借,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损失,并予以开除。第四章 车辆调度第十一条 公司车辆实行部门重点支撑派车原则,即使用部门优先使用相对固定的车辆,需提前填写车辆使用单(见附件1)后,由综合部统一调度。第十二条 车辆使用部门应本着安全、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车辆。第十三条 需使用车辆的部门应事前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报车辆管理

5、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派车,派车按照 “先请先派,先重后轻” 的原则安排,未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或不按规定申请者,不予派车。第十四条 需使用车辆长途、下乡的部门应提前一日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车辆管理员报综合部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派车,派车按照 “合理、有效利用公司车辆资源” 的原则安排,未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或不按规定申请者,不予派车。第十五条 节假、休息日临时抢修等用车必须经综合部主任口头同意,车辆管理员方可派车,事后补填车辆使用申请单。第十六条 用车管理办法:(一3 一)、职责1、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人员请车用途的初审。2、车辆申请乘用人员负责填写出车申请单。除特殊情况外至少须提前4小时申请。3、综合

6、部、车队管理员负责派出车的审批。4、车队调度员负责根据申请时间先后、轻重缓急等原则统筹安排用车。5、驾驶员负责执行出车任务期间所驾驶的车辆、乘用人员安全。6、乘用人员负责监督驾驶员驾车期间的安全、文明驾车行为。7、保安员负责在公司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如实登记出车时间及车辆回公司时间。(二)、派车原则1.大笔现金存储,财务部每日收取营业款,予以派车。2.本公司员工安全巡检,处理障碍,建站、抢修等项目,予以派车。3.长途(三人以上并二日内返回的省公司会议、活动等)并经领导审批,予以派车。4.本公司员工外县(巡检、建站、勘测、合作、协作、抢修等)并经领导审批,予以派车。5.市内大件物品(含大量手机终端、

7、大量采购的礼品)需运输取送的,予以派车。6.公司大型宣传活动(例:5.17电信日、火炬行动等),予以派车。7.节点机房割接,予以派车。8公司部门主管主任级以上走访、接待、检查等予以派车。9社区车辆在保证装维任务时,兼具负责社区用车需求。10.其他情况一律不予派车。(三)、用车流程1、用车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详细说明出车事由、需到达地点、出车时间、预计回场时间、用车人数等。 2、用车申请单交车队管理员或综合部主任审批。3、经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交车队调度员依申请时间先后及轻重缓急等原则统筹安排用车。4、出车任务完成后,驾驶员如实填写出车记录并交乘用人签字确认后纳入车辆台账。(四)、资源管理:1。

8、当用车申请人申请用车,而公司所有车辆均已派出时,申请人可告知车辆管理员最迟需使用车辆的时间,以便车辆回公司后,车辆调度员第一时间予以安排。 2、当用车申请人确有紧急临时事情需用车,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签批后,车辆管理员视情况以紧急召回在用车辆形式解决用车需求。 3、当用车申请人非正常上班时间需用车时,须在上班时间内填写出车申请单,以便于车辆调度员提前安排,(临时紧急故障处理除外)。4、为节约用车开支,避免当日重复用车,非急需情况下,一般安排上午8点以后派车,在同一路线并乘车人数允许的情况下,视用车用途拼车。驾驶员提前做好车辆的整理工作,随时做好出车准备,不得私自出车。 5、当用车申请人需到达1个

9、以上目的地时,需在出车申请单上明确填写所去目的地地名,如行车路线、时间发生变化时,驾驶员须电话请示车辆管理员,以便对车辆使用的调整。 6、当申请用车人需车辆在外等待时,等待时间以半小时为限,(如接待客人,抢修现场)申请用车人需在申请时特别提出,车队管理员依实际情况予以安排。7、每月初车队管理员统计前月份各部门用车数量并分析调整。第五章 驾驶员工岗位要求第十七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文明驾车。第十八条 自觉服从车队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公司(车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第十九条 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做到出车前、途中检

10、查,回后保养。定时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对所开车辆经常自检自修,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况良好。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经常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及时报告,并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到定点加油站加油,不得于出车前临时加油。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应经常擦洗所开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不可自行擦拭的应征得车辆管理员批准方可送定点刷车厂进行清洁。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要树立良好服务意识和时间意识,提前准备好车辆,准时出车。车辆如遇长期闲置时,每周至少由车辆驾驶员发动一次并保证温车5分钟,确保车辆各部件的正常运转。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应

11、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保持联系。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接到出车通知后,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第二十六条 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第二十七条 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注意服装、头发、手足的清洁卫生。第二十八条 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的员工工牌。第二十九条 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不得离车;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驾驶员应予

12、以帮助搬卸。第三十条 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乘车人主动搭话,其不准随便插言。领导车内谈话,应主动回避,不能回避情况下,不得随便插言,并严守领导谈话内容。驾驶员对工作中接触到的企业机密要守口如瓶,严禁散布传播。第三十一条 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确保交通安全。对于公司外客人,更应热情服务,以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开车时严禁饮酒;对明知驾驶员饭后需开车而又纵容其饮酒的负责人和参与者,追究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 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并说明原因。第三十四条 禁止请公车干私活,跑人情车,当

13、出车时间、出车内容发生变化时,驾驶员必须经请示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工作或停止继续运送。第三十五条 上班时间内未被派出车的,应在车队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车辆管理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做好请销假;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回车队报到。 第六章 车辆安全运行第三十六条 公司车辆由综合部主任、车辆管理员指派专人驾驶、保养、清洁等。确定为车辆第一责任人,建立车辆运行记录制度,反应车辆的运行状况。第三十七条 驾驶员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并预备值班车辆,驾驶员未经请示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予他人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应经常检查、保养车辆避免机械事故的发生。第三十九

14、条 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第四十条 车辆乘载人员有责任监督驾驶员的驾驶行为。第四十一条 综合部定期向车辆使用部门征求对驾驶员的意见和建议。第四十二条 驾驶员有责任向综合部和人力资源部反映本人真实健康状况,因个人健康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后果。第四十三条 驾驶员为所驾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行驶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车辆交与无驾驶证及非本单位人员驾驶,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七章 车辆费用预算第四十四条 车辆运营费用预算由综合部掌握使用。第四十五条 要求对全部车辆实施市内定点加油制度,原则上驾驶

15、员不得现金加油。第四十六条 出差途中如需现金加油,需经车辆管理员同意方可到非定点加油站加油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后入账报销。第四十七条 综合部门按月根据车辆运行记录及对车辆耗油情况进行分析,并以此做为考核驾驶员的关键指标。第四十八条 驾驶员差旅费原则上由车辆使用部门承担,如需驾驶员承担,驾驶员应及时报综合部审批。第四十九条 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节油降耗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除名处理。第八章 车辆维修与养护费用第五十条 综合部指定市公司车辆修理、保养地点,县分公司车辆由县分公司自行安排维修地点。第五十一条 驾驶员发现

16、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可自行修复的,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第五十二条 车辆维修、检修、更换机油等,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需更换维修部件,报车辆管理员、综合部主任核准。第五十三条 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见附件2),将维修车辆送交指定维修处进行维修。第五十四条 维修处维修车辆结束后,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交驾驶员验收。第五十五条 驾驶员有责任监督维修处工作质量和价格,并向综合部反馈意见。第五十六条 综合部定期收集驾驶员对维修情况的评价和意见,进而决定是否更

17、换维修单位。第五十七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维修前必须征得车辆管理员口头批准方可维修,事后补填车辆维修审批单审批。第五十八条 综合部定期与车辆维修处结算维修费用。第五十九条 车辆管理员负责燃油的购置、使用、统计、分析监控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用油管理台帐,于车辆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进行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报综合部主任审核,对油耗超标的车辆必须进行针对性整改。第九章 违章与事故 第六十条 公司本着人性化管理的理念,除按车辆比例配备相应数量测速设备,并根据驾驶员违章罚款金额给予相应补贴(每年最高400元/人)外,因驾驶员违

18、章而产生的罚款及赔偿,公司一律不予承担。第六十一条 年终对无违章团体及个人给予表彰。形式视公司具体情况而定(如:奖金、奖状、车辆年度使用费优先使用等)。对违章严重团队及个人给予(如:记过、减免绩效发放、减发车辆年度使用费等)处罚。第六十二条 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时,严禁逃逸。第六十三条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驾驶员应做到:(一)、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二)、如发生人身伤害时,迅速将伤员送到最近医院进行治疗。(三)、记录下对方的车牌号、车辆型号、对方的联系地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四)、牢记对方(己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尽可能取证(如:手机、相机等)。(五)、记录事故现场

19、目击者的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六)、对模糊不清或无把握的问题不能随意回答交警的询问。(七)、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不能把原因揽于一身第六十四条 车辆管理员接到通知要及时到达交通事故现场,了解详情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处理交通事故的各项善后事宜,事故发生地所在分公司有责任配合处理事故后续工作。第六十五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除保险金额外,其差额视具体情况处理。第六十六条 因车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报废或车辆损坏,按我方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责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分别按照损失金额(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的不同比例(20、15、10、5、0)对

20、驾驶员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一)、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二)、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三)、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四)、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第十章 车辆停放第六十七条 严格执行车辆归位制度。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任何人不得私自开车回家。违者视情况进行处罚。第六十八条 为确保车辆停放安全,驾驶员每日必须严格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

21、,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辆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六十九条 节假日、休息日,车队所有车辆必须入库或统一管理,收车前由车辆管理员抄记各车辆行驶公里数,非值班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动用公司车辆违者视情况处罚。 第七十条 未经批准私自停放,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并视情节严肃处理。第十一章 附则第七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综合部。第七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年 月 日附件1车辆使用单申 请 人部 门车 号出车事由驾 驶 员起始地点到达地点行驶里程km出车时间返回时间领导签字随行人员编号: 年 月 日附件2车辆维修申请单编 号:

22、年 月 日车牌号码日 期车辆需更换配件名称及原因申请人实际符合修理预计金额综合部意见(六)驾驶人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7、执

23、行“三勤”、“三检”制度。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