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类]烟台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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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目 录1、 全生产管理体系示意图2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职责3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74、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11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26、 事故隐患单位谈话制度147、 安全事故主要领导说明制度168、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79、 安全事故单位回访制度1810、 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1911、 重点监控部位安全管理制度2112、 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22(1)旅游饭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22(2)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23(3)旅游区(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23(4)旅游车、船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24

2、13、 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5附件:1烟台市旅游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急办)成员联系表附件:2、烟台市旅游安全事故紧急救援中心联系表38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示意图烟台市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暨应急领导小组烟台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烟台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旅游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政府相关部门 商品科质量管理科办公室 行业安全、应急常识教育培训局属企业安全管理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队旅行社安全管理紧急救援中心安全的宣传报道促销中的安全规划发展科财务科教育培训科质监所联络促销科安全应急办公室星级饭店星级餐馆负责机关自身安全及综合协调旅游购物场所 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体系和职责1、组织机构一、市局及

3、局属各单位、旅游行业各单位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应急办,由各级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主任,抓好分管业务中的安全及应急工作。 二、安委会和应急办下设办公室,市旅游局安委会和应急办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科,合属办公,负责安委会和应急办日常工作;其余各科室负责相应业务的安全工作;局属和行业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形成统一高效、协调一致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2、安全委会(应急办)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 二、研究、部署和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4、中的重大问题。 三、定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应急工作总体形势,研究提出重大决定和管理规定。 四、对行业单位或科室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分析、布置、监督、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研究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 六、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和协调。 七、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应急工作。 八、加强对机关全体及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3、安委会(应急办)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主办安委会和应急办的通知、报告、意见、规定、办法、通报、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 二、根据安委会(应急办)主任或副主任的要求,组织、协调、

5、联络、安排完成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局相关科室落实督导职责。 三、落实安委会(应急办)确定的事项,监督检查各单位和有关科室贯彻落实安委会和应急办的决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并向安委会(应急办)报告。 四、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各种安全例会,定期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五、定期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组织有关单位和科室进行事故分析,及时向安委会和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六、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及重要活动。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4、安委会(应急办)工作制度 一、安委会和应急办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二、市局

6、安委会和应急办全体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单位一般每月一次),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各成员。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在会议召开之前向主任或副主任请假,并提出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由分管副职出席会议。会议确定事项由成员落实。 三、安委会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委员会有关成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专项议题。 四、安委会召开的会议,一般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五、以安委会名义主办的报告、意见、规定、办法、通报等重要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六、严格履行职责,督导检查企业要保存照片、检查记

7、录和会议签到表,交安委会办公室(应急办)存档备案。5、领导小组组成 一、市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应急办设立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车队、星级饭店和星级餐馆、旅行社、局属单位、局机关、教育培训、宣传、商品领导小组以及旅游安全紧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相关科室负责,各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 二、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车队领导小组由规划发展科负责。三、星级饭店和星级餐馆领导小组由质量管理科负责。 四、局属单位领导小组由财务科负责。五、局机关领导小组由由公室负责。六、行业培训领导小组由教育培训科负责。七、安全宣传领导小组由联络促销科负责。八、旅游购物场所领导小组由商品科负责。 七、旅行社和旅游

8、安全、紧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心,切实提高行业管理的主动性,根据省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8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旅游行业监督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局长全面负责,副局长在分管范围内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督导落实的原则。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局长是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第三条分管领导负责旅游

9、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的安全生产督导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质量管理科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分管领导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和旅游商品购物场所的安全生产督导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宣传促销科和商品科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分管领导对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队的安全生产督导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规划科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六条分管领导对市直机关和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督导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旅游局办公室、财务科和教育培训科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七条领导的主要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

10、时予以协调、解决。对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八条 管理科职责(一)负责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传达、部署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通知精神,根据旅游安全领导小组的意见和要求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督导、检查旅游星级饭店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三)配合消防和卫生防疫部门对星级饭店进行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督导检查。(四)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第九条规划科职责(一)负责协调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市的旅游(区)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二)配合交通、港航、海事等部门对旅游车(船)队和海上旅游安全生产的监

11、督检查。(三)督促检查旅游景区(点)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四)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其它任务。第十条财务科职责(一)督促局属企业按要求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学习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二)督促、检查局属企业按要求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三)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其它任务。第十一条教育培训科职责(一)制定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第十二条宣传促销科职责(一)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二)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第十三条商品科职责(一)督导检查旅游购物场所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措

12、施。(二)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督导旅游购物场所安全生产规定落实。(三)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其它任务。第十四条办公室职责(一)督导检查机关科室自身安全建设和措施的落实,确保旅游局公共财物安全。(二)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第十二条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职责(一)履行旅游安全事故紧急救援小组职责。(二)督导旅行社责任险,检查旅游团队用车、租车安全状况。(三)督促、检查旅行社落实有关安全制度和措施。(四)完成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第十五条旅游信息中心职责负责组织导游中心导游员参加安全常识教育培训。完成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各相关科室、所、中心要严格履行督查、检查

13、、管理和协调职责,对旅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各县市区旅游局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旅游企业行业安全和应急工作负主要责任。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为了掌握旅游安全生产情况和动态,分析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旅游安全工作意见,解决协调旅游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特制定本规定。一、会议形式1、每年召开由各县市区分管局长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旅游安全生产会议不得少于两次;2、旅游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3、市旅游局机关全体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和发生重大典型安全的要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现场会。二、会议内容1、总结前阶段时间旅游

14、安全生产情况的经验教训;2、分析当前旅游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3、部署下阶段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防范措施;4、推广各地在旅游安全生产中好的经验和做法;5、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三、会议记录会议期间要有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做出的决定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旅游局和局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特制定本规定。一、监督检查的原则一是属地管理,行业指导二是点面结合,不留死角三是限期整改,及时上报。四是建立台帐,对点跟踪二、监督检查的方式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面上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击性检查与

15、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旅游旺季、易发事故重点环节、区域的检查。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工作,旅游旺季要派专人每天进行调度和检查;市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也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全市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参照烟台市安委会要求,县级和各乡镇领导同志检查企业每月一次的频率进行督导检查一线旅游企业;对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较多地方和环节,要重点进行监督。三、监督检查的内容以烟台市安委会下发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烟台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市旅游局下发的烟台市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为依据,结合各专项检查行动的要求,有重点的开

16、展各综合和专项检查行动。四、检查问题的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能现场解决的要立即落实,不能马上整改的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限期整改,对无力整改的隐患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档案,保留各级督查和自查整改的各种形式的记录,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发生事故的地区和单位将给予通报,并同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事故隐患单位谈话制度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本制度。一、谈话的范围凡存在以下类型事故隐患且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均要进行谈话:1.火灾事故隐患;2.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17、;3.市旅游局下达指令书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事故隐患;4.事故发生后没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事故隐患;5. 没有及时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单位。6.社会举报经查属实的安全事故隐患。二、谈话的组织谈话根据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及时进行组织。1. 事故隐患严重、可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市旅游局主要领导召集相关县市区旅游局主要领导和事故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2存在安全隐患,市直单位由市旅游局主要领导与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县市区单位由县市区旅游局主要领导与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三、谈话的内容1.通报事故隐患程度;2.研究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和措施;3.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监控部

18、门;4.确定监督与检查验收的时限。四、监管的措施对未按谈话要求按时进行整改的单位,要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情况。安全事故主要领导说明制度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本制度。一、说明的领导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旅游企业主要领导及其所在地县市区旅游局主要领导。二、说明的范围与时限1.旅游企业发生一般伤亡事故的,除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外,其单位主要领导要在2日内按隶属关系到市或县市区旅游局说明;2.发生重特大事故, 除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外,属市直单位的, 其单位主要领导要在2日内到市旅游局说明;属县市区辖属单位的,所在县市区旅游局主要领导要在3日内向市旅游局说明;

19、属外地驻烟单位的,其单位主要领导和所在县市区旅游局主要领导要在3日内到市旅游局明。三、说明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2.事故善后工作处理情况;3.事故发生原因;4.应吸取的教训及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凡在规定时限内没按规定进行说明的,其主要领导要向应说明机关做出书面解释。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解事故真相,分清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段,吸取教训,促进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各县市区旅游局都要成立事故调查处理领导组织,单独或配合上级调查组及时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二、对政府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组,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20、组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隐瞒事故真相。三、凡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险情的,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当地政府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1、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3、对事故隐患检查、整改不力;4、同类事故重复发生;5、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6、不按国家、省市及有关规定失职造成的事故等。四、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体业主,如果是因为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企业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得到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触犯法

21、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安全事故单位回访制度为使发生事故单位真正吸取教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制定本制度。一、回访的范围l.所有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2.存在事故瞒报、慌报行为的单位。二、回访的组织回访采用分级负责制。县市区旅游局负责调查的事故,由县市旅游局组织回访;市旅游局负责调查的事故,由市旅游局组织回访。回访的时间要在事故批复结案前进行。三、回访的内容回访时主要检查发生事故单位对“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情况。1.是否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并对原因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深刻反思,是否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举一反三,汲取教训。2.是否落实了防范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了有效的整改方案,是否制定

22、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体系。3.职工群众是否受到了教育,是否真正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增强了安全生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4.事故责任者是否依法受到处理。通过回访,发现没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的,建议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予批复结案并依法严肃处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为奖优罚劣,确保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重视程度,特制定本制度。一、各县市区旅游局考核制度对各县市区旅游局实行年终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合格的单位,在行业内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具体为:1、凡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23、建议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单位。2、凡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优秀等荣誉称号的评选。二、旅游企业考核制度对旅游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跟踪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合格的单位,在行业内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具体为:1、凡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单位。2、凡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优秀等荣誉称号的评选。3、旅游饭店和旅行社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

24、故,暂缓或不予通过年审。三、局机关各科室考核制度局机关各科室的考核与所管理的行业直接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合格的科室,在本系统内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具体为:1、凡在年度内所负责管理的行业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科室,不得评为各类先进科室。2、凡在年度内所负责管理的行业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科室负责人,不得参与各类先进、优秀等荣誉称号的评选。重点监控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对旅游企业重点部位和环节监督检查,确保旅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一、重点监控部位(一)宾馆饭店1、高层建筑;2、客房、娱乐等部位执行消防规定情况;3、餐饮食品卫生落

25、实规定情况;4、厨房、机房、锅炉、电梯等部位的运行和落实规定情况;5、汛期防雷电和雪天防滑防冻情况。(二)旅行社1、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情况;2、旅行社自用车辆被检情况;3、租用旅游车辆的情况。(三)景区点1、缆车、娱乐设施、索道被检情况;2、危险地段的警示;3、重点部门的防盗防火情况。(四)旅游车船队旅游车船被检情况。二、监督检查重点监控部位容易造成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点监控部位要建立档案,旅游旺季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两次,并要进行重点的抽查和暗访;各旅游企业在重点监控部位要配备专人,落实责任,24小时进行监控,并要留有工作记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一、旅游饭

26、店1、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必需的通讯、交通等设备;2、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五同时”要求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有会议记录;3、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4、制定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工作体系;5、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应付突发事件能力等知识的培训,并有考勤记录;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书上岗;7、饭店、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锅炉、制冷、电梯、和各种健身康乐设施运转良好,分别达到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要求

27、,有设备安全档案和维修保养状态标识; 8、监控设施、人员到位,贵重物品寄存、客房门锁、紧急疏散图、窗销、防盗链及卫生间的防滑设施齐全有效;9、客房被品及卫生间清洗消毒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10、厨房冷藏、消毒、消防设施,操作间防疫及餐厅卫生达到卫生和消防部门要求。二、旅行社1、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有会议记录;2、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3、制定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4、管理人员、驾驶人员必须参加安监和交通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驾驶、防火、防盗、防事故、应付突发事件能力等知识的培训,并有培训记录;5、旅

28、行社自用车手续完备,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有详细的车辆安全状态档案和出车记录;6、租用车辆有交通部门核发的旅游车辆手续,有租用合同;7、按时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三、旅游景区点1、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必需的通讯、交通等设备;2、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五同时”要求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有会议记录;3、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4、制定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工作体系;5、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应付突发事件能力等知识的培训,并有考勤

29、记录;6、特种作业人员有要有安全操作证书;7、各类游艺机械、设施和交通设施完好,有设备安全档案和质监部门的检测证书,有维护保养状态标识及警示标志,无带病运行情况;8、危险道路、地段和游乐项目设立醒目的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标志;9、环境卫生、秩序、园林防火、文物保护工作分别达到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和文物保护部门的要求四、旅游车、船队1、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必需的通讯、交通等设备;2、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五同时”要求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有会议记录;3、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4、制定了重大事故应

30、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工作体系;5、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参加安监和交通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驾驶、防火、防盗、防事故、应付突发事件能力等知识的培训,并有培训记录;6、特种作业人员和驾驶人员证件齐全;7、车、船检验、检测手续齐全,有详细的出车、租车记录 ;8、车、船安全行驶、维修保养及卫生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海上救生设备达到交通、消防部门要求。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为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

31、则及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一、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及时救援。在处理旅游安全事故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事发地政府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的发生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相关单位通报情况,同时立即组织救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和旅行

32、社等)或旅游团(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旅游伤亡事件。主要包括:1、自然灾害造成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因雨、雪、冰雹、浓雾等恶劣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2、事故灾难造成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

33、外国游客重大伤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旅游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和分级、分科室负责制。1、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市旅游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各县市区旅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和完善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根据事故状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3)、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参与救助;(4)、完成烟台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旅游紧急救援中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烟

34、台市旅游紧急救援中心(电话:6270842;传真:6685810)。该中心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牵头,旅游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旅游局参加。旅游紧急救援中心,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履行下列职责:(1)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迅速启动预案,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2) 负责受理和上报全市范围内的旅游安全事故;(3)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及安抚工作;(5) 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6)完成市旅游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旅游安全

35、事故等级:旅游安全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事故4个等级: 一、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二、较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至10(含1万)元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至100(含10万)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五、应急响应(一)分级响应1、当发生特大突发事件时,国家旅游局启动应急预案,事发所在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由省

36、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启动相应的旅游应急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或相应的地方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3、当发生较大以下旅游安全事故时,由市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直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二)基本应急1、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2)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

37、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3)市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山东省旅游局;协调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作出的安排。同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2)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

38、好旅游团队住宿的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3)经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团队需经过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4)发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9、。市旅游局接到报告后,将按照团队的行程路线,在全市范围内督促该团队所经过县市区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的消毒防疫工作,并协调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山东省旅游局。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2)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污染源,采取相应措施。(3)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

40、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市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协调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并上报市政府和山东省旅游局。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措施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由市政府责成市直相关部门通过有关渠道,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的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2)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41、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4、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并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三)扩大应急当事故发生为特别重大时或超出本级预案处置能力时,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利用省、市两级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四)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已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解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

42、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五)新闻发布为维护全市良好的社会秩序,对旅游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重大以上旅游安全事故的报道要经山东省旅游局或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统一发布;一般以下旅游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工作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六、应急救援措施及行动各级旅游紧急救援中心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要及时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方面报告情况。旅游紧急救援中心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安全事故情况进行紧急抢救处理,并及时向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市政府有关部门、省有关部门报告旅游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核实后的安全事故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总体方案

43、,在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1、旅游安全事故调查。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将协助市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以查清安全事故原因,认定安全事故性质,分清安全事故责任。2、旅游安全事故处理。一般旅游安全事故在处理基本结束后,由事故单位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报市旅游局备案。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在善后处理基本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旅游局和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等部门,由市旅游局向市政府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3、旅游安全事故的防范。在对旅游安全事故进行处理的同时,由市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旅游企

44、业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旅游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七、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1、通信与信息保障。保障紧急救援电话人工24小时职守,构建全市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传输网络,加快互通互联的综合信息交流平台,2、应急队伍保障。立足现有人员编制,整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与各联动单位的协调,保障应急联动工作的有效运行。3、交通运输保障。做好应急交通工具的配备工作,科学配置应急运输力量,形成快速、高效、顺畅的运输保障系统。4、经费保障。对处理突发旅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经费,明确动用资金的来源和筹集方式,在预算预备费优先安排,确保应急支出需要。5、其他保障。在物资、现场救援、综合协调等方面给予相关保障。八、事故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和事故发生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处理:1、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报告。事故发生单位接报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2、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4、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5、对重大以上事故,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各县市区旅游企业在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上报各县市区旅游局。县市区旅游局汇总情况后,向烟台市旅游紧急救援中心报告。各市属旅游企业在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直接向烟台市旅游紧急救援中心报告。九、事故报告内容旅游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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