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小孩入户申请书.docx

上传人:小小飞 文档编号:20145 上传时间:2018-09-2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6.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收养小孩入户申请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收养小孩入户申请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收养小孩入户申请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收养小孩入户申请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收养小孩入户申请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收养小孩入户申请书.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共 4 页 收养小孩入户申请书 范本 第 2 页 共 4 页 公民收养小孩入户 (一)审批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 申请收养小孩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簿 、 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原件、复印件; 4、 被收养人的户口簿 。 (三)办理步骤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 20 个工作 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 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 第 3 页 共 4 页 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

2、门接到上报材 料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 不批准的决定。作出不批准决定的,签发不批准通知书。对审 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 15 个工作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不批准决定的,签发不 批准通知书。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 门审批决定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 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或准迁证 , 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6、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 住户口的,凭收养证 、 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 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 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第 4 页 共 4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