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集乡段堤村道路管网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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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姚集乡段堤村道路管网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名称: 商水县姚集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商水县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周口市七一路中段 第一部分姚集乡段堤村道路管网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 姚集乡段堤村道路管网工程 已获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 商水县姚集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姚集乡段堤村道路管网工程;2、采购编号:姚政【2016】35号;3、投资金额: 约68万元;4、建设地点:商水县境内;5、工期要求:20 日历天;6

2、、采购范围:姚集乡段堤村道路管网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合格 工程;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过期的,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谈判人在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到报名现场核验;4、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

3、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6、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7、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竞标。四、谈判报名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至 2016 年 7 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周口市七一路中段金泰王朝9号楼西单元13A04室)报名。2

4、、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即可)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的,还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企业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对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

5、并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资质证书二维码标识查阅企业相关信息的,不用出示新版资质证书原件,但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以上网站的企业资质网页查询信息);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须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注:采购人将对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另行通知。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水县姚集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94995572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394-8977011、18134706668 2016 年 7 月 25 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 购 人:商水县姚集乡人民政府联 系 人:郭先生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朱先生电 话:

7、18134706668电子信箱: 1.1.4项目名称姚集乡段堤村道路管网工程1.1.5建设地点商水县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姚集乡段堤村道路管网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3.2工期要求20 个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合格 工程1.4.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8、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4、企业业绩: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其他要求: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谈判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公司同时发送可编辑的word版电子邮件至 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谈判响应文

9、件递交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至每一供应商,但不指明问题来源。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正偏离(优于谈判文件要求)。2.1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修改、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如果有)2.2.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上午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3.3.1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内3.4.1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收款单位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郑州郑汴路支行 帐号:8111 1010 1340 0266 20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柒 千元整。

10、投标人应确保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谈判的供应商和中标人退还谈判保证金。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需要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谈判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文件不允许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字”,用“签字章”代替无效。3.7.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份数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三份,并提供壹套完整的电子文件(u盘)谈判响应文件电子

11、版密封要求: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3.7.5装订要求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夹页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项目名称)施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向南200米鑫瑞铭家6楼会议室4.2.3是否退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否5.1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递交谈判性响应文件文件地点5.2谈判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各供应商代表和监督人员共同

12、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谈判顺序: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进行开标,并进行二轮谈判报价。6.1.1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其余 2 人均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谈判小组确定方式:从相关法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否,推荐成交候选人:3名,由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5%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成交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3、。11.2控制价是采购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不包括等于)采购控制价的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标。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公布控制价。11.3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 25 日2016年7月29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发售地点: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与七一路交叉口金泰王朝13A04室11.4解释权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14、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1.1.2 本谈判项目采购人: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 本谈判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 本谈判项目名称: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 本谈判项目建设地点: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采购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

15、量要求: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4.1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4.3 谈判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

16、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1.5.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1.6 保密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才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

17、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允许正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2.竞争性谈判文件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谈判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2 竞争性谈判的澄清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谈判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人。2.3.2 谈判人收到修改内

19、容后,应在谈判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3.1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3.1.1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谈判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投标单位资格证件;(7)优惠及服务承诺;(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3.2.1 供应商应按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

20、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报价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等相关规范编制。投标报价的编制应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图纸、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市场价格信息为依据,参照河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其计价办法,并结合企业自身的技术与管理水平自主报价,可考虑向采购人优惠让利,让利部分应从管理费、利润入手,不得以牺牲工程材料的质量和档次为代价,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竞标;3.2.4 对供应商因考虑不周而造成投标报价中的缺项、漏项、少算、漏算或因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予调整。3.2.5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

21、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3.2.6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不包括等于)采购人给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做废标处理。3.2.7 采购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的因素均应充分考虑,如场地内物料运输道路条件、天气环境条件等,报价中要一并考虑。3.2.8施工中造成的垃圾由供应商自行运出现场,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3.3 谈判有效期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

22、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3.4.1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部分“谈判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投标保证金的,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2)成交

23、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谈判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材料的复印件;(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携带原件备查,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为2013年1月1日及以后。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3.7.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第七部分“谈判文件格式”进行

24、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需要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允许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字”,用“签字章

25、”代替无效。 3.7.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 谈判4.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4.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

26、.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4.2.2 供应商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 采购人收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

27、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谈判5.1 谈判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并在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8、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5.2 谈判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1)宣布谈判纪律;(2)公布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竞争性谈判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竞争性谈判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竞争性

29、谈判开标结束;(10)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评审;(11)谈判,按递交逆顺序进行二轮报价;(12)编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6. 竞争性谈判6.1 谈判小组6.1.1 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争性谈判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

30、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谈判原则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谈判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 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3 履约担保7.3.

3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

32、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谈判和不再谈判8.1 重新谈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谈判:(1)谈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人少于3个的;(2)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谈判的。8.2 不再谈判重新谈判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谈判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谈判。9. 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

33、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谈判。9.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

34、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谈判办法1、资格审查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以原件为准)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控制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原件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原件为准)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原件为准)项目

35、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绩要求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他要求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响应性评审标准竞标范围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20个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谈判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2.1初步评审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

36、的标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采用合格制,谈判小组将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是否符合规范的基本要求,满足设计和施工的需要进行评审,合格者即可进入下一步的商务标评审。(1)有主要施工方法,否则不合格。(2)有劳动力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否则不合格。(3)有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否则不合格。

37、(4)有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否则不合格。(5)有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否则不合格。 (6)有施工总进度计划,否则不合格。2.3进行谈判:2.4.1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进行开标、进行二轮报价。2.4.2. 谈判小组对谈判方的投标报价进行二轮谈判,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初次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承诺报价。2.4.3谈判小组分别与通过符合性审查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谈判方就其投标报价进行谈判。2.4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比较2.4.1谈判小组仅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2.4.2 与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谈判响应文件

38、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谈判会后修正。但将允许修改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5最终承诺报价2.6.1谈判小组会要求通过资格评审且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要求的各谈判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承诺报价。2.6.2最终承诺报价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2.6成交原则谈判小组将根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以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原则上选择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低于成本价或恶性竞标嫌疑的除外)。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1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

39、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谈判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 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第四部分 施工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工 程 施 工 合 同发包人:承包人:签约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施工协议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为

40、优质、高效的完成 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维修等工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1. 本合同及附件;2. 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组成文件若有冲突时,采取优先有效原则,按组成文件编号数字排序,由小到大依次优先。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合同约定,否则双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受本合同约束和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

41、围及内容: 1)施工段落或桩号:2)详细施工内容:(含不予单独支付的附属工作)4.工程期限: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特殊情况可单独约定。 5.工程数量及单价: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2)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名义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含: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除外)、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及

42、除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外各种税费。第四条: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遵守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严格按技术规范精心施工。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查。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第五条:工程进度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第六条: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43、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和甲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达到规定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树立良好的文明施工形象。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 2、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3、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遵守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甲方在总合同中对业主承担的相应义务与责任(指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接受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

44、知、意见、指示、决策等,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扣压、拖延。3、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4、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或部门或组织或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主动处理,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5、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第八条:工程结算与支付(一)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预付款。(二)保证金中期计量结算时,甲方将逐期扣除乙方结算款5%作为 工程质量保证金5%, 用于相关项目的费用支出。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待项目总体缺陷责任期满,保修期后,(待业主返还质量保证金到位后)据实返还。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支付。(三)支付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视乙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2、付款时应优先支付乙方应付农民工工资,监督乙方将农民工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复印并张榜公布,五日内无举报者,乙方凭结算单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留复印件)领取余下应支付工程款,并优先扣除甲方材料调拨款、设备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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