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九座小水库加固工程勘测、设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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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州区九座小水库加固工程勘测、设计项目宣州区九座小水库加固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XZQ-GC-GK-2016-065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 标 人:宣州区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6 年 11 月 9 日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1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4 4 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1919 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 2424 第五章第五章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3030 第六章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3131 - 0 - 第一章第一章

2、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州区九座小水库加固工程勘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XZQ-GC-GK-2016- 065)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宣州区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组 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二、项目名称 宣州区九座小水库加固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纸质版) 三、招标人三、招标人 宣州区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四、招标内容四、招标内容 1、项目慨况、技术标准、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宣州区九座小水库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放水涵、溢洪道、管理设施 等,其中稻山冲水库位于狸桥

3、镇,东山水库位于文昌镇,候村冲、管塘和狮子头水库位于孙埠 镇,伙房水库位于洪林镇,高湾水库位于黄渡乡,中村水库位于杨柳镇,油坊水库位于向阳办 事处。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测量(坝址和库容)、安全评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 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设计相关服务以及项目各阶段审查。 2、项目招标控制价:60 万元人民币。 3、服务期: 1)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日内完成安全评估并通过审查。 2)安全评估审查通过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 3)初步设计评审确认后 30 个日历日完成施工图设计。 4)施工图审查后 10 个日历日完成施工图的补充、修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纸深

4、化。 4、质量标准:符合水利行业相关规定及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1、投标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设计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水库工程设计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 开标之日前 6 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

5、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 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 6 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 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水库工程设计业绩。 7、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8、财务:无 9、其他:无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 9 时整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下载招标文

6、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 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1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宣城市梅园路 52 号政务服务中 心综合楼四楼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投标保证金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 2 - 2、投标人应在 2016 年 12 月 1 日 9 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 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

7、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宣城敬亭支行 账 号:120701010400169180000000024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1 日 9 时整,地点为 宣城市梅园路 52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 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

8、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 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为准。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5324590195 朱工 联系电话:13966225200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主任 联系电话:18010831713 十三、行业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十三、行业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30203224 十四、注册事项十四、注册事项 (1)本项目采用网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本中心投标企业网员

9、库网员单位可登录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点击进入“我要投标”领取招标文件;(3)没 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核验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4)网员申报具体 - 3 - 事项,请查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技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 850-33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9 日 - 4 -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序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 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 2 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 3 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4 建设地点宣城市宣州区 5

10、资金来源详见招标公告 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8 服务期详见招标公告 9 质量标准详见招标公告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详见招标公告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4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投标人须以传真形式(0563- 3022900)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疑问电子版发至 。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附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随招标文 件一同下载 招

11、标补遗及答疑 16 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时间 及发布方式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网络形式发布。潜在投标 人需自行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不查阅造成的 投标差异,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再做另行通知,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为: http:/)。 - 5 - 17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18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9 图纸的获取 如有图纸,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随招标文件一同 下载或在“下载中心”下载 20 最高投标限价 6060 万元(各个小水库加固工程勘测、设计控制价详见第五万元(

12、各个小水库加固工程勘测、设计控制价详见第五 章技术要求),投标单位须对章技术要求),投标单位须对 9 9 个小水库加固工程勘测、设计个小水库加固工程勘测、设计 分别报价,并且报价不能超过相应小水库加固工程勘测、设计分别报价,并且报价不能超过相应小水库加固工程勘测、设计 的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1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 2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详见招标公告要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或未

13、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在中标公 示期内需要公示) 25 投标人的备选方案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26 未中标投标人是否给予补偿不予补偿 27 签字要求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 投标文件的封面须有投标单位盖章。 28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投标人正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 装订。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按标段分

14、别制作,分别封装,正副本应分别胶 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套上 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 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 式 是 否 3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3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3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否 - 6 - 3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35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 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3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法定专家库随机抽取。 37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15、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 3 个。 38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 3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投标人应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 指定账户,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资格审查资料: (1)资质证书 (2)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的按招标公告要求) 2 本项目开标会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评标过程中评委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

16、有关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澄清、说明或补正。参与澄清、说 明或补正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内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否则,评标 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决定。 3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材料均以装订在投 标文件正本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投标文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二十分钟内予以书面澄清或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

17、人的 决定。 4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 2011534 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40%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按上述标准计算少于 5000 元的,按 5000 元计取(含专家评审费)。 请投标人自行考虑上述费用。 5 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 7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行业监督部门视情节将其不良行为信息记入信 用档案: (1)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不适用本项目); (2)投标

18、人或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被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造价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 档的; (4)投标人根据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的、相互约定撤回投标的、 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或者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方案的; (5)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或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 位报价; (6)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财务状况、信用 状况或业绩的; (7)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 (8)向检察部门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自投标截止日起,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的; (

19、9)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资质或者资格证书、印鉴参加投标的; (10)属于同一协会、商会、集团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在投标 中采取协同行动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2)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和该企 业法定代表人向检察部门进行自投标截止日起,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 初步设计提交并通过省、市审查后,支付该项勘测设计费的初步设计提交并通过省、市审查后,支付该项勘测设计费的 30%30%;施工图提交并审查后,支付;施工图提交并审查后,支付 该项勘测设计费的该

20、项勘测设计费的 50%50%,余款在该项工程实施完成后付清。(如初步设计未批准立项,则支付对应,余款在该项工程实施完成后付清。(如初步设计未批准立项,则支付对应 小水库中标价的小水库中标价的 20%20%作为勘测设计工作费)。作为勘测设计工作费)。 - 8 - 8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投标单位所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应专为宣州区九座小水库加固工程勘测、设计项目项 目设计的,且没有发表的,不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成果。对于招标人已支付费用的设计成果(包 括著作权人身权及财产权),全部版权归招标人所有,提交的成果招标人概不退还。招标人有权 在投标结束后对其进行编辑、公开展示,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

21、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 示及评价设计作品,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其进行修改或深化。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中标人及其雇员(包括其指定/授权的专业设计公司及其雇 员)依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项目设计合同(包括基于项目设计合同签订的其他任何分包合同) 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而产生、创造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人身权及财产权),包括但不限 于在项目设计合同签署日前产生、创造的任何知识产权归属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对其使用、处分、 进行编辑、公开展示,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设计作品, 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其进行修改或深化。 注:注:1 1、本表内容与其他部分不一致时,以此表为准

2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本表内容与其他部分不一致时,以此表为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2 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提供招标资料(包括电子版、纸质版)的完整性、一致性及合法性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提供招标资料(包括电子版、纸质版)的完整性、一致性及合法性负 责。责。 - 9 - 1.1. 总则总则 1.1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

23、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3 招标范围和服务期招标范围和服务期 本次招标范围及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 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

24、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文件均作为无效标处理;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 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25、10 -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0)被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51.5 费用承担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61.6 保密保密

26、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1.7 语言文字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1.8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9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

27、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11 - 1.10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 1.111.11 分包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 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工作, 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 (2)分包人的资格要求:拟定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 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1.121.12 偏差偏差 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标准,以及 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 有

29、)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 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 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 (2)技术文件不够完善。 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2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并要 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 12 - (2)对于本章第 1.12.2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 中酌情扣分。 2.

30、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 文件为准。 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

31、信 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网络(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或书 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网络(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或书面形式修改 - 13 - 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 15 天,

32、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3.13.1 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的构成 3.1.1 投标文件构成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技术文件 (7)项目管理机构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0)其它材料 (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2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

33、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 投标人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勘测设计及现场服务等 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项目各阶段审查费用。 3.2.2 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 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33.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14 -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

34、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 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 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的规定

35、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4.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 约担保; 3.53.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 本等材料。 3.63.6 投标人信息的核查投标人信息的核

36、查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 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 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 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 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相关部门, - 15 - 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37、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 响应。 3.7.3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3.7.4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 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 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38、签字确认。 3.7.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标注页码。 4.4. 投标投标 4.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9、。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不予退还。 4.2.4 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16 - 4.2.5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 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

40、面通知应按照本章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 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5. 开标开标 5.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 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5.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

41、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函和报价函相关内容,并记录在 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17 - (8)开标会议结束。 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 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

42、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6.6. 评标评标 6.16.1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 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 5 人或上单数,其中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43、6.26.2 评标原则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6.36.3 评标评标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办法”的规定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标依据。 7.7.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 7.17.1 定标定标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7.2 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 18 -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7.3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

44、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以网络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7.4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57.5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

45、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投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 (2)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 7.5.4 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招标人依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重新确 定适宜的中标人。 8.8. 纪律和监督纪律和监督 8.18.1

46、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19 -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7、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 进行评标。 8.4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8.5 投诉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业务监 督人员投诉,业务监督人员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48、9. 其他规定其他规定 9.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9.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0 - 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序号内容内容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及签 署 提交规定份数和形式的投标文件;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 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认,签字或盖章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格式要求 1 形式评 审标准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法人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组织机构代 码证书 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49、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2 资格评 审标准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并不超过最高限价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3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权利义务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 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 21 - 二、评标办法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 第一条:第一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评标。 第二条:第二条:评标程序 1 1、评标办法采用、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各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顺序为投标顺序编 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第一个递送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顺序编号为 1,依次类推)。 2 2、评标程序:、评标程序:(计算过程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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