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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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水利部授权由淮河水利委员会(简称淮委,下同)审查的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见附表一)。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的淮河流域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意见应抄淮委核备。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简称沂沭泗局,下同)直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中、小型建设项目,由沂沭泗局按照淮委实施水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查。第三条 河道管理

2、范围内建设项目同时涉及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权限时,淮委可以会同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防洪评价报告专家评审,由淮委或按照审查管理权限给予行政许可。建设项目涉及多家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由其共同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第四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是指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简称建设项目,下同)。第五条 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

3、,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水质,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淮委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第六条 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申请、审查、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第七条 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报淮委审查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项目法人(包括建设单位和自然人,下同)应向淮委提出申请。沂沭泗局直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中、小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向沂沭泗局提出申请。第八条 淮委接到申请后,先对申请材料初审,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办理水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全的,主办部

4、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水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包括项目法人、自然人,下同)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淮委审查的,不予受理。第九条 淮委受理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批复意见,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十条 建设项目审查过程中,需进行技术评估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时限内,淮委应出据水行政许可除外时间告知书,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第十一条 淮委在审查重大的建设项目时,应书面征求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报淮委,逾期未回复视同无意见。 第十二条 申

5、请人申请水行政许可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3份:(1) 申请文件(包括申请缘由,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等);(2)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3) 建设项目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简称涉河,下同)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图纸(包括项目所在流域河段工程相对位置图、总平面图、纵、横断面图、地质剖面图等有关图纸);(4)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位置、界限等)及影响河道管护设施情况,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及防洪影响补救措施;(5)现场清理复原承诺文件;(6)涉及取水工程项目应按照取水申请要求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项目,排污单位应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入河排污口

6、设置论证报告书等材料;边界工程应提供有关协议;(7) 大、中型及涉及重要防洪工程的小型建设项目应提供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简称防洪评价报告,下同)及专家评审意见。 (8)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有关材料。第十三条 防洪评价报告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报告编制单位一般应具有水利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涉及一级堤防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具有水利咨询甲级资质。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应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要求。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法人报送淮委,由淮委组织专家评审。由沂沭泗局审查的中、小型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项目法人报沂沭泗局。第十四条 防洪

7、评价报告评审专家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报告编制单位、项目法人、项目设计单位等项目利害关系人实行专家回避。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能力。评审专家对项目评审时应填写防洪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表(附表二)。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第十五条 淮委经审查同意建设方案的,应出据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审查批复意见(统称行政许可决定书,下同)。行政许可决定书应明确施工监督管理及验收单位;并告知申请人到指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河道管理单位办理建设项目施工位置和界限许可手续。不同意建设方案的说明理由和依据,出据不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审查批复意见,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许可决定书应按规定

8、送达申请人,并抄送水利部、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道管理单位。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审查的主要内容:(1)是否符合水法规要求;(2)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专业规划,对规划实施有何影响;(3)是否符合防洪(排涝)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4)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淤变化有无不利影响;(5)是否妨碍行洪、降低河道泄洪能力;(6)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利工程和设施的影响;(7)是否妨碍防汛抢险和水利管理;()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9)是否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10)是否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和协议。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涉河部分建设方案经审查同意后如有

9、变更,应事先征得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单位的同意,如在性质、规模、地点等方面有较大变更,项目法人应重新办理审查手续。建设项目经审查同意后3年内未实施的,原许可意见自动失效,项目法人应重新办理审查手续。第四章 监督及检查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道管理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施工监督及管理,依法对建设项目涉河部分是否满足审查批复要求进行检查,项目法人应积极配合并如实提供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并签字后归档,遇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淮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道管理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九

10、条 建设项目对所在河段防洪工程可能有重大影响的,申请人应组织专项论证,编制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专项设计,经淮委或其委托的单位审核后实施。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由项目法人委托与工程所在河道堤防级别相应的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及监理。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项目自身及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任务由项目法人或运行单位负责,并服从防汛主管部门的管理。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施工。建设项目未经审查批准或未按批准的位置、界限和施工方案建设的,淮委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11、。第五章 验收及管理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验收时,项目法人应通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重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对河道防洪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进行专项论证及设计的工程,由项目法人组织,淮委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专项验收,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道管理单位参加。对防洪工程有影响的隐蔽工程,项目法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测、检验合格;有关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及水利管理的遗留问题,应在竣工验收前处理完毕,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项目法人应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河道管理单位报送有关竣工资料。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影响河段一定范围内的防洪工程维护任务,由项目运行管理单位负责,服从水行

12、政主管部门及河道管理单位的管理及监督。具体范围由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河道管理单位商项目法人及运行管理单位划定。第二十四条 因项目建设需要扩建、改建、拆除或者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项目法人应负担扩建、改建、拆除费用和损失补偿。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水域按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或寿命期满后,有可能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由项目运行或管理单位负责采取措施处理,消除隐患。具体处理方案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运行或管理单位组织实施。第二十六条 工程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河道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所管河道、堤防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发现问

13、题及时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30日起执行,原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通知(淮委水政资199306号)同时废止。附表一: 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表淮河流域水系河 流 划 定 河 段审 查 权 限大 型中 型小 型 淮河水系淮河干流河南省息县至江苏省三江营(包括洪泽湖、高邮湖、邵伯湖、沿线的行洪区以及蒙洼、城西湖、城东湖和瓦埠湖)淮委审查各省按规定审查,抄淮委核备洪 汝 河河南省新蔡县班台至洪河口(包括洪河分洪道)沙 颍 河河南省周口闸至安徽省阜阳闸新 汴 河跨皖苏省段:安徽省泗县

14、104国道公路桥江苏省溧河洼;跨豫皖省段:河南省永城县张桥闸至安徽省濉溪县岱桥闸涡 河河南省鹿邑县付桥闸、东孙营闸至安徽省亳州市大寺集闸跨省干支流省界上、下游各10公里河段内淮委审查沂沭泗水系沂 河跋山水库以下至骆马湖淮委审查沂沭泗局审查沂沭泗局审查祊 河入沂河河口至上游39公里处沭 河沭河青峰岭水库以下至新沂河汤 河入沭河河口至上游6公里处新沂河嶂山闸至入海口新沭河大官庄闸至石梁河水库(含水库)邳苍分洪道江风口闸至滩上中运河、韩庄运河韩庄闸至骆马湖分沂入沭彭道口闸至大官庄闸骆马湖全 湖南四湖全 湖跨省干支流省界上、下游各10公里河段内淮河流域干支流所有水工程淮委审查各省按规定审查,抄淮委核备

15、上述规定河段审查权限之外各省审查,抄淮委核备附表二: 防洪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表项目名称姓 名职称专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审查意见: 签名:年 月 日71附加工作总结一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2015年度工商局工作总结6篇工商局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按照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县2015年艾滋病防治目标任务考核细则和工商工作实际,我局对2015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将艾滋病防治

16、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在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紧密结合工商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同时,加强与宣传、卫生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共同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二、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结合“世界艾滋病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引导、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安全套、健康咨询、义诊及政策讲解等多种形式为我县广大群众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群众主动领取防艾健康知识资料,积极咨询各类防艾相关问题,宣传人员与群众相互之间形成良好互动。促成了政府、部门及单位与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同心携手,加强合作,共同防治艾滋病

17、良好局面,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1、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旅宿服务场所和桑拿按摩、洗脚室、美容美发厅、酒吧、茶艺馆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2、深入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对广告市场的执法检查,依法加强对涉及艾滋病防治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医疗服务广告、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广告中违法行为;支持和鼓励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推广安全套防治艾滋病的公益广告宣传。3、积极配合卫生和计生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加强对公共服务场所摆放安全套和设置安全套自动发售机的管理,对不按要求摆放安全套的场所,积极协助

18、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手段强制其摆放安全套。工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各股、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实行一级抓一级,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广泛宣传,加强安全教育在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活动中,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从思想上引导他们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干部群众主动管安全的大好局面。二是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三、完善台帐,开展

19、“回头看”(一)针对辖区企业的实际情况,将以往关注的安全生产高危行业主体按重点、分行业、分责任区建立巡查台帐,并在此台帐中注明基本信息、许可证是否有效等明细信息,进一步清查盲点和死角,整改问题、巩固成效,更快更全面有重点的开展“回头看”工作,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是消防安全方面,对人民路集贸市场排查出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再核查、再督促,对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和线路凌乱私搭电线及时拆除,未配备消防器材的及时补充,消除了安全隐患;二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安全生产再宣传,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要求经营户在核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不得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

20、监管工作。一是要严格依法行政,不得擅自降低涉及安全生产行业企业的准入门槛。认真审核各类前置审批的许可内容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同时要把好登记关,对政府公布的重大隐患区域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为其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网吧、旅馆及娱乐业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把关,对不具有资质条件的企业严格责令其限期改正,补办前置审批手续或要求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三是针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宽进”后续监管相关措施未出台,部门间衔接出现“断层”等问题。近日,我局结合实际,积极实行“双告知”制度,以此加强对改革后商事主体的监督管

21、理,以及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共享,增强综合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到位。一是实施对商事主体的告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人民路市场、西区市场各2次,检查商场、企业共12户,各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都已按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落实,现都已完成。通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对于今后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这次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为契机,将这项工作常态化,认真进行隐患治理工作,为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工商局依法治县工作总结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县工

22、商局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按照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县依法治县2015年工作要点和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工商职能,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有效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现将一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我局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机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和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中,做到年初计划,半年有总结,年终有总结,确保依法治县工作顺利开展。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学

23、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中共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和县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体干部职工准确领会、深入把握全会的精神和内涵,并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做到统筹帷幄

24、、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深化对依法治县精神的理解,推动依法治县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三、多措并举深入推进1.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2015年,我局依法办理内资企业开业登记96户(其中私营企业90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71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业登记13户。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内资企业1185户、注册资金62.85亿元(其中私营企业924户、注册资金33.83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58%、21.59%(其中私营企业分别增长7.14%、34.21);个体工商户9095户、注册资金4.97亿

25、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42%、6.58%;农民专业合作社184户、出资总额2.48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15%、10.47%。2.搭建银企桥梁,拓宽融资渠道。立足动产抵押登记、股权质押登记,充分发挥其融资功能,主动为市场主体融资服务。截止目前,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0份,抵押物价值5.50亿元,担保债权金额3.09亿元;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户,出质股权金额0.18亿元,担保债权金额0.14亿元。累计帮助企业融资3.23亿元。3.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2015年,巨丰粉体有限公司注册的“贡嘎雪及图”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我县获得的首枚驰名商标。我县首枚农家乐商标“翻身

26、沟”申报成功,并取得商标证。截止目前,我县共有驰名商标1件、省著商标4件、知名商标4件、地理标志商标5件。1件省著商标正在申报中。4.搭建诚信守法体系,夯实法治基础。2015年,巨丰粉体有限公司获得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2012-2013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证书,这是我县首个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同时,在全县民营企业中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宣传和指导力度,确保“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有序推进,为建设法治、平安打下坚实基础。5.深化登记制度改革,着力提升工作效能。先后于5月20日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于9月25日实施“三证合一,一

27、照一码”登记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企业开业登记“三证合一”69件,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74份。实施“三证合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以来,企业在我局办事时间比过去缩短了60%以上,办理企业登记由以前承诺的5天,缩短到2天,提速2.5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到了当场受理当场办结。6.强化消费宣传引导,拓展消费维权平台。2015年,共调解纠纷42件,调解成功42件,调解成功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5万元。其中,调解案例“手机销售合同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因该销售公司促销活动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该合同条款的修改,在全省范围内有效,为省内其它地区消费者维

28、权提供了参考,惠及全川。调解案例“林地爆管难灌溉,消协调解获赔款”先后被评为“市2014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2014年省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14全国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7.穷尽一切宣传手段,有序推进年报公示。2015年,我局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群众现场和电话咨询共1500余人次,电话催报1300余人次,短信催报7500余条,现场指导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网上填报300余人次。截止目前,我局办理企业联络员备案审核1134户,备案率83.20%,排名全市第4;2013年度已年报公示企业801户,年报率98.52%,排名全市第3;2014年度已年报公示企业902户,年

29、报率98.36,排名全市第3;2014年度已年报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152户,年报率88.37%,排名全市第3;2013年度已年报公示个体工商户2889户,年报率37.31%,排名全市第4;2014年度已年报公示个体工商户3133户,年报率36.76%,排名全市第4。8.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提升市场监管效能。2015年,我局围绕重点领域,切实加大执法办案的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截止目前,我局共立案7件,结案5件,罚没入库51600元。其中,缘珍睐首饰在有奖销售活动中其最高奖奖额经核算超过5000元,被处以罚款10000元,成为我县首例有奖销售不正当竞争案。9.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

30、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围绕“红盾春雷行动2015”,开展专项检查。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12台次,检查经营户117户,其中建材经营户62户、农资经营户31户、其他经营户24户。有3户经营户未亮照经营(已责令其当场改正);发现1户超范围经营(已责令其当场改正)、1户无照经营(已责令其限期办理相关证照)。共查获“三无”皮鞋57双,没收侵权佳洁士牙刷15支、玉兰油沐浴露15瓶,没收“三无”打火机1000余个,收缴“三无”玩具14个。10.集中力量抓整治,重拳出击严惩治。深入开展民间投资理财咨询类企业整治工作,一是确立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提出工作要求,量化工作指标。

31、二是依托网格化监管,以“地毯式”的排查方式逐户开展清理排查;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三是重视部门横向联动,积极联合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公安等部门,对民间投资理财咨询类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施重拳出击,重点惩治,形成高压态势。自活动开展以来,共计开展检查13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车辆26台次;责令改正12户次,收缴投资理财咨询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现并移送“涉嫌非法集资”线索2件,责令关门停业1户。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2015年,县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

32、,以强化市场监管为抓手,严格执法管理,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体制。按照要求,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一、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不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等验资证明文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放宽经营范围登记,落实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施行“先照后证”。对于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在办理工商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二、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

33、贯彻落实。我县先后于5月20日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于9月25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我局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部署,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勇于当担、积极沟通,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促进了“三证合一”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有序实施。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企业开业登记“三证合一”69件,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74份。三、积极推进窗口服务效能建设。进一步落实窗口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节假日预约制、企业帮扶制。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工作标准、监督电话。做好三个“一次清”,接待咨询一次清,表格发放一次清,告知内容一次清。坚决杜绝冷

34、、横、硬和“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企业在工商部门的办事时间比过去缩短了60%以上,办理企业登记由以前承诺的5天,缩短到2天,提速2.5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到了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四、开展“3.15”消费宣传咨询活动。3月13日,我局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开展了以“携手共治、畅想消费”为主题的“3.15”系列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受理投诉和举报,解答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消费者详细讲解了部分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提高消费者鉴别真假商品的能力。此次宣传活动,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

35、待消费者咨询200余起,受理消费者投诉5起,其中现场处理手机质量纠纷1起,消费者表示十分满意。五、积极强化消费宣传引导,拓展消费维权平台。一是延伸12315申诉举报网络,积极开展12315五进工程,逐步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二是加强与质监、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构建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维权的调处能力。三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推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四是继续深化“诉转案”工作,建立规范的“诉转案”对接机制。2015年,共调解纠纷42件,调解成功42件,调解成功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5万元。其中,调解案例

36、“手机销售合同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因该销售公司促销活动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该合同条款的修改,在全省范围内有效,为省内其它地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参考,惠及全川。调解案例“林地爆管难灌溉,消协调解获赔款”和“不承认预付款单的有效性”参加了“市2014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林地爆管难灌溉,消协调解获赔款”先后被评为“市2014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2014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14全国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六、有序推进年报公示工作。针对首次年报工作,采取两个“穷尽”(即穷尽一切宣传手段宣传年报工作,穷尽一切工作措施完成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开展。一是加强宣传引导。

37、在通过县电视台、政务中心和移动公司短信群发平台进行宣传的同时,对全县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备案情况、年报公示情况进行疏理,对未年报的市场主体逐一打电话进行催报,全方位、广覆盖提高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二是加强现场指导。在电话解难答疑的同时,对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现场指导进行联络员备案信息填报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填报,切实解决群众在年报中遇到的难题。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对全县未备案、未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乡镇进行疏理,给各乡镇去函请求协助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催报工作。四是加强督查督办。每月召开专题工作会,各股所都要对本股所在开展年报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局

38、办每月对各股所年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2015年,我局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群众现场和电话咨询共1500余人次,电话催报1300余人次,短信催报7500余条,现场指导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网上填报300余人次。截止目前,我局办理企业联络员备案审核1134户,备案率83.20%,排名全市第4;2013年度已年报公示企业801户,年报率98.52%,排名全市第3;2014年度已年报公示企业902户,年报率98.36,排名全市第3;2014年度已年报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152户,年报率88.37%,排名全市第3;2013年度已年报公示个体工商户2889户,年报率37.31%,排名全市第4

39、;2014年度已年报公示个体工商户3133户,年报率36.76%,排名全市第4。七、切实做好信息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一是开展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对被抽查的11户企业中未即时公示的7户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开展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工作,对抽查名单中的6户企业进行了摸底查询和上门检查。三是开展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对我县被抽查的34户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该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开展死户企业清理和吊销工作。我局已对省局下发的我县的未参加2012年度年检的,未公示2013和2014两个年度报告的191户“死户”企业逐一进行清理和调查取证

40、,目前,该工作正在进行中。八、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是市场监管模式的转型期,充分认识执法办案强化市场监管权威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执法办案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支撑作用,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重大的现实考验。2015年,我局围绕重点领域,切实加大执法办案的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是高度重视竞争执法工作,重点解决企业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垄断性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反对地方保护。二是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紧扣民生商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商标广告监管执法,以知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为重点,依法查处商标侵权

41、违法行为;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为契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四是继续做好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加强农资、旅游市场监管,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扫黄打非”等工作。2015年,我局共立案7件,结案5件,罚没入库46600元。其中,缘珍睐首饰在有奖销售活动中其最高奖奖额经核算超过5000元,被处以罚款10000元,成为我县首例有奖销售不正当竞争案。九、围绕“红盾春雷行动2015”,开展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局对“红盾春雷行动2015”的工作部署,我局从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3月31日,以“执法维权、红盾为民”为主题,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红盾春雷行动”。一是加强建筑建材市场监管,切实保障灾后重

42、建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开展农资市场整治,要求经营户严把市场准入关、质量关,确保农户买到放心农资产品。三是开展冬季取暖用品市场检查,指导经营户开展自查,督促其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建立健全取暖小家电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四是开展不合格烟花爆竹排查,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在“红盾春雷行动2015”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12台次,检查经营户117户,其中建材经营户62户、农资经营户31户、其他经营户24户。有3户经营户未亮照经营(已责令其当场改正);发现1户超范围经营(已责令其当场改正)、1户无照经营(已责令其限期办理相关证照)。共查获“三无”皮鞋57双,没收侵权佳洁士

43、牙刷15支、玉兰油沐浴露15瓶,没收“三无”打火机1000余个,收缴“三无”玩具14个。工商局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5年县工商局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以“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企业年报工作和企业信息抽查工作为抓手,着力于“诚信”建设,为经济体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按照要求,现将我局一年来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总结如下:一是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切实加大“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深入企业,对开展“守重”活动的意义、申报条件、方法步骤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守重”创建氛围。2015年,巨丰粉体有限公司获得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2012-

44、2013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证书,这是我县首个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二是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筑牢夯实建设法治、平安的基层基础,我局积极对我县申报创建“诚信守法企业”的3家企业并进行指导。工作人员通向企业发放了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申报表及诚信守则,针对不同的企业分别提出了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向企业说明此次创建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并要求企业要重视此次创建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整改完善档案资料;同时向企业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商标法等法律知识,为验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有序推进年报公示工作。针对

45、首次年报工作,采取两个“穷尽”(即穷尽一切宣传手段宣传年报工作,穷尽一切工作措施完成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开展。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通过县电视台、政务中心和移动公司短信群发平台进行宣传的同时,对全县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备案情况、年报公示情况进行疏理,对未年报的市场主体逐一打电话进行催报,全方位、广覆盖提高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二是加强现场指导。在电话解难答疑的同时,对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现场指导进行联络员备案信息填报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填报,切实解决群众在年报中遇到的难题。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对全县未备案、未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乡镇进行疏理,给各乡镇去函请求协助开展年

46、度报告公示催报工作。四是加强督查督办。每月召开专题工作会,各股所都要对本股所在开展年报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局办每月对各股所年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2015年,我局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群众现场和电话咨询共1500余人次,电话催报1300余人次,短信催报7500余条,现场指导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网上填报300余人次。截止目前,我局办理企业联络员备案审核1134户,备案率83.20%,排名全市第4;2013年度已年报公示企业801户,年报率98.52%,排名全市第3;2014年度已年报公示企业902户,年报率98.36,排名全市第3;2014年度已年

47、报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152户,年报率88.37%,排名全市第3;2013年度已年报公示个体工商户2889户,年报率37.31%,排名全市第4;2014年度已年报公示个体工商户3133户,年报率36.76%,排名全市第4。四是切实做好信息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一是开展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对被抽查的11户企业中未即时公示的7户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开展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工作,对抽查名单中的6户企业进行了摸底查询和上门检查。三是开展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对我县被抽查的34户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该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开展死户企业清理和吊销工作。我局已对省局下发的我县的未参加2012年度年检的,未公示2013和2014两个年度报告的191户“死户”企业逐一进行清理和调查取证,目前,该工作正在进行中。工商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县工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狠抓改革攻坚,务求取得实效。结合中共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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