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劳务分包合同201404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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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业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值得下载 1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甲方(承包方):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乙方(劳务分包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一四年三月甲方(承包人):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乙方(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分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方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2、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2.3本合同分包范围及劳务作业内容:2.31分包范围:本工程建筑图、结构图中(含工程施工前相应建筑、结构变更及对局部调整)主体一次结构、二次结构施工、装饰装修工程。2.3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2.32.1.主体一次结构工程:2.32.1.1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机械挖土的人工配合清槽(坑)修坡,槽(坑)底明沟排水;技术方案要求的标高设计标高上200mm人工清土,局部机械无法开挖处的人工挖土,人工基槽(坑)边防护;基槽(坑)边挡水墙、明沟砌筑及抹灰,及明沟盖板。2.32.1.2基础砖墙砌筑及抹灰,包括集水坑,电梯井壁,砌筑抹灰,基础及室内回填土人机回填、

3、夯实乙方人工配合。2.32.1.3基础桩头除破桩外的处理、为配合防水施工进行的桩头处理、桩偏位及加固处理(如有桩基的)。配合平立面防水、砖胎膜砌筑和防水基层处理,基础检查验收所需的马蹬、架体及通道。2.32.1.4全部模板作业工程、所有混凝土浇筑工程、钢筋工程(竖向12以上只许焊接不许绑扎搭接)。主体检查验收所需的马蹬、架体及通道。2.32.1.5随主体逐层向上室内架体安全防护及日常维护;临时施工脚手架、临时防护脚手架、临时防护脚手架、电梯筒井内施工用脚手架及筒内施工操作平台的搭拆;塔吊基础、室外施工电梯附墙操作平台及防护架、网搭拆。迎轻轨侧的水平挑网或平台的搭设,刷漆,及其余位于塔吊作业半径

4、内的防护、刷漆。2.32.1.6小型机械、手头工器具。2.32.1.7二级箱以下所有的电线、电缆、电箱、及所有用电设备、以及安装及日常维护。2.32.1.8辅助材料、周转材料,甲供材料进出场装卸、保管、场内运输、指定地点码放。,场地由施工队整平。 2.32.1.9每月25日前书面申报下月的钢筋计划(有翻样资料)、砖、混凝土等甲供材料用量计划,栋号部门配合取样试验(混凝土试压块,钢筋,钢筋焊接接头等)、随主体结构的预埋件加工埋置等。2.32.1.10配合甲方进行工程定位放线、甲方交点后乙方进行工程测量放线,包括主体结构线,隔墙线,大角轴线垂直线,室内套方线等(包括主体和二次结构的砌筑部分质量标准

5、所要的)报甲方相关人员验收等。2.32.1.11结构剔凿、打磨、修整,通过结构验收等。2.32.1.12配合与协作,包括二次结构,垂直运输机械安装,顶升,锚固等施工配合与协作。2.32.1.12主体施工样板的制作(样板区内)2.32.1.13承包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区内排水沟、集水坑的砌筑与抹灰;非硬化区域人工场地平整,石屑或碎石铺设。(2)道路两侧方管或钢管栏杆的安装及维护。(3)所有材料加工、材料存在场地周边及区域内进行分割,使用方管或钢筋围护栏杆的安装。(4)配合钢筋及木工加工棚的架体安装及标语挂设、周边模板围护及顶部脚手板安装,钢筋,木料的卸车,及场内,场外300米以

6、内材料倒运。(5)楼号入口安全通道的搭设(或配合架体安装及标语挂设)、上人马道的搭设、周边模板围护及顶部脚手板安装,楼层防护安装,拆卸及恢复。(6)施工区内各种标识、标牌的安装,喷绘的安装挂设,基座砌筑、浇筑及面砖,并包含日常清扫及维护。(7)施工区内各种配电箱、消防箱基座砌筑、抹灰及标识油漆。(8)落地脚手架基础垫层混凝土浇筑,及沿楼座周边排水明沟砌筑及抹灰。(9)塔吊基坑上部周边的防护,顶部封堵及标识,塔吊基坑内排水与日常维护。(10)砂、石及垃圾存在区围护墙砌筑、抹灰及油漆标识。(11)防护用钢管满刷油漆一遍。(12)各楼号外部标高点引测、标记及防护、楼号轴线控制点防护,并配合总包复测。

7、(13)二次结构墙体拉结筋的主体预埋(预埋贴模钢筋),塔吊附着锚固端预埋。(14)楼层放线、轴线及标高引测,并配合总包复测。(15)所有砼墙体的标高控制线、砼墙体地面控制线、二次结构墙体线及控制线,门窗中线(二次结构墙体线需在楼层放线时由一次结构放出,便于二次结构预埋拉结钢筋位置的控制)。(16)楼板厚度控制块的浇筑(如有水管超高,地面由土建剔凿)、预埋,水电出地面管保护。(17)窗顶、门顶标高的技术调整。(18)主体结构施工前的图纸局部变更(施工后的变更由现场签证,报成本列入结算)。(19)模板接缝、拼缝及施工缝处砼墙体的打磨。(20)底板封井(方案要求),混凝土墙体穿墙螺栓的封堵及防水(按

8、方案要求)。(21)材料的场内运输、倒运;主体结构周转材料进退场时装卸车及归类码放。(22)楼内消防器材的摆放,回收与日常管理。(23)成品保护材料的制作(预制或现制)、油漆、安装及日常维护。(24)阳台砼栏板、砼空调隔板、窗台下部砼墙体等,在主体施工时的钢筋预留及二次砼浇筑。(25)砌筑二次结构钢筋预埋、预留。(26)各楼号在塔吊半径覆盖范围外材料的水平运输。(27)各楼层混凝土养护用水平软管,其他所有用于场内倒运的运输机械的汽柴油.配合上料平台的提升,预制楼梯的吊装安装。(28)楼层平面预留洞口的封堵、防护。(29)施工区域内主体施工样板设立,现场文明施工所须的清理打扫(按项目部要求);(

9、30)配合甲分包班组作业增加的定位放线;制作砼、砂浆试块(砼、砂浆试块如检测不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劳务队承担)、各类材料试件取样人工、结构实体检查验收,并包括配合塔吊公司附着制作,安装所用的人工,辅助材料。2.32. 2.二次结构及装饰装修:本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除主体结构、外保温、防水工程、业主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内容,含二次结构填充墙(墙体水电管线预埋、箱洞的预留及预留洞过梁板的浇筑)、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初装修、外延毛坯墙粉刷、门洞口粉刷、内墙公共部位保温、室内电梯的防护制作安装、多层无机砂浆抹灰挂网、室外散水、管道的反坎、室外空调栏板部位的砼模板、钢筋、砼浇筑、抹灰等、顶层超高费用及脚手架

10、搭拆费用等、竣工清理至竣工验收和交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2.32. 2.1二次结构、装饰装修:包括砌筑填充墙、分隔墙砌筑及其拉接筋植筋(包括植筋胶)、混凝土构造柱、洞口混凝土抱框、内墙抹灰钢丝网片的铺设、混凝土配筋带、过梁、3.6米以下架子的搭拆等全部工作内容,混凝土工程含钢筋制作和安装、支拆模板、混凝土浇筑、养护等全部内容。2.32. 2.2屋面工程除防水层及瓦的供应外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温层、找坡层、找平层、保护层、屋面挂瓦、落水口安装、出屋面排气管安装等。2.32. 2.3楼地面工程包括混凝土板面清理、铺放绑扎钢丝网片、细石混凝土地面并按交工标准分格拉毛压光、浇筑地面垫层时

11、预留管道槽并在管道安装后补平此槽、厨卫间防水找平层、保护层、有防水部位的地面满挂一道玻纤网、地面铺保温板(开敞阳台地面)、台阶(含面层的块料装饰层)、坡道(含面层的块料装饰层)、散水等全部内容。2.32. 2.4内墙面抹灰(含甩浆喷毛及胶水)、门窗洞口侧壁抹灰、厨房和卫生间墙面抹灰拉毛。外墙面抹保温底灰、檐口抹灰、阳台修补装饰抹灰、空调板抹灰等墙面抹灰。2.32. 2.5配合人货电梯的安装及门的制作安装、刷漆,做龙门架基础;与各分包单位的配合及成品保护、整个工程的竣工清理、验收、交付等。2.32. 2.6、小型机械和手头工器具的含义:除甲方提供塔吊、人货电梯、电源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外(每楼

12、座底在设一个二级箱、钢筋加工区在设一个二级箱),其它一切机械、器具均由劳务承包队自备(含手推车、水泵、混凝土振捣机械、夜间施工照明灯具、木工机械、电焊机、电钻、电锤、手持机械及其耗材、氧乙气瓶及仪表割枪、电渣压力焊及气焊枪设备、对讲机、三级电箱及电缆、测量放线器具等)。 2.32.3、辅助材料含义是除甲方提供构成工程实体的钢材、混凝土、架子钢管、扣件、钢筋、混凝土砂石料、水泥、砌块及止水钢板以外的一切材料(承包方承包价内包含但不限于电焊机及焊条与焊剂、堵缝密封条及粘结胶、模板脱模剂、钢筋绑扎丝(不锈丝)、墙体钢筋塑料圈保护层、梁板钢筋垫块、铁丝、园钉、橡胶止水带、止水螺杆、步步紧等)。2.32

13、. 4、工程施工过程及所应达到的标准:2.32. 4.1 主体结构合格;2.32. 4.2 创省级文明工地;2.32. 4.3 工程质量实体检测主体结构(含维护二次结构)合格;工程主体结构验收一次通过、分户验收、竣工验收一次合格。2.4、承包方式:包清工、模板、木方、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3、合同价款3.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 元。3.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3.21.按双方所签订的价格进行结算;即人工劳务费 元/(建筑面积);3.22.承包工程费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创建“省文明标化工地”、迎接检查、因风力、雨天等天气原因引起的停工,所必须花费的人工乃至于局部停工所造成的人员误工,天气

14、原因所发生的人员窝工。3.23.文明施工费内容包括为实现“标化”工地、文明施工现场、以及工程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因承包方的原因造成以上目标未能实现的承包方将不支付该费用。3.24.现场发生零工:点工、大工、普工平均按 120.00元/日计价。3.25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3.3结算方式: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含包清工、模板、木方、低值易耗材料、零星材料、工具用具)注:此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分包方负责完税。并向承包方提供正规发票。4、分包工程工期:4.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4.2竣工日期:4.2.1基础施工出0.000最迟不得晚于20 年 月 日;4.2.2.主

15、体结构封顶最迟不得晚于20 年 月 日;电梯机房封顶 4.2.3. 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日期达到承包方规定的工期要求,工程结算时不扣除履约保证金,反之工程结算时扣除履约保证金。4.2.4. 即使非分包方原因造成中途工期延误在10天内,分包方承诺按承包方的要求在本协议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劳动力和设备及材料的投入确保主体的如期封顶。4.2.5.劳务分包方需严格按照总进度计划及各分项完成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施工,施工人员数量需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不能满足时及时进行调整。项目部按月、周将总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并下达,按周进度计划对工期进行约束。周进度计划滞后者,按每周、楼号罚款1000元进行处罚,从分

16、包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2.6.工期延误处罚措施:各节点工期延迟按总包合同的处罚额度,即每延迟一天分包方支付给承包方方4000元违约金,承包方有权直接从分包方应得的保证金中扣除,无须事先通或征得分包方同意。各节点延迟天数不得超过十天,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且分包方已完工作量承包工程费以80结算。分包方由此造成的其它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如因分包方人员不够而不能确保施工进度,承包方有权另行组织人员进场施工,进场人员按300元/天的价格在分包方劳务工资中扣除。对因工期延误而造成各类租赁机械、材料费用的增加,承包方有权从工程承包价款中扣除,分包方不得提出任何借口。4.2.7. 主动与承包方协调

17、好,塔吊、电梯等的维修保养,塔吊锚固,顶升时间。充分考虑维修保养的时间节点,不得以此为借口索要工期,误工索赔。4.2.8. 因战争、50年一遇的洪水、六级以上的地震等不可抗力,在得到承包方同意后工期顺延。总日历天数为: 天5、最低劳务作业人数: 人。6、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3)承包人提交的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7、图纸:承包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分包方提供与分

18、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套。8、项目经理、分包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8.1承包方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 ,职务: ,电子邮箱: ,委托权限: 。承包方也可委托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分包方。8.2分包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二级项目经理)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委托权限: 。施工员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质量员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安全员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技术员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方。8.3分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

19、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住址: 。如一方变更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和联系人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因一方所留地址、电子邮箱不详造成对方所发送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自一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和联系人发出邮件之日起,视为对方收到一方发送的相关文件。9、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9.1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承包方自收到分包方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分包方。9.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9

20、.3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分包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9.4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9.5 随时对分包方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9.6 9.7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确保施工安全。9.8检查分包方工人持证上岗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9.9在发现分包方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分包方并提出明确要求。9.10 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分包方的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

21、式通知分包方。9.11 分包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承包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承包方应配合分包方工作或确保分包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9.12其它承包方应当承担的义务。9.13当现场因分包方原因(劳动力不足、材料供应不及时等)使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受到严重制约时,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分包方不得有任何疑意。10、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0.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进入现场施工的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或协议,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22、。10.3按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20日提交下月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甲供材料计划,经承包方批准后实施。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承包方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10.5分包方配备的管理人员由总包进行考勤,若不进行考勤,存在晚岗现象,甲方有权扣款,从付款中扣除。10.6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由劳务队支付。10.7自觉接受承包方按工程建设单位或行政主管部

23、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分包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配合承包方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10.8按承包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承包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0.9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分包方从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至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将其所完成工程移交建设单位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分包方对现场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都有责任保护,因分包方原因发生损坏的,分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分包方对非本专业的成品在分包方进行本专业施工时不得有损坏行为,因分包方原因发生损坏的,分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10.10妥

24、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方提供的由分包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10.11分包方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承包方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原件。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分包方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分包劳务工人进场,由安全科登记、注明为准。10.12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分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10.13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分包方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承包方,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

25、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承包方。10.1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承包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具体善后工作由分包方安排和处理,承包方不直接面对伤亡职工家属进行处理。10.15分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分包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保险事故发生时,分包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10.16分包方以非正当方式(包括3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承包方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承包方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

26、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承包方提出要求的,分包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方的损失,承包方可以要求分包方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承包方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11、安全文明施工与检查: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 具体见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做法 11.1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颂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文明施工按照JGJ59-99标准和徐州市关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一切有关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要求执行。每月文明施工不达标或整改不

27、得力或无人进行维持等情况则扣除该月文施费5000.00元;11.2.分包方对项目工程指定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负责本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工作,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及施工安全规范教育。专职安全人员必须专人专职,持证上岗。如项目部管理过程中发现该人员业务素质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无安全施工意识,对安全施工作业隐患熟视无睹,自以为是等现象,项目部有权要求分包方调换人员。如分包方拒不调换,承包方可以停工整顿;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证书由承包方项目部保管。安全员由承包方项目部统一管理,并进行考勤,若脱岗,则按500元/日进行处罚,从结算款中扣除。11.3.各特殊工种均要有岗位证书,必须持证上岗,岗位证书由甲方项

28、目部统一管理。每台塔吊需配备足够的塔吊信号工,每塔不少于2人,加班情况另行配人;11.4.分包方动用明火、安装电器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前必须向承包方对口负责人申报,动火(电、气焊)前应事先持特种工种操作证到甲方开具动火证。动火时要做到一人动火一人监护,准备好灭火器材;11.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随地大小便现象,发现吸烟现象(当场发现或发现烟头)均处以100元罚款每次;发现在楼内小便者扣除乙方500元/处;发现在楼内大便者扣除分包方1000元/处;在检查期间被发现每处扣除5000元,如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处罚的,则再全部转嫁到出现该问题的施工队并严厉教育,避免再犯;11.6.分包方对所用工程材料,

29、必须严把防火关。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油漆、稀料等)物品,易燃物品应随用随进;分包方对施工现场、作业操作面必须随时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1.7.分包方人员在本承包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未经同意不准到其它区域活动;如发生不良后果责任全部由分包方自负,与承包方无关;11.8.施工中由分包方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事故,分包方负责处理,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与承包方无关;民工事件及伤害事故应及时处理,由分包方先行处置,责任主体为分包方,不得推诿,如发生推诿现象处以5000-20000元处罚.11.9.承包方管理人员对分包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分包方必须接受检查并配合;11.10.分包方

30、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治安管理条例,主动办理好有关手续,禁止一切违反有关安全条例的行为,凡因此所产生的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11.11.在该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严禁抛、冒、滴、漏、洒;分包方应按承包方划定的责任区域,每日进行现场清扫工作,保持现场清洁。特别在清理垃圾期间不能有扬尘。违规者罚1000元/次。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并解决;11.12.在该项目施工期间,分包方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承包方另行分包项目施工队伍的施工,主动为其创造工作条件,最终达到保证总工期的目标。不予配合的按违纪处理;11.13.保持居住区的清洁、卫生、安全用电、用水问题。遵守承包方制定的生活区管理规定,违

31、反规定的,承包方按规定进行处罚;11.14本工程价款中包含了安全文明措施费 元/,在施工全过程中的现场清扫,为迎接相关单位的检查所产生的费用均不再另外计取,施工现场除办公用房、砖砌围墙,其它设施的施工人工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如在施工过程中分包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则在竣工结算时扣除 元/,并处以2元/的罚金。11.15.对于处罚单如拒绝签字的加倍处罚,监理单位所出具的罚单在两小时内回复,否则认为确认.11.16.例会事项应及时落实,不得拖延,重要事件不得拖延,一般事件不能超过四个小时.11.17. 与二次结构、装修交接修复时效为4小时,不得拖延。11.18分包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

32、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与发包方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承包方的相关损失。11.19分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内要使用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防护措施费用由分包方承担。11.20分包方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分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12、材料:12.1分包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承包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

33、见附件三);经承包方确认后,承包方按该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分包方;需要分包方运输、卸车的,分包方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承包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分包方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承包方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12.2分包方自备中小型机械、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及相关用品等,达不到承包方安全生产要求的,由承包方采购后按实际采购价有偿提供给分包方。分包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分包方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

34、有经济损失。12.3材料机具、临水临电管理12.3.1.实体材料管理12.3.1.1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用量要严格控制,杜绝浪费和超耗。12.3.1.2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发现单次供灰量大于计算量,必须及时报告承包方,共同分析原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避免再次发生材料超耗事件。如发生落地灰不及时进行清理回收及超报造成的砼浪费,按浪费砼价款的2倍进行赔偿和处罚。12.3.1.3 用于结构实体的钢材必须合理使用,杜绝浪费现象,在关模之前及砼浇灌前必须将作业区域内的所有零料钢筋清理干净,如有浪费现象,按照8元/kg索赔;对钢筋使用,按图纸、规范及图集要求进行合理下料,并将配料单报甲方项目部备案,工程竣工

35、后,由承包方统计最终用量,损耗按1.5%计算,超过部分由分包方赔偿。12.3.2.周转材料、机具管理12.3.2.1周转材料进场,承包方材料管理人员交数给分包方,分包方签字确定并做到合理使用,认真保管。分包方对自己所领用周转材料务必认真管理,防止丢失。工程结束完成时,分包方材料保管员如数交给承包方。若有丢失,按市场价赔偿。12.3.2.2由分包方自备材料及机具,自行保管防止丢失。由承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供应到施工现场(100米以内),分包方要严格按操作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分包方负责修复。12.3.2.3对进场材料的(砼、钢筋、砌体材料、架子管、扣件、支托等)双约定损失率

36、,超过部分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架子管1、扣件3、混凝土1.5、钢筋1.5、砌体材料1.5。奖罚方法:超耗材料价款双方承担比例:承包方项目部(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栋号长40、分包方60,节约的材料按双方各50分成。赔偿金额标准按承包方与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12.3.2.4分包方施工队加强人员管理,严禁发生偷盗现象。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以5倍于所盗财物价值的罚款并开除出场,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分包方施工队处以5倍于所盗财物价值的罚款,用现金方式两日内交到承包方项目部,如不交现金罚款则在最近的工程款支付时以双倍扣除。12.3.3.现场临水管理12.3.3.1 现场临水布置完成后,由分包方

37、妥善照管,由于自然原因造成水设施损坏,项目部安排人员修复。如人为造成破坏,项目部修复所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分包方承担。12.3.3.2 工地、生活区用水应注意节约,合理使用,严禁发生长流水现象。用水完毕,及时关闭水龙头,如有故意不关,项目部管理人员拍照取证,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12.3.3.2 对工地所有水消防设施,消防栓等禁止开阀取水施工用,保管好消防设施,如有恶意破坏现现象,项目部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12.3.4 施工用电管理12.3.4.1二级箱及以上材料由承包方提供,现场配电线路完成后的维护及照明管理由分包方安排现场电工负责。配合安全检查前的自检工作。12.3.4

38、.2必须服从安全施工用电的管理规定及承包方相应管理标准和项目部安全用电规章制度。12.3.4.3对凡有私拉乱接现场,每发生一次处罚200元,用电机械及电源线不符要求经劝阻无效的给予重罚,每发生一次处罚1000元.12.3.4.4对生活区的用电管理及限额用电量的管理办法,按照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徐州分公司的相应规定执行。每栋楼自费安装电表,按表数收取相关费用。12.4成品保护,具体见承包方标准成品保护做法12.41.双方共同配合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具体工作由分包方按照承包方保护方案去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再增加任何费用。12.42.自身成品自我保护,如有损坏自行修复并确保质量

39、。12.43.其他专业分包的成品,如门窗、防水、电梯、水电等如有破坏,由各专业队修复,费用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同时承包方有权对责任人及所在班组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修复费用的510倍。恶意破坏的除前述处理后送公安部门处理。12.5施工中由分包方提供的模板、木方、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 13、质量标准、保修及工程质量要求:13.1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徐州市建委颁发二十一条禁令及承包方的产品质量实测操作指引,本分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13.1.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混凝土墙体和顶板除满足国家规范要

40、求外必须满足装饰工程施工前不需要抹灰的标准,如需抹灰,材料费、人工费由分包方负责。如图纸、承包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分包方应在取得承包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13.1.2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工标准和承包方产品质量实测操作指引A4版认真完成本工程;13.1.3执行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颁发的相应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徐州市建委颁发二十一条禁令13.1.4对施工中出现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施等问题,在建设、监理、承包方人员多次督促下无实际整改措施,敷衍了事的现象而引起建设、监理方对承包方的违约处罚行为,均由分包方承担,其相应的违约索赔在履约

41、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任何人不得说情;13.1.5分包方必须按照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承包方提出,取得答复后方可继续施工,如是口头答复必须在当天补上书面手续。对于质量问题分包方如有合理化建议在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13.1.6.分包方职工技术水平应满足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发现不能满足此要求,必须无条件进行撤换。13.1.7. 分包方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承包方按结算总价的5%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分包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承包单价

42、结算,如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承包方将视对质量影响的程度结算时按一定比例从分包方承包工程费中扣除。此项结算时需现场质检员、总工程师签认,项目经理审定批准方能结算。13.1.8质量管理检查与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应规范标准及发包方制定的质量标准、最新A4版实测实量验收标准。13.1.9水电成品立管地面保护为5-10cm圆,高度5cm,管心居中。13.2未达到此标准,分包方应按照以下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3.21.分包方必须配备项目常驻项目经理一名,各工种班组长以及几大员到岗,共计管理人员与特殊工种不得少于16人,并于项目部设立的考勤机考勤为准。管理人员不足部分将在管理费中按照每人每月4500元扣除

43、。13.22.对项目部质检员在工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时间由项目部决定给予合理的时间。整改不力、不报验、工期拖延均由承包班组负责。整改超过规定时间2小时,项目部处1000元违约金;超过规定时间3小时,项目部处2000元违约金;超过规定时间4小时(含4小时),按照六2.5条执行;并且项目部有权给予不力管理人员的失责行为经济处罚1000-2000元,或直至给予开除。13.23 凡因质量、安全问题引起的停工整改,每8小时按一天计(超时4小时起亦按一天计),由承包方承担因工期延长而引起的各类机械、租赁材料及后期的赶工费增加的直接费用。所有材料应在提前3天申报材料计划审核,各类机械、租赁材料费由公司成本科提供。13.24 主体施工中对拆模的砼一般缺陷修补限4小时完成,对砼实测实量并达到承包方标准需做的工作3天之内完成(包括打磨、剔凿工作),否则项目部有权利随时停止下工序施工。同时按照25.23条执行;13.25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在征得承包方质量检查员同意后8小时内修复,如屡次发生质量事故及不按时整改的按每次2000元处罚。13.26对于砼质量问题如空洞、狗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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