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坑探安全标准化操作规程与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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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文件编号:JYWDKT/AQ-2011 版本号: AQ/2011江西省地矿局九一五地质大队 作业指导书 版 次:编 制: 审核人: 批准人:受控状态: 年 月 日发布 年 月 日实施目 录第一篇 安全操作规程一、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二、地面挂钩倒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三、民爆物品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2四、装矿工安全操作规程2五、柴油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3六、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4七、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5八、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6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7十、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8十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8十二、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9十三、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1十四、提升工安全操作规程13十五、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14十六、立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14十七、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15十八、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15十九、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17二十、空压机使用安全操作规程17二十一、排水工安全操作规程19二十二、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19二十三、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20二十四、井巷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21二十五、井下作业人员安全规程21二十六、小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22第二篇 作业安全规程 一、总则. . .23二、基本要求. . . . . . . . . . . . . .23三、凿岩安全. 25四、爆破安全. . .27五、装岩运输. .

3、30六、通风与防尘.32七、支护.34八、电气与照明.35九、防火、防水及排水.36十、槽探.37十一、浅井.37 十二、附则. . . .38第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总则38二、大队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381.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52.分管安全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53.其他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04.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415.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41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有关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1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412.技术负责人42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34.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45.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56.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5四、

4、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6(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6(二)、行政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40(三)、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0(四)、劳人教育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0(五)、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3(六)多种经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1(七)车辆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3(八)综治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0(九)医疗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0(十)、物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一)、党委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三)、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41(十四)团委(团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41五、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44(二)维修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4(三)水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5(四)电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5(五)内燃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6(六)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7(七)机电设备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7(八)矿区安全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8(九)巷道通风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8(十)库房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9(十一)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9(十二)爆破作业中警戒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9(十三)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50(十四)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50(十五)空压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50六、附则第一篇 安全操作规程一、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认真贯彻执行大队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方针

6、。2、充电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与操作,其他人员不准乱动,工作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3、所有机械设备必须与充电设备隔离,充电机精刷不准接触硫酸溶液和气体,在末接好蓄电池铅柱头前,严禁将电源合闸,以防产生火花引起爆炸。4、中途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直流电源,然后关闭充电设备,防止电流倒流引起爆炸。5、配制电解液时,先装蒸馏水,然后再倒入硫酸,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禁止将浓硫酸直接倒入蓄电池中。6、充电室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中毒。7、在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检查蓄电池透气管里的透气孔情况,禁止小孔堵塞,同时检查电压、温度、电解液比重,特别是温度不得超过45度,以防爆炸和燃烧。8、充电

7、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搬运蓄电池时要戴胶皮手套,并轻拿轻放严禁抛掷。9、充电房室内禁止明火、烟火,室内应配备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准使用其它灭火器,工作时室内禁止闲人进入。10、蓄电池外壳及周围与硫酸接触的地方应经常用碱水擦洗。11、皮肤接触硫酸后,立即用碱水或清水冲洗。12、废旧蓄电池必须回收集中堆放,统一处理,不得擅自倒入垃圾堆;注意环境卫生。二、地面挂钩倒矿工安全操作规程1、认真贯彻执行大队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方针。2、上班前认真检查矿车撞头、连接环和插销,以及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加以更换。3、禁止人员乘坐矿车上下井,禁止

8、危险物品与其它物品混装,禁止未捆扎牢固的材料、工具随矿车或送料车上下井。4、配合绞车工做好对绞车、钢丝绳的日常保养工作。5、经常性的认真检查挡车器等安全装置和设施。6、倒矿时严禁站在矿车架上操作,必须站在矿车侧,挂上挂钩把矿石倒入指定料场。7、地面挂钩工必须按规定翻倒矿石或非矿石。本班内的掉道矿车要及时处理好。8、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现场各项安全交接工作。三、民爆物品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1、爆破器材进库时,必须认真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在收货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2、爆破器材存放时不得超过库房的设计容量。3、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开存放。4、严禁将火工器材发放给无证人员。严禁发放受潮变质的火

9、工材料。5、库房重地,禁止他人入内,坚守岗位,并对库房的安全负责。6、库房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悬挂安全标志和消防器材。7、建立领退制度,做到帐物相符,防止流失。8、库内禁止存放管理工作无关的物件。四、装矿工安全操作规程1、认真贯彻执行大队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方针。2、下井作业前必须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携带好矿用蓄电池灯器,准备好各种使用工具。3、装矿(岩)前,认真检查井巷顶帮安全,随时敲帮问顶,防止掉块伤人。检查工作面有无盲炮,如发现有应立即上报。如工作中发现有不安全或危险情况,应及时撤离人员并立即上报。4、假设好作业面的行灯,按规定架好铁轨。5、如遇突然停电,应立即停止作业,

10、转移到安全处。6、井下不准打闹,不准离岗和串岗,班前班中不准喝酒。7、装矿(岩)完毕后,及时关闭该作业面的风机和行灯。如发现有隐伏危险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五、柴油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 未经培训或不懂柴油机发电机性能与安全操作规程的人,不准单独工作。2、发电机组的场房应宽敞、明亮、干燥、通风良好。3、机组安装要平稳、牢固、机体和电柜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在雷雨季应安设避雷针。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姆。4、柴油机启动时应遵守如下的安全规定: 检查曲思箱内润滑油是否合乎标准,有无变质,检查冷却水是否充足和循环系联接漏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转动轴曲四至五周是否有阻力。 检查电瓶电量是否充

11、足,电路是否有短路或搭铁现象。 用电启动每次不得超过5秒钟,间歇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连续发动不得超过三次,严禁强力起动。5、柴油机运转时应遵守如下的安全规定: 先空转2分钟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运转中机油温度不得超过80,水温不得超过7580、机油压力不得过高或过低(一般为23.5公斤/cm2) 检查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运转是否平稳,一切正常方可加速运行。 经常检查是否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运转中如发现机器突然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修理,严禁带病运转。 各运转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运转时不得擦洗与维修。 如柴油机发生“飞车”应切断油路,用湿布将空气滤清器捂住作紧急停车,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12、6、送电前先检查送电线路是否绝缘良好,有无漏电、短路现象,调整好柴油转速,查看电压表、电流表是否在规定指数上,发出“送电信号”均匀地送电,如发现异常,停机检修。7、配制电解液时,应按规定操作,只能将浓硫酸倒入水中稀释。禁止将水倒入浓硫酸中。电瓶充电时必须除去加液盖,并禁止将易燃易物或铁器放在电瓶上。8、经常保持冷却水充足与清洁,寒冷季节停车时,必须将机体和水箱中的水放尽。9、上班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准喝酒、打闹,要坚守岗位,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机械设备良好和现场干净。六、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1、配电室操作人员必须是持证电工,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熟悉配电室内各种电气设备的性能,清楚配

13、电线路和操作程序,并有处理异常情况发生的能力。2、配电室不准住人或办公,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禁止存放在易燃易爆或其它物品。3、配电室应设有永久性的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姆,配电板应有良好的保护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4、操作低压断电顺序 断开低压各分路开关; 断开低压总开关。5、低压送电与断电顺序相反。6、一千安伏以上电压用绝缘棒合闸,拉合跌落保险时应戴绝缘手套或用专用工具,一千伏安以上的变压器禁止载负荷拉合。7、雷雨季节,需要检查室外高压设备和线路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带电设备与避雷针的引下线。8、值班人员应注意调整负荷,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仪表工作的情况,不得

14、带病或超负荷运行。9、配电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如电器着火应先拉闸,再用1211或干粉灭火机灭火,禁止用水或用酸碱灭火器。10、线路作业前,必须做好停电、验电、接地措施,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11、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线路状况,有无遗留工具及材料等,并清查全部工作人员已撤回,方可撤除接地线,摘去警示牌,通知恢复送电。12、严格交接班与实行工作运行登记等制度。七、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1、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领取爆破证的专职爆破工进行。2、点炮时应使用安全导火索,安全导火索长度为炮眼中最短导火索的三分之一,以控制点火时间。安全导火索燃完,应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3、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火数目:平

15、巷一般不超过16个,斜井一般不超过9个。超过上述数目时应由两个人点炮,其中一人为指挥者。4、点炮数超过两个时,禁止用火柴、香烟和打火机点火,应使用导火索点火(安全导火索每隔20mmp割一楔形切口)或用电石灯点火,另用一盏点燃备用。5、放炮飞石的安全距离为平距200m,下坡方向400m左右。6、放炮时,事先要发出警告并确定危险区,设置明显的标志,在未解除警戒信号前,任何人不准进入危险区,以防误入放炮区而造成伤害。7、按照炮眼排列的顺序先后起爆,以便创造自由面,防止带炮或冲天。8、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炮响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分钟,地下爆破不少于15分钟,方准爆破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9、

16、爆破器材实行批号管理,采取先进先发的原则。禁止使用受潮变质的炸药、导火索和雷管。燃速不同的导火索,不得在同一工作面使用。 10、装药和处理瞎炮前,应发出讯号,并在危险地带的边界和各有关通道上派出警戒(坑内爆破必须悬挂明显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停留或进入爆破地区。待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方准放炮。11、放炮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工作面要首先敲帮问顶,检查支架是否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12、贯通爆破时,测量人员应及时测绘出需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的距离,并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达15米时,必须停止一方作业,进行必要的封闭并设立明显的标志。13、遇有下列情况必须妥善处理,否则不得装药: 工作面无良好照明

17、; 坑道帮顶或支架不安全; 炮眼里岩粉没有清除干净; 炮眼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炮眼有较大的水流出,因爆破可能引起大量涌水; 出口是否畅通,工具设备是否撤到安全地点。14、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工作服,禁止违章作业。八、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1、凿岩前认真检查凿岩机械及胶管接头的技术状况和连接安全情况。2、认真按程序做好下列工作,方可送风打眼: 检查和清除炮烟及残炮; 检查和清除盲炮; 检查和清除顶、帮、工作面浮石; 检查和清除支护的不安全因素。3、严禁打残眼、干眼、戴手套扶钎杆等违章行为。4、凿岩时先低速运转,待进一定深度后再全速钻进。退机或换杆时,应减速慢退,防止落杆伤人。

18、、5、应采用湿式打眼,不准打干眼。开机时应先打开水,后风门,停机时应先停风后停水。6、凿岩中发现不正常声音,排粉出水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待消除后方准钻进。7、工作面必须有良好照明及通风,凿岩结束后,必须清除炮眼内岩粉,并将一切设备、工具移至安全地点。8、储气罐、高压水箱、安全科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应灵活可靠。十一、打完眼必须把凿岩机放到安全地点,同时把风水管线盘好,打扫现场,不遗留任何工具。9、听到爆破信号,应立即撒离危险区,到安全地点避炮。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1、施工现场电工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

19、由电工完成。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开关箱使用完毕,应断电上锁。3、建设工程在高、低压电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以及其他杂物等,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4、施工现场配电,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柜箱、分路箱、开关箱)两级保护。线路(包括架空线、配电箱内连线)分色为:相线L1、L2、L3为黄、绿、红,工作零线N为浅蓝色,保护零线PE为黄/绿双色。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不得拖拉、浸水或缠绑在脚手架和树木上等。5、实行“一机

20、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使用电缆卷筒螺旋开关箱,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配电箱,禁止用倒顺开关。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7、熔断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组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8、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护套线。9、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米时,电源电压应不得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的不大于12V。10、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

21、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应急照明设备。十、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之前,要先检查工具,特别是防护装置、插头、插座、绝缘电阻、电线连接是否可靠等,特别是对于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使用前必须彻底检查,确认安全后再使用。2、接电源时,要按手持电动工具上的铭牌所标明的电压、相数连接。3、工具在接通电源时,首先要验电,在确定工具外壳不带电的情况下,方可使用。4、移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断电,要轻拿轻放,严禁拉着电缆搬动工具,以防割破和轧坏电缆线或软线。5、使用中发现异常现象和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确认脱离电源后,才能进行详细检查。6、操作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按要求佩戴护目镜、防护衣、手套等

22、防护用品。十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须经原审批单位同意签字才可进行。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禁止操作。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应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有

23、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7、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8、建筑施工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9、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箱内禁止放杂物。10、在脚手架上作业,必须铺满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材料应放入工具袋内随身带。1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12、电气设备所用的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应

24、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断器。13、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板、系挂位置牢靠,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14、凡380伏以上电压,禁止带电作业,试电笔只许测试500伏以下电压。十二、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2、操作时应穿戴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4、操作者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绝缘接地情况,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5、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

25、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6、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施焊。7、焊接钢、铝、铅、锌合金金属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8、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易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9、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牢固、压紧,用胶布包严。10、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转移工作地点

26、搬运焊机时;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更换保险装置时;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11、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挂在可靠的构架上;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米处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 必须戴盔式面罩,严禁将电缆绕在身上作业;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12、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13、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罩或面罩。14、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15、电焊机启动后,必须空运行一段时间,调节焊接电源及极性开关应在空载下进行

27、。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并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在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十三、气焊(割)安全操作规程1、点燃焊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后开氧气阀调整开关,关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2、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3、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4、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闭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5、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正下方,远放作业点10米。6、作业后应卸下减压阀,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

28、可离开。7、冬季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用热水、蒸汽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明火烘烤。8、使用氧气瓶应遵守以下规定: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 10米以上距离; 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氧气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夏季露天工作时,应搭设防晒棚; 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开启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阀,采用专用工具,动作缓慢进行,压力表指针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留有0.10.2Mpa的余压; 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

29、业; 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蒸汽加热,严禁火烤。9、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必须存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 乙炔瓶必须直立,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存放; 储存间设专人管理,醒目处设安全标志; 装卸乙炔瓶应轻缓,严禁抛、滑、滚、碰及剧烈撞击; 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乙炔与热源的距离不小于10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使用时必须设专用

30、减压器,并与瓶阀连接可靠,不得漏气;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10、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液化石油瓶必须放置在室内通风良好处,室内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气瓶冬季加温时,可用40以下温水,严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温; 气瓶不得倒置,在充装液体时必须留出10-15的氧化空间; 气瓶在运输、存储时必须直立放置,不得撞碰。11、使用焊炬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定: 使用焊炬和割炬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不正常时必须修理,完好后方可使用; 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使用中,如发现焊、割炬气体通路和气阀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待修好后再使用; 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

31、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割嘴; 焊、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放入水中冷却; 焊、割炬的气体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十四、提升工安全操作规程1.提升系统声光信号分别为:声信号:一长声停止、二短声上行、三短声下行。光信号:红灯亮罐停止、红灯灭罐运行。2.班前应先检查提升机装置有无故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好后才能操作。3.班中提升机出现故障不得自行修理或带故障操作。4.根据信号工发出的声、光信号明确提升任务。5.按下启动开关启动提升机,观察仪表台指灯是否正常。6.将保险闸移至松开位置。7.按下制动油泵按钮,启动制动液压站,观察压力表压力是否正常。8.信号柜红色停罐灯熄灭

32、,声信号发出,绿色准行灯闪亮。9.根据信号确定提升方向,按下提升或下降按钮。10.操作主令控制器的手柄至第一档位,同时松开工作闸,使提升机转动。11.根据电流操作主令控制器手柄,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12.正常运转时卷扬工注意观察深度指示器、信号柜、仪表台的变化情况。13.深度指示器显示罐笼将到达指定中段时,将主令控制器的手柄缓慢回复到中间档位,同时点动操作工作闸使提升机平稳停到准确的位置。14.长时间停罐或卷扬工离开操作台,必须开启保险闸。15.再次提升,重复以上启动和停车顺序。16.准行信号发出15秒以上,卷扬工没有启动提升机时,不得再继续本次提升操作,和信号工电话沟通后重新发出信号

33、作业。17.工作闸无法制动时,卷扬工可以手动或脚踏保险闸实现紧急停车。十五、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1.提升系统声光信号分别为:声信号:一长声停止、二短声上行、三短声下行。光信号:红灯亮罐停止、红灯灭罐运行。2.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其他无证人员不准进行信号作业。3.班前应先检查信号装置有无故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好后才能操作。4.班中信号出现故障不得自行修理或带故障操作。5.认真执行乘罐制度,严禁超员、超载现象发生。6.罐在停止时必须同时发出停罐提示信号。7.发出信号前,必须明确清楚任务内容,任务不明不能发出信号。8.明确任务后,按任务内容分别发出人、料、矿、空的提示信号。9.根据提升任务内

34、容发出本次罐笼运行中段的指示信号。10.确认罐门、安全门闭合后,方可发出提升或下降的铃声信号。11.发出铃声信号之后,立即发出准行信号。12.准行信号发出15秒以上卷扬工没有开始提升操作,必须发出停罐信号终止本次作业,和卷扬工电话沟通后重新发出信号作业。13.大型或贵重设备、爆破器材等物料,必须先和卷扬工电话沟通后,方可进行信号作业。14.罐运行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发出停罐信号。15.罐运行期间发生危急情况,可以启动紧急停车装置。十六、立井信号工操作规程1、接班上岗后,必须按照规定对信号系统的开关、按钮、电铃、信号灯、电话及属于信号工操作的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认定一切正常后,再试打一次信号

35、,以确保信号系统运行正常。 2、信号工必须听从把钩工的正确指挥,正常提升时,没有把钩工的指令,不得随意乱发信号。 3、信号发送操作程序: (1)、上口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后,上口信号工还必须征得下口信号工的同意后,方可向绞车房发送正确信号。 (2)、下口把钩工发出开车指令后,由下口信号工向上口要点。上口把钩工接点后,向上口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上口信号工方可向绞车房发出正确的开车信号。 4、信号工在发送信号时,应一听、二看、三发点,发出的信号要清晰、可靠、准确。 5、下放超长和特殊物料时,信号工必须向绞车司机说明情况。 6、在提升过程中,发现钢丝绳异常摆动、松驰,运行罐笼有异响等不正常现象

36、时,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7、正确使用提升人员、提升物料、检修、调罐和正常的提升信号,严格按照规定的信号标志发送信号。十七、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两人推一辆车,推空车时可由一人推,同向推车保持距离20米以上。2、矿车内装载的矿石不得超过车辆上沿,严禁超载。3、装车时重量超过100公斤的大块必须进行破碎后方可装车。4、必须备有矿灯在照明不足的地段应将矿灯挂在矿车前端。5、推车时两手要放在适当位置,防止挤手,要密切注意前方情况,在开始推车、接近道岔、弯道、出口、风门或前方有人时,都必须及时发出信号。6、禁止超速推车不准车辆下坡任意滑行,进入车场应当减速。7、对面有逆向推车时要在巷道设置的汇车处

37、等待,不得抢行。8、推车出现故障时应尽快处理,如不能短时间处理好,要把推车移开运输主巷道,防止造成运输堵塞。9、矿车掉落的大块矿石或废石必须及时清理干净。10、矿车上罐笼必须推到限位处停稳,并打开阻车器。十八、把钩工操作规程(一)斜巷把钩工操作规程1、接班上岗后,必须对所用的工具、材料、设备和安全设施作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回报。 2、负责对挂钩工挂好的每一钩的矿车、连接装置和保险绳、钩头的连挂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无误。 3、下口把钩工必须严格按照主钩提升,必须进入主轨道,副钩提升必须进入副轨道的规定,正确使用分道搬道器。 4、下放车辆时,上口把钩工必须向绞车司机明确下放水平,

38、然后用信号与下口及各水平把钩工联系好。方可向绞车司机发开车信号,这时才能允许推车下放,并负责打开安全门。 5、提升车辆时,必须由下口及各水平把钩工向上口把钩工发开车信号,上口把钩工回发信号后,同时向绞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 6、下口及各水平把钩工必须在所有的人员进入躲避硐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在开车信号发出后和在提升或下放车辆停稳之前,严禁任何人走出躲避硐。 7、在提升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发现有异常或危险情况时,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8、当车辆进入规定的停车位置时,把钩工必须及时准确地发出停车信号。待车辆完全停稳后,方可允许进行正常的摘钩和挂钩操作。 9、在处理掉道等事故和其它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安全措施工作。 10、绞车运行中,安全门和阻车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11、下放特殊物料,严格按制订的安全措施进行操作。(二)立井把钩工操作规程一、上岗前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靴,戴工作帽,持上岗证,佩戴袖章、哨子。 二、在每班工作前必须对罐挡、摇台、阻车器、推车机、安全门及井口联锁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回报。 三、升降人员时,必须待罐笼停稳,下口要放下摇台,等罐内人员下完,方可指挥人员严格按规定人数乘罐,同时要认真检查罐门是否关好,乘罐人员的肢体是否露出罐外和所携带的工具、物品是否保管好,确认安全后,再关闭安全门,方可向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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