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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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饶平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单位:饶平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二二一六年十月一六年十月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 目录目录 1 1 总则总则.1 1.1 任务由来 1 1.2 评价依据 2 1.3 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 5 1.4 评价范围 6 1.5 评价重点 10 1.6 环境功能区划 10 1.7 评价标准 18 1.8 环境保护目标与敏感目标 23 1.9

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6 2 2 规划概述与分析规划概述与分析.27 2.1 开发现状 27 2.2 规划概述 27 2.3 规划分析 52 2.4 污染源分析 73 3 3 区域环境概况区域环境概况.90 3.1 自然环境特征 90 3.2 社会经济概况 92 3.3 工业区现状环境问题分析 93 3.4 周围污染源概况 97 4 4 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98 4.1 地表水 98 4.2 环境空气 107 4.3 声环境 114 4.4 地下水 117 4.5 土壤 120 4.6 生态环境 122 5 5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

3、建.128 5.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筛选 128 5.2 评价指标体系 131 6 6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133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 6.1 环境影响分析 133 6.2 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136 7 7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9 7.1 环境空气 139 7.2 地表水环境 152 7.3 地下水环境 156 7.4 声环境 158 7.5 固体废物 161 7.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63 7.7 社会经济环境影响分析 166 7.8 环境风险评价 168 7.9 清洁生产 181 7.10 循环经济

4、分析 183 7.11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187 8 8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196 8.1 规划实施的必要性和发展条件分析 196 8.2 规划总体发展目标的合理性分析 198 8.3 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 199 8.4 规划规模合理性分析 199 8.5 产业结构理性分析 200 8.6 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 200 8.7 工业区优化调整建议 202 9 9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205 9.1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205 9.2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210 9.3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212 9.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2

5、14 9.5 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215 9.6 加强空间管制 216 9.7 严格总量管控 217 9.8 入区企业的环境准入条件 218 1010 环境管理与跟踪评价环境管理与跟踪评价.221 10.1 环境管理计划与指标体系的建立 221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3 10.2 跟踪评价制度 223 10.3 环境监测计划 225 10.4 简化工业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 226 1111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27 11.1 环保投资估算 227 11.2 社会效益 227 11.3 经济效益 228 11.4 环境效益 229 11.5 小结 23

6、0 1212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231 12.1 公众参与目的和意义 231 12.2 公众参与原则 231 12.3 公众参与实施方式和过程 231 12.4 公众参与计划及实施情况 232 12.5 小结 245 1313 困难和不确定性分析困难和不确定性分析.246 13.1 困难 246 13.2 不确定性 246 1414 评价结论评价结论.248 14.1 规划概述 248 14.2 环境质量现状 248 14.3 环境影响评价 249 14.4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251 14.5 公众参与 252 14.6 总结论 252 附件 1 委托书253 附件 2 选址意见书254

7、 附件 3 规划批复255 附件 4 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256 附件 5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258 附件 6 公参调查表261 附件 7 已有企业环评批复307 附件 8 监测报告310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4 附件 9 地表水功能区划确认函339 附件 10 审查小组意见340 附件 11 修改索引345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总则总则 1.1 任务由来任务由来 饶平县人民政府在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未来五年社会经济发展的指 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8、发展观,以建设幸福饶平为目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依靠大项目强县、发展民营经济富民,以深入实施“工业立县、农业稳县、港口兴县、 商贸活县、科教强县、依法治县”发展战略为重点,以项目牵动、转型升级和区域突 破为支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发 展。其中, “工业立县”在发展战略中被列为首要重点。同时,在饶平县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充分发挥地缘、资源优势,抓住国家支 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潮州港被列为对台直航港口等有利条件,切实抓好台商投资 规划区规划建设,加快樟溪低碳工业区、三饶玻璃陶瓷工业区等园区建设,进一步优 化产业发

9、展载体,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业立县”的精神,2012 年 11 月,饶平县重点项目建设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并于 2013 年 8 月取得“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樟溪低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 复”饶府复20136 号。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了工业区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建设方向,指 出工业区开发应考虑集群发展、生态集约发展的模式。有选择性地进行招商引资,搭 建工业区产业集群,设定产业进入门槛、引入生态发展理念,减少工业区对环境的破 坏和依赖。 根据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位于广东 省潮州

10、市饶平县樟溪镇区南部,规划范围东至县道 X084、西至规划的南北向镇区干道, 南至规划镇区环路(部分界线至一期征地线),北至镇区规划东西向工业区大道,用地面 积 150.90hm2。功能定位:潮州市东南部工业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饶平县中部丘陵地 区的核心增长板块,与樟溪镇区联动发展的外向型产业基地。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农 牧业深加工、特色工业、先进制造业等低碳产业,配套技术研发、管理办公、候工居 住、商业金融等功能设施,形成产业特色鲜明,功能分区合理,配套设施完善,环境 优美、资源节约的外向型低碳产业园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

11、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需执行环境影 响评价制度。为此,饶平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 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承担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 作。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专项课题组,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了现场踏勘, 在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规划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踏勘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环境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文件,编制完成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 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1.2 评价依据评价依据 1.2.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

12、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08 年 6 月 1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二号,2015 年 8 月 29 日修 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5 年 4 月 24 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七十七号,1996 年 10 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改,2016 年 9 月 1 日 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

13、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三十九号,2011 年 3 月);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04 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五十四号,2012 年 7 月 1 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四号,2009 年 1 月 1 日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284 号,2000 年 3 月 20 日颁布); (1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 559 号);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

14、,1998 年 11 月);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3 (1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7 号,1998 年 12 月); (16)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 号); (1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6 年 2 月); (18)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288 号); (19)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 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98 号); (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年 8 月); (21)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指南

15、(试行)(2003 年 12 月); (22)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指南(试行)(2003 年 12 月); (23)关于公布的通知(国经贸2002716 号,2002 年 9 月); (24)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 号); (2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 号); (2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27)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 (29)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

16、作的通知(环发201114 号); (3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 号); (3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3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3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34)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 发2015178 号); (35)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 号); (36)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发2015179 号);

17、(37)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 评201661 号); (38)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4 行)(环办环评201614 号)。 1.2.2 地方性法规、政策及规划文件地方性法规、政策及规划文件 (1)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 年 7 月 26 日第四次修订通过); (2)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 年 1 月 13 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2015 年 7 月 1 日实施); (3)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

18、12 年 7 月 26 日第二次修订); (4)广东省实施办法(2010 年 7 月 23 日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5)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199974 号); (6)关于同意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29 号); (7)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 年本)(粤环 函201541 号); (8)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 年) ; (9)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 年 3 月); (10)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777 号); (11)广东省主体

19、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 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 号); (12)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府办2009459 号); (13)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 年修正); (14)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 号); (15)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2016 年 1 月); (16)广东省高危废物名录(2009 年 1 月 1 日); (17)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35 号,2009 年 5 月); (18)广东省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1999 年); (19)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1997 年);

20、 (20)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 (2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 年)的通知 (粤环201313 号); (22)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2016 年 5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5 月 11 日); (23)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 (2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 年)的通 知(粤府20146 号); (25)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 号); (26)潮州市生态建设规划(2

21、0052020 年) ; (27)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 (28)潮州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 (29)潮州市城市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 ; (30)关于潮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199943 号); (31)潮州市生态功能分布图 ; (32)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 年 2 月); (3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的通 知(潮府20144 号); (3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府 201617 号)

22、; (35)潮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 年) ; (36)潮州市饶平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 (37)饶平县樟溪镇总体规划(2010-2030 年) ; (38)饶平县樟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 (39)广东省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16-2018 年) 。 1.2.3 环评技术导则环评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

23、3); (5)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6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4)。 1.2.4 其它文件其它文件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 年 8 月)。 1.3 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 1.3.1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 1、通过对樟溪低碳工业区及周围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状况的监测和 调查,

24、掌握工业区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源状况。 2、根据工业区的开发规划和产业导向,分析预测工业区开发过程中及开发建设后 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根据区域环境特点和区域开发环境影响特征,分析预测工 业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及建设后带来的环境影响程度、环境影响范围以及环境质量可能 发生的变化,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3、坚持污染预防的原则,根据产业政策、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清洁生产、达 标排放、总量控制、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等要求,论证分析工业区选址、功能布局、环 境功能区划、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的合理性。 1.3.2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坚持环境影响评价为环境管

25、理 服务,注重环评的实用性、针对性。 2、坚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针对工业区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正 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 4、坚持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 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经济区环境保护一体化。 5、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建设为重点,即满足当代经济发 展需要,又要保留可持续发展空间。 6、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环评工作。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

26、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7 1.4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 1.4.1 水环境水环境 (1)地表水 工业区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评价范围为从工业区规划排水渠 开始,排入附近小溪,往东方向流经约 2.8km 后汇入樟溪河,樟溪河往东流经约 2km 后汇入黄冈河,黄冈河上游 500m 至汇入口下游 3km 处。 (2)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工业区属于类项目, 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则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评价范围6km2,结合所在区 域地下水文状况,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故拟定本评价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为以工业区 为中心,半径 2km 的浅层地下

27、水区域。 1.4.2 大气环境大气环境 大气影响评价范围以工业区为中心,边长为 5.0km 的正方形区域。 1.4.3 声环境声环境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工业区边界外 200m 范围内。 1.4.4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的生态功能分区成果,本规划区在陆域 有限开发区,规划开发的占地、对植被的破坏等主要集中在规划区域内,因此,本评 价生态评价范围为规划区域范围内。 1.4.5 风险风险 陆域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定为工业区各边界为起始点向外延伸 3km 范围。水域环境 风险评价范围与地表水评价范围一样。 水系及地表水评价范围见图 1-1,其余各项评价范围见图

28、1-2 所示。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8 图 例 :污水处理厂 :地表水评价范围 :规划范围 小溪 樟溪河 黄冈河 排水渠 图图 1-1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9 图 例 :生态评价范围 :噪声评价范围 :大气评价范围 :地下水评价范围 :风险评价范围 图图 1-2 其他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其他环境要素评价范围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1.5 评价重点评价重点 规划环评工作要尽早介入规划编制,并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成果充 分融入规划编制、决策和实施的全过程,切实发挥优化规划目标定位、功能分区、

29、产 业布局、开发规模和结构的作用,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维护生态安全。评价重点 如下: 1、根据区域特征,从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角度,结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土地 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识别并确定需要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 作为区域空间开发的底线,并据此优化相关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布局,强化开发边界 管制。按照“优先保障生态空间,合理安排生活空间,集约利用生产空间”的原则, 结合环境质量目标及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对规划空间布局提出优化调整意见,对规划 提出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进行论证,基于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对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布局提出优化调整建议,避免或减缓生产

30、活动对人居环境和人 群健康的不利影响。 2、根据规划区域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按照最不利条件分析并预留一定 的安全余量,提出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限的建议,作为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管 控限值。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及相关行业污染控制要求,结合现状环境污染特征和 突出环境问题,确定纳入排放总量管控的主要污染物;综合考虑污染排放量、排放强 度、特征污染物以及规划主导产业等,确定区域内纳入总量管控的重点行业。 3、在综合考虑规划空间管制要求、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等因素的基础上,论证区 域产业发展定位的环境合理性,提出入区企业环境准入条件。 1.6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 1.6.1 地表水地表水

31、 工业区规划建设废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小溪,往东汇入樟溪河, 再汇入下游黄冈河,根据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 号),黄冈河属 类地表水,樟溪河属类地表水,附近小溪无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114 号)中规定“各水体未列出的上游及支流 的水体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以保证主流的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最低要求,原则上与汇入 干流的功能目标要求不能相差超过一个级别” ,因此,小溪定为类。功能区划确认函 见附件 9。具体见图 1-3。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根据关于同意调整饶平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0750 号)中对饮用 水源保护

32、区范围的划分,规划方案如表 1-1。结合规划区所在位置,本规划区不在水源 保护区范围之内。 表表 1-1 饶平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饶平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保护区所 在地 名称和级别水域保护范围和水质保护目标陆域保护范围 饶平县饮用水 源一级保护区 黄冈大桥起上溯 6500 米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类。 相应一级保护区两岸河堤外坡脚 向陆纵深 1000m 的陆域范围。 饶平县饮用水 源二级保护区 黄冈河汤溪水库全部水域; 汤溪水库库区北端至一级保护区的上界 面的水域; 黄冈大桥至东溪水闸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类。 汤溪水库设计水位向陆纵深 100m 的集雨区;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

33、域河堤外坡脚 向陆纵深 1000m 的陆域范围。 其中黄冈大桥至东溪水闸为岸线 至防洪堤背水坡。 饶平县 饶平县饮用水 源准保护区 上文发源地至汤溪水库库区北端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类。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 知(粤府函201517 号)中对樟溪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划分,规划方案如表 1-2。 结合规划区所在位置,本规划区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之内。 表表 1-2 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乡镇保护区名称名称和级别 水质保护 目标 水域保 护范围 陆域保护范围 一级保护区类 深井取水点半径 50

34、 米陆域,面积约 0.78 公顷。 樟溪 镇 烈火村深井饮 用水源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类 深井取水点半径 500 米陆域范围与水域面积, 面积约 78 公顷。 1.6.2 地下水地下水 根据关于同意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复函(粤办函2009459 号),本次规划 所在区域属于韩江及粤东诸河潮州饶平地下水水源涵养区(H084451002T01),水质类别 为类标准。地下水功能区划见表 1-3 及图 1-4。 表表 1-3 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表 地下水二级功能区 地级 行政 区 地下水 一级功 能区 名称分区代码 所在水资 源二级 地貌类型 地下 水类 型 面积 (km2

35、) 矿化度 (g/L) 现状水质 类别 备注 潮州 保护区 韩江及粤东 诸河潮州饶 平地下水水 H084451 002T01 韩江及粤 东诸河 山丘区 残隙 水 1373.3 7 0.02-0.45 -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源涵养区 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年均总补给量 模数(万 m3/a.km2) 年均可开采 量模数(万 m3/a.km2) 现状年实际开采量模 数(万 m3/a.km2) 水量 (万 m3) 水质类别水位 28.1817.470.38- 维持较高的地下水水位 1.6.3 大气环境大气环境 根据潮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 年)及大气环境功能要求

36、,评价范围内大 气环境属于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见图 1-5 所示。 1.6.4 声环境声环境 根据潮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 年) ,只对潮州市中心城区划分声环境功能 区,未对工业区所在地进行划分。因此工业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拟根据声环境质量 标准(GB3096-2008)中对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要求进行划分。工业区内生活居住区、 行政办公区声环境定为二类区;工业区内工业用地范围定为三类区;根据声环境功 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工业区内大道为 4a 类区,相邻区域为 2 类标 准适用区域距离为 35m,相邻区域为 3 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 20m 范

37、围内为 4a 类区。 相应功能区划见图 1-6 所示。 1.6.5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 根据潮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 年)中对陆域生态功能控制区的划分情况, 本评价将工业区规划红线图与潮州市生态分级控制图进行了叠加,见图 1-7。由图可以 看出,规划所在区域为有限开发区,不属严格控制区。 1.6.6 环境功能属性环境功能属性 规划区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详见表 1-4。 表表 1-4 环境功能属性环境功能属性 编号项目功能属性 1地表水功能区黄冈河属类水域,樟溪河属类水域,附近小溪属类水体 2地下水功能区 韩江及粤东诸河潮州饶平地下水水源涵养区(H084451002T01), 水质类别

38、为类 3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功能区 4声功能区2、3、4a 类区 5是否自然保护区否 6是否风景名胜区否 7是否森林否 8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9是否重要生态功能区否 10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护区否 11是否人口密集区是 12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工业区自建废水处理厂 工业区位置 小溪樟溪河 图图 1-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工业区位置 图图 1-4 潮州市浅层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潮州市浅层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工业区位置 图图 1-5

39、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图 例 :2 类区 :3 类区 :4a 类区 县 道 0 8 4 园 区 外 围 干 道 园区外围干道 园区外围干道 园 区 主 路 园区主路 图图 1-6 声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工业区位置 图图 1-7 生态生态控制分区图控制分区图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1.7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1.7.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 地表水 根据地表水功能区划,附近小溪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 标准,樟溪河执行

4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下游黄冈河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具体水质标准值见表 1-5。 表表 1-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摘录摘录) 单位:单位:mg/L,已标注除外,已标注除外 序号项目类类 1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 平均最大温降2 2pH 值(无量纲)69 3溶解氧(DO)653 4化学需氧量(COD)152030 5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46 6氨氮(NH3-N)0.51.01.0 7总磷(以 P 计)0.10.20.2 8石油类 0.050.050.5

41、9悬浮物 253060 1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0.20.3 11粪大肠菌群(个/L)20001000020000 12砷 0.050.050.1 13汞 0.000050.00010.001 14铅 0.010.050.05 15镉 0.0050.0050.005 16六价铬 0.050.050.05 17铜 1.01.01.0 18镍 0.020.020.02 注:表中“悬浮物”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镍参考执行集中式生活饮用 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功能区划,本次规划所在区域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类标准,具体水

42、质标准值见表 1-6。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9 表表 1-6 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摘录) 单位单位 mg/L,已标注除外,已标注除外 序号项目类 1pH(无量纲)6.58.5 2总硬度(以 CaCO3计) 300 3溶解性总固体 500 4硫酸盐 150 5铁(Fe) 0.2 6高锰酸盐指数 2.0 7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0.001 8氨氮(NH4) 0.02 9总大肠菌群(个/L) 3.0 10氯化物 150 11硝酸盐(以 N 计) 5.0 12汞(Hg) 0.0005 13砷(As) 0.01 14铜(Cu) 0.05 15镉(Cd) 0.001

43、16铬(六价)(Cr6+) 0.01 17铅(Pb) 0.01 18镍(Ni) 0.05 (2)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TVOC 参照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2002)。HCl、氨、硫化氢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 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限值标准,具体限值见表 1-7。 表表 1-7 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摘录摘录) 项目取值时间浓度限值选用标准 年平均 60g/m3 24 小时平均 150g/m3 二氧化硫 SO2 1 小时

44、平均 500g/m3 年平均 40g/m3 24 小时平均 80g/m3 二氧化氮 NO2 1 小时平均 200g/m3 年平均 50g/m3 24 小时平均 100g/m3 氮氧化物 NOx 1 小时平均 250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 年平均 70g/m3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24 小时平均 150g/m3 年平均 200g/m3 总悬浮颗粒物 TSP 24 小时平均 300g/m3 TVOC8 小时均值0.6mg/m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 日平均0.015mg/m3 HCl 一

45、次0.05mg/m3 氨1 小时平均0.20mg/m3(一次浓度) 硫化氢1 小时平均0.01mg/m3(一次浓度)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毒 物质最大允许浓度 (3)声环境 工业区内生活居住区、行政办公区声环境定为二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工业用地范围定为三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标准;区内大道为 4a 类区,相邻区域为 2 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 35m,相邻区域为 3 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 20m 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4a 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 1-8

46、。 表表 1-8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dB(A)夜间(dB(A) 0 类5040 1 类5545 2 类6050 3 类6555 4a 类7055 4 类 4b 类7060 (4)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见表 1- 9。 表表 1-9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单位:mg/kg 项目二级 pH6.56.57.57.5 汞0.300.501.0 铅250300350 镉0.300.300.60 锌200250300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1 镍405

47、060 农田等50100100 铜 果园150200200 水田250300350 铬 旱地150200250 水田302520 砷 旱地403025 1.7.2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 工业区规划各片区企业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进入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后执行 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之严着后排入附近小溪,具体排放限值见表 1-10。若工业区区内企业先于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投入生产,企

48、业废水需自行处理达到 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之严着。 表表 1-10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单位:mg/L,pH 除外除外 项目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pH696969 COD504040 BOD5102010 NH3-N5105 TP0.50.50.5 SS106010 石油类15.0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5.00.5 动植物油1101 硫化物1.00.50.5 总铜0.50.50.5 总镍0.051.00.05 总镉0.010.10.01 总汞0.0010.0050.001 六价铬0.050.50.05 总铅0.11.00.1 砷0.10.50.1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2 (2)大气污染物 生产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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