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2016年中小学大班额规划、地质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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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城区2016年中小学大班额规划、地质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HBZBGK-2016017 招 标 人: 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二零一六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须知3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19第四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25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27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45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德城区2016年中小学大班额规划、地质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服务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万元)1德城区2016年中小学规划及施工图设

2、计项目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4.231四、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4、售价:每份150元。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年4月27日

3、9时00分至2016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局联系人:侯先生电 话:15806889508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女士电话:18315939538/0534-6035286邮箱: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九、重要说明: 投标企业首次在德州市公

4、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德城区2016年中小学大班额规划、地质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项目2建设地点德州市德城区3

5、建设规模德城区2016年16所中小学大班额规划、地质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总规划建筑面积约128077平方米,建筑功能和面积按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设计。4招标人招标人: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局联系人:侯先生电 话:15806889508邮箱:5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女士电话:18315939538邮箱:6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中小学的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单体建筑、结构、安装、消防、安防、工艺、空调布局)等全部内容。7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必须同时

6、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9投标预备会议不组织10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1报价说明1、报价依据:按照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及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规定、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工作以及后续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风险等全部成本,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

7、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按服务类相应费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须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4、公证费:公证费 4000 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公证处交纳。5、报出投标总报价和综合单价。总价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中标综合单价结算。12报价采用的币种人民币1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14投标保证金额1.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万元整(人民币);2、收款人:德州市审批服务大厅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德州东风东路支行联系电话:0534-232691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州德城支行联系电话:0534-2236743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登录交易系统,按标段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的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其中一家银行账号,从基本账户按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16时00分(一般为开标前一天),逾期不予受理;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否则无效;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

9、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需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4-15号窗口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其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保证金退付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至原缴纳账户。15投标人的备选方案不允许16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5份,密封提交;开标一览表2份,单独密封;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采用U盘载体),单独密封;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7技术部分编制要求具体的编制要求:采用明标形式纸张规定:A3;图纸折叠:/1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

10、16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19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设计方案陈述评标委员会根据情况,可要求投标人进行陈述:投标人陈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21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2设计责任保险无23未中标补偿1.无论投标过程中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本项目没有补偿费用。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规划及建筑方案七日内完成并交付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在合同签订后四十日内完成并交付设计成果。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勘察报告须通过当地相关部门审查;设计方案须通过

11、当地规划部门的审批;施工图设计需经当地审查机构的审查。26签字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在指明的地方盖章签字;(技术部分封皮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资质章。)以上所有的正本和副本中,公章、各印鉴和签字不允许是复印件。2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8资格审查的证件(原件或公证件)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参加开标会: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5、拟报项目负责人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6、基本账户开户许

12、可证;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到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逾期提交或提交不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后果自负。以上证件复印件(齐全有效)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29付款方式方案确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设计图纸审查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付清。30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3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30.00 元/平方米(人民币)超出以上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二、投标须知 本项目设计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

13、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一) 总则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设计条件与技术要求”。1.2 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资格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及其服务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企业。 2.2 资格审查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并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其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2.3 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

14、包括资格后审资料。只有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3、投标预备会议及现场踏勘3.1 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预备会议。会议的目的是澄清疑问,解答投标人提出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问题。投标人应派代表准时参加。会议提出并解答的问题,招标人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并做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3.2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

15、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4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招标及投标费用4.1代理服务费、公证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投标单位报价时须对上述费用做合理考虑) 4.2投标单位应承担其购买招标文件及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3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或经招标人允许,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二) 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6、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四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6、招标文件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开标前17天以书面形式向招

17、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3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6.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6.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6.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8、、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6.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7、投标语言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8、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采用资格后审的还应包括资格审查

19、文件。9.2 投标文件内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9.3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9.3.1 投标函;9.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3.3 合同条件响应表;9.3.4 投标保证金;9.4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9.4.1 设计费投标报价表;9.4.2 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9.4.3 资格审查资料。 9.4.3.1 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可加部分说明);9.4.3.2 近三年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9.4.3.3 目前正在设计的项目一览表;9.4.3.4 项目设计组配备情况表;9.4.3.5 主要设计人员简表。9.4.4 服务承诺书9.5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详见

20、第四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部分)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9条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1、投标报价11.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11.1.1 报价标准及依据:按照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及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规定、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11.1.2 报价内容: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其中包括招标范围规定的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应采用投标函及其附表规定的格式)

21、 11.1.3 如有报价的补充规定,见本须知前附表。11.1.4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等。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划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3 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下、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

22、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12、投标货币1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见本须知前附表。13、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

23、的规定仍然适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形式:14.2.1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详见前附表14.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4.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中标人因自

24、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15、投标人的备选方案15.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5.2款的规定。15.2 如果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备选方案应包括设计方案、图纸、投资估算表、备选方案报价书等满足评标需要的全部资料。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

25、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技术部分封皮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资质章。)16.4 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

26、1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17.2 为方便唱价,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两份“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分开单独密封。17.3 未按要求密封或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17.4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的有关格式及要求填报。17.5投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7.6对设计方案、图纸的打印格式、制作要求:(技术标部分) 文本文件:以A3规格装订成册。份数要求按前附表16.1的要求提交。 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等); 设计图册、图纸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电子文件:应包含全部投标设计文件内容

27、及演示内容。(单独密封,份数要求按前附表16.1的要求提交)光盘文本文件采用WORD的doc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2000的DWG格式文件,图形不要旋转。介绍方案的电子演示文件采用VCD或POWEPOINT格式。18、投标文件的提交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及汇报课件等,将被拒绝退回给投标人。18.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

28、,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

29、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 开 标20、开标20.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0.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20.2.1 逾期送达的;20.2.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0.3 开标程序:20.3.1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到(出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件;20.3.2宣布开标纪律;20.3.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0.3.4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20.3.5按照签到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

30、、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20.3.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0.3.7开标会议结束。(六) 评 标2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1.1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共5人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2、评标的内容与程序22.1 评标的内容包括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和比较。22.2 评标程序如下: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委预备会 初步评审 详细评标 完成评标报

31、告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进入详细评标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按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值算术计算出的数值即为投标人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23、投标及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3.1 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详细评标:23.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3.1.2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3.1.3 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3.1.4 投标文件的关键

32、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3.1.5 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23.1.6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联合投标协议的;23.2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或被否决:23.2.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3.2.2 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23.2.3 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3.2.4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23.2.5 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4.1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规定

33、的设计方案是否提交,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4.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设计方案与经批准的规划意见书主要技术指标不一致,或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设计质量和要求,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4.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4.4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

34、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投标文件的陈述与澄清25.1 如本须知前附表规定采用方案陈述,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分别对其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的设计思想、理念进行介绍和说明,投标人介绍时间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提问时间按表中规定的时间执行。评标委员会成员提问时,不得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也不得明确指出其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25.2 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质疑函。投标人应对质疑函中的问题进行逐一书面解答,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提交。如投标人不提交对质疑函的书面解答或其书面解答不为评标委员会接受,其投标有可

35、能被拒绝。26、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6.1 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确定投标人的排名。26.2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26.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次推荐排名位于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6.4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直接确定中标人。26.5 评标委员会经评

36、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 授予合同28、招标人拒绝投

37、标的权力28.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29、中标通知书29.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29.2 管理部门收到招标人的报告后,未提出疑异的,招标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0、合同的签订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30.2 中标人如因自身原因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

38、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0.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的设计转让(转包)给他人。31、设计责任保险31.1 合同签署后,如本须知前附表规定中标人须提交设计责任保险的,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设计责任保险证明文件。31.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1.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实际设计过程中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招标人可以据此进行索赔。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设计责任保险数额

39、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 其他32、未中标投标文件的返还32.1 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等内容均不予返还。32.2 招标人或者中标人采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将征得该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33、未中标补偿33.1本项目没有未中标补偿费。 (九)无效标条件34无效标条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审委员会初审后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的;(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40、(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 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6) 投标单位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提供的报价文件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7) 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8)未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但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投标单位给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

41、;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4)投标单位串通投标;(5)投标单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6)中标人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 证书 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

42、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其他项目说明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五条 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人民币 万元。设计费先按设计估算分阶段支付,最后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概算及设计人承诺的优惠率结算,多退少补。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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