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分包合同范本.doc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053218 上传时间:2019-02-08 格式:DOC 页数:66 大小:338.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工程分包合同范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6页
公司工程分包合同范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6页
公司工程分包合同范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6页
亲,该文档总共6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司工程分包合同范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工程分包合同范本.doc(6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合同编号:_ _项目项目 _工程分包施工合同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文档由全能交通出行搜索引擎达达搜达达搜 http:/ 分享 达达搜简介 目前,达达搜可以搜索国内所有城市及海外主要城市间的任意两点之间的所有海陆空到 达方式,配套了国内外电子机票订购、火车票余票查询和订购、全国几乎所有长途巴士的 全部路径查询和主要城市巴士电子客票订购。达达搜董事长刘友常说,海陆空客服中心也 推出在即。达达搜要做的,是打造行业的专业的垂直的实时动态的全球交通搜索引擎和全 程一站式的服务。无论您在哪里?是直达或是换乘、是国内还是国外,在出发地都能拿到 海陆空全程电子客票。这种服务不仅可以在网上实施也可拨打客服完成。方便

2、所有旅客出 行,节约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达达交通搜索引擎将颠覆人们的出行方式,带给我们的将 是一个全新便捷的出行体验和行业垂直搜索的革命! 去哪儿?上达达搜! 一键到达 发发包包方方: 承承包包人人: 签签约约地地点点: 签签订订日日期期: 年年 月月 日日 使用说明使用说明 1 1本本合合同同范范本本适适用用于于湖湖北北省省电电力力建建设设第第二二工工程程公公司司 (下下称称 “公公司司” )之之工工程程土土建建、安安装装施施工工对对外外发发包包合合同同的的签签订订。 2 2本本合合同同范范本本分分为为四四大大部部分分:合合同同协协议议书书、 合合同同条条件件、技技术术标标 准准和和特特殊殊

3、要要求求、合合同同附附件件。 2 2. .1 1 合合同同条条件件是是普普遍遍适适用用的的,不不应应变变更更的的条条款款;合合同同协协议议书书 可可根根据据工工程程具具体体信信息息补补缺缺和和完完善善; 技技术术标标准准和和特特殊殊要要求求是是基基于于特特 定定工工程程信信息息,包包括括对对通通用用条条款款的的细细化化和和工工程程技技术术标标准准、条条件件 条条款款 的的总总和和;合合同同附附件件包包括括除除上上述述三三部部分分外外的的工工程程技技术术标标准准和和要要求求、图图 纸纸、工工程程量量清清单单等等,及及工工程程项项目目中中标标通通知知书书、投投标标函函及及投投标标函函附附录录、 招

4、招标标文文件件(含含答答疑疑、澄澄清清文文件件) ,以以及及所所有有形形成成合合同同的的其其他他文文件件。 2 2. .2 2 第第三三部部分分与与第第二二部部分分不不一一致致时时,以以第第三三部部分分 为为准准。 2 2. .3 3 四四个个部部分分共共同同构构成成了了制制约约合合同同各各方方权权力力和和义义务务的的条条件件。 3 3、本本合合同同范范本本可可适适用用于于公公司司与与国国内内承承包包商商间间签签订订,也也适适用用于于 与与国国外外承承包包商商间间的的签签订订,本本合合同同范范本本条条款款中中出出现现的的 “中中文文(英英文文) ” 字字样样即即供供当当事事人人根根据据具具体体

5、情情况况选选择择,确确定定后后应应在在正正式式文文本本中中删删去去不不 需需要要的的,或或者者是是“中中文文” ,或或者者是是“英英文文” 。 4 4、本本合合同同范范本本条条款款中中出出现现的的“* * */ /* * */ /”字字样样符符号号中中的的“/ /”可可 解解释释为为前前后后所所指指对对象象“* * *”是是并并列列同同等等重重要要的的,是是都都需需要要满满足足其其所所 指指的的行行为为的的。 5 5、本本合合同同为为可可修修改改版版本本,由由合合同同承承办办人人员员针针对对具具体体项项目目情情况况 修修改改具具体体条条款款,文文中中“_ _ _ _ _ _ _ _”处处为为必

6、必须须填填补补充充实实的的内内容容,也也可可 在在第第三三部部分分技技术术标标准准和和特特殊殊要要求求中中针针对对未未明明确确的的地地方方逐逐一一规规定定明明确确。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 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 .3 第 1 条 一般约定 -3 第 2 条 转让、分包与承包的禁止 -9 第 3 条 承包人 -10 第 4 条 发包人 -20 第 5 条 材料和工程设备 -21 第 6 条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23 第 7 条 施工场地与交通运输 -24 第 8 条 误期损害赔偿 -26 第 9 条 安全文明施工、保卫和环境保护 -26 第 10 条 进度计划 -31 第 11

7、条 开工和竣工 -31 第 12 条 暂停施工 -34 第 13 条 工程质量 -36 第 14 条 试验和检验 -39 第 15 条 变更 -41 第 16 条 支付 -43 第 17 条 竣工验收 -47 第 18 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52 第 19 条 不可抗力 -54 第 20 条 违约 -55 第 21 条 索赔 -58 第 22 条 争议的解决 -60 第 23 条 通知 -61 第 24 条 税收 -61 第 25 条 保密 -61 第 26 条 出版与广告 -61 第 27 条 份数-62 第三部分 技术标准和特殊要求 .62 第四部分 附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价格目录保函格

8、式等) .62 1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鉴于发包人拟委托承包人承担 工程(以下简称“工程”)_项目的施工任务,且承包人同 意接受该委托。为遵循业主_与总包人_签订的 _主合同的各项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第1 1条条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 _、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第2 2条条 下列文件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下列文件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合同协议书; 2.2 中标通知书; 2.3 _; 2.4 合同条件; 2.5 合同附件(包括技

9、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6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7 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 2.8 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第3 3条条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 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第4 4条条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 。 4.2 工程地点: 。 4.3 工程范围及内容: 。 4.4 承包方式: 。 4.5 合同工期: 。 4.6 质量标准:_。 4.7 技术标准:_。 第第5 5条条 合同价合同价格格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价款构成详见附件。固定总价合同是指: 5.1 承包人完成本合

10、同及附件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 包括了承包人履行协议全部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利润和税金,不做 任何价格变更。 2 5.2 无论业主或是总包商发布的工程变更对约定的工作内容、工 程量作出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变更,都不构成承包提出变更合同价 格或提出索赔之理由。 第第6 6条条 承包人承诺承包人承诺 6.1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 量保修责任。 6.2 工程建设必须满足达标投产的考核条件且达到工程质量目标, 施工质量满足施工验收规范。 6.3 工程进度确保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并确保投标文件 中所承诺的人力、机具及合理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实现。 6.4 工

11、程建设中文明施工,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满足工程安 全目标。 6.5 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业主和发包人对工程分包、劳务 分包、临时用工的各项管理要求,并确保相应的资源配置。 6.6 严格按照环评、水保报告和当地的环保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组 织施工,确保不因施工责任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 6.7 严格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序,坚 持归档与工程同步进行。确保实现:档案归档率100%,资料准确率100%, 案卷合格率100%,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准确、系统;同时保证在合 同规定的时间移交竣工档案。 6.8 积极配合施工图设计优化工作,及时主动反映有可能对工程 投资造成影响的

12、任何事宜,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投资浪费的相应责任。 第第7 7条条 发包人承诺发包人承诺 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 支付的款项。 第第8 8条条 合同生效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合同自下列条件成就时起生效: _ 第第9 9条条 合同份数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 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3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1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 税号: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合同条件 第第 1 1 条条 一般约定一般约定 承包人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人或组织的,则凡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适行的一切法律、法规均为本合同条件的当然款项。 1.1 定义与解释 4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特殊要求、图纸、工程 量清单,以及合同协议书规定的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6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

14、: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 署的投标报价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 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 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 术资料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对上述文件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 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规

15、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 并经发包人批准的其他规范。 1.1.1.10 合同附件:指附在合同条款之后,并在合同协议书中确 认构成合同组成文件的附加文件。 1.1.1.11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 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各方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项目法人:也称业主,即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建设项 目的出资人或其合法资格继承人。 1.1.2.3 总包人:指项目法人,或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受项目法 人委托负责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具体实施 的单位,或其合法资格继承人。 1.

16、1.2.4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或其合法 资格继承人,发包人可以是总包人。 1.1.2.5 承包人:指施工方,即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 人或其合法资格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1.1.2.6 设计方:指经项目法人许可、指定来承担工程设计任务 的单位,除另有特殊说明外,也可称为“设计院”。 5 1.1.2.7 发包人的人员:指发包人的代表和所有由发包人作为发 包人的人员通知给承包人的人员。 1.1.2.8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9 承包人的人员:指承包人的代表和所有承包商在现场使 用 的人员,包括职员、劳工和承包人及各分包

17、人的其他雇员,以及其他 所有帮助承包人实施工程的人员。 1.1.2.10 分包人:指经发包人同意,以分包形式承担合同允许范 围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 1.1.2.11 监理人:指受项目法人或总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 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国际工程合同即指工程师。没有委托 的,视为由发包人实行职权。 1.1.2.12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 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 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

18、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 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合同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 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 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 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8 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1.1.3.9 施工场地(或称施工现场、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 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

19、分的其他场所,包 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关于施工场地的具体规定见合同专用条款。 1.1.3.10 永久占地:指合同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 土地。 1.1.3.11 临时占地:指_合同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 的土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发包人/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 6 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 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 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

20、.1.4.3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 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8.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 具体期限由合同条件第18.1款约定,包括根据第18.2.5款约定所作的 延长。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 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2:00。 1.1.5 合同价款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 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

21、 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 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7 质量保证金: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 务的金额。 1.1.6 其他 1.1.6.1 重大设计变更:_ 1.1.6.2 工程质量监督: 指政府质监机构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的质 量监督活动。 1.1.6.3 索赔: 指合同一方根据合同规定向另一方提出经济补偿 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6.4 元、RMB或: 指合同中作为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1.1.6.5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 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标题条款 合同各条款中的标题及

22、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 1.3 语言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英文)拟定。合同特别约定的有关技术规范、标 准、图纸等可允许使用其它语言,但其内容如果与合同中的中文(英 文)含义不一致时,以中文(英文)为准。 1.4 法律 7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为工程所在地/国的法律和政府有法律效力的文 件。工程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适用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 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解 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

23、同条件; (4)合同附件(包括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 (7)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同一合同文件中的内容出现矛盾或不一致性时,双方应本着有利 于工程建设目标实现的原则予以修正。监理人可根据此原则作出解释 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 1.6 合同协议书 作为合同文件之一的,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1.7 图纸和承包人资料 1.7.1 图纸的提供 除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 给承包人。承包人需要更多数量时,增加费用自理。由于发包人未按 时提供图纸,可能拖延或打乱工程进度或计划

24、时,承包人应提前14天 通知监理人并抄报发包人。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的明细、需 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 的详细说明。 在任何情况下,因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可能造成计划延 误或费用增加时,承包人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对工程安排作出适当调 整,消除计划延误和费用增加的可能性,尽量避免向发包人提出其它 要求。监理人应协助承包人进行此项工作。 1.7.2 承包人提供的资料 按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资料,包括图纸、规范、操作维修手册及 其他文件和复制件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免费报送监理人。 如果所需提供的资料不能照相或复制,承包人也应提供质量相仿的复 制

25、件。监理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3 图纸的修改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发包人取得监理人同意后,在该工 8 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承 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1.7.4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人有权在经发包人同意后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 进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 执行并受其约束。 1.7.5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工程 合同规定部分或全部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 文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将按规定提交监理人/总包人/业主批准: (1)监理人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所必需的图纸、 规范、

26、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2)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发包 人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工程。在这类使用 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被监理人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 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移交。 监理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 担的责任。 1.7.6 图纸的错误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图纸、资料或详图负责。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资料或详图不正确,导致需要对工程进行修改时,如修改涉及到工期 与费用或两者之一,按索赔事件处理。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发包人。 1.7.7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

27、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这些 图纸或文件应能随时提供给发包人/监理人/总包人/业主及其书面授权 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1.8 联络 1.8.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 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8.2 第1.8.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 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在合 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任何一方 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误。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 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

28、赔偿损失,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承包人包括其任何分包商,代理人或雇员向任 何人(设计方、监理人、总包人、业主、发包人的有关人员)提出给 9 予或同意给予或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作为引诱或报酬,使该人员 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或与发包人订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关的行动, 发包人可终止本合同。 1.10 化石、文物 1.10.1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 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 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 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 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

29、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 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1.10.2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 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 专利技术 1.11.1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 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 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1.11.2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 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11.3 除承包人的专利技术等相关文件外,所有有关本工程的照 片、录像、图纸、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及涉及的知识产权均为发包人

30、所 有,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本合同目的以外 的任何其他目的。 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1.12.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 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保修证书发出后, 承包人应将所有发包人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和文件退还发包人,合同 另有规定时除外。 1.12.2 承包人提供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第第 2 2 条条 转让、分包与承包的禁止转让、分包与承包的禁止 2.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形式的许可,承包人不 得将

31、本合同中他的权利义务的任何部分转让出去,承包人的银行作为 收款人,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项不应视为转让。 2.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形式的许可,承包人不 10 得将所承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出去。 2.3 承包人应将其分包人及分包人的代表、雇员、雇工的任何行 为、疏忽、违约视同承包人及承包人的人员的行为,并为之承担完全 后果。 2.4 禁止承包人借用资质或以挂靠等方式虚构承包人资质和实力, 以承揽本合同工程。发包人一经发现,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承包人 本合同第_条规定的承包人履约保证金。 第第 3 3 条条 承包人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承包人已全面了解、知晓了发

32、包人与业主或总包人签订的 主合同所规定的合同条件、图纸、规范、数量、现场情况等事项,并 承诺遵守。 3.1.2 遵守法律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依法纳税,保证发包人免 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应缴纳的税金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3.1.3 完成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所有的工作内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 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使工程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承包人需承 担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缺陷修补工作的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 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 他物品,并按

33、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 理和拆除。 承包人的主要部门和人员对外应纳入发包人的现场组织机构,承 包人应保障发包人或发包人人员免受承包人以发包方名义处理事务时 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 控费及其他损失和开支。 3.1.4 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负责按照主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满足发包人/业主/监理人/ 总包人要求的中(英)文版施工手册、施工方案、质量计划,安全计 划,施工/检查/实验的程序、措施、图纸,报告、以及记录等技术 质量安全类文件,并按照发包人/业主/监理人/总包人的意见进行修 11 改和负责得到业主/监理人批准。

34、对于需要发包人/业主/监理人/总包 人批准的建安工程施工文件,在文件未获批准前,承包人不能进行施 工。 负责保管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等文档和记录, 供发包方和业主/业主代表需要时查阅。负责编制向业主/监理人提供 的完工报告中安装工程本合同施工部分的内容。承包人对其提供的所 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如果合同规定,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人的批 准,承包人亦应对该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3.1.5 施工管理配合工作 3.1.5.1 负责承包人己方在现场所需的所有生活、生产和办公的 通讯、交通。 3.1.5.2 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地生产协调会和各种专题研

35、讨会, 服从发包方生产协调会的决定、专题研讨会的决定以及有关重大技术、 质量问题的裁决。 3.1.5.3 负责以发包人的名义准备并提交给监理人对已完工程的 工程量申请签证以及当地采购的材料的报批工作并取得监理人的批准 签证。 3.1.5.4 负责在必要时配合发包人就本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向业主/ 总包人提出索赔,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的支持资料。 3.1.5.5 承包人负责完成对业主/监理人的,根据该合同所规定的 工程范围的各种技术资料、施工方案的报批工作,并按照业主/监理人 的意见进行修改。 3.1.6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 料、设备

36、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7 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按照第9.3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 护工作。 3.1.8 保持施工场地整洁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场地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 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装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 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1.9 竣工时清理施工场地 工程完工并收到任何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接收 证书的施工场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剩余 土石方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施工场地保

37、持 12 清洁,使监理人满意。在缺陷责任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缺 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 施工场地发包人指定的位置。 3.1.10 避免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 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 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 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11 避免对交通的干扰 在合同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 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 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

38、或占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 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 所导致的一切索赔。 3.1.12 避免损坏道路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施工场地连接或通往施工 场地的道路、桥梁、堤防等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商的损坏。尤其 应适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 避免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装备或临时工程而对这类道路和 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1.13 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以下人员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 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 (1)发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 (2)

39、发包人的工人; (3)在施工场地上或施工场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 的、发包人可能雇用的任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发包人可能签订 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工作的工人。 3.1.14 提供便利 承包人应按照业主/总包人/监理人/发包人的书面要求提供以下便 利,费用由接受服务人承担: (1)向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发包人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任 何道路或通道; (2)允许其他承包人及发包人使用在施工场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 包人的装备;或 (3)向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发包人提供任何性质的其他服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3.1.11、3.1.12项提供有关条件 13 的内

40、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与业主/监理人商定或确定。 3.1.15 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包括已办 理领用的工程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 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 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1)承包人应对其将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 待安装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办理移 交为止; (2)若工程竣工验收后暂时不能投产、移交的,承包人应负责工 程的照管并承担照管和修复责任,确保工程(包括本体、防护设施和 通道等各部分)处于规程规范允许的良好状态

41、;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目标后,由于非承 包人原因造成不能如期投产时,由承包人负责免费保管,并承担相应 责任。保管期限为_,超过规定的保管期限的,发包 人应按_规定的标准支付保管费用; (4)因发包人责任和不可抗力造成了对工程良好状态的影响,且 承包人已及时向监理人汇报并履行了自身照管责任的,承包人不承担 责任。 3.1.16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若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或构成它的材料 或设备发生损失或损坏,承包人应弥补此类损失和损坏,使这些工程 符合合同的各项要求,达到监理人满意的程度。 承包人亦应负责弥补履行试运行及保修期义务过程中发生的工程 的任

42、何损失或损坏。 损失或损害可能系由于下款中规定的任何一种责任或是几种责任 综合作用而引起,但无论由几种责任引起,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要 求加以弥补。如弥补涉及工期与费用或两者之一,按导致损失或损害 的责任种类及所占比例处理。 (1)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工程损失或损害的,称为承包人的责任; (2)因发包人违约导致工程损失或损害的,称为发包人的责任; (3)既非因承包人违约、亦非因发包人违约导致工程损失或损害 的,称为第三种责任。第三种责任主要为不可抗力。外界人为对工程 的破坏、偷盗及类似性质的外界影响,不属于不可抗力或第三种责任。 3.1.17 发现错误并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

43、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 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人,并将任何 14 有可能造成工程返工、建设投资浪费或使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受到影 响的因素及时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监理人和发包人应及时处理此种 通知。 3.1.17 提出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对工程设计、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从而降低 工程造价或避免造成损失的,经监理人审查确认并许可实施后,发包 人可根据情况酌情给予承包人奖励。 3.1.18 支付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 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 偿(如果有)。 3.2 履约保证 3.2.1

44、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4日内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格式 向发包人提供发包人认可银行开具的,金额为本合同价_%的无条件 并不可撤消的履约保函。 3.2.2 如果在履约保函中规定了履约保函的期满日期,而承包人 在该期满日期前28日尚未完成按照本合同应该完成的缺陷修补等工作, 承包人应将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延长至建筑工程竣工和修补完承包人原 因造成的任何缺陷时为止。 3.2.3 如果发生如下事件,发包人可在不事先通知承包人的情况 下没收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部分或全部金额,并随后通知承包人。 (1)承包人没能按发包人和本款的上述要求在履约保函有效期结 束前延长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在此种情况下,发包人可没收全部保函 金额。 (2)在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在收到业主或发包人整改通知 后30日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 (3)承包人未能在应支付日后30日内向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应付款 项。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在发包人准备从履约保证中获取索赔之前, 皆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索赔性质和导致索赔的原因。 (4)承包人在收到业主或发包人整改通知后30日内仍未进行缺陷 修补工作。 (5)承包人无故终止本合同或因承包人原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