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宝丰县环境保护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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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关于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发布时间:2017-5-23发布单位:宝丰县环境保护局 名称:关于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分 类: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如有异

2、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30日;办公电话:0375-6519760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山河路南段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均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目录概 述11、项目由来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4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5第一章 总则11.1编制依据11.2评价对象及基本构成41.3评价目的及原则51.4评价质量标准51.5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91.6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01.7环境保护目标131.8评价区域相

3、关规划14第二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72.1建设项目概况272.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332.3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分析342.4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分析392.5事故风险分析41第三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73.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73.2环境保护目标调查513.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2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0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604.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684.3环境风险后果预测与评价75第五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845.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可行性分析845.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可行性分析915.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965.4环保投资及竣工验收103第

4、六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056.1环境保护投资效益分析1056.2经济效益1066.3社会效益106第七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77.1环境管理1077.2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1107.3环境监测111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38.1项目概况1138.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138.3污染物排放情况1148.4主要环境影响结论1148.5环境保护措施1178.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98.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208.8评价建议1208.9环评总结论121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表;附件3:项目的环评执行标准;附件4: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证明;附件5:宝丰县规划局出具的选址

5、情况;附件6:宝丰县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附件7:工程场地地质勘察情况说明;附件8:本工程安全预评价相关内容;附件9: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图:附图1: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卫星图;附图3: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图;附图4:项目平面布局图;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III 概 述1、项目由来河南大地集团属国家大型企业,组建于2006年5月,现有员工3000多人,是集水泥、发电、酿酒、房地产、商砼、物流为一体的企业集团。其下辖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富平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领创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森佳建材许昌分公司、新乡分公司、许昌市巨坤建材有限公司

6、、宝丰县大地建材有限公司、宝丰县吉森实业有限公司等十多家企业。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年产水泥800万吨,水泥制造是集团的主导产业,生产线全部采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干法水泥工艺技术,具有科技含量高、自动化程度高、能耗低、环境保护好等特点。目前,大地水泥公司采用的矿石均来自企业自有矿山,企业矿山土石方爆破工程量较大,需要一定数量的炸药、雷管储量。此外,近年来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大地水泥公司既有的民爆仓库(地址位于宝丰县张八桥镇草庙陈村南侧,因其位置位于平顶山市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区内,按照宝丰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要求,已于2016年11月底拆除完毕)的外部安全距离日益紧张,已不能满

7、足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的要求。目前,大地水泥公司危险品储存库区的存在对周边人员和建构筑物带来严重安全威胁,形成重大社会公共安全隐患。因此,大地水泥公司决定选址新建库房,以满足库区外部安全距离规定和使用要求。据此,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以城市规划整体大局为重,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中相关规定,拟投资在宝丰县张八桥镇闫洼村西北侧新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保障该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同时也能够有效消除原库区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

8、一步推进宝丰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促进宝丰县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已经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由此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本项目属于第U项“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类别中的第154小项“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该类别中“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均应编制报告书,其他编制报告

9、表。本项目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品的仓储,因此,其环境影响评价应以环境影响报告书形式完成。受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对建设地点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分析,对项目建成后项目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本次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环境现状评价主要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以及实际监测等技术方法;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主要采用数据模型和类比调查等技术方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

10、J2.1-2016)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具体如下:1、2017年2月3日我单位接受委托承担“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2017年2月4日2月19日,研究了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2月16日18日,建设单位委托河南普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的背景噪声情况以及地下水进行了检测,出具了检测报告;3、2017年2月19日23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4、2017年2月24日3月5日,开始进行

11、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同时开展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5、2017年3月6日3月12日,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6、2017年3月13日后,报告书进入环评单位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定稿。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见下图: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第一阶段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

12、 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认证2、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第三阶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总结出本项目评价时应该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选址合理性分析。2、本项目为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在运行过程无生产性废气和废水外排,无高噪声机械设备,本次评价主要分析项目在运行过程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程度。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本项目为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

13、项目符合现阶段国家的产业政策。根据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项目用地已纳入宝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善中,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宝丰县规划局出具的证明,项目选址位于宝丰县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建设方在施工期、运营期应当在执行“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此外,本次评价工作得到了宝丰县环保局及建设单位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的大

14、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8第一章 总则1.1编制依据1.1.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5、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5月修订),2016年7月1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2日修订),2016年9月1日起施行;1.1.2部门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

16、民共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6月1日起施行;(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5)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1996年08月03日颁布);(6)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5月1日起施行;(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8)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环境

17、保护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36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2011年6月1日起施行;(10)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豫环文【2016】10号);(11)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平环【2016】116号);(12)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算及管理规定的通知(豫环文【2015】292号);(13)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建建【2

18、014】83号);(1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7号);(15)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2013年12月15日起施行);(16)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6】18号);(17)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16117号);(18)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7】6号(19)宝丰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七个实施

19、方案的通知(宝政办201674号)。1.1.3评价导则与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269-2004);(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10)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20、(GA838-2009);(11)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12)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13)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1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l5603-1995)。1.2.3相关的文件及规划(1)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北京安联国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2016.10.16;(2)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3)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宝环函201661号;(4)备案确认书;(5)土地证明材料;(6)规

21、划证明材料。1.2评价对象及基本构成本次评价对象为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其基本构成情况见下表:表1-1 项目基本构成情况表项目名称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两座炸药库设计存储量为9.9t工程投资300万元工程占地5627m2建设地点宝丰县张八桥镇闫洼村西南1.3评价目的及原则1.3.1评价目的本次评价通过现场调查、监测,摸清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状况及周围环境特征。通过类比调查,摸清项目运营期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价其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得出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提出有关污染防治措施的对策与建议。根据环境保护审

22、批原则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支持。1.3.2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1.4评价质量标准根据宝丰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

23、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适用环评标准的函,确定本项目评价所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1.4.1环境质量标准1.4.1.1环境空气拟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有关标准值见下表: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二氧化硫年平均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h平均1501h平均500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20024h平均300颗粒物(PM10)年平均7024h平均150二氧化氮年平均4024h平均801h平均2001.4.1.2地表水环境项

24、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域,执行表1中III类质量标准规定限值。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项目浓度限值标准来源pH(无量纲)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溶解氧5高锰酸盐指数6COD20BOD4NH3-N1.0石油类0.051.4.1.3声环境本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1.4.1.4地下水环境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6)III类标准限值规定。表1-5 地下水质量标准

25、 单位:mg/L项目浓度限值标准来源pH6.58.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2048-93)III类标准氨氮0.2硝酸盐氮20亚硝酸盐0.02挥发性酚类0.002氰化物0.05砷0.05汞0.001铬0.05铅0.05镉0.01铁0.3锰0.1总硬度450溶解性总固体1000高锰酸盐指数3.0硫酸盐250氯化物2501.4.2污染物排放标准1.4.2.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标准限值。表1-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浓度(mg/m3)颗粒物1.0SO20.4NOX0.121.4.2

26、.2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表1-7 项目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污染物一级标准pH(无量纲)69SS70COD100NH3-N15BOD201.4.2.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限值见下表:表1-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限值见下表:表1-9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1.4.2.4固废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

27、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方法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中的规定。危险固废的贮存和处置方法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中的规定。1.5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5.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根据工程特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见下表:表1-10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一览表影响因素类别施工期营运期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废气噪声固废废水自然环境地表水地下水1SP1LP1LP环境空气1SP1SP1LP声环境1SP1SP1LP生态植被1SP备注:影响程度:1轻微;2一般;3显

28、著影响时段:S短期;L长期影响范围:P局部;W大范围从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既存在短期、局部、可恢复的影响,也存在长期的影响。在施工阶段,项目建设不可避免的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影响到厂区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主要表现在施工噪声和扬尘、施工废水和垃圾的排放和处理,但均为短期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营运期各种环境影响是长期和持续的,在严格环境管理和做好相应污染控制措施的条件下,可将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5.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对项目工程情况的分

29、析,本项目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见下表:表1-11 评价因子筛选项目评价因子大气环境现状评价SO2、NO2、PM10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pH、COD、BOD、氨氮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声环境现状评价LeqdB(A)影响评价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生活垃圾环境风险影响评价TSP、CO、NO21.6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6.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评价等级划分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评价以及环境风险的评价等级。1、

30、大气环境评价等级项目运营过程使用清洁能源电,项目区内不设食堂,项目在运行过程无废气产生。2、地表水评价等级本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0.1t/d、35t/a,远小于200t/d。污水水质简单,污水产生量较小,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综合利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可判定本项目的地表水评价低于三级,根据其中第4.3节规定: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必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只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规定,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并进行一些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由

31、于项目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针对废水只进行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A,本项目为I类建设项目,本工程不在平顶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补给径流区及其他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根据本工程的地勘工程场地勘探范围内无地下水,水位埋深大于50m。根据现场勘察和走访当地居民,项目项目所在区域无浅层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关于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规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下

32、表:表1-1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I类项目II类项目III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4、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和沿线地区环境特征,该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要求:“评价范围内有适用于GB3096规定的1类、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5dB(A)以上(含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多时,按二级评价。”因此,本次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评价。分级判据详见下表:表1-13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项目所在声功能区噪声级增高量

33、受影响人口判定依据评价等级2类3dB(A)以下不变HJ2.4-2009二级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占地面积5627m2,折合0.0056km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中的相关规定,本工程用地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不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项目用地属于一般区域。工程占地面积小于2km2,或长度50km,因此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表1-14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影

34、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面积2km220km2或长度50km100km面积2km2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6、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品主要为工业炸药和雷管,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拟建项目涉及的各种物质进行物质危险性及储量的判定(详见本报告第4章:环境风险评价部分),确定项目炸药及雷管的储存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关于风险评价等级的划分方法(具体划分原则见下表),综合考虑拟建项目涉及的爆炸危险

35、性物质以及厂区周围环境的敏感度,确定拟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表1-15 风险评价工作等级表分类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1.6.2评价工作范围根据本项目污染特征、评价等级及当地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见下表:表1-16 本项目评价范围情况一览表序号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备注1环境空气三级考虑到区域主导风向及附近环境功能环境特征,确定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区域面积约20km22地表水环境简单分析营运期生活污水不外排可行性分析3地下水环

36、境二级东至姚洼村东侧矿边界,西至西侧的废弃石子厂,南至项目南侧山顶,北至废弃的庙里矿医院,评价范围1.5km24声环境二级场界四周200m以内的区域5生态环境三级评价项目所在区域6环境风险二级以事故源为中心,周围半径为3km范围的圆形区域1.7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项目工程特征、周边环境状况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确定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表1-17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方向距离(m)人口保护级别环境空气阎洼村东南56056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阎桥东南1130180人许庄东南1620170人梁洼镇南侧134035000人许坊村西南1800760

37、人赵岭村西南570m890人军营沟西侧2200m360人郭岭村西北1580m805人新德小区西北2320660人贾岭村西北1452m976人王岭村西北187080人马庄北侧1830220人铁刘村西北2160568人下河村西北2640857人河湾村北侧2150320人孟庄东北2340m480人甘罗铺东北2060m380人苗李新村东北1430m720人姚洼村东侧1830m1726人地表水南顾庄河北侧1.6k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南水北调干渠东侧9.8k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1.8评价区域相关规划1.8.1【2016】18号平顶山市2

38、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32号),着力缓解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因子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平政办【2016】18号)。本方案中对施工扬尘的管理措施如下:“(四)强化扬尘污染防治24、加大建筑、

39、道路扬尘监管治理力度(1)深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建设单位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加强市政拆迁、建筑施工和混凝土搅拌站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水泥使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2)减少城市道路扬尘。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清扫化率,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2016年,市快速通道、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级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对城市

40、周边道路开展综合整治,查修破损道路,对道路两侧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严格渣土车运营管理,制定渣土运营管理办法,整治运输车辆物料抛洒和扬散问题。建立城市周边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渣土车抛洒等道路扬尘问题。”本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应按严格按照平政办【2016】18号平顶山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建设,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施工期的扬尘将至最低。1.8.2平政办【2017】6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持续打好

41、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7号)、中共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平发20165号)要求,确保实现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依据“17”方案,制定本方案。其主要任务要求如下:“三、主要任务1、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1)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加强建筑、道路、拆迁、水利、国土、堆场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48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6436号)及其他行业

42、等各类扬尘防治要求。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对未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实行停工整治。(2)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制度。2017年3月底前河南省将出台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将施工单位扬尘违法违规情况纳入相应的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将扬尘污染防治不力、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列入行业“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在退出“黑名单”前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有关部门要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3)提升扬尘污染监控水平。自2017年1月1日起,各县(市、区)建成区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开工工地(含构筑物未出地面的工地),要在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料堆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网,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否则停工整治。(4)严格运输扬尘管控。新购入渣土运输车必须为自动密闭车辆。2017年3月20日前,现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完成自动密闭改装。所有渣土运输车辆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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