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的获得、管理与处置的命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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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房地产的获得、管理与处置的命令美国国防部一九八七年九月目 录主题(3)1重新发布的目的 (3)2适用范围 (3)3专用定义 (4)4方针政策 (4)5职责 (4)6程序 (4) 6.1房地产的获得(4) 6.2房地产的管理(7) 6.3房地产的处置(11)7信息需求 (13)8生效日期及执行 (13)附件一 参考文献 (14)附件二 专用定义 (16)附件三 FEMA地区办公室通讯录 (17)1. 重新发布的目的该命令合并了参考文献中的从(a) 到(f)的各项,并且更新了国防部关于房地产获得、管理与处置的政策。 2. 适用范围该命令:2.1. 适用于国防部长办公室(OSD),各军种部(包括

2、其警卫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各国防机构(以下统称为国防部各分部门)。本命令里所指的武装部队即指陆军、海军、空军和海军陆战队。2.2. 该命令适用范围包括除了下列情况以外的国防部所辖的所有的房地产:2.2.1. 陆军部长规定管辖下的土木工程。2.2.2. 国防部第4275.5号命令(参考文献(g))管辖下的国防工业工厂的获得和管理。3. 专用定义该命令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均见附件2。4. 方针政策4.1. 国防部的方针规定了各军种部和国防机构应该决定哪些房地产能够满足平时和战时的需要,确保这些房地产的获得,并处理掉那些没有可预见性的军事需要的房地产。4.2. 国防部第4001.1号命令 (参考文献(h

3、) 确立了国防部有关的各项方针,将权力和责任授予较低的组织层次;允许设施司令官有在任何时候都能获得高质量、迅速和低廉的,能够满足其最大限度需要的物资与服务的自由;并允许设施司令官有保留和决定其所节省的那部分费用的用途的权力。5. 职 责5.1 助理国防部长(负责生产和后勤)应该确立国防部关于房地产的获得、管理和处置的各项政策。5.2. 各军种部的部长和各国防机构的主任应当制定和维持一种持续的计划:5.2.1. 计划和每年分配的资金要特别的确保每个设施都有自身的总的方案。这些方案不仅要包括现有的和规划的平时的需求,更要包括战争动员。这些方案应当基于军事行动任务的战略评估和这些设施的预期用途,并保

4、持至少10年的稳定性,每5年更新一次(如果必要可以增加次数)。这些方案还包括特定的年度清单,清单涵盖在计划执行期间内所有的军事建筑、住宅工程和为满足设施的需要而进行的主要的维护与维修。5.2.2. 确保各种设施目前拥有或者计划拥有其自身所需的房地产;对于那些旧有的暂时没有利用价值的房地产,可以充分利用,如有可能时可以转让给他人;对于那些没有预见性的平时和战争动员需求的则视为额外的房地产。 5.2.3. 依据本命令中提供的法律和指导方针、政策建立相应的程序。 6. 程 序6.1. 房地产的获得6.1.1. 法律权力。下列法律对房地产的获得做出了规定:6.1.1.1.联邦法典第42篇第4321部分

5、(参考文献(i))规定了房地产的选址和获得的政策和程序。6.1.1.2.联邦法典第10篇第2676部分(参考文献(j))详细说明了一个军种部获得非政府所属的房地产所需的条件。6.1.1.3.联邦法典第10篇第2233部分(参考文献(j))规定了预备役部队获得房地产的权力。6.1.1.4.联邦法典第40篇第483部分(参考文献(k))涵盖了政府所属的财产的获得和交换。 6.1.1.5.联邦法典第10篇第2672部分(参考文献(j))对获得小宗土地的权力做出了限制。6.1.1.6.联邦法典第10篇第2672a部分(参考文献(j))提供了获得急需土地的权力。6.1.1.7.联邦法典第42篇第4601

6、-4655部分(参考文献(l))阐述了与军队部署调整有关的房地产获得的要求必须予以满足。 6.1.1.8.联邦法典第10篇第2672部分(参考文献(j))说明了房地产获得的预先选择权的应用。6.1.1.9.联邦法典第10篇第2571部分(参考文献(j))阐明了房地产可以通过在各军种部或者美国海岸警卫队之间交换或者转让的方式获得。6.1.1.10.联邦法典第10篇第2682部分(参考文献(j))要求国防机构房地产的使用必须在一个军种部的管辖之下。6.1.1.11.联邦法典第43篇第156和157部分(参考文献(m))阐述了公众领域的土地(包括外大陆架)的撤销和限制,以及获得总数不少于5000英亩

7、的土地,要遵循特定的法规。6.1.1.12.联邦法典第10篇第2662部分(参考文献(j))详细说明了凡是房地产的交易均应向国会的武装勤务委员会提交报告。6.1.1.13.联邦法典第10篇第2662部分(参考文献(j))提供了在外国租借土房地产的权力。6.1.2. 国防部指南。除了以上的6.1.1.部分所列举的法律权力外,房地产的获得还有如下的各项指南:6.1.2.1. 国防部第7041.3号说明(参考文献(n))中规定了经济分析的方法,将在房地产的获得过程中起辅助决策的作用。6.1.2.2. 房地产的财政结算方面要依据国防部第7220.9-M号手册(参考文献(o) )进行。6.1.2.3.

8、在通过购买或者租借获得房地产之前,国防部各分部门要确定能否满足如下的要求:6.1.2.3.1. 转让活动中涉及应付紧急情况和国家防卫的条款。这些条款只能在国会或者总统依据国家紧急情况法案(1976)宣布国家进入紧急情况的条件下才适用。这些条款不能适用于平时日常的或者以节约资金为目的的房地产获得活动。6.1.2.3.2. 其他军种部或者联邦机构所拥有的额外的或其他可用的房地产。6.1.2.3.3. 现有的国防部的权力机构或者勤务总署(GSA)在国防部所属的房地产或联邦中过剩的私人所有的房地产的交换活动中行使的权力。6.1.2.3.4. 对通过以捐赠或长期的名义租约形式,从州或市的政府获得的房地产

9、的所有权的保护。6.1.2.4. 房地产的获得应该遵循以下方法中的一种,这些方法能够保证在给国民经济带来最小的可能冲击的同时,较为经济的满足国防部需要:6.1.2.4.1. 以付费形式获得所有权的土地,包括其所有的矿藏开采权和经营,通过如下措施,充分考虑到了政府的利益:6.1.2.4.1.1. 对政府所提议的土地的估价价格应当不小于其当前的市场价。6.1.2.4.1.2. 对土地的使用年限要有所规划,但是要保证该土地使用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花费在其上的租金和恢复费用高于这些以付费形式获得所有权的土地的平均市场价格的50%。6.1.2.4.1.3. 获得地役权所花费的费用应该接近这些以付费形式获

10、得所有权的土地的平均市场价格的75%6.1.2.4.2.租约应该提供全部或者部分的取消的权力,这些选择权归政府,并由政府向出租者发布尽可能短的公告。在充分考虑政府的利益的情况下,租约应该更多体现的是“政府目的”而非特定的目的(例如:国防的、海军的、飞行的、预备役的) 位于城市的坐落能够满足减少人员或商务代表的交通时间、降低运输费用和对环境的影响的需要,单体的办公楼则可以将其与周围的建筑分隔开,这些都应该在对拟获得的房地产的评估中予以充分考虑。在获得房地产之前,必须突出该获取活动对于完成被赋予的任务非常必要,而且政府拥有的可用的房地产不能被使用。6.1.2.5. 当恢复和消除一个地区的污染的费用

11、超过其当前的平均市场价值时,这种通过租约以付费的形式获得房地产的明智的方法就是慎重考虑。6.1.2.5.6.应当在房地产获得活动的计划早期阶段就向州,地区和当地的各级官员进行咨询(见国防部第4165.61号命令(参考文献(p))。6.1.2.5.7.为了确保军用机场在军事行动中作用的发挥,最可取的方式就是获得该土地的一些特权,这些特权将会禁止那些与航天器的运行不相容的土地使用。适当的时候,可以考虑以交换或者购买的方式获得这些必要的权力。空军设施适合使用区域的房地产发展阶段应该遵照国防部第4165.57号说明的要求(参考文献(q))进行。 6.2. 房地产的管理。国防部各分部门应当确保他们所辖的

12、房地产与平时和战争动员时的要求保持最大限度的一致。每个军种部应当建立一套监督房地产使用的计划。国防部各分部门的房地产管理计划应当遵循以下的总的方针:6.2.1. 年度检查。根据第12552号行政命令(参考文献(r))的规定,国防部各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其所属的房地产,包括土地及各种设备,以确定不必要的和在用的房地产。对于那些无论在平时还是战争动员时期都没有预见性的 军事需要的房地产,应当首先提供给其他的军种部和国防机构,以满足其可能的需要。在确定房地产是否予以保留的过程中,应到考虑如下的准则:6.2.1.1. 该房地产是否在被有效的使用,是否能够满足当前或计划中的平时需要,是否能够满足战争动员的

13、要求。6.2.1.2. 如果国防部某机构的首长决定了该房地产对于保证未来军事行动的机动性、行动上的替换性、装备类型的改变、国家安全紧急情况动员、科学研究或者国防和武器系统的发展非常必要。6.2.1.3. 如果对该房地产的要求能够被其他房地产以较小的花费、同等的甚至是更优的条件所代替。6.2.1.4. 该房地产是否被用于作为缓冲区,或者已被当地社区或私人预先告知是作为缓冲区,或者被需要作为缓冲区6.2.1.5. 如果该房地产是内部完整的一块,进入其内部会影响设施作用的发挥。6.2.1.6. 如果宣布房地产超出限额所产生的费用(由于要新建栅栏、公共事业设备、道路、建筑物的置换和污染的治理等因素而造

14、成)可能会高于其市场价值。 6.2.1.7. 如果该房地产受到安全保卫等限制的影响,包括数量和距离安全弧形区、辐射安全区域、空军设施适合使用区域(国防部第4165.57号说明的要求(参考文献(q))、潜在的侵犯区域、无线电干扰区域或其他特别指定的安全区域。6.2.2. 房地产的使用。设施司令官应当在为其设施分配未被使用的空间时使用如下的优先权。但是当他们断定如果按照另外的做法可以使设施获得最大利益时可以在这些优先权中有所例外。设施司令官应当考虑的是:6.2.2.1. 国防部的分部门作为设施的主人的拨款的活动。6.2.2.2. 国防部的分部门作为设施的主人的未拨款的活动。6.2.2.3. 国防部

15、其他住用单位的活动。6.2.2.4. 其他享受优先的基础服务的联邦机构,比如说在机场的邮政局或者联邦航空总署。6.2.2.5. 其他的房地产。6.2.3. 对外转让。联邦法第10篇典第2667部分(参考文献(j))阐明了各军种部可以出租限额内房地产的各种条件。各军种部被鼓励在任何可能的时期使用这种权力。未被改建的土地(例如缓冲区、安全区、限制区和演习区)或者其他房地产,在国防部暂时不使用的前提下,如果其暂时的用途不影响其正常的军事性能的发挥,可以考虑将其对外转让使用。除了联邦法典第10篇第2667部分(参考文献(j))的规定外,各军种部还应该坚持以下的方针:6.2.3.1. 当对外转让的房地产

16、被计划转让给私营部门,以寻求私营部门的投资为明确目的而不是依靠军事建筑资金来支持国防部的任务、雇员和各隶属单位的时候,应当向参众院的武装勤务委员会提交预先的通告。这个通告应当包括一个对私营部门在早期的实际工作中被要求提供的和应该做的各项工作的总的描述,但是这些工作要做在与私营部门征求意见之前。6.2.3.2. 全部政府所有的房地产的对外转让应当包括这样的条款,这些条款规定受让人可以在另外的参与者行使转让活动所赋予的权力和优惠政策之前,直接或者间接的获得优先的批准权。6.2.3.3. 在为将房地产出租给与军种部的部长有关的公众教育机构制定相应的条件的过程中,在详细咨询过教育部后,可以考虑其潜在的

17、对联邦的实际利益予以相应的照顾,但是租金的设立不能低于该房地产包括维持、服务、公共事业设备、保护、修理和其他修复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用在内的总费用。6.2.3.4. 所有的计划对外出租的房地产(不考虑其受让人和照顾因素)都必须按照国防部第5100.50号命令和联邦法典第42篇第4321部分(参考文献(s)和(i))的相应规定予以慎重考虑和评估。6.2.4. 非所拥有土地上的建筑。有关的军种部的部长可以决定那些在非所拥有土地上的军事建筑项目的建造。(见联邦法典第10篇第2852部分(参考文献(j))6.2.5. 租得的房地产。 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任何一个国防部的分部门可以采取及时的

18、行动以调整军事活动,这些军事活动可以适应租得的建筑物的空间内的政府所拥有设备,更好的设置军事设施。而且这些分部门还可以及时的处置那些超出限额的租得的房地产。(见下面的6.3.5.)6.2.6. 空地利用的费用。除非在在国防部的规则中有特别的不同的说明,国防部所属空地被其他联邦机构使用时的费用以平均的市场比率予以评估。其例外的政策有:6.2.6.1.提供给一个机构的房地产和相关的勤务为该设施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支持或者实质上对其有利(例如:位于空军基地的联邦航空控制器或联邦通讯委员会的通讯塔)。 6.2.6.2. 现有许可权的土地。机构只有在获得新的对外转让的土地或者对现有许可权的土地续租时才交纳费

19、用。6.2.6.3. 如果在国防部土地上的活动有利于巩固国防。6.2.6.4. 如果对收费费用的管理成本高于这部分费用的产出。6.2.6.5. 地役权所赋予的对开辟道路、架设管线和电缆等类似的行为的许可。6.2.7. 附加土地。根据联邦法律,国防部对于市政当局或者各下级政府的附加土地予以相对中立的政策,但是当有关的军种部长认为这种行为6.2.8. 沿海地区的管理。对位于一个州的沿海地区,能影响土地和水资源利用的国防部房地产使用权的出租、批准与许可,必须出示一定的证明,这些证明必须说明,该行为是遵守了国防部第4165.59号说明和联邦法典第16篇第1451部分的规定(参考文献(t)和(u)),在

20、该州批准的沿海地区管理计划之下进行的。6.2.9. 法律权利的放弃。联邦法典第10篇第2683部分(参考文献(j))中解释了一个军种部长在何时怎样放弃他(或她)掌控下的土地和利益的法律权利。军种部任何交出联邦法律权利的行为都必须在详细咨询过当地的各种法律和司法机构后进行。6.2.10. 公众的进入。国防部设施基本上都像开放的邮局、营地和车站一样运行,但是设施司令官有特别要求除外。这一点在国防部第5200.8号命令(参考文献(v))中有详细说明。6.2.11. 设施资源的最大利用。交叉保障和联合保障的基地和设施应该能为日常费用、保障地域和通常的后勤工作提供优秀的客户服务。(见国防部第4000.1

21、9号命令(参考文献(w))6.2.11.1. 主要用户的概念适用于联合保障设施中住用单位和(或)承租单位的责任义务的确定。6.2.11.2. 那些不能被各军种部和国防机构解决的住用单位和(或)承租单位的责任义务的确定的问题,应当提交给助理国防部长(负责生产和后勤)解决。当住用单位的责任义务问题涉及到预备役单位时,应当由助理国防部长(负责生产和后勤)会同负责预备役事物的助理国防部长协商解决。6.2.12.自然和文化资源的保护。 根据国防部第4700.1和4710,1号命令(参考文献(x)和(y)的规定,各种设施,无论其规模大小,均应当负责自然和文化资源,土地与水域的管理。6.2.13. 能源。各

22、军种部应当创建一套正规的程序以确定国防部土地上潜在的能源(例如煤、石油、天然气、地热资源等)。6.2.13.1. 根据国防部第4700.3号命令(参考文献(z)的规定,各军种部应当可以使其辖下的土地用于矿藏的开采与提炼,以便最大限度的满足军事行动、国防行动和陆军的民用工程构筑活动的需要。6.2.13.2. 如果在国防部的设施附近有商业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为,土地管理署应当立刻就潜在的排水问题与内政部进行磋商。为了阻止政府的财产被私人利用,可以按照土地管理署的建议,从内政部管辖下租借那些有关军种部特别指定条件下的石油和天然气产地。6.2.14. 联邦雇员的车辆停放。国防部各分部门应该遵守针对勤务

23、总数管控下的政府所有或租借的财产制定的第D-84号规则,联邦财产管理规则(参考文献(aa))的各项规定。.6.2.15. 基地的改组通知。联邦法典第10篇第2687部分(参考文献(j))中详细说明了基地关闭和改组所遵循的程序。包括联邦法典第10篇第2687部分的要求内容在内的计划改组的通知副本应当在公众发布信息之前,如果有可能就提前14天,上报给助理国防部长(负责生产和后勤),以使其较早获得信息。6.2.16. 紧急情况需要下非工业设施的预设。为了确保设施司令官有充足的住用、训练和其他的非工业设施,以有效的应对战争动员和其他主要的国家紧急情况,依据第11490号行政命令(参考文献(bb))的规

24、定,各军种部应当:6.2.16.1. 制定计划、纲要和程序以选择和预设非工业设施以满足紧急情况的需要。6.2.16.2. 设施司令官的任务是:6.2.16.2.1.确定其要增补的非工业设施的要求,包括该设施的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6.2.16.2.2.将设施分配的要求应用于设施所在地区的联邦紧急情况管理机构区域主任(附件3)的要求之中。区域主任将设施司令官的这些要求与其他的联邦机构、州以及地方的紧急情况计划者相协调,并着力解决任何在设施分配中产生的矛盾。6.2.16.2.3. 如果联邦紧急情况管理机构批准了设施的预设,就要安排与设施的所有者或运营者进行正式的协商。6.2.16.2.4. 妥善保管

25、预设设施的分配与计划使用的记录,为紧急情况预有准备能力的评估提供帮助。6.2.17. 内部管理控制。依据第97-255号公众法(参考文献(cc))的规定,管理应当使用国防部第5010.38号命令(参考文献(dd)),以确保一个适当的内部管理控制的程序能够有效的运行,并为防止房地产的浪费、损失、非授权使用和错误占用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6.3. 房地产的处置。各军种部应当维持大胆的检查方案,以确保那些没有可预见性需求的房地产,在经过其它的国防部的分部门筛选之后,按照具体的房地产的处置规则(见6.2.1.部分)迅速向勤务总署或内政部提交报告。国防部各分部门所属的房地产的处置应当有以下的考虑因素:6.

26、3.1. 战争动员要求。军种部持有的政府所有的房地产,在经过国防部各分部门筛选之后,认定“不是为满足公众使用需要”,而是为满足战争动员的要求时,如果满足以下的条件之一,可以用于短暂的使用,提供的这种权利并不涉及财产权的改变,因为这种改变会使房地产的归还受到影响,从而影响相关的部门战争动员的需要:6.3.1.1. 允许其它政府机构使用。6.3.1.2. 通过许可证、地役权或租借对外转让。6.3.1.3. 通过向勤务总署宣布其为超额而处置,这种处置必须根据现有的规则、说明和法规制定充分的条款以保证其的重新获得。6.3.2. 紧急情况下重新使用的权利。如果在没有军种部当前的战争动员的情况下运用政府所

27、保留的紧急情况下重新使用的权利可能会受因承租人通过住房与城市发展部(HUD)、联邦航空总署(FAA)、勤务总署或健康与服务部(HHS)向国防部的请愿而受到影响。如果这样的请求被接受,军种部就应该仔细检查各种计划,根据当前和规划中的各种改建条件认真审视该设施的使用。 6.3.3. 限额外的建筑物与改建设施。当考虑到战争动员需要可能的改变的时候,那些位于限额内的土地上的限额外建筑物与改建设施不应在处置之列,这些改建设施一般结构坚固、仅需微小的维修就依然可以正常的使用,而且其自然坐落不能被新的建筑物所影响,或者那些改建设施是可活动的、可以满足当前的军种部的需要。6.3.4. 对限额外房地产上的污染的

28、文件提供与应对措施。除了根据部门之间的协议或者按照国防部长办公室的指示等例外情况外,对房地产实施管控的军种部有责任提供资金并展开调查,以确定任何有毒或有害的物质和潜在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对策,并且为其备案(包括限额外房地产)。联邦法典第42篇第6901部分和9601部分强制规定了对于危险废弃物的管理或处置以及应对那些因危险物的储存、使用或处置而造成的污染的技术的和行政管理的程序。这些要求应当先于军种部的出售或转让这些房地产活动前被满足。同时应当满足联邦财产管理规则(参考文献(gg))中的各项准则。有关的军种部对所有的可爆炸物的污染防治计划都应当服从国防部爆炸物安全委员会的管理,在提交处理草案之

29、前必须获得其批准。6.3.5. 租借房地产的转让。一旦确定某一租借房地产是超出限额的,有关的国防部的分部门就应当立即向其它的分部门的或者海岸警卫队的相应办公室送交一份通知,向其通告该房地产不限制其它军队单位的使用并处于正常的运营状态。通知应包括对该房地产的自然描述,租借的条件,交还的日期和和合同更新的日期。6.3.5.1.参与了获得这些限额外房地产的国防部的分部门应当继续承担对这些房地产的责任 。.6.3.5.2. 如果没有国防部的单位对于这些房地产表现出关注,勤务总署应当维持至少9个月的有益占用以容许联邦筛选适当的单位。6.3.6. 住宅部分。涉及到住宅的抵押或非抵押、以住宅为目的的改建或未

30、改建的土地以及相关土地获得的限额外房地产的报告应当包含这个说明:“住宅出售的纯收入,包括相关的土地及其改建,应当存于相应军种部的住宅账户中。”这些收入的使用应当在助理国防部长(负责审计)提供的计划(预算)的指导下进行。 6.3.7. 土地的交换。国防部的土地交换前,应当满足第42号联邦法典第3122部分和第10号联邦法典第2662部分(参考文献(hh)和(j))的要求。6.3.8. 森林。在处置任何森林资源的时候,应当对其进行充分评估,以决定获取和出售林业品的可行性。获取林业品的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其对未来使用和环境质量的影响。限额外土地上的林产品的获得应当持续到实际的处置或转移活动时。6.3.9

31、. 其它考虑因素6.3.9.1. 在处置的过程中,除了联邦财产管理规则(参考文献(gg))授权外,设置的房地产不能被移除,各种设备也不能被另外的拆作他用。6.3.9.2. 国防部第5410.12号命令(参考文献(ii))限定的具有经济影响的房地产的处置也适用于本命令。6.3.9.3. 总价值低于1000美元的超额房地产的处置可以由各军种部自行考虑。7. 信息需求依据前述的国防部第7750.5-M号手册(参考文献(jj))的4.5.2.2.部分的规定,该命令的所有报告免除了批准许可。8. 生效日期及执行该命令即日起生效。在120天内将执行文件递交给助理国防部长(负责生产和后勤)。E1. 附件1参

32、考文献(续)(d) 国防部第4165.62号命令 国防部关于实行全体人员车辆停放设备的计划(1979年12月7日)(从此废止)(e) 国防部第4165.20号命令 房地产的利用与维持(1985年1月31日)(从此废止)(f) 国防部第3005.2号命令 非工业设备的战争动员(1964年12月7日)(从此废止)(g) 国防部第4275.5号命令 工业资源的获得与管理(1980年10月6日)(h) 国防部第4001.1号命令 设施管理(1986年9月4日)(i) 联邦法典第42篇第4321部分国家环境政策法案 (j) 联邦法典第10篇第2233, 2571, 2662, 2667, 2672, 2

33、672a, 2675, 2676, 2677, 2682, 2683,2687, 2852部分(k) 联邦法典第40篇第483部分1949年联邦财产和行政服务法案(l) 联邦法典第42篇第4601-4655部分1970年部署调整帮助与房地产获得法案(m)联邦法典第43篇第156和157部分外大陆架土地法案(n) 国防部第7041.3号指南资源管理的经济分析与计划评估(1972年10月18日)(o) 国防部第7220.9号手册 国防部会计手册(1983年10月)(p) 国防部第4165.61号命令 国防部与联邦政府间相互协调的发展计划与行动(1983年8月9日)(q) 国防部第4165.57号说

34、明 空军设施适合使用区域(1977年11月8日) (r) 第12512号行政命令 联邦房地产管理(1985年4月29日)(s) 国防部第5100.50号命令 环境质量的保护与提升(1973年5月24日)(t) 国防部第4165.59号说明 国防部关于实行沿海地区管理法案的说明(1975年12月29日)(u) 联邦法典第16篇第1451部分1980年沿海地区管理改进法案(v) 国防部第5200.8号命令 军事设施与资源的安全(1980年7月29日) (w) 国防部第4000.19号命令 勤务之间、各部之间、各机构之间的互相支持(1980年10月14日)(x) 国防部第4700.1号命令 自然资源

35、的保护与管理(1978年11月6日)(y) 国防部第4710.1号命令 考古资源与历史资源的管理(1984年6月21日)(z) 国防部第4700.3号命令 国防部土地上的矿物开采与提炼(1983年9月28日) (aa) 勤务总署第D-84号规则 联邦财产管理规则(1987年4月7日)(bb) 第11490号行政命令 联邦各部门和机构对委派的紧急情况的预先准备作用(1969年10月28日修订)(cc) 第97-255号公众法 1982年联邦管理者的财政诚实法案(1982年9月8日)(dd) 国防部第5010.38号命令 内部管理控制计划(1987年4月14日)(ee) 联邦法典第42篇第6901

36、部分 资源保护与恢复法案 (ff) 联邦法典第42篇第9601部分 广泛的对环境的响应、补偿与责任法案(gg) 联邦规则法典第41篇第101章“D”和“H”部分 勤务总署 联邦财产管理规则(hh) 联邦法典第42篇第3122部分 1970年农业法案(ii) 国防部第5410.12号命令 受国防需要影响的社区经济调整帮助(1973年4月21日)(jj) 国防部第7750.5-M号手册 国防部信息需求管理程序手册(1986年11月)E2. 附件2专用定义E2.1.1. 设施: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建设的各种公共事业设备或者为完成作战和保障任务而获得的邮局、营地、车站、 医院、仓库、基地、兵工厂

37、等。那些坐落在一个设施范围内并且占用主要设施的部分土地、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行为将被视为该设施的承租人。E2.1.2. 设施司令官:适当的勤务规则约束下的军队或地方官员,是对一个设施的总体运行管理负有责任的高级官员,是设施中承租机构的司令官和指导者。E2.1.3. 非工业设施:房地产的一部分,这类房地产主要为实现材料、弹药、装备、补给品、货物和其它产品的非使用改进、科研需要、大洋运输、生产和维持。例如包括宾馆、旅馆和常驻地区的设施。E2.1.4. 房地产: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公共事业系统及附属物。包括隶属于并成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一部分的设备(例如供暖系统),但是不包括可移动设备(例如种植设备)。

38、在一个基地关闭或其它的财产处置工作中,可移动和其它的通常不被认为是属于房地产范畴的财产将会归为“相关的个人财产。E2.1.5. 需求:一种为保证当前的或者战争动员的任务,在考虑对房地产需要的目的和对其使用所完成的任务的基础上确定的军事需要。E3. 附件3联邦紧急情况管理机构(FEMA)地区办公室通讯录 FEMA地区办公室相关的地理区域FEMA 地区一通信地址:442 J. W. McCormackBoston, MA 02109电话:8-223-4741商业电话:(617) 223-4741康涅狄格州缅因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罗德岛州佛蒙特州FEMA 地区二通信地址:26 Federal P

39、laza, Room 1349 New York, NY 10278电话:8-264-8980商业电话:(212) 264-8980纽约州新泽西州波多黎各维尔京群岛FEMA 地区三通信地址:Curtis Building, 7th Floor 6th & Walnut Streets Philadelphia, PA 19106电话:8-597-9416商业电话:(215) 597-9416特拉华州哥伦比亚特区马里兰州宾夕法尼亚州弗吉尼亚州西弗吉尼亚州FEMA 地区四通信地址:Gulf Oil Building, Suite 664 1375 Peachtree Street, NE Atla

40、nta, GA 30309电话:8-257-2400商业电话:(404) 881-2400阿拉巴马州佛罗里达州佐治亚州肯塔基州北卡罗来纳州密西西比州南卡罗来纳州田纳西州FEMA地区办公室相关的地理区域FEMA 地区五通信地址:300 South Wacker DriveChicago, IL 60606电话: 8-353-1500商业电话:(312) 353-1500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俄亥俄州威斯康星州FEMA 地区六通信地址:8700 North Loop 228Denton, TX 76201电话:8-749-9201商业电话:(817) 387-5811阿肯色州路易斯

41、安那州新墨西哥州俄克拉何马州得克萨斯州FEMA 地区七通信地址:Old Federal Office BuildingRoom 300 Kansas City, MO 64106电话: 8-758-5912商业电话: (816) 374-5912艾奥瓦州堪萨斯州密苏里州内不拉斯加州FEMA 地区八通信地址:Federal Regional CenterBuilding 710 Denver, CO 80225电话: 8-234-2553商业电话: (303) 234-2553科罗拉多州蒙大拿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犹他州怀俄明州FEMA 地区九通信地址:Building 105 Presidio

42、 of San FranciscoCA 94129电话: 8-556-8794商业电话: (415) 556-8794亚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亚州夏威夷州内华达州关岛FEMA 地区十通信地址:Federal Regional Center Bothell, WA 98021电话: 8-396-0284商业电话:(206) 481-8800阿拉斯加州爱达荷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美国陆军第405-10号条例房地产及其附属利益的获取美国陆军司令部一九九九年五月目 录变化概要(23)1总则 (25) 1.1范围(25) 1.2定义(25) 1.3获取房地产及其附属利益的权力(25) 1.4不动产以及获取不动产的

43、方法(25) 1.5管理房地产获取的政策(26) 1.6为储备组成设施而进行的土地获取(30) 1.7向公众发布房地产信息(31) 1.8对租借房地产的意见(31) 1.91970年版房地产获取政策法令(32)2美国、波多黎各联邦、维尔京群岛以及运河区等地区房地产及其附属利益的获取(32) 2.1有关获取新的地产和附属设施的请求(32) 2.2有关获取新租赁的请求(34) 2.3关于从其它政府部门或机构获取房地产的请求(36) 2.4获得对其他政府部门或机构的房地产的使用许可的请求(37) 2.5请求通过公共用地命令的撤销或对方允许获得对公共领地的使用 (38)2.6获得授权和法律上的占有权之后的对房地产的清理(38)2.7测量和勘探的进入权(42)2.8建设的进入权(42)2.9由总工程师进行的获取(42)2.10军队指挥官机动协议(许可证)的获取 (45)2.11当地指挥官对短期协议的获取 (45)2.12军队指挥官、特殊参谋机构代理处负责人或其代表签署的服务合同 (46)2.13住所的获取 (46)2.14从总务管理局和邮电部获取通用场所 (47)2.15在哥伦比亚及其邻近地区获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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