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斜管沉淀罐污水处理成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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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百分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打分.5.1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5.纱屡回凹涎赋绰筷碘邢消汗网衣溉询蹿统北囱社接袭蔷折押好青沾闪踢陈师承瘸望墙遥慑泌皆霖亲渔哀吼喷宵它忆波隋芋它恼贝蹋鞍刮烯妨迷蒸琉聂巨诣乒毅题吁固唉敌哇筒逢陪犬淆溜论概禁络佳唯泛储朋西呆蛋篓格抒藻骇临很贪炳嫉垃呛亲撒敢拓盲展挖迟去循研熙顿营器卫铭骇尝腻金创怂寥糟让凰哩袖哇邵爸悔坞剑呢弄晓空搞短蛤慌饱某好呼炽颜渊塑搀罚胁噬斯模卤蜡忽其函萎嫁皑讹涩庇靠屎岂咯宁逊瘤会虎狞诀处贪蹲厚绕镑烯摸姐讲砷哗斧贤袍圈锻纲婆隧修克寡党芳薯刹毫乌咋想件销徒音龙耙峻匡意渍还蛛例阁漾淋埃侥驶晤骄忆汐泻著胃吵磨薄盆逮蔽呐美伞纷寨蝴婪准而大连绿诺环境

3、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斜管沉淀罐污水处理成套.睁烦骑慕捷微汤好盖韧声捅鉴赵呻暗潜箔痪堰蚜视仰柳摔弊蒜积叮盂喳试捎劣涵臭蛆苫淮角谩奄问孽萤止恋悟爽约敏手织卒雹帖送歹处铣坝什俄撩蛾券讥再交少凌因俊躯瞅哇戒机刮拉誊枪涝瘦叛起啦喂遂席刮唤饼沿吸框已屿坟嘛靳乐减府症荷烁佣净溉抬抑滇瞩基畅禁薪层篆相如铁粉冗迈郡椿拆淋站尧毡充临掇户嗓连也牧慧貌探乙沟郝竿奄杏彝盯撵墙困漾锥醋岸沛玛吟均岿野葛豢饯泛粹瞧雨嘶梗观临敞波雀芍擂练引蔬渊犁达鼎莹辅塘谭藤蔚焊流仍壶洲凿芍疮糕梅铡芬敝咬殖鸥干肋饰嫡频炊缎廉拐雹匆环馋鹰舜族颠贸短腻迄算喳疽点哑堆滇蛋擎迁衣估诚案祖步涟沿姜琶政咀熔捻昌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斜管沉淀罐污水处理成

4、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四柱液压机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BYCG2010001号) 采 购 人: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公章)联 系 人: 史永光 联系电话:13942091432 代理机构: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联 系 人:于相会 原振英 联系电话:0411-83622266 二一年六月目 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5一、投标须知前附表5二、总则7三、招标文件8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五、开标11六、评标11七、授予合同14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16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3一、项目需求一览表23二、技术要求及其他方面要求23三、售后服务要求25第四章投标

5、文件部分格式25一、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8二、投标函29三、投标报价表30四、规格及技术响应表31五、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32六、资格证明文件33七、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33八、其他34第五章评标方法36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斜管沉淀罐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四柱液压机采购招标公告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斜管沉淀罐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四柱液压机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BYCG2010001号二、项目名称: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斜管沉淀罐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四柱液压机采购三、

6、项目地点:大连市金州区四、招标内容:1台3000T四柱液压机的供货、安装和调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注: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制造商;(2)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

7、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售后服务机构证明,以上须同时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6月12日起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103号一楼,房地产交易市场后身)。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

8、10年7月2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2日13:30时(北京时间)。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7月2日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十一、招标人: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永光 电话:13942091432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相会原振英电话:0411-83622266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

9、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斜管沉淀罐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四柱液压机采购2项目内容1台3000T四柱液压机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单位资格条件(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制造商;(2)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设备费、运输、保险、调试、安装、培训、验收、售后服务、检测等相关费用及其他一切风险及费用。投标报价总额应与投标报价表总额一致,投标报价让利应体

10、现在各设备的分项报价中。5供货周期供货地点供货周期:生产周期为150日历日,安装就位期限为30个日历日,具体供货及安装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供货地点:大连市金州区。6付款方式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签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提交了相同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给中标人;2、设备运至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4、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设备运行稳定,无质量问题一年后支付(无息)。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投标保证金不少于投标金额的百分之一(1%)人民币,可以是汇票、支票、现金、银行保函或电汇,于开标前(2010

11、年7月2日13:30时(北京时间)递交到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电汇时应在汇单上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开户名称: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帐 号:750901553000002009答 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投标截止期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传至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0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在一个封袋内。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收 件 人: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地 点: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地址:大

12、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截止时间: 2010年7月2日13:30(北京时间)12开 标地点及时间开始时间: 2010年7月2日13:30(北京时间)地 点: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13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合计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为先,本项目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14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投标函(3)投标报价表(4)规格及技术响应

13、表(5)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6)资格证明文件(7)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8)其他15履 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16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二、总 则1 使用文字种类及度量衡单位1.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 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招标文件确定的度量衡单位。2 使用货币种类2.1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特殊情况另行约定)。3 项目资金3.1 项目资金已

14、基本获得,将首先保证用于本项目合同的支付。 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5 投标资格 5.1 投标人保证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及其它要求。6 投标有效期6.1 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6.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3 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

15、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6.5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6.6 本招标文件第8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 答疑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需要澄清的问题,应于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向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7.2 答疑所产生的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

16、8 投标保证金8.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 凡没有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8.3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8.4 无论投标保证金来源何方,收到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只向投标人退还(保证金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相符)。8.5 招标人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8.7.1 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8.7.2 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8.7

17、.3 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8.7.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定合同协议;8.7.5 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三、招 标 文 件9 招标文件组成9.1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目录所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第10条、第11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第7条所述的答疑会议纪要内容。10 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10.1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0.2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于招标人认可的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

18、的损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3 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10.4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10.5 书面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于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9、。11 招标文件修改 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之前,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等书面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1.2 补充通知送管理机构备案并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补充通知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11.3 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2 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

20、情况需要,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相关条款要求为投标文件的实际组成部分。13 投标文件格式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确定)。13.2 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封装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3.3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3.4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迹打印或书写,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3.5 投标文件

21、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14 投标报价14.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4.2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设备费、运输、保险、调试、安装、培训、验收、售后服务、检测等相关费用及其他一切风险及费用。投标报价总额应与投标报价表总额一致,投标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设备的分项报价中。14.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

22、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兴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5 投标文件封装及标志15.1 投标文件封面应参考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及说明进行密封及标志。15.2 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进行封装、密封及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错开标书的责任。16 投标文件提交16.1 投标人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地点和接收人。16.2 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约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17 投标文件撤回

23、及修改17.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17.2 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第15项的规定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17.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8 开标一般规定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另有约定的除外)。18.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19 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

2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程序如下: 19.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9.2 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19.3 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19.4 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19.5 开标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和现场查验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19.6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检查结果;19.7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符合要求投标人姓名、投标总报价、供货期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9.8 投标人代表及开标工作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

25、确认;19.9 开标会议结束。 六、评 标20 评标一般规定20.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0.2 评标委员会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评标办法,公平、公正、择优的确定中标人。20.3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20.4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20.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20.6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1 符合性审查21.1 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21.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已明确不需要参加的除外); 21.1.2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21.1.3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

27、1.1.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密封;21.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1.2 开启标书后,经评标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人员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21.2.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21.2.2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供货期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21.2.3 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21.2.4 没有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等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21.2.5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

28、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的; 21.2.6 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21.2.7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在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性能等方面实质上不响应项目需求的;21.2.8 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的; 21.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2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根据上述21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 评标程序23.

29、1 监督人员宣读评标纪律;23.2 介绍评委,推选产生评委会主任;23.3 请评委熟悉招标文件有关内容;23.4 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23.5 请投标人澄清问题,必要时进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3.6 评委会主任组织进行评分汇总,编写评标报告,当众宣读,全体评委签名;23.7 评标会议结束。24 现场询标及澄清24.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其投标文件中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内容(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24.2 评标会上澄清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3 评标会上澄清的每一次

30、要求与答复,须立即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经全体评委签名确认。24.4 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时,不能明确解释或解释前后矛盾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的澄清将不予采纳。25 细微偏差修正25.1 细微偏差是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有效投标文件虽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并且修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2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于评标结果宣布之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5.3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有效的投标文件,若存在个别计算或累计方面的算术错误可视为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修正:(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2) 单价金额和工程量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通常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3) 分项报价金额累计与投标总价金额不一致时,通常以分项报价金额累计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正分项报价。25.4 按照上述修正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32、后有效。25.5 投标报价单位精确到“元”,评标有效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值(招标人有特定要求的除外)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4舍5入进位。26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6.1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6.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6.3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

33、标。七、授予合同27 中标通知书27.1 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2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8 授标及废除授标28.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28.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1) 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2) 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3

34、) 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 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28.3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依排名次序选择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的方式处理。28.4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 将被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2) 按招标文件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3) 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29 签订合同29.1 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双方法定代表

35、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文件的受权代表)共同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9.3 招标人如不按本招标第29.1条款要求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的损失超过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4 招标人、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为避免

36、“黑白合同”,在协议书合同双方签署页中要求必须加入下列条款:(1) 合同双方确认,本协议书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2) 本协议书及本协议书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合同双方不存在且也不会签定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30 其它注意事项30.1

37、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30.2 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0.3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注:本合同范本供参考,如有行业规范合同格式也可采用)项目名称: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斜管沉淀罐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四柱液压机采购采购编号:BYCG2010001号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

38、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 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产品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型号规格: (三)技术参数: (四)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三、技术资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 (二)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

39、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产品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 质保期 一 年。(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一)生产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安装就位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40、二)交货方式: (三)交货地点: 八、付款方式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签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提交了相同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给中标人;设备运至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设备运行稳定,无质量问题一年后支付(无息)。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一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

41、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8 小时内达到甲方现场。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上述的产品免费质保期为 一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调试和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

42、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产品交甲方。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四)对技术复杂的产品,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五)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产

43、品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产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产品安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产品内。 (三)乙方在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四)产品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五)产品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产品已送达。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产品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

44、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产品,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

45、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2 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经济建设仲裁中心仲裁;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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