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法二.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067009 上传时间:2019-02-09 格式:PPT 页数:37 大小:1.4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货物买卖法二.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国际货物买卖法二.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国际货物买卖法二.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亲,该文档总共3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国际货物买卖法二.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货物买卖法二.ppt(3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1,国际商务惯例和法律,主讲教师:罗艳芬,2,。,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3,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 第二节 买卖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买方和卖方的义务 第四节 违约及救济办法 第五节 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4,教学要求和教学重点,教学要求:了解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立法、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掌握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教学重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5,第一节 国际货

2、物买卖法概述,一、买卖法的概念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三、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国际公约、国际惯例,6,第二节 买卖合同的成立,一、要约(Offer) 二、承诺(Acceptance) 三、电子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7,一、要约(Offer),(一)要约的概念 (二)要约的生效条件 (三)要约的生效时间 (四)要约的法律拘束力,8,(一)要约的概念,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承诺时承受拘束的意旨,即构成要约。 要约人 受要约人,9,(二)要约的生效条件,必须表明 在接到承诺时 承受拘束,订立合同 的建议必须 向特定人 发出,建议的 内

3、容必须 十分确定,10,练习题,判断: 1、3GWI型压缩机2000台,每台150美元,CIF(中国上海口岸),5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限4月20日货到有效 ; 2、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于5年8月5日向被告某毛纺厂发出一份传真,“购买1703人字呢(一种毛呢)5000米,每米价格为15元,合同成立与否应以我方确认为准。”,11,(三)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12,(四)要约的法律拘束力,1、要约对受要约人: 没有任何法律上拘束力,受要约人只是取得承诺的权利; 2、要约对要约人: 涉及要约的撤回和撤销问题。,13,案例分析,德国马克公司在2月17日上午用航空信寄出一份函

4、电给香港加里森公司,“供应1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2月25日前答复有效,请电复。”德国马克公司在函电中还注有“不可撤销”的字样。但德国马克公司又于2月17日下午用电报发回撤回通知,该通知于2月18日上午送达香港加里森公司处。香港加里森公司于2月19日才收到德国马克公司的航空信,由于香港加里森公司考虑到信中的价格对其十分有利,于是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 问题:德国马克公司与香港加里森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14,。,要约人,受要约人,2.17上午发出,2.19到达,撤回,撤销,2.17下午发出, 2.18上

5、午到达,15,要约的撤回(withdrawal),一项要约,即使 是不可撤销的, 得予撤回,如果 撤回通知于要约 送达被要约人之 前或同时送达 受要约人。,16,要约的撤销(revocability),在未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 但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写明接受要约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 (2)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已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赖行事。,17,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之后,在其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

6、前,即在要约尚未生效之前,将该项要约收回,使其不发生效力。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其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即在其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将该项要约收回,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18,案例分析,我国红利装饰公司拟参加某宾馆内装修投标,为更确切地估算投标标底,向美国某公司的询价购买300套卫浴设备,并说明:“这一询价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估算投标的价格,投标日期是8月8日,开标日期为8月25日。”美国公司于8月1日向红利装饰公司发出出售300套卫浴设备的要约。红利装饰公司认为价格合理,据此计算价格标底,并于8月8日递交了投标书。但美国公司发出要约后,因货源紧张,价格上涨,遂于8月15日发出撤销要

7、约的通知。红利装饰公司收到后当即表示不同意撤销要约。8月25日开标时,红利装饰公司中标。红利装饰公司于8月26日对某公司8月1日的要约做出承诺。美国公司回电称其要约已经撤销,合同不成立。而红利装饰公司则坚持合同成立。 问题:1、该案是否可以适用公约? 2、红利装饰公司、美国公司间的合同是否成立?,19,案例分析,2001年11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如下要约:JETTISH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汉堡船上交货价(FOB)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巴黎某公司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公司发给香港B公司的要约价格.由

8、于当时香港B公司尚未对该要约做出承诺,故而A公司于12月15日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撤消11月25日要约的通知,尔后与巴黎方面的公司签约.但是,12月22日,A公司收到了香港B有限公司的承诺,同意德国A公司的要约条件,并随之向A公司开出了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后因A公司未履约,香港B有限公司诉诸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庭,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A公司的律师辩称,该公司于2001年11越25日发出的要约已于12月15日被该公司撤销,该要约已失去效力,因而B公司12月22日的承诺没有效力,购销合同没有成立. 问:1、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能否被撤销,为什么? 2、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

9、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为什么?,20,二、承诺(Acceptance),(一) 承诺的概念 (二)承诺生效的时间 (三)承诺有效期间的计算 (四)变更了要约内容的承诺 (五)逾期的承诺 (六)承诺的撤回,21,(一) 承诺的概念,受要约人声明(statement)或做出其他行为(conduct)表示同意一项要约,即是承诺。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受要约人在收到发价后,仅保持缄默,不能认为是接受。,22,(二)承诺的生效时间,1、 承诺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表示同意的通知在要约人所规定的时间内。 2、如未规定时间,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未曾送达要约人,承诺就成为无效,

10、但须适当地考虑到交易的情况,包括要约人所使用的通讯方法的迅速程度。对口头要约必须立即接受,但情况有别者不在此限。 3、如果根据该项要约或依照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习惯作法或惯例,受要约人可以做出某种行为,例如与发运货物或支付价款有关的行为,来表示同意,而无须向要约人发出时通知,则承诺于该项行为做出通知,但该项行为必须在上一款所规定的期间内做出。,2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接受生效的时间,原则上采取“到达生效原则”,但是也有一些例外规定: (1)受要约人以作出接受通知表示接受时,必须于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才能生效。 (2)受要约人用做出某种行为表示接受时,接受于做出该项行为时即告生效。,24,(三

11、)承诺有效期间的计算,要约人在电报或信件内规定的承诺期间,从电报交发时刻或信上载明的发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上所载日期起算。要约人以电话、电传或其他快速通讯方法规定的承诺期间,从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起算。 在计算承诺期间时,承诺期间内的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应计算在内。但是如果承诺通知在承诺期间的最后一天未能送到要约人地址,因为那天在要约人营业地是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则承诺期间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25,案情介绍,中国A公司于5年4月12日以信件方式向荷兰B公司提出一项书面要约,欲以每公吨CIF鹿特丹195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B公司销售C514某初级产品200公吨,要约规定B公司

12、应在20天内作出承诺。荷兰B公司收到要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A公司发出了载有承诺通知的信件,该信件本来可在承诺期限的最后一天即5月1日送达A公司,但因适逢“五一劳动节”信件未能送达A公司,直至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5月日承诺通知才送达A公司。A公司收到承诺通知后,认为该承诺已逾期,便未予理睬。后B公司要求A公司履行交货义务,A公司以B公司的承诺因逾期而无效为由,认为A、B两公司间的买卖合同并未成立,A公司不应承担交货义务,双方为此发生纠纷。,26,(四)变更了要约内容的承诺,1、对要约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要约并构成反要约。 2、但是,对要约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

13、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要约的条件,除要约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承诺。如果要约人不做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要约的条件以及承诺通知内所载的更改为准。 3、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27,案例分析,广州五羊出口公司出售一批农产品,于5月15日向美国麦克劳公司寄出一份函电,内容如下:“一批农产品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900美元纽约,5月25日前答复有效。”美国公司于5

14、月20日复电如下:“你5月15日电,我接受,一批农产品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900美元纽约,除通常的装运单据以外,要求提供产地证、植物检疫证明书、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广州五羊出后公司于5月25日复电如下:“你20日电已收到,十分抱歉,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收到你接受电报以前,货物已另行出售。” 问题:广州五羊出口公司与美国麦克劳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28,(五)逾期的承诺(late acceptance),逾期承诺仍有承诺的效力,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被要约人。 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

15、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他的要约已经失效。,29,(六)承诺的撤回,承诺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承诺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要约人。,30,三、电子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31,(一)电子合同的概念,电子合同(Electronic Contract),是以电子方式订立的合同,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32,电子要约和电子承诺,电子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以电子记录的形式向受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电子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以电

16、子记录形式作出同意要约的全部或实质性内容的意思表示。,33,(二) 电子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34,(三)电子要约的撤回和撤销,对于电子要约的撤回问题,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电子要约可以撤回;第二种观点,电子要约不可以撤回。 对于电子要约的撤销问题,一般认为是可以撤销。,35,(四)电子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36,(五)电子承诺的撤回,37,本节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