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快速路新光隧道消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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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光快速路新光隧道消防新光快速路新光隧道消防 联动报警功能专项联动报警功能专项 招招招招 标标标标 文文文文 件件件件 招招 标标 单单 位:位: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日 期期:二一二年九月 1 目目 录录 投标邀请书.2 第一章 投标须知.4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2 第三章 合同条款.4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57 第五章 技术条件(标准).63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63 2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新光快速路新光隧道消防联动报警功能专项的公开招标, 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

2、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项目感兴趣,请你 方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2 年 月 日 时 时。请注意: 1、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 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1.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 担保。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 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 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 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

3、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滨江东路 504 号怡滨大厦 2 楼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20-34178830 3 招标代理: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建设六马路 33 号宜安广场 2113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34176 4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项目条款号条款号内容内容说明与要求说明与要求 1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2.1 项目名称新光快速路新光隧道消防联动报警功能专项 32.2.2 项目地点广州市新光快速路 4

4、2.2.3 项目规模88 万元 52.2.4 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承包方式:设计、供货、运输、仓储、保管、安装、 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验收(完工、交工)和缺陷责任 期等全套服务。 62.2.5 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 72.5.1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82.5.2 工期要求于 2012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60 日历天。 93.1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2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 总价计算方式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范围及说明,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项 目性质、项目特点等要求,对本招标范围的工作内容包工包料、 包质量、包

5、安全及其相关的费用。要求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的约 定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和市场因素(但不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进 行报价。 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所需的水、电、临时设施、办公场 地自行解决,并由中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笔费用。 1315.1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5 项目项目条款号条款号内容内容说明与要求说明与要求 1416.1 投标担保 1 收取方式: 方式一:由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1.5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1 款。 15 领取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及地点见

6、投标邀请书。 165.1 踏勘现场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广州新光快速路 178.1 招标答疑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7 日,具体截止时间 2012 年 月 日 时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 1811 投标文件的组成既编制技术标,又编制经济标 1917.1 投标文件份数 方式一(要求分别编制技术标与经济标): 技术标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4 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1 份正

7、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4 份副本。 20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和地点 收件人: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2012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2012 年 月 日 时 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 息。 212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2 年 月 日 时 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3.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 信息。 2233.4 开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估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338.2 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

8、金为中标价款的 10%。 24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报价为人民币 元,投标价超过投标最高报 价值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 评标参考价 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 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6 保修期一年 6 项目项目条款号条款号内容内容说明与要求说明与要求 27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 其中 1 人为业主代表,其余 4 人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 7 二、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通用条款 (一)总则(一)总则 1 1、定义、定义 本招标

9、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 “招标人”(即发包人)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 “招标 代理”、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 “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 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 “电子文件” 指

10、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 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 2、招标说明、招标说明 2.1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等均在投 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3 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8 4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 5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该项目的维护 现场及周

11、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 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 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 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 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 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 伤害(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 或

12、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 6投标费用投标费用 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 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 7.7.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9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和按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9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标准)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

13、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 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 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 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 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 8招标答疑招标答疑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清单、招 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 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递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

14、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标答疑”专区 “切换至投标人” 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 击“投标人问题列表”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 匿名提出自己的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 17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 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答疑纪要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 投标人未在 8.2 指定时间内针对本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问题的,视为投 10 标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人对投标人逾期提出的问题不再作出回答。 若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8.4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 放给所有投标人。 8.5 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8.6 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网站最后发布发出的答疑会议纪要为准。 9.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6、视作已发 放给所有投标人。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9.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 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 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 时间不延长。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投标文件的语言

17、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组成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列明。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 可)可): : 11.2.1 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 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 11.

18、2.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姓名、资历和工作经验, 每位参加者所代表的组织机构、责任、权力、主要工作内容等资料,并附上有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 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 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 12 11.2.6 投标技术方案和投标货物的详细描述(其内容和排列

19、次序应对招标文 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和次序做出相应响应) 。 11.2.7 投标担保凭证。 11.2.8 技术标电子文件,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 C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 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 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9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11.311.3 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 11.3.1 经济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

20、制、计价、格式、项目编 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 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 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 (3)单价分析表。 11.3.3 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 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 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 C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

21、压 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 质投标文件为准。 13 11.3.4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12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若主要内容 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 作废标处理。 13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 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

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 及企业自身实力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自行报价,工程量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 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 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 填报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视为完成该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 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所报 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 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在项目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

23、使工程量清 单项目的工作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 改变。 13.4 投标人可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施工现场位置、情况、道路、储 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 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5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 14 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 3 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 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414投标货币投标货

24、币 14.1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1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 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 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 仍然适用。 1616投标担保投标

25、担保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 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 投标人可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也可在单个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年 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低于本项目所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的, 则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无需补充差额。 16.3 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额度: (1)一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八十万元; (2)二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六十万元; 15 (3)三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四十万元。 16.4 投标人向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后,交易中心将出具收讫 证明。投标人凭收

26、讫证明可参加交存期内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各项 工程的投标。 16.5 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建设 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6 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 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 16.7“网银”缴费的操作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指南或请自 行咨询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6.8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 投标文件。 16.9 由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7 个工作日后办理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27、后办理退还手续。 16.10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6.10.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10.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10.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7.2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 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

28、和标志 18.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 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 18.1.1 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1 本) 、经济标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 起包封为一包; 18.1.2 经济标投标文件所有副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3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要求编制技术标书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正 本(1 本) 、技术标电子文件(先独自包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4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要求编制技术标书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所 有副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18.2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上述各包分别独立密闭封装,外包

29、 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18.3 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志(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18.3.1 招标人的名称; 18.3.2 “工程名称项目技术或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人 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18.4 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 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19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封存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封存 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 17 递交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

30、标文件: 19.2.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 参加时提供) 、本人身份证原件; 19.3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9.3.1 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19.3.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19.3.3 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19.3.4 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 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

31、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 监督机构投诉。 19.5 如投标文件不能在接收标书当天开启时,须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建 设工程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开标前再从中心封标室解封、取出。 19.6 全体投标人应见证封标及标书的解封、取出过程,如投标人不参加见证 封标及标书的解封、取出过程,视同认可投标文件的封存的解封、取出过程与结 果。 202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

32、标人受制约的 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五家的,招标人将依 法重新组织招标。 2121迟交的投标文件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 式的文件补充、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

33、本须知第 18 条有关规定密封和 标志,按本须知第 19 条有关规定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 修改”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22.4 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 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 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开标(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424、开标。、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525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

34、、评价 19 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 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 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 拒绝。 2626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7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有效 的投标人少于 3 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828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28.1 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

35、内容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 日。 28.2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 28.3 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4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 确认收到。 29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 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

36、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 20 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9.3 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 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 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030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30.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15 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3 项的 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 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30.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招标人

37、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131合同生效合同生效 31.1 在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保函,且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 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3232其它费用其它费用 32.1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3333腐败与敲诈行为腐败与敲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31 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 、

38、 “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 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1 2) 、 “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 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 ,人为地使招标过 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32 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 投标资格。 22 第二章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总则(一)总则 34 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34

3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34.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七部委第 12 号令) ; 34.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 2003 年第 30 号令) ; 34.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 34.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89 号) ; 34.6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穗建筑201069 号) 34.7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 34.8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办法规定 (穗建法2005161 号) ;

40、 34.9 本项目招标文件。 3535开标开标 35.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 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如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并视同该投标 23 人认可开标结果。 35.2 按规定递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35.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35.4 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不参与评标。 3636评标评标 3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

41、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36.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6.2.1 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6.2.2 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6.2.3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 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 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6.2.4 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6.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6.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6.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6.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6.

42、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6.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6.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737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的澄清 24 37.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 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 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 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7.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 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

43、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 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 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37.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 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 人的现象。 37.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 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 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838定标定标 38.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38.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

44、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 38.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 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递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递交的,招标人可以确 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8.4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 25 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26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39.39. 开标和评标程序开标和评标程序 39.1 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

45、标文件; 39.2 技术标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39.3 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39.4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39.5 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 ; 39.6 对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标书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 39.7 技术标与经济标汇总得分,并按照总分高低排序; 39.8 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标报告。 40.40. 开标细则开标细则 40.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0.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 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0.3 细则 40.3.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

46、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 标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有关投标文件 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0.3.2 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 25 项规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27 该项目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 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40.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 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担保;e、项 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 中的其他必要内

47、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 投标报价。 40.3.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开标记录提 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0.4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0.5 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 证原件。 41.41. 评标细则评标细则 41.1 评标委员会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人数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列明。 41.2 权重分配 (1)技术分权重 70%,经济分权重 30%。 41.3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一技术 标有效性审查

48、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 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 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1.4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附表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 28 准的标准,使用本办法附表五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 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 41.5 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 列于附表二编制技术标书的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 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 的评审意见

49、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 的认定结论。 41.6 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 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1.6.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 金额为准; 41.6.2 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 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41.6.3 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 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 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 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 准,修改单价; 41.6.4 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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