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审图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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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图要点1、给水系统: 每个地块一般设一个集中给水加压泵站,加压泵房、生活水箱应设于地下室,设置位置尽可能不占用车位,并做好隔声减振。生活水箱采用搪瓷钢板水箱(应与土建专业配合,将水箱布置于层高较高处,必要时考虑跃层以提高水箱有效水深减少水箱间面积),水箱有效容积一般控制在最高日用水量的1520%。 加压设备采用变频供水设备。生活水箱间、水泵房内装修及水箱距墙面、板底的间距应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水箱应设置超高水位事故报警,将信号引至物业值班室。水泵房内应有集水坑等排水设施、设备。水泵房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办公室相毗邻。各栋楼给水入楼管方位应考虑室外管网布置的合理性。4层以下由市政给水管直接供

2、给。5层以上各层由地块给水加压泵站供水。5层以上各层是否需竖向分区供水应视楼层数量而定。一般每个供水分区最低用水点静水压力给水应控制在0.30.35Mpa。 各层管井应根据井内立管根数及水表数量确定管井尺寸。应根据管道最小间距严格控制管井面积,水暖管井宜合用管井。 给水干、立管、支管、户内管 管径应经计算核定,一般每户住宅给水进户管管径控制在DN20以内,公共卫生间用脚踏式冲洗阀、小便器、洗手盆用非接触式冲洗阀及水龙头。 不同使用功能的部位应单独供水、单独设置水表计量。每户(包括每商铺)1表,户表必须出户,否则应采用远传水表或卡表。每个立管供水户数不超过20户,并设二级水表。二级表应集中设置在

3、楼内共用水表间内,当二级表不能集中设置在楼内共用水表间内时,二级表也可设于室外水表井内,每个水表井内水表数量不得多于2块。 由市政给水管直接供水的,其水表必须设在室外水表井内。 生活贮水箱、消防水池不得共用给水引入管。生活贮水箱引入管应在室外加水表。 每个地块从大市政引两根给水管。该两根给水管需从不同方向道路上引入,管径一般为DN200。 室内给水管材:埋入垫层内的冷水管用PPR管 S4系列,热水管用PPR管 S3。2系列。其他给水管采用钢塑复合管。不得用镀锌钢管。 室内给水管材:DN75用给水铸铁管,DN50用钢塑复合管。 卫生防疫站要求: 生活贮水箱及附件应为玻璃钢、搪瓷钢板、不锈钢板等对

4、水质无不良影响且经久耐用的材料。水箱间水泵间卫生条件良好,其墙壁、地面应贴白色瓷砖,顶棚刷无毒防水涂料。地面应有排水设施,不得积水。箱顶距板底距离不小于0。8米。水箱周边应有不小于0。6米的静距。水箱溢流管、通气管口应有不锈钢丝/铜丝网,进水管应符合防污染要求。水箱应有信号管。溢流管、泄水管不应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中水系统: 中水池用混凝土水池,各套住宅及用水单元分别设中水表,住宅中水表出户(不需设二级表)。埋入垫层内的中水管用PPR管 S4系列,其他中水管用镀锌钢管。每户进户管径一般为DN15。其它同给水系统。2、排水系统: 污废水立管合用,但厨房排水立管不得与卫生间排水管合用。一般仅设伸顶

5、通气管。 首层污废水单独排出。排水立管尽可能不拐弯,如若必须拐弯,拐弯处上方所接排水支管与立管的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排水管材采用U-PVC排水塑料管,其中立管采用U-PVC螺旋排水塑料管. 横管采用U-PVC平壁排水塑料管.0.00以下重力流排水横干管及穿屋面顶板以上部分采用机制排水铸铁管。 立管DN110每层穿楼板处设阻火圈.立管上检查口间距不应大于10米。但最底层和立管上设“乙”字管的上部应有检查口。排水管不得穿卧室、起居室、门厅。 排水管出户方向应结合室外排水管布置和化粪池位置统筹考虑,(室外有地下车库时尤其应注意),尽可能朝同一方向出户,重力流排水出户管口径一般比所接立管放大一号。

6、内排水雨水管采用焊接钢管,立管尽量布置在公共管井内,可排至室外散水。地下室压力排水:收集卫生间污水的集水坑内设搅匀型潜污泵,其它集水坑内设普通潜污泵.压力排水管管材采用焊接钢管,所有管道穿人防围护结构处设P1.0Mpa的闸阀代替防爆波阀门。 收集卫生间污水的集水坑应设通气管并就近引排风竖井或窗井(但不应对上层住宅造成污染)。排水立管应尽可能靠近墙角,并不得影响通风竖井进气/烟口.排水横管应尽可能贴近顶板,并不得影响窗的开启(应高于窗洞顶)立管、横管应在图纸中定位.厨房洗涤盆排水支管优先考虑设于本层地板上. 各卫生洁具平面应有定位尺寸.洗手盆、洗涤盆排水管穿楼板中心距后墙面120MM,坐便器排水

7、管穿楼板中心距后墙面420MM。 设有淋浴的卫生间,在淋浴喷头附近应有专用地漏。洗衣机旁应有洗衣机地漏。一、建筑给排水专业与有关方面的关系1.专业设计相互之间的关系(1)各用电设备的位置与供水(电)及控制位置、容量是否匹配。零配件及控制设备能否满足要求。(2)电气线路、管道、通风、空调的敷设位置和走向相互有无干扰。埋地管道或管道沟与电缆沟之间有无矛盾。(3)连接设备的电气线路、控制线路、管(水、油气)路与设备的进线接管位置是否相符。(4)水、电、气、风管道或线路在安装施工中的衔接部位和施工顺序是否明确。(5)管道井的内部布置是否合理,进出管路有无矛盾。(6)各种工种安装、调试、试车、试压的配合

8、关系是否明确,有无互相影响。2.给排水管道安装与建筑结构的关系(1)预留、预埋位置与安装实际需要是否相符。(2)设备基础位置、尺寸、标高是否满足管道敷设的需要。(3)管道沟位置、尺寸、标高是否满足管道敷设的需要。(4)建筑标高基准点和放线基准位置是否明确。(5)给排水、消防管道敷设位置与建筑、结构标高、位置尺寸等有无矛盾。(6)有关建筑设计。如主体结构、墙体结构门窗位置、吊顶结构、内外装修材料等与安装有无矛盾。 二、施工图审查要点1.审图的原则(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规范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图纸资料是否齐全,能否满足施工需要。(3)设计是否合理,有无遗漏,图

9、纸中的标注有无错误。有关管道编号、设备型号是否完整无误。有关部位的标高、坡度、坐标位置是否正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正确完整。(4)设计说明及设计图中的技术要求是否明确,设计是否符合企业施工技术装备条件。如需要采用特殊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5)设计意图、工程特点、设备设施及其控制工艺流程。工艺要求是否明确。各部分设计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工艺流程和施工工艺要求。(6)管道安装位置是否美观和使用方便。(7)管道、组件、设备的技术特性,如工作压力、温度、介质是否清楚。(8)对固定、防振、保温、防腐、隔热部位及采用的方法、材料、施工技术要求及漆色规定是否明确。(9

10、)需要采用特殊施工方法、施工手段、施工机具的部位要求和作法是否明确。(10)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规格、品种、数量能否满足要求,有无材料代用的可能性。2.审图要点(一)总说明(1)设计说明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给排水、消防各个系统扼要的叙述,管材及接口、阀门及阀件、管道敷设、管道试压、防腐油漆、管道及设备保温等内容。(2)主要设备、材料表中的水泵、水处理设备、水加热设备、冷却塔、消防设施、卫生器具等的造型是否安全合理。(3)管道、设备的防隔振、消声、防水锤、防膨胀、防伸缩沉降、防污染、防露、防冻、放气泄水、固定、保温、检查、维护等是否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4)是否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

11、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水喷雾灭火、灭火器等系统和设施,消防水量计算是否合理。 (5)是否选用了淘汰产品。(二)给排水平面图(1)生活水池、水箱是否为独立的结构型式。(2)给水管道与水加热设备及可能引起回流的卫生设备的连接是否有防止回流污染的措施。(3)生活给水泵房的位置是否避开了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水泵机组,吸、压水管支架及机房墙体顶板是否采取了隔振或消声措施。(4)有无厕所。盥洗室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仪器储存及变配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用房的上层。(5)地下污水泵井是否设置密封井盖和通气管。(6)选用的水加热设备及其布置、敷设是否考虑了检修要求。(7)管道的布置、敷设是否满足规

12、范要求。 (三)水消防、人防部分平面图(1)建筑物内不同用房或公共场所灭火设施的选择是否恰当,有无遗漏的地方。(2)消防水池、高位水箱及消防水泵房是否满足规范要求。(3)消火栓及自动喷洒头、水泵接合器的布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需要水幕分区或配合防火卷帘分区处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水幕设施。(5)消防电梯是否设置了排水设施。(6)寒冷地区。无采暖地下车库有结冻可能的水消防管道是否有合理可行的防冻措施。(7)灭火器的造型与布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8)当有人或防空地下室时。给排水设计应符合人防设计有关规范及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四)总平面图(1)消防专用或生活共用的室外给水管是否按规范要

13、求连成环状管网。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布置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2)入市政污,雨水管接合井的管径、标高是否合适。(3)化粪池、污水池等与埋地生活用水储水池的距离是否不小于10m.当不满足时。是否采取了防止污染生活用水储水池水质的有效措施。(五)系统图1.给水系统(1)高层、低层建筑的给水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最不利用水处的水压能否得到保证。(2)给水管道的连接是否存在回流污染问题。(3)水池、水箱至生活饮用水点的供水管上是否按规定采取了安全可靠的一次防污染措施。 (4)按规定需设中水的项日,是否设置了中水处理与供水系统,中水水量是否平衡。 2.热水系统(1)热水供水分区是否与给水分区一致,热水

14、供水压力能否与冷水压力平衡,(单独使用冷水或热水者除外)。(2)其中热水供应系统是否设置了有效的循环系统,高层建筑的热水系统采用减压阀分区时能否保证各区循环系统的正常工 (3)公共浴室是否设有水温稳定和节水措施。(4)系统上是否设有防膨胀泄压用的安全阀,膨胀管(或膨胀罐),伸缩节,固定支架等附件。是否设有防止和减缓管道和设备结垢、锈蚀的装置。3.排水系统(1)排水系统是否采用了雨、污分流;雨水斗及其布置是否符合要求。(2)污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横管的连接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或采取单独出户的措施。(3)水管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通气管及检查口、清扫口。4.消防系统 (1)消防水池和屋顶消防水箱的储水容积是

15、否符合规定。当消防、生活合用水池、水箱时。有无保证消防水量不被动用的措施。(2)消防满足规范要求。系统上是否有减压、泄压等安全使用和保证灭火效果的措施。有无消防水泵的自检措施。(3)消防水泵及增压设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室内消火栓管网是否按规范要求连成环状。环状管网的引入管是否不少少两根。管网上阀门的布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5)屋顶是否设试验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各层末端是否设有终端放水试验装置。(6)消火栓与自动喷水灭水系统管径是否合理。(7)寒冷地区、地卜不采暖车库是否采用干式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三、施工图审图注意事项1)看设计总

16、图时要审核总设计用水量是否配合。平均水压与选用的管径是否合适。以及水质的洁净程度,要考虑水垢积聚减小管道流量的发生。要核对管道与其他管道或建筑物有无影响和妨碍施工。是否需要改道。2)在看单位工程的施工图时。主要是看给水系统透视图。在审核中主要应检查管道设置是否合理,水表设置的位置是否便于查看和检修。进行局部检修时是否有了控制的阀门,配置的卫生器具是否经济合理3)对于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给水施工图。要审核有无单独的消防用水系统。放置阀门井的位置是周围有无障碍物。以确保消防时紧急使用。4)对设计所选用的排水管、材料、排水系统相配合的卫生器具。审图时可以对所用材料的利弊提出问题或建议。可供设计或使

17、用单位参考。5)根据使用情况可审核管径大小是否合适。6)对排水室外部分进行审核。主要是管道坡度是否注明,坡度是否足够,污水管汇流弯处是否设置检查井,还应注意检查井的位置,是否会污染环境及影响易受污染的地下物。7)土建图与给排水施工图互相校核的内容主要是标高。8)给排水管穿梁时在某些部位会影响结构。因为排水管穿过梁时要占用一个管道位置,使梁的截而减少,削弱了梁的强度,特别是阳台外悬臂挑梁的根部,不允许有排水管穿过,否则无法保证悬臂的强度,留下安全隐患。建筑工程识图、审图要点建筑工程识图、审图要点识图、审图的程序是:熟悉拟建工程的功能 熟悉、审查工程平面尺寸 熟悉、审查工程立面尺寸 检查施工图中容

18、易出错的部位有无出错 检查有无改进的地方。一、熟悉拟建工程的功能图纸到手后,首先了解本工程的功能是什么,是车间还是办公楼?是商场还是宿舍?了解功能之后,再联想一些基本尺寸和装修,例如厕所地面一般会贴地砖、作块料墙裙,厕所、阳台楼地面标高一般会低几厘米;车间的尺寸一定满足生产的需要,特别是满足设备安装的需要等等。最后识读建筑说明,熟悉工程装修情况。二、熟悉、审查工程平面尺寸建筑工程施工平面图一般有三道尺寸,第一道尺寸是细部尺寸,第二道尺寸是轴线间尺寸,第三道尺寸是总尺寸。检查第一道尺寸相加之和是否等于第二道尺寸、第二道尺寸相加之和是否等于第三道尺寸,并留意边轴线是否是墙中心线,广东省制图习惯是边

19、轴线为外墙外边线。识读工程平面图尺寸,先识建施平面图,再识本层结施平面图,最后识水电空调安装、设备工艺、第二次装修施工图,检查它们是否一致。熟悉本层平面尺寸后,审查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例如检查房间平面布置是否方便使用、采光通风是否良好等。识读下一层平面图尺寸时,检查与上一层有无不一致的地方。三、熟悉、审查工程立面尺寸建筑工程建施图一般有正立面图、剖立面图、楼梯剖面图,这些图有工程立面尺寸信息;建施平面图、结施平面图上,一般也标有本层标高;梁表中,一般有梁表面标高;基础大样图、其它细部大样图,一般也有标高注明。通过这些施工图,可掌握工程的立面尺寸。正立面图一般有三道尺寸,第一道是窗台、门窗的高度等

20、细部尺寸,第二道是层高尺寸,并标注有标高,第三道是总高度。审查方法与审查平面各道尺寸一样,第一道尺寸相加之和是否等于第二道尺寸,第二道尺寸相加之和是否等于第三道尺寸。检查立面图各楼层的标高是否与建施平面图相同,再检查建施的标高是否与结施标高相符。建施图各楼层标高与结施图相应楼层的标高应不完全相同,因建施图的楼地面标高是工程完工后的标高,而结施图中楼地面标高仅结构面标高,不包括装修面的高度,同一楼层建施图的标高应比结施图的标高高几厘米。这一点需特别注意,因有些施工图,把建施图标高标在了相应的结施图上,如果不留意,施工中会出错。熟悉立面图后,主要检查门窗顶标高是否与其上一层的梁底标高相一致;检查楼

21、梯踏步的水平尺寸和标高是否有错,检查梯梁下竖向净空尺寸是否大于2.1米,是否出现碰头现象;当中间层出现露台时,检查露台标高是否比室内低;检查厕所、浴室楼地面是否低几厘米,若不是,检查有无防溢水措施;最后与水电空调安装、设备工艺、第二次装修施工图相结合,检查建筑高度是否满足功能需要。四、检查施工图中容易出错的地方有无出错熟悉建筑工程尺寸后,再检查施工图中容易出错的地方有无出错,主要检查内容如下:1、检查女儿墙砼压顶的坡向是否朝内。2、检查砖墙下有梁否。3、结构平面中的梁,在梁表中是否全标出了配筋情况。4、检查主梁的高度有无低于次梁高度的情况。5、梁、板、柱在跨度相同、相近时,有无配筋相差较大的地

22、方,若有,需验算。6、当梁与剪力墙同一直线布置时,检查有无梁的宽度超过墙的厚度。7、 当梁分别支承在剪力墙和柱边时,检查梁中心线是否与轴线平行或重合,检查梁宽有无突出墙或柱外,若有,应提交设计处理。8、 检查梁的受力钢筋最小间距是否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当工程上采用带肋的螺纹钢筋时,由于工人在钢筋加工中,用无肋面进行弯曲,所以钢筋直径取值应为原钢筋直径加上约21mm肋厚。9、 检查室内出露台的门上是否设计有雨蓬,检查结构平面上雨蓬中心是否与建施图上门的中心线重合。10、当设计要求与施工验收规范有无不同。如柱表中常说明:柱筋每侧少于4根可在同一截面搭接。但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同一截面钢筋搭接面积不

23、得超过50%。11、检查结构说明与结构平面、大样、梁柱表中内容以及与建施说明有无存在相矛盾之处。12、单独基础系双向受力,沿短边方向的受力钢筋一般置于长边受力钢筋的上面,检查施工图的基础大样图中钢筋是否画错。五、审查原施工图有无可改进的地方主要从有利于该工程的施工、有利于保证建筑质量、有利于工程美观三个方面对原施工图提出改进意见。1、从有利于工程施工的角度提出改进施工图意见结构平面上会出现连续框架梁相邻跨度较大的情况,当中间支座负弯矩筋分开锚固时,会造成梁柱接头处钢筋太密,捣砼困难,可向设计人员建议:负筋能连通的尽量连通。当支座负筋为通长时,就造成了跨度小梁宽较小的梁面钢筋太密,无法捣砼,可建

24、议在保证梁负筋的前提下,尽量保持各跨梁宽一致,只对梁高进行调整,以便于面筋连通和浇捣砼。当结构造型复杂,某一部位结构施工难以一次完成时,向设计提出:砼施工缝如何留置。露台面标高降低后,若露台中间有梁,且此梁与室内相通时,梁受力筋在降低处是弯折还是分开锚固,请设计处理。2、从有利于建筑工程质量方面,提出修改施工图意见。当设计天花抹灰与墙面抹灰相同为1:1:6混合砂浆时,可建议将天花抹灰改为1:1:4混合砂浆,以增加粘结力。 当施工图上对电梯井坑、卫生间沉池,消防水池未注明防水施工要求时,可建议在坑外壁、沉池水池内壁增加水泥砂浆防水层,以提高防水质量。3、 从有利于建筑美观方面提出改善施工图若出现

25、露台的女儿墙与外窗相接时,检查女儿墙的高度是否高过窗台,若是,则相接处不美观,建议设计处理。检查外墙饰面分色线是否连通,若不连通,建议到阴角处收口;当外墙与内墙无明显分界线时,询问设计,墙装饰延伸到内墙何处收口最为美观,外墙突出部位的顶面和底面是否同外墙一样装饰。当柱截面尺寸随楼层的升高而逐步减小时,若柱突出外墙成为立面装饰线条时,为使该线条上下宽窄一致,建议对突出部位的柱截面不缩小。当柱布置在建筑平面砖墙的转角位,而砖墙转角少于900,若结构设计仍采用方形柱,可建议根据建筑平面将方形改为多边形柱,以免柱角突出墙外,影响使用和美观。当电梯大堂(前室)左边有一框架柱突出墙面1020cm时,检查右

26、边柱是否出突出相同尺寸,若不是,建议修改成左右对称。按照“熟悉拟建工程的功能 熟悉、审查工程平面尺寸 熟悉、审查工程的立面尺寸 检查施工图中容易出错的部位有无出错 检查有无需改进的地方”的程序和思路,会有计划、全面地展开识图、审图工作。序号项目审查内容4.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具体条款略)。4.2设计依据设计采用的设计标准、规范是否正确、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4.3系统设计总体要求l)给水、排水、热水等各系统设计是否合理,设计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标准、 规范要求。2)是否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消火栓、自动喷水、气体消防。水喷雾消防和灭火器等系统和设施

27、,消防水量水压、蓄水池和高位水箱容积等技术参数是否合理。3)水泵、水处理设备、水加热设备、冷却塔、消防设施等选型是否安全,符合系统设计的需要。 4.4给水系统4.4.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版)1)第218条规定,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给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2)第229条规定,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和生活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3)第22.11 条规定,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龙头时,应有明显标志。4)第245条规定,给水管道不宣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

28、取相应的技术措施5)第2.4.18 条规定,给水管不得穿过配电间。6)第257条规定,给水管网装设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和水箱消防出水管,应装设止回阀。7)第257条规定,消防给水系统的减压阀后(沿水流方向)应设泄水阀门定期排水。8)第279条规定,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的上下和毗邻的房间内不得设置水泵;在其他房间设置水泵时,水泵机组,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隔振装置。9)第2716条规定,贮水池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排人排水系统应有防回流污染措施。溢流管管经应按排泄贮水池最大人流量确定,并直比进水管大一级。贮水池应有盖,并应采取不受污染的防护措施。10)第

29、285条规定,水箱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系统直接连接。溢流管管径应按排泄水箱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一级。溢流管出口应设网罩。水箱进水管淹没出流时,应设真空破坏装置。11)第4.2.15 条规定,公共浴室淋浴器出水水温应稳定,并宜采取下列措施:一、采用开式热水供应系统:二、给水额定流量较大的用水设备的管道,应与淋浴器配水管道分开;三、多于3个淋浴器的配水管道,宣布置成环形:四、成组淋浴器的配水支管的沿途水头损失,当淋浴器少于或等于6个时,可采用每米不大于200Pa;当淋浴器多于6个时,可采用每米不大于350Pa,但其最小管径不得小于25

30、rum。注:工业企业生活间和学校的淋浴室,宜采用单管热水供应系统。单管热供应系统应有热水水温稳定的技术措施。公共浴室不宜采用公用浴池沐浴方式。(l2)第 4415A条规定,在闭式热水供应系统中,应采取消除水加热时热水膨胀引起的超压措施。(13)第466条规定,热水管网在下列管段上,应装设止回阀:一、水加热器或贮水器的冷水供水管。二、机械循环第二循环回水管。三、混合器的冷、热水供水管。 4.4.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664条规定,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采暖供回水总立管,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和电气立管等,不宜布置在住宅套内。公共功能管道的阀门和需经常操作的部件,应设在公用部

31、位。4.4.3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822条规定,当化学实验室给水水嘴的水头大于Zm,急救冲洗水嘴的水头大于lm时,应采取减压措施。化验盆排水口,应设耐腐蚀的挡污蓖;排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管道。4.4.4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第5.1条规定,设计水箱或蓄水池: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人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人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5cm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

32、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观性状。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 48 h的用水量。4.5排水系统4.5.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版)(1)第315条规定,建筑物雨水管道应单独排出。(2)第3.2.11A条规定,医院建筑内门诊、病房、医疗部门等的卫生器具不得共用存水弯。(3)第3.3.3 条规定,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烟道和风道,并不得穿过伸缩缝,当受条件限制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4)第3.3.l3 条规定,生活污水立管不得穿越卧室、病房等对卫生、安静要求较高的房间,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5)第

33、3.3.18条规定,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排水立管仅设置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立管管底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3318的规定。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立管管底的垂直距离表3318 立管连接卫生器具的层数(层)垂直距离(m)4 0.45 56 075712 1201319 30020600注:当与排出管连接的立管底部放大一号管径横干管比与之连接的立管大一号管径时,可将表中垂直距离缩小一档。排水支管连接在排出管或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水平距离不宜小于30m。当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的连接不能满足本条一、二款的要求时,则排水支管应单独排出

34、室外。备注: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或硬聚氯乙烯螺旋管时,按CJJ/2998或CECS94:97执行。(6)第3320A条规定,铸铁排水管道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柔性接口:高耸构筑物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内,排水立管应采用柔性接口;排水立管高度在50m以上,或在抗震设防8度地区的高层建筑,应在立管上每隔二层设置柔性接口;在抗震设防9度地区,立管和横管均应设置柔性接口。注:其他建筑在条件许可时,也可采用柔性接口。(7)第353条规定,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水管道上,应根据建筑物层高和清通方式按下列规定合理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立管上检查口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l0m,但在建筑物最低层和设有卫生器具

35、的二层以上坡顶建筑物的最高层,必须设置检查口,平顶建筑可用通气管项口代替检查口。当立管上有乙字管时,在该层乙字管的上部应设检查口。检查口的设置高度,从地面至检查口中心宜为1Om,并应高于该层卫生器具上边缘015m。注:如采用机械清扫时,立管检查口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m。、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的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的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在水流转角小于1350的污水横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353的规定。(8)第3.6.3条规定,下列污水管段应设环形通气管;连接4个及4个以上卫生器具并与立管的距离大于12m的污水横支

36、管。连接6个及6个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支管。(9)第3710条规定,生活污水集水池的设计,应设置水位指示装置和直通室外的通气管。(10)第388条,为截留洗车台、汽车修理间和其他少量生产污水中的油类,应设置隔油池。污水在池内的流速,宜采用0.002-0.01m/s,停留时间可采用051.0min。隔油池的排出管至井底深度,不宜小于06m。(11)第3.8.7条,为截留公共食堂和饮食业污水中的食用油脂,应设隔油井。污水在井内的流速不得大于0005ms,停留时间可采用210min。井内存油部分容积应根据顾客数量和清扫周期确定,且不宜小于该井有效容积的25。注:宜在室内设地上式隔油器。(l1)第39.

37、1条规定,医院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注:医院污水系指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中被病原体污染了的水。4.5.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第616条规定,住宅的污水排水横管宜设于本层套内。当必须敷设于下一层的套内空间时,其清扫口应设于本层,并应进行夏季管道外壁结露验算,采取相应的防止结露的措施。4.5.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 (1)第6211条规定,排水干管或污水集水池应设透气管,透气管宜接入排风竖井。(2)第62.19 条规定,扩散室应设有防爆波地漏或集水坑(也可与洗消水集水坑共用)。注:防爆波地漏可用法兰墙板或丝堵清扫口代替。4.6消防设计4.6.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

38、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1)第63311条规定,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第744条: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裙房内消防给水管道的阀门布置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3)第7453条规定,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在为 1540m。(4)第746条规定,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裙房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

39、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1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 10m;建筑高度超过 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 13 m。 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 。 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 080Mpa,当大于 08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时,消火栓应设减压装置 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5)第747条规定,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

40、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471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6m3。 7472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仍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7473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7474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7475除串联消防给

41、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人高位消防水箱。(6)第754条规定,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水量。消防水泵房应设不少于两条的供水管与环状管网连接。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吸水管应设阀门。供水管上应装设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和 65mm的放水阀门。(7)第7.6.6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的燃油、燃气的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自备发电机房,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8)第7.6.9条规定,高层建筑的灭火器配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6.2建筑设计防火

42、规范GBJ1687(2001年版)(1)第 8.6.3条规定,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二、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nd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 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 12d时,仍可采用 12m;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 25L已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 18m3,仍可采用 18m3。三、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消防

43、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四、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2)第877条规定:建筑灭火器配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3)第882条规定: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4.6.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1)第50l条规定,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l的规定。表5.0.1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火灾危险等级喷水强度(L/minm2)作用面积(m2)喷头工作压力(Mpa)轻危险级41600.10中危险级一级6二级8严重危险级一

44、级12260二级16注: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2)第 502条规定,仅在走道设置单排喷头的闭式系统,其作用面积应按最大疏散距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确定。(3)第 503条规定,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本规范表5刀1规定值的13倍确定。(4)第504条规定,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5.0.l规定值的13倍确定。 雨淋系统中每个雨淋阀控制的喷水面积不宜大于本规范表 5.0.1中的作用面积。(5)第5.0.5条规定,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5的规定。表5.0.5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火灾危险等级 最大净空高度(m)货品最大

45、堆积高度(m)喷水强度(L/min m2)作用面积喷头工作压力(Mpa)仓库危险级一级904.5122000.10仓库危险级二级16300仓库危险级三级6.53.520260注: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6)第5.0.6条规定,仓库采用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6的规定。表5.0.6仓库采用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火灾危险等级最大净空高度(m)货品最大堆积高度(m)配水支管上喷头或配水支管的间距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数(只)喷头最低工作压力(Mpa) 仓库危险级一级、二级9.07.53.7120.34仓库危险级三级(非发

46、泡类)9.07.53.3120.34仓库危险级一级、二级、三级(非发泡类)12.010.53.0120.50仓库危险级三级(发泡类)9.07.53.0120.68注:本表中的数据仅适用于K200的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7)第5.0.7条规定,货架储物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或货品最大堆积高度超过本规范表5.0.5、表5.0.6的规定时,应设货架内喷头。应在自地面起每4m高度处布置一层喷头,并应按本规范表5.0.5确定喷水强度,和开放4只喷头确定用水量。 (8)第5.0.8规定,闭式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除执行本规范表5.0.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按4L/s流量计算,不应大于3min; 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在流量等于和大于的符合水与泡沫灭火剂的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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