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起诉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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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一)原告:被告:案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2850元,营养费1000元,护理费7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交通费200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财物损失200元。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0元。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用。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年月日时分许,在路上,被告驾驶被告有限公司的京号小型出租客运车由南向北行驶,途中从后面将骑自行车上班的原告撞倒,原告被送到999急救中心进行抢救, 经医

2、院诊断为:。事故发生后,被告支付过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对于此事故给原告造成的误工等其他费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区人民法院状诉人:年 月 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二)民事起诉状原告:陈,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被告: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被告: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地址:天津市区道号。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于赔

3、偿原告陈下述各项费用的80%,总计1144087.52元:(以下三项总计1430109.40元)1.医疗费194976.90元,误工费57767.6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857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750元,营养费10000元,交通费4000元;2.残疾赔偿金29442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78188.5元,定残后的护理费487060元,鉴定费1200元;3.后续治疗费175985.4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于赔偿原告陈光明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三、被告李对上述两项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被告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06年4月11日1

4、9时许,被告李驾驶于龙海所有的津CC号帕萨特轿车沿创业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该车的前部与对行原告驾驶的津A号二轮摩托车前部相接触,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陈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1、四肢多发骨折(右肱骨干、外科颈骨折,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2、继发性脑干损伤、脑疝;3、右额硬膜外血肿;4、右额脑挫伤;5、左颞、右枕颅骨骨折;6、肺挫伤;7、鼻骨骨折;8、阴囊软组织损伤;9、右眼眶壁骨折,双视神经萎缩等。到起诉时至,原告尚不能康复出院。经查,该肇事车辆是由被告于雇佣被告李驾驶的。被告于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10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06年3月30日起至2007年3月29日止。但原告方为治疗所造成伤害,已负债累累,被告李与于拒不垫付医疗费用,且不配合办理出院手续。原告认为,被告于作为车辆所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李存在重大过错,应与被告于龙海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应在投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综上,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原告所请。此致天津市区人民法院具状人:2008年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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