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风险管理及保险规划.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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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风险管理及保险规划,【教学目的】了解保险规划的作用及原理 掌握风险管理方法,提高风险意识 了解保险需求及变化规律 了解保险的功能与类型 掌握保险规划的制定方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保险规划的作用 第二节 保险的基本原理 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及类型 第四节 主要险种特征及作用 第五节 保险规划的制定,第一节 保险规划的作用,一、保险规划的含义 保险规划是针对人生中的风险(具体包括死亡风险、残疾风险、医疗风险、失业风险、养老风险、财产风险等),定量分析保险需求,并做出适当的财务安排,以避免风险发生时给生活带来的冲击,达到解除后顾之忧,实现财务自由,拥有高品质生活的境界。 二、保险规划的目的

2、 保险规划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对客户经济状况和保险需求的深入分析,帮助客户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并确定合理的期限和金额。,三、保险规划的作用,“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现代社会风险无处不在,任何人任何时候,都有可能遭遇意外事件。如果事先早做安排,则可以将意外事件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规避风险,保障生活之目的。因为,保险规划可以保障客户采取针对性的有效防范措施,从容应对风险。 保险是一种最具防御性的财务安全工具。它不仅可以积累现金价值,还可以提高偿债能力,特别是退休以后,保险是唯一可以立即创造钱财的工具。因此,保险也被人们形容成一种买时间的理财工具。,四、保

3、险需求,人在一生中要面对很多风险,也就需要很多保险,这些保险需求主要包括:人身保护需求、财产保护需求和责任保护需求三个方面。 1.人身保护需求 需要支付因事故、伤害、疾病等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一般一次性支付); 需要支付因衰老而导致失能之后的生活费用; 需要支付因伤害或残疾导致永久失能之后,自己及家人的生活费用(支付可能是长期的); 需要支付身后其它所有遗留义务与债务,如住房抵押贷款、个人贷款等。,2.财产保护需求 需要支付在风险发生、造成财产破坏或损毁之后,对实物财产进行维修、重置或重建的费用。 如火灾发生后,重建房屋和购置家俱等。 3.责任保护需求 需要支付用于承担自身行为造成的对他人的赔偿

4、责任的费用。包括对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对他人人身伤害的赔偿、以及对他人其他方面可能损失的赔偿。,五、生命周期与保险规划,1.单身期: 由于不用承担家庭负担,对家庭贡献也就不是很大。但若英年早逝,给家人带来的只是精神上的痛苦,而财务上的影响甚微。如,1995年10月5日,27岁的洛桑酒醉驾车意外身亡,老父老母被迫离京,无奈返藏,因无力偿还住房贷款,房屋被银行拍卖。 所以,该阶段主要是意外伤害险,以弥补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增加;因无多少财产,也就没有财产保险需求。但年轻气盛,遇事不冷静、易冲动,所以应考虑责任保险需求,用于给别人赔偿损失。,2.成家立业期,家庭形成后,就要承担子女抚养教育责任,承

5、担经济来源重任。若此时亡故或失能,顶梁柱的坍塌对家庭的冲击可以说是毁灭性的。 故,为防止可能的意外事件,需要购买人身保险。同时,因有家庭财产,为防止财产损失,财产保险需求也应考虑。 如果是自由职业者,还需考虑责任保险需求。,3.老年期,一般收入来源中断,只有支出,如生活费、保健费、旅游休闲费等。这些支出只能靠养老金维持。如果此时发生财产损失,就难以找到资金弥补损失。 所以,老年期主要考虑的是财产保护需求(如,财产传承、赠与、节税等)。至于责任保险需求,也应活动量少而不必考虑。,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保险需求,第二节 保险的基本原理,一、风险(Risk)与保险(Insurance) (一)风险及其类型

6、 所谓风险,就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内,特定的客观条件下,某种收益或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按不同的标准风险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风险性质分:包括纯粹风险、投机风险2种。 纯粹风险:是指可能造成损害的风险。即它只存在受损的可能性,而没有获利的机会。如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 只有纯粹风险才是保险公司愿意承担的可保风险。 投机风险:是指可能造成损失或者产生收益的风险。即它既存在可能获利的机会,也有受损的可能性。如证券投资。 投机风险与个人投资决策的选择密切相关,同时也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紧密相连。,2.按风险载体分,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4类 财产风险: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资产发

7、生损毁、灭失和贬值的风险。如房屋、家具、家用电器等,因为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而受损,或因失窃或者遭受抢劫而丢失。 财产风险既有直接损失,还可能有间接损失。 责任风险:是指个人或团体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法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因一方违约或违法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人身风险:是指由于人的生理生长规律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导致人的生、老、病、死、残的风险。 一般会造成预期收入的减少,或者额外费用的增加。,3.按风险因素分,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技术风险等。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面对的风险因素是复杂和多变的,这

8、种多变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人们生活的风险性。 4.按影响程度分: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2种。 系统性风险:是指对整个市场参与主体或者整个系统都会产生影响的风险,风险的溢出和传染性是系统性风险的主要特征。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 非系统性风险:是指对市场中的个体产生影响的风险,如证券市场中某个公司的人事变动风险、生活中的某个人或家庭遭遇到的疾病风险等。,(二)风险管理,人们在生活中面临着许多风险,为了躲避这些风险,或者减少这些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必须对风险进行管理。通常,对风险的管理主要有以下5条途径:控制、规避、保留、分散、转移。 1.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人们在面临潜在的风险

9、时,所采取防损或减损的措施,即在风险发生之前,降低风险发生的条件和概率;在风险发生之后,采取有效的措施,将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防损和减损的目的是在合理的人类活动和费用水平上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2.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指采取措施直接回避风险,或者不做可能导致风险的事,从而避免某种风险的发生以及由此带来的损失。 风险规避是一种相对简单和彻底的风险管理方法,但是只有当规避的事件被限定在一个相当狭窄的范围内时,这种规避才是可行的。 例如,只有远离水才能有效避免溺水的风险,但是可能排除所有的水上交通和水上运动。 此外,在决策之前,必须考虑规避的后果。规避一种潜在损失可能会产生另一种

10、潜在损失;同时,风险与收益对称,规避风险意味着放弃利益。,3.风险保留,风险保留:是指自己承担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也就是通过自留的方式来进行管理的。 风险保留是一种自保险。如平时的头痛脑热、感冒发烧等医疗费用由自己承担。 风险保留可以是有意选择的,也可能是由于没有意识到潜在风险的存在的客观后果,或者是低估了风险的损失程度。 如,一些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将汽车责任风险自留,一旦风险发生时,可能会给家庭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4.风险分散,风险分散:是指设法将同一风险分散到相关的多个个体上,从而使每一个体所承担的风险相对以前减少;或者将具有不同风险的多个个体,按照一定的目标与规则进行排列组合,使之相互呼

11、应与补充,从而提高每一个个体的应对风险能力,以此来降低风险,减少风险的不确定性。 如资产的组合管理策略。,5.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将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转移给他人。 风险转移的方式: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 非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经济合同,将风险以及与风险有关的财务结果转移给别人。 如,租赁、保证合同、互助保证、基金制度等。 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一旦预期风险发生并且造成了损失,则保险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进行经济赔偿。,(三)可保风险,可保风险:是指可以在保险公司投保的风险。作为可保风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或具备一定的特征。 1.风险类型为纯

12、粹风险 即只有纯粹风险保险公司才提供保险。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的区别,主要在于风险所造成的后果上的差异。此外,从个人和社会的损失来看,纯粹风险导致的可能损失对个体而言是一种损失,对整个社会而言也是种损失。而投机风险导致的可能损失对个体而言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损失,但从交易系统或整个社会角度来看,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相互抵消甚至完全抵消,不会产生真正的损失,如赌博、股票投资等。 尽管可保风险一定是纯粹风险,但是纯粹风险并不一定是可保风险,它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2.风险载体的大量性和相似性,风险载体包括3个:人身、财产和责任载体。 大量性:是指保险机构所承保的一个损失载体,往往拥有大量相似的风

13、险载体单位。只有通过大量的风险载体的风险分析,才能够进行精确的概率预测和分析,从而才能确定保险机构的保险费水平和经营可行性。(大数法则) 相似性:是指被保的损失载体与经验概率分布所依据的观测载体必须相似。,3.损失的偶然性和意外性,偶然性:是指人们既不知道风险是否发生,也不知道一旦发生,是否会造成损失以及损失的大小。 意外性:是指风险和损失的发生必须是随机事件,被保险人无法控制或影响被保事件。简单地说:风险不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 如,人们通常不知道何时会生病,因此,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健康保险为个人提供经济补偿。对于人寿保险,由于人总是要死的,这是一个必然事件,但由于一个人的死亡时间是不受自

14、己控制的,因此,死亡风险仍然满足损失发生的随机性要求。但是,由于自杀是自己可以控制的,所以,保单将自杀列为除外责任。,4.损失的确定性,损失的确定性:是指损失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损失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承诺,如果损失发生在某一特定时期、特定地区,它将赔付一定的金额。只有确定损失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损失金额,合同才有效。如果这些因素无法确定,那么就无法决定损失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的条款。 保险合同的责任条款就是用来明确保险损失发生后保险公司应该支付的保险金额。,5.损失概率的可测性,为了提供某种特定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必须能够预测被保险人或保险标的可能发生的损失率。保险费率建立

15、在对将来预测的基础之上,而预测表达为期望损失的数量。只有当影响未来时间的因素类似于影响过去事件的因素时,基于经验数据的概率分布才能有效地用于预测。 正因为如此,用和平时期的死亡率来估计战争时期被保人的死亡人数是不合适的。 如果被保载体损失的概率分布不能被合理精确地计算,那么风险则是不可保的。如:核风险。,6.经济可行性,对于被保人而言,如果一份保险是经济可行的,则意味着潜在损失较为严重,但相比之下保险成本却较低。 如果损失不造成负担,人们大多自动采取风险自留形式来管理风险。如,钢笔损坏、雨伞丢失、自行车轮胎被扎破等损失事件。这些损失会带来不便,但不会造成负担。 此外,和保费金额相比,可能损失必

16、须相对较大。如果保险人赔付损失加上保险人营业成本使得保费与潜在损失相比显得很高,那么保险在经济上则是不可行的。,小结: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1.风险是纯粹风险(即非投机性) 2.风险是偶然和意外的(非故意的) 3.风险发生的概率是可以预测的 4.风险造成的损失是明确的 5.对保险人而言不能是巨灾损失(灾难性的),(四)保险规划,保险规划是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分析客户的经济状况、个人保险需求来制定保险计划。 具体包括一个完整的DOME过程。,1.规划要点,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客户是否需要保险?其实,保险是每一个人都需要的,只不过每个人的需求不同而已。如:南方湿润,水险需求强烈;北方干旱,火险

17、需求明显。处于恶劣生存环境中的人比环境条件优劣的人更需要医疗保险。 其次,既然需要保险,就要确定需要什么样的保险?这就需要综合分析,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第三,确定需要多少保险?对于财产保险,投保人可灵活选择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保险标的的价值);而人寿保险的需求依赖于个人实际情况(人的价值无法估量),而且随着条件变化而变化。 第四,规划策略与监控。,2.保险需求的计算,(1)人寿保险需求计算 方法有两种:收入倍数法、需求分析法。 A.收入倍数法:公式 人寿保险需求=年收入任意倍数 其中:任意倍数通常是3倍、5倍或10倍。 具体步骤:分三步。 a.估算客户的所有经济需求; b.计算现有的或确信可

18、得的资源; c.需要的现有的=还需要的保险。,B.需求分析法,基本思路:当个人/家庭带来主要收入来源的成员明天去世了的话,家庭的幸存者还需要多少财力资源? 典型家庭的财政需求,包括: a.维持家庭收入:主要由生活水平决定 b.还清债务; c.身后费用; d.特别费用。为特别事件(如子女的教育基金等)准备的紧急基金。 e.流动性需求。用于支付固定资产的管理费用,以及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现有的或确信可得到的收入,具体包括: a.配偶收入; b.储蓄存款; c.其他投资; d.团体保险(企事业单位为员工办理的保险); e.社会保险; f.其他房产(非自用住房)。 计算:需求已有的收入来源 当可得到

19、的收入所需要的支出时,就不需要额外的人寿保险。 当可得到的收入所需要的支出时,那么,二者之间的差额,就是还需要的人寿保险。,案例,王先生是某高校教师,一家四口,太太35岁,两个孩子分别为6岁和8岁。 王先生是一个很顾家的男人,风险意识较强,目前正在考虑如果他突然去世的话,留多少保险才能使太太和两个孩子的生活得到保障。具体目标是: (1)还清家庭债务; (2)太太把最小的孩子抚养到18岁; (3)建立一笔基金,保证孩子获得大学教育或开始工作。 假设太太65岁退休,能活87岁。,王先生一家寿险需求分析表 单位:元,王先生一家寿险需求分析表(续表) 单位:元,之间的差额(缺口)296896元。这就是

20、王先生所需要的额外的人寿保险的数量。,(2)残疾保险需求计算,残疾也是人生面临的重大风险。 当一个人残疾后,首先,面临的是高额的护理费;其次,尚若是家庭经济支柱残疾的话,也就意味着家庭收入中断。 因此,残疾保险是保险规划中的又一内容。 残疾保险需求分析方法,见下表。,残疾保险需求分析,备注:每月收入目标为预计失能后的期望收入,(3)医疗保险需求计算,医疗保险为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导致的财务损失提供保障。 疾病产生的财务需求是指当疾病发生时需要住院的现金花费以及因为住院而造成的损失。 在计算疾病财务安全需要时,应考虑到社会保险所提供的保障。 根据规定:凡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住院基本医疗费用,

21、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现金支付10%,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凡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现金支付5%,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医疗保险需求分析,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及类型,一主要保险名词 1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3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4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5保险标的:财产、人的寿命和身体。 6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7保险费: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因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所预先支付的费用。 8保险赔偿:保险

22、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9附加险:主险的对称,顾名思义是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它不能单独投保,要购买附加险必须先购买主险。 一般来说,附加险的存在是以主险存在为前提的,不能脱离主险,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险种。如,人寿保险可以附加意外伤害险和医疗险;普通家财险可以附加盗窃险等。,二、保险的功能,三保险的类型,(一)按保险的性质划分 可分为: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政策保险3类。 1社会保险 是指以法律保证的一种基本社会权利。 职能:让以劳动为生的人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能利用这种权利来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属的生活。 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2政策保

23、险 是指政府为了实现某种政策目的,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或成立专门政策性保险经营机构,运用商业保险的技术开办的一种保险。如农业保险。 特点:体现了公共利益性和公共政策性,不以赢利为目标。,3商业保险,是指由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签订保险合同,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或者达到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商业保险业务范围广,险种多。业务分类详见下述示意图。,商业保险分类,(二)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划分,可分为:自愿保险、强制保险2类。 1自愿保险:也称任意保险。 特点:遵循“平等、自愿

24、”原则。 保险关系:是当事人之间自由决定、彼此合意后所成立的合同关系。保险人可自主决定是否承保,怎么承保。投保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投保、向谁投保,并自由选择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和保险期限等。 2强制保险:一般是法定保险。 特点:强制性。不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保险关系:保险人与投保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的保险关系。 目的:为了满足政府某些社会政策、经济政策和公共安全等需要。,(三)按保险标的划分,可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2类。 1.人身保险 是指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作为保险标的。它是最常见、最重要的保险产品之一。 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1)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

25、的,以生存和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期满生存,均属于保险事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死亡保险金或生存保险金。 (2)意外伤害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体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须付保险金。 (3)健康保险: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产生医疗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时,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2财产保险,是指以物质财产及其相关的利益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类别。广义的财产保险除了物质财产以外,还包括第三者责任、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等责任标的。 (1)财产损失保险:狭义的财产保险。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

26、险种包括:火灾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工程保险等。 (2)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付的民事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 (3)信用保证保险:是由保险人作为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一类保险业务。 当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第四节 主要险种特征及作用,一人身保险 (一)人寿保险 1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保险期满或达到某一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人寿保险。 特征:以生存为给付条件;以储蓄为主,亦被称为储蓄保险。 缺陷:如果被保险

27、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退保险费,使不幸者更加不幸,有利者更加有利。因次,在实务中一般不以单纯的生存保险作为保险对象,而是附加死亡保险和其他人身保险。 险种:终身年金保险、定期年金保险2类。 目的:是为一定时期之后被保险人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以满足其生活等方面的需要。如为子女投保子女教育保险,可以使子女在读大学时有一笔教育基金。,2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死亡保险包括:定期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 (1)定期人寿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只提供一个确定的保障时期(如5年、10年、20年),或者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如65岁)。 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死亡,保

28、险人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期满生存,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特点: 保险费较低(不含储蓄因素,故低于其他寿险)。 保险期限可延长(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无论健康与否,不必体检,均可延长)。 保险类型可以变换(定期寿险改为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 。 投保条件苛刻(体质差、年龄偏大者拒绝承保;体质较差/从事危险工作的保户收费标准高)。 适用范围: 在短期内从事比较危险的工作、急需保障的人; 家庭经济境况较差,子女年岁尚小,自己又是家庭经济主要来源的人。,(2)终身人寿保险,又称终身死亡保险,是一种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向其受益

29、人给付保险金。 具体包括:普通终身寿险和特种终身寿险。 特点: 没有确定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被保险人死亡,不论他何时死亡,保险人均须给付死亡保险金。 所使用的生命表都假设100岁为人的生命极限。因此,保险费也按照100岁确定(即相当于保险期限截止于被保险人100周岁的定期寿险)。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岁时,被保险人被视为死亡,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 费率较高。保险费中含有储蓄成分,保单具有现金价值,若中途退保,可获得一定数额的退保金。,3生死两全保险,又称生死混合保险,它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也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 险

30、种:子女婚嫁保险、子女教育金保险、学生平安保险,以及大多数养老保险。 特点: 具有储蓄性质。被保险人能够在保单期满前享受各种储蓄利益,最能够体现保障与投资的两重性,故又称为储蓄保险。保单具有现金价值 。 保险期限可以设定成一定年限,如5年、10年、20年等,也可以约定被保险人达到某一年龄时为限,如60岁、70岁等。,(二)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如果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三重规定: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的发生,并且事故的原因是意外的、外来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被保险人必须有客观

31、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的结果之间有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特点: 提供四种保障:即死亡给付、残废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可自主选择。 保险合同为短期合同。,(三)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患病、生育所致医疗费用支出和收入损失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1.满足“疾病”需要的条件: (1)疾病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由身体内在的生理病因所致。但病菌病毒传染、气候变化、误食有毒食物等外来因素所致疾病,属于保障范围。 (2)疾病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致。如先天性心脏病不属于保障范围,但遗传性疾病,在保险有效期内转化为病态的,仍列入疾病范围。 (3)疾

32、病是由于非规律性的生理现象所致。人的生命周期是规律的生老病死。因此,衰老本身不能作为健康保险所承保的疾病范围。但是,因衰老所诱发的其他疾病则具有偶然性,仍列入疾病范围。,2健康险类型,可分为医疗保险、收入补偿保险2类。 (1)医疗保险: 是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保障的是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用的补偿。 费用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药费、住院费、护理费、检查费以及医疗设施的使用费等。 特点: 所保障的费用一般是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组合。 一般有一个最高保险金额限制。限额内保险人支付,超出部分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2)收入补偿保险,又称残疾收入补偿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是对

33、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而导致残疾后,不能正常工作而失去原来的工资收入的补偿保险。 残疾收入补偿保险又可分为两种: 健康保险:是保障因疾病所致残疾导致的收入减少的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的是因意外伤害所致残疾导致的收入减少的保险。,3.健康险特别规定,由于健康保险的赔付危险大,危险具有变动性和不易预测性等特点,因此 ,合同中有4个条款。 (1)免赔额条款。即在一定金额下的费用支出由被保险人自理,保险人不予赔付。 (2)观望期条款。观望期又称为等待期。是指在合同生效后,保险人需经过一段时间的观望或等待,才会对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履行给付责任。在观望期结束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并不承担给

34、付责任。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逆选择。 (3)比例给付条款。又称为共保比例条款。即对超出免赔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双方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摊。 (4)给付限额条款。在补偿性质的健康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给付的医疗保险金有最高限额的规定。,(四)年金保险,年金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每年定期支付的形式而得名,通常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条件,从支付首期年金开始,只要被保险人生存,保险人即按月或季、半年、年给付年金直至保险期满或被保险人死亡时止。 参加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通常是身体健康、预期寿命长的人,因此,无论团体投保还是个人投保,一般不需要进行体检,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居民,均可作为年金保险的被保险

35、人。,1年金保险的类型,(1)按被保险人的人数分类:2种。 单人年金:是指只向一个人支付年金。 联合年金:是指向两人或更多的人支付年金。 联合年金又有两种重要形式: A. 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是指同一保单中的两人或两人以上,只要还有一人生存就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全部被保险人死亡后才停止。 该年金非常适用于一对夫妇和一个永久残疾子女的家庭购买。但是比单人年金需要缴付更多保险费。 B.联合生存保险:是指只要其中一个被保险人死亡,就停止给付年金,或者将随之减少一定的比例。,(2)按保险费缴付方式分类,可分为:趸缴保费、分期缴费 一次缴清保险费(趸缴保费)方式。如个人可以动用储蓄使用趸缴保费方式购买年金

36、保险。 分期缴费方式。分期缴费方式可以是定期缴费(如按年缴费),也可以灵活地缴费。,(3)按年金开始给付的日期分类,可以分为:即期年金、延期年金。 即期年金:是从购买日期后的一个给付间隔期(月、季、半年或年)后开始给付第一次年金,它必须用趸缴保费方式购买。 延期年金:是在隔了一定时期后开始给付年金,这个一定时期必须比一个给付间隔期长。 个人年金保险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在缴清全部年金保险费之后才会给付年金。,(4)按偿还特征分类,可以分为:纯粹终身年金、偿还式年金。 纯粹终身年金:就是典型年金保险,只要年金受领者生存,就继续给付年金。 偿还式年金:是保证给付一定次数或金额的年金,在年金受领者死亡后

37、要继续向其受益人给付剩余年金。 偿还式年金又可以分为以下3种: A.保证分期给付次数的终身年金 B.分期偿还年金 C.一次性给付剩余年金。,(5)按年金给付金额是否变动分类,可以分为:定额年金、变额年金。 定额年金:是指年金给付金额是固定的。 变额年金:是指年金给付金额是按照投资收益调整的,以保持年金的实际购买力,对付通货膨胀。,2年金保险的特点,年金保险实际上是一种生存保险。其特点主要有: (1)投保人在开始领取之前,须交清所有保费(即,不能边交保费,边领年金)。 (2)它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在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保险人立即终止支付。 (3)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

38、(4) 保险期间:包括缴费期、给付期。,(五)新型寿险产品:投资型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我国保险市场近年来出现的新险种,它兼具保险保障与投资理财双重功能。 在投资回报上主要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或经营业绩有关,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利益均享,风险共担。 常见的险种有:投资连结保险、分红型寿险、万能寿险、投资型家庭财产险等。,1投资连结保险:简称投连保险,又称单位连结(unit-linked)、证券连结(equity-linked)、变额寿险(variable life)。 是指一份保单在提供人寿保险时,在任何时刻的价值是根据其投资基金在当时的投资表现来决定的。 该险种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英国首创。现

39、已经成为欧美国家人寿保险的主流险种之一。,2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因为在厘定费率时要考虑三个因素:预定死亡率、预定投资回报率和预定营运管理费用,而费率一经厘定,不能随意改动 )。 (1)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 (2)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 (3)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营运管

40、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管理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3万能险,万能保险是指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 优点:在于客户在投保以后可以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确定保障与投资的最佳比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而且有最低的保证利率,保证了最低的收益率。 特点:风险与保障并存,介于分红险与投连险间的一种投资型寿险。 所缴保费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保障和投资额度的设置主动权在投保人,可根据不同需求进行调节);另一部分用于投资账户(由保险公司代为投资理财,投资利益上不封顶、下设最低保障利率)。,二、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

41、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它是现代保险业的两大种类之一。 (一)财产保险的分类 根据经营业务的范围,财产保险可以分为:广义财产保险与狭义财产保险。 广义财产保险:是指包括各种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在内的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 狭义财产保险:仅指各种财产损失保险,它强调保险标的是各种具体的财产物资。,(二)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为保险对象的一种火灾保险(简称火险 )。 特点: 业务分散,保额小量大。 风险结构有特色。主要是火灾、盗窃等危险。 保险赔偿有特色。一方面,赔案大多为小额、零星,需要投入较多

42、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理赔一般采取有利于被保险人的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将被保险人的财产价值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保险金额部分,损失全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超过保险金额的即为第二部分,才由被保险人自己负责) 险种设计更具灵活性。居民投保选择机会较多。险种有普通家财险、家财两全保险、家财长效还本保险,以及综合承保财产损失与有关责任的保险等。,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该险种针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相对静止状态下的财产物资进行承保(不含贵重物品、有价证券、技术资料等资产)。 特点: 保险责任宽泛,包括了火灾、爆炸、冰雹、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不包括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等)带来的损害。 保险期限短。一年。

43、无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退保。 保险期满后,保险费不退还,续保需重新办理。 保险费低。一般每千元财产交l元,附加盗窃险为每千元财产2元。,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承保范围和保险责任与普通家财险相同。 特点: 具有灾害补偿和储蓄的双重性质。投保时,投保人交纳固定的保险储蓄金,储蓄金的利息转作保费,保险期满,无论在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储蓄金均返还投保人,这样家庭财产和保险储蓄金即获得两全。 与普通家财险的赔付区别: A.在一个年度内赔款数额没有达到保险金额,本年度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余下保额的保险责任; B.在同一保险年度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出险,只要保险公司累计赔付达到保险金额,该保险年度的保险责任即告

44、终止。,3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该险种是普遍家财险和两全保险相结合的产物。 投保此类保险时,保户交给保险公司的保费作为“储蓄金”,当保险期满时,只要不申请退保,上一期的“储蓄金”可以作为下一期的“储蓄金”,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如此一直延续下去,直到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户要求退保为止。 由于该险种实际有效期较长,不可预测的经营风险较大,所以,保险公司往往在保险合同中保留保险公司终止合同的权利。,4附加盗窃险,盗窃是城乡居民面临的一项主要危险,但因其性质特殊,保险人一般不在基本险中承保,而是列为附加责任,由保险客户选择投保。不过,多数城乡居民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均会选择附加盗窃保险。 只要加保了附加盗窃

45、险,保险人就对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负赔偿责任,但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不负责任。 同时,还有两条规定: 一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盗窃损失后应当保护现场,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不予赔偿; 二是对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财产,应当归保险人所有,如果被保险人愿意收回该项财产,就需退还赔款,保险人则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三)责任保险,是指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 即被保险人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依法由致害人承

46、担经济赔偿责任。 险种:主要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环境责任保险。,1公众责任保险 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使用范围最广的保险类别。 2产品责任保险 是以产品为具体指向物,以产品(如烟花爆竹等)可能造成的对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为具体承保危险,以制造或能够影响产品责任事故发生的有关各方为被保险人的一种责任保险。 3雇主责任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受雇过程中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职业性疾病,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或雇用合同所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4职业责任保险 又称为职业赔偿

47、保险或业务过失责任保险,它是由提供各种专业技术服务的单位(如医院,会计师事务所等)投保的团体业务,个体的职业技术工作的职业责任保险通常有专门的个人责任保险来承保。 5环境责任保险 是由公众责任保险发展而来,它是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且保险对象通常仅限于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突发性事件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等经济性损失。 6个人责任保险 个人责任,即自然人或其家庭成员因其作为或不作为而对他人的身体及财物造成损害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个人责任保险主要承保私人住宅及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五节 保险规划的制定,一、遵循原则 保险规划具

48、有风险转移和合理避税功能,因此,规划制定须遵循以下原则: 1.转移风险:确保个人/家庭生活的安全、稳定。 2.量力而行:保险是一种契约行为,以支付保费来获得保险保障,保额越高、期限越长,需支付的保费越多。 3.客户的保险需要:适应性、投保能力、选择性。,二、规划的主要步骤,(一)认知个人的风险和损失,确定和评估风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制定保险规划之前,首先要评估个人面临的风险及相应的损失类型。一般来说,个人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三种类型:人身风险、财产风险和责任风险。 一)人身风险和损失 1.人身损失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收入的终止或减少。由死亡、残疾、疾病、失业和退休等原因所致。

49、 二是额外费用的增加。如丧葬费、医疗和护理等额外的费用。,2.个人风险:主要有 死亡风险:不确定性。 健康风险。包括疾病和残疾风险 ,具体表现:收入损失、医疗费用增加。 失业风险。 二)财产风险和损失 财产风险与损失多种多样,可归纳为两类:即财产价值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三)责任风险和损失 责任风险至少会给个人造成两类损失:损害赔偿金和法律费用。,个人风险与损失,(二)确定保险标的,确定保险标的是购买保险的先决条件。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人的寿命和身体。投保人可以其本人、与本人有密切关系的人、他们所拥有的财产以及他们可能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作为保险标的。 一)保险利益 1可保利益的基本条件 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利益。如所有权、租赁权等 必须是确定的利益客观存在。包括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现有的利益和由现有利益产生的期待利益。 现有利益是指投保人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如,已购买的汽车、现有的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等; 期待利益是指由现有利益产生的将来可以获得的利益,如,租金收入、修理费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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