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合等同条款.doc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092574 上传时间:2019-02-1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1.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不利合等同条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不利合等同条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不利合等同条款.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不利合等同条款.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不利合等同条款.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关于施工合同中常出现的若干问题及其建议xxx招标管理站:依据我们现行的招投标形式,采用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写和约定都应依据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文件规定执行。但我们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给我们在洽谈合同的过程中带来很大的困难,这些条款也给我们施工单位带来一定的损失。因此,我们根据以往在签订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和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归纳总结了以下几点及建议: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很多招标文件中对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错项、漏项与实际施工不符引起的工程项目及工

2、程量增加(减少),工程量应按实际发生给予计取,都没明确的表述,或者规定为不允许调整,为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建议: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合同调整方式最好采用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应按实发生计算。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出现错项、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引起的增加工程量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承包人对项目工程量不承担风险。2.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出现错项、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合同中发包人只调整工程量,对措施费不允许调整或措施费中标价包干使用,不允许调整。建议:根据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3、出现错项、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视具体情况由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规范中规定按以下办理: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含10%)时,其措施费不作调整,执行原有措施费。: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其措施费应作调整。3. 在工程施工阶段,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合同中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发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所有风险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承担;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15%以内(含15%)的材料基期(投标当期信息价)价格风险;建议:根据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

4、实施细则,“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即不应由承包人承担全部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按清单规范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含5%)的材料基期(投标当期信息价)价格风险,发包人承担5%幅度以外的材料及其价格风险。4. 发包人要求工期比定额工期缩减15%以上,即可视为发包人要求赶工。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没有给承包人计取赶工费的相关条款。建议:按定额工期有关规定,发包人要求工期比定额工期缩减15%以上,应按规定计取赶工费。5. 按规定发包人应完成工程前期工作并负责相关费用,如:发包人应:开工前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在距施工场地50米

5、内为承包人提供水电挂表位置,其发生的水、电费由承包人年支付。而合同中让承包人负责相关工作并承担费用,是不合理的。6. 招标文件合同中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款支付比例低于60%,承包范围外新增部分工程款结算时才给与一并支付。清单规范中对工程进度款的规定是: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款应按进度支付最低60%的工程款。承包范围外新增部分应按进度支付最低60%的工程款。7. 合同中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期限没有明确约定,会导致承包人在结算工程款时被拖延期限,按相关规定,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如下: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

6、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8. 招标文件合同中对发包人工期延误罚款无上限,对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没有罚款或其他约束。有失公平。9. 招标文件合同中约定发包人要求工程取得质量合格验收书后质保期满才返还质保金。该证书的取得包含道路环保,绿化等多方面的综合验收,不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畴,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就开始计算质保期。10. 招标文件中约定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任何事故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应只承担属承包人过错原因造成的责任。以上为我公司对招标文件中合同不合理条款的一些建议,望招标站给与支持。Xxxxxxxxxxxxxxxxxx公司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