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标准化到施工现场指南.doc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098766 上传时间:2019-02-13 格式:DOC 页数:120 大小:554.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创建标准化到施工现场指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0页
创建标准化到施工现场指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0页
创建标准化到施工现场指南.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0页
亲,该文档总共12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创建标准化到施工现场指南.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创建标准化到施工现场指南.doc(12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建设工程创建标准化施工现场规定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施工现场组织管理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节 目标管理第三节 安全教育第四节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第五节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第六节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第七节 安全检查第八节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第九节 其它第四章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节 总平面布置第二节 封闭管理和“五牌一图”设置第三节 施工场地第四节 材料堆放第五节 临时生产设施第六节 临时生活设施第七节 现场防火和综合治理第八节 除四害第五章 脚手架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落地式外脚手架第三节 悬挑式脚手架第四节 门型脚手架第五节 挂脚手架

2、第六节 吊篮脚手架第七节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或爬架)第八节 其它脚手架第六章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第一节 “三宝”的正确使用第二节 “四口”防护第三节 “五临边”的防护第七章 基坑支护第八章 模板工程第九章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第一节 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第二节 外电防护第三节 接地、接零与防雷第四节 配电箱及开关箱第五节 现场照明第六节 配电线路第七节 变配电及电器装置第八节 临时用电技术档案第十章 塔吊第一节 起重吊装第二节 限位保险装置第三节 安装与拆卸第四节 塔吊指挥第五节 路基与轨道第六节 电气安全第七节 多塔作业第八节 安装验收第十一章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

3、架)第一节 架体制作第二节 安全防护装置第三节 架体与架体稳定第四节 钢丝绳第五节 传动系统第六节 避雷第七节 安装验收第十二章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第一节 安全防护装置第二节 荷载第三节 安拆与验收第四节 司机与联络信号第五节 架体稳定第六节 电气安全与避雷第十三章 起重吊装第一节 施工方案第二节 起重机械第三节 钢丝绳与地锚第四节 吊点、司机与指挥第五节 其它第十四章 施工机具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平刨、压刨第三节 电锯第四节 搅拌机第五节 其它机具第十五章 附则附录一: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评价试行办法及检查评分汇总附录二:成都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现场岗位职责附录三:成都市建筑

4、工程总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附录四:成都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附录五:成都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特殊工种安全技术交底附录六:成都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现场各种规章制度附录七:成都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评定表附录八: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附录九: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附录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附录十一: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附录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创建标准化施工现场规定第一章 总则

5、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市建设施工现场,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是要使施工作业从开工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形式,严格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以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标准化施工现场包括组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四个方面的内容,本规定未包括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应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

6、程执行。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本集团公司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第二章 施工现场组织管理 第五条 认真执行国家、部和省、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政策、法令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纳入企业和施工现场综合管理中,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第六条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制定和完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岗位责任制,针对项目工程的特点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性的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经济奖罚。 第七

7、条 合理布置、科学的使用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及供水、供电和排水系统畅通,健全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持场内及工地周边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切实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八条 结合工程实际,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危险点、危险区域的控制,消除隐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设备和工伤事故发生。第九条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条 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8、与分包单位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文明施工协议书。施工现场要建立标准化的安全生产档案,做到真实完善,实事求是。第二节 目标管理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要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第十二条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按年、月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惩罚。第三节 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入开展“一学、五反、一追查”活动(“一学”即学习国家、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五反”即反对违

9、章作业、反对违章操作、反对违反劳动纪律、反对无证上岗、反对私招乱雇行为;“一追查”即严肃追查各类施工安全责任事故,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人),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使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生产班组的三级教育,建立三级教育台帐和书面记录,受教育者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懂得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十五条 施工作业人员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安全交底,有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和安全考核等措施,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讲评”活动。第十六条 施工

10、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年度培训并考核合格。第四节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第十七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较全面、具体的安全技术、临时用电方案及措施,且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第十八条 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各种电器和机械(具)、气候条件变化等,提出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第十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经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审核,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第二十条 现场施工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如有违反,必须给予处罚。公司及项目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

11、进行监督检查。第五节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第二十一条 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书面技术交底。重点部位及危险点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准确。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第六节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持“双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有效证件,佩证上岗。第七节 安全检查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有目的、有重点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有书面记录和签字手续。第二十四条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三定一限

12、”(“三定”即定人、定措施、定计划;“一限”即限期整改)的原则进行处理。要建立完善的登记、整改、复查和销项制度。对事故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应责令立即停工整顿或给予行政处罚。第八节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未分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按时结案。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工伤事故记录。第九节 其它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

13、志,安全标志应与总平面布置图设置相符。保持施工现场安全、畅通。非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不得打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和硬底易滑鞋,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建筑材料、工具或其它物品。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醒目的标志。第四章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节 总平面布置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布局紧凑、规划周密、管理方便和安全可靠的原则,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卫生和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施工现场总平面根据工地土层、水文、地质等勘察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现场平整,场内应作硬化处理,按“先地下、后

14、地上”的原则,做好供排水、电力、电讯及能源等设施安排,其方位、标高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要根据项目施工的形象进度进行同步调整,并做到现场布置与总平面布置设计图相符。 第三十条 按定置管理的要求设置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的位置。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生产作业区与生活区应能明显划分。第二节 封闭管理和“五牌一图”设置 第三十三条 施工现场周边必须砌筑封闭式的围护墙,城区主要路段墙高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墙高不低于2m,墙厚不少于24cm,墙上设压顶,临街墙面一律粉饰刷白,色泽一致,墙面书写红色标语,字迹工整、简洁清晰。

15、 第三十四条 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大门和门卫室,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建立健全门卫管理制度,实施封闭式管理。门卫值班人员须佩戴标志,严格履行职责。施工作业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第三十五条 在施工现场明显处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安全生产牌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简称“五牌一图”),其设计幅高不少于90cm、长不少于140cm,图牌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1m1.5m。规格统一、美观大方、字迹清楚工整。附:“五牌一图”参考格式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工程概况牌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设计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单位现场总监质监单

16、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注:格式:“成都建筑工程集团”为蓝色魏碑字体,“总公司”为红色防宋体。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安全生产牌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机操人员必须戴压发防护帽。三、严禁酒后上班。四、现场内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裙子、风衣。五、高处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六、非有关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七、非机操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非电工严禁乱牵乱接用电线路。八、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安全设施及防护装置。九、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和不准任何人在施工现场打闹。十、不准从

17、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体。十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消防保卫牌一、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佩戴标志,严格执行制度,忠于职守。二、外来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在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三、工地人员携带材料或公、私物品出门时,必须经门卫检查确认后方能放行。四、施工现场必须加强防火、防盗工作,不准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五、严格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设置各种消防器材和警示标牌。六、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维护。七、施工现场严禁私自生火和使用电炉。八、严禁在宿舍内抽倒床烟,乱扔烟头。九、严禁在宿舍内私自搭接电线和点大灯泡,灯泡最大不超过60W。 以上各项,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照

18、执行,如有违反者,将给予经济处罚。火警电话:119文明施工牌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开展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规范施工行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施工便民、利民、不扰民。二、施工现场做到道路平整、畅通、场内无积水。各类建筑材料,机具设备等堆码有序,及时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各种废弃物。三、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浴室和厕所等应由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四、施工现场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齐全,炊事用具干净卫生,设有有效的防蝇、防蟑螂、防鼠设施。五、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有毒有害烟尘气体。六、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高空废弃物,防止和控

19、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轻扰民噪声。八、落实卫生防病措施,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加强工地除四害及消毒工作。文明施工责任书批准文号: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和机械设备应设置明显醒目的标志牌,标牌的设置要有规划,标牌制作要规范、整齐。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要有安全标语,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 第三十八条 在城区临街面、居民密集区、临近高压线等处,建筑主体必须采用不低于2000目/100cm2 的密目网全封闭防护。其建筑物、构筑物的周边不得搭挂影响观瞻的物品。严禁张贴、悬挂商业性广告、标牌。城区主要街道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实施光彩工程,使施工现场做到

20、“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第三节 施工场地 第三十九条 场内施工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并保证场内及出入口道路畅通、平整和整洁。 第四十条 保持工地周边及出入口无垃圾、污水,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设置冲洗设备和污水沉淀池、排水沟,保持排水系统良好,做到场内无积水。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不得排入城市排水管网(设施)。 第四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各类建筑材料等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材料堆放整齐,保证场内及出入口道路通畅。第四十二条 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净化施工作业环境。第四节 材料堆放第四十三条 施工现场各类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根据不同的

21、品种、规格,分门别类,集中整齐存放,所有材料要作好标识。附:材料(产品)标识牌标准格式和规格:材料(产品)标识牌材料(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进货时间:检验状态:注:制作材料(产品)标识牌标准:内空尺寸: 450320mm底 色: 白色字体颜色: 黑体天兰色边 框: 家俱漆色第四十四条 施工作业应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应设置临时堆放的地方,集中堆放,做好防护,并及时外运。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作好标识,并制定保障安全的措施。第五节 临时生产设施 第四十六条 施工现场临时生产设施应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按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设置,一般采用砖混或钢架结构

22、。木工房、搅拌机房、钢筋房等为局部敞开式,屋面铺设木板或竹架板,防止高处物体坠落打击。 第四十七条 水泥库室内地坪应高于室外地坪40cm,出入口做坡道,外设排水沟。 第四十八条 机修、电工、料具间和材料库地坪以素土夯实,砖铺地坪,室内地坪应高于室外地坪20-30cm。 第四十九条 配电房、危险品库房的屋面要采用防火材料,其围护墙严密通风,门窗牢固,地坪应用砼灌浆抹平。配电房的通风孔应设防鼠铁纱窗。 第五十条 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设置互相隔离的库房,分开储存,严禁混装。第六节 临时生活设施 第五十一条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用房、会议室、职工休息娱乐室等设施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符合采光、通风、卫生

23、等要求,简洁实用。 第五十二条 施工现场职工食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健康证齐全。食堂门窗封闭严密,缝隙不得大于6mm,门下部内外包60cm高的铁皮面板,室内采用吊顶,设置通风换气、消毒设备,通风口、窗洞、排水沟等加铁丝网,网眼不大于1313mm,防止鼠类进入。灶台、案板墙面均应粘贴磁砖,高度不低于1.8m。食堂及食品库房要设置纱门、纱窗等有效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等设施,经常进行药物消毒。各类饮食用具干净卫生,生熟刀具、菜墩要分开。设置粘贴有磁砖的“三池”,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制度。剩菜饭桶要加盖,并及时清除。食品库房卫生整洁,各类食品堆放隔墙

24、离地,米、面宜建仓集中堆放。储藏间不得住宿人员。施工现场未设食堂,由外食堂送饭的,必须设置符合卫生条件的售饭间。第五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生活锅炉和茶水亭(桶),做到有盖、有锁、配杯子,有消毒设施,保证职工饮水卫生。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吸烟,吸烟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净化施工作业环境。 第五十四条 施工现场临时住宅应按照干燥通风、采光良好和整洁卫生的原则搭设。住宅区要建立卫生责任制度,专人管理。施工现场临时住宅应设置具有防蝇、尘的放置碗筷、洗漱用品的碗柜和防暑降温设施。住宅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安全帽、毛巾、衣物及行李袋等挂放有序,被、褥、鞋子等生活物品摆放整齐,及时清除室内生

25、活垃圾。生产工具、器具应单独设隔离间放置。施工现场临时住宅应按标准设置消防器材、垃圾箱和水桶。严禁私自生火、使用电炉和乱拉乱接电线,室内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准开长明灯。不准抽倒床烟和乱丢烟头。 第五十五条 施工现场必须建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厕所和浴室,设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施放药物杀灭蚊、蝇,做到无蝇、蛆,基本无臭味。第五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配备保健急救设施和经过培训的保健急救人员。第七节 现场防火和综合治理第五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水池和沙箱,食堂、宿舍、材料库房、配电房、发电机房、木工房和钢筋工制作棚等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各类消防设施必须安全、完善、可靠,配置合理。高层建

26、筑必须设有符合要求的消防水源,满足防火要求。第五十八条 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和制定消防措施。动火要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建立动火监护制度。第五十九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整洁卫生的职工学习和娱乐活动室,配置书、报栏及必要的娱乐、体育设施。第六十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严格的治安保卫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建立严密的治安防范措施,减少、甚至杜绝失窃事件的发生。 第六十一条 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有毒有害烟尘气体的物质和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回填用。 第六十二条 使用密封的圈筒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集中处置高空废弃物,防止和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第六十三条

27、施工现场应强化土石方、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等的运输、处置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防止运输途中沿街撒漏和乱倾到,做好门前“三措施”,即:施工现场门前铺草垫,车辆保干净,渣土装载适量、有遮盖(建筑材料有捆扎)。 第六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对产生噪声(震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扰民噪声。 第六十五条 城区夜间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确需20:00时至次日6:00时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告附近居民。第六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成品保护制度,确保已完工程(或已完工序)不

28、受破坏。成品保护制度要明确交叉作业中各工种对在建工程的保护责任和各施工作业单位对已完工程的保护责任;明确对责任者的惩罚措施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第八节 除四害第六十七条 灭鼠施工现场内食堂、住宅、厕所、浴室及办公场所等要及时堵塞鼠洞,清除鼠粪、鼠迹,消除(更换)存留在门窗、家具器具、衣物等物品上的鼠咬痕。食堂、食品库房等重点区域,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屋面吊顶封闭,门窗严密合缝,缝隙不大于6mm,门下部内外要镶60cm高的铁皮踢板。通风口、换气扇、窗洞、排水沟等要加铁丝网,网眼为1313mm,防止鼠类进入。第六十八条 灭蚊在强化施工现场药物消杀,控制成蚊密度的同时,要及时清除现场内的各类积(存)

29、水,保持现场排水系统畅通,防止蚊幼虫蛹的孽生。现场进行养护的存积水,特别是有地下室的工程和容积水的容器,要加强排水和药物消杀。第六十九条 灭蝇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强化食堂、厕所、住宅的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加强蝇类孽生场所的控制。施工现场食堂及食品库房要设置纱门、纱窗等防蝇设施,各类饮食用具干净卫生,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制度,剩菜饭桶要加盖,并及时清除剩菜饭。现场厕所要健全冲洗设施,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施放药物,及时清洁地蹲台面、小便池等,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蝇、蛆,基本无臭味。第七十条 灭蟑螂在消灭蟑螂成、幼虫和消除卵鞘的同时,及时清除虫尸和残存肢、体、蟑螂粪及空、瘪卵鞘。

30、第五章 脚手架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七十一条 脚手架材质: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外径为48-51mm,壁厚为3-3.5mm的,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和裂纹的钢管。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的要求,其规格型号必须与钢管相匹配。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脆裂、变形或滑丝的扣件。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大横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cm,6-8cm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竹脚手架应逐步淘汰,若使用需进行特殊计算,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第七十二条

31、 脚手架的搭设应有施工方案或设计计算书,施工方案应具体、有针对性,能够指导施工。设计计算书要经公司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第七十三条 脚手架的荷载:结构架3000N/m2,装修架2000N/m2,工具式脚手架1000N/m2。第七十四条 脚手板的铺设必须严密牢固,离墙空隙封闭严密(门型脚手架离墙空隙不得大于10cm)。脚手板绑扎在大横杆上,绑扎点不得少于4点,不得有探头板。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cm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cm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cm,螺栓孔不得

32、大于1cm,螺栓必须拧紧。第七十五条 脚手架搭设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作好交底记录,有关责任人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脚手架搭设实行验收挂牌制度。落地式外脚手架、门型脚手架、和悬挑脚手架在搭设中,应分段进行验收,每搭设三步脚手架验收一次,有书面记录,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合格后,张挂脚手架验收合格证方可使用,脚手架验收合格证应张挂在明显醒目处。(落地式外脚手架的验收,25m以下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施工班组长参加,公司复核签字;25m以上到50m由公司技术和安全部门组织,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50m以上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复查批准。)对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和附

33、着式升降脚手架在组(安)装完后,进行首次验收,在每次使用前还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履行验收手续。附:脚手架验收合格牌参考格式脚手架验收合格牌编 号: 维修保养人:验收人: 验收日期:第七十六条 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全封闭的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敷设时,应保证网间严密。施工层外侧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防护栏、挡脚板搭接严密,不得留有空隙。钢管脚手架的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钢管。第二节 落地式外脚手架第七十七条 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在25m以下应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接作法详图;搭设高度超过25m时,不允许使用木脚手架,使用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双立杆及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并绘制搭设图纸及

34、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脚手架的搭设要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钢管脚手架的基础应平整夯实,设有排水措施。立杆的搭设应该按以下方式:高度在25m以下的可素土夯实找平,上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高度在25m-50m间,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做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道渣,其上铺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做法,或于地面以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cm厚混凝土基础,其

35、上采用枕木支垫。三种做法里外立杆均应设扫地杆。第七十八条 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结,从二层楼面起,每隔4m,水平每隔7m设拉结点。拉结材料用8-10#铅丝双股并联加套管柔性拉结或采用刚性拉结。拉结应牢固、稳定、上下不错位,转角处加密。第七十九条 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要立杆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与地面的角度在45-60之间。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脚手架的里立杆应低于建筑物檐口50cm,外立杆应高出平屋面1m、坡屋面1.5m。顶排脚手架必须全封闭。第八十条 小横杆应设置在立杆与大横杆的交点处且两

36、端固定。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插入墙内不得小于24cm。木立杆、大横杆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钢管脚手架的杆件搭接必须使用扣件。立杆、大横杆的搭接应错开,立杆搭接不可在同一不平线上。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不小于40cm,不少于2只扣件紧固。用一字扣件必须加设一根1m以上杆件,并不少于4只扣件紧固。钢管立杆不允许采用搭接连接。第八十一条 架体内的封闭: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张设安全平网一道;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不得大于20cm,大于20cm,必须铺设站人片,并每隔四步铺设一道隔离层,不得有探头板。第八十二条 斜道(直上、之字形)的搭设,斜道内要满铺踏脚板,其坡度不得大于1/3,踏脚板上防滑木条的间

37、距不得大于30cm。斜道应设置3-4m2以上的平台。斜道两侧和平台周边应设防护栏杆,纵向距外侧及横向两终端应设剪刀撑。第八十三条 卸料平台应经设计计算并标明限定荷载。卸料平台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搭设,其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第三节 悬挑式脚手架第八十四条 外挑式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标明立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方法,不能将外挑立杆与建筑结构以外的不稳定的物体连接。外挑立杆除必须满足间距要求外,还应按规定设置大横杆以增加立杆的刚度。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脚手架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计计算书要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悬挑梁或悬挑架应为型钢或定型桁架,安装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立杆底部必须牢固的固定在悬挑

38、梁上。架体应按设计规定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第八十五条 脚手架上的荷载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的限定荷载。第八十六条 立杆间距为1.5m。 大横杆间距:单层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应按1.5m-1.8m的步距设置大横杆,并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设置小横杆。多层悬挑每段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按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及剪力撑的规定进行。2第八十七条 作业层下应张挂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封闭严密。第四节 门型脚手架第八十八条 门型脚手架的基础应平整夯实。立杆垂直稳放在1301308mm钢板底座和厚度在5cm以上的通长垫木上,里外立杆均应设扫地杆。第八十九条 门型脚手架之间除按规定设置连接件外,还应用大横

39、杆和翦刀撑加强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一般搭设高度为45m以下,搭设时要及时装设边墙杆与建筑结构拉牢防止架体变形。严格控制首层门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型架立杆在两个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在5mm以内,上下门架立杆对中偏差不大于3mm。第九十条 门架的组装应按照说明书进行,不得漏装杆件和锁件,各部位连接应牢固。第九十一条 门型脚手架应设置上下专用通道,通道内要满铺踏脚板,其坡度不得大于1/3,踏脚板上防滑木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第九十二条 脚手架荷载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计算荷载。第五节 挂脚手架第九十三条 挂脚手架的架体制作与组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悬挂点

40、的设计应合理。悬挂点部件制作及埋设应符合设计要求,悬挂点间距不得大于2m。脚手架安装完毕后除应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外,还要作荷载试验。第九十四条 挂脚手架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1kN/m2,每跨(不大于2m)不得超过2人作业;也不能有过多存料,避免荷载集中。第九十五条 脚手架第一次使用前应经过荷载试验,每次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第九十六条 脚手架的安装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由于底部无平网防护,安装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第六节 吊篮脚手架第九十七条 吊篮脚手架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吊篮和挑梁的设计及挑梁的固定方法。吊篮的挑梁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装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吊篮组装符

41、合设计要求;电动(手扳)葫芦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篮使用前应经过荷载试验。第九十八条 吊篮在使用中必须有2根直径为12.5mm的钢丝绳做保险绳,葫芦必须有保险卡,保险卡不得失效。在吊篮提升(或下降前)必须先把保险绳固定好,待提升(或下降)到一定距离(小于1m),再重新固定好保险绳,然后再继续提升(或下降),反复进行,一直到需要的高度。严禁在保险绳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就提升(或下降)。吊篮的吊钩应有保险,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严禁挂在升降用的钢丝绳上。第九十九条 吊篮的升降作业人员应固定,并经培训取得资格证。吊篮在进行升降作业时,不得有非施工人员在吊篮内停留。两片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必须有同步

42、装置,若虽有同步装置但达不到同步的,不能同时升降。第一条 吊篮在进行提升作业前,技术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篮每次提升后,上人作业前必须经过验收。第一一条 吊篮的四面均应设置防护栏杆,两端及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吊篮底面满铺脚手板和挡脚板,不得有空隙。第一二条 多层吊篮作业时,吊篮顶部必须设置防护顶板。防护顶板距作业层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小于2m,防护顶板要用金属网、尼龙网或轻型材料搭设。挑梁挑出的长度和位置应与吊篮吊点保持垂直。第一三条 吊篮作业时应与建筑结构拉牢,吊篮钢丝绳应随时保持垂直,吊篮里侧距建筑物墙面的距离不得大于10cm。第一四条 吊篮内的荷载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

43、设计荷载。第七节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或爬架)第一五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使用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的产品,并具有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有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装和使用脚手架时,各工种要有操作规程。第一六条 设计计算: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有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设计计算书。设计荷载:承重架 3.0Kn/m2,装饰架 2.0Kn/m2,升降状态 0.5KN/m2。压杆长细比不得大于150,受拉杆件的长细比不得大于300。主框架、支撑框架(桁架)各节点的各杆轴线应交汇于一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制作安装时,必须有完整的制作安装图纸

44、。第一七条 架体构造: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有定型(焊接或螺栓连接)的主框架;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应有定型(焊接和螺栓连接)的支撑框架(桁架)。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应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上。架体应按照规定构造搭设;架体上部悬臂部分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得超过6.0m,否则应采取措施稳定;支撑框架应将主框架作为支座。第一八条 附着支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主框架应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的连接必须严密。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的连接必须牢固且符合规定。钢挑架的焊接应符合规范要求。第一九条 升降装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有同步升降装置,并必须达到同步升降要求。升降装置的索具、吊

45、具的安全系数应大于6倍。当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严禁使用手拉葫芦(导链)。架体升降时必须具有两个以上附着支撑装置。架体升降时,架子上不能有人。第一一条 防护装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有防坠装置。防坠装置不得设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防坠装置应有两处以上,防坠装置必须安全可靠。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有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第一一一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提升前必须进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每次提升后、使用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验收检查,履行验收手续。第一一二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搭设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操作前应向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具有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安装、升降、拆除脚手架时应设置安全警戒线。脚手架内荷载堆放应均匀;脚手架升降时,架体上不得有超过2000N重的设备。第八节 其它脚手架烟囱、水塔、桥梁(15m以上)、特殊形砼钢框架及古建筑等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须由有关工程技术部门制订施工方案。室内装修(饰)粉刷等脚手架,搭设前必须有书面技术交底,脚手架必须满堂铺设,并设置落地顶撑。第六章 “三宝”、“四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