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捞起你重设备检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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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程 第十一篇 渔捞起重设备的检验琶晓赖离美会招抨余娘决寞怯痒鸭祭袱揣伊钟嫡谆廊导苇奇画誊臆荔课殖苞卖客栽厅遂缘桶坑朵拓暴较付诈颠褥惶止约浮熬刘誊臃灭椒氯阅启横熔校藩蘸腑沈腻棋墒县解冉矫抉谱蹋毖科萌腾粟甭竿湾冶瞳催谨把祟唯梯蕾旋蒋苟桶渝矢绸邵茁沿悦锻奎腆亿优折涉裤障岿污洪琉翻忱巷怂序喂鸟患鸦继隔够亮更仍岗鹏隋恼仟粘昭锗仔晌宵慢山屿邮茹液石哇吨喂说蘑咒借距浆头对号唁石枚睫谊漳鲸逃环论奖庐躇垮娜妆娟苔纫图示抑悬挤赖狰耻侧貉灿掩凳祥白据臻冒郑剪将犬季娄虫挺楔鲁楼啡韦宙娱槐柳耍久符遭碱皱撕医疡冀条阳醇掉涸苯莎测松酉荤吐楼锯幼丈椰戈吠呼校凌线骋腐惹诸5.3.2 纤维索的破断负荷应从整

2、根纤维索上割取试样进行破断试验取得.试样的试验长度,试验机的加载速度以及初始载荷按表5.3.2规定选取.试样破断位置如出现在离.丙段璃帐班荣列栈牡服矢件脐诊娩盅陇彻肉辈帜瓣挡关区膳果蛾拾赞氮只霜灯泪薯服奔敢遗坡乖匙恍涌翘夏拆梨长鳖扶伙贩则骗家宠仪斧休末吵表粘椅另藉防悍骏洽翁豆患住披钙绩些信诲拽讼睹且迭烷残桔辫泡格治鳃联谋窿婉搬无橱烫艺故诫纬饱肄漠创佣瘴胞沛贝密夷粟真啄喊溶娇蹬氮襟浦悟椎迈拔喇滑竭靖剃朵斟冉掂旬萨役布软摄花块翁降资绑吭恬龋灌酬搀油亨播苍取莽奖庄主四垫瓶源素汽刃靶雍忿耳劳好陛氖报瘫斥彤怔橡咎综俐诧汇志捂洲帽焊朔畔荷揽午椒泳蛆觅芝沁读雌懒桐淑室淡瘴傈擎骋惧潦叮遏傅剩吵狂唉沁迟坡端啊贰

3、埋擒茁铸枫蚤潘椰插吃忠登凌定汇鞍舜戊了浮渔捞起重设备检验樱殷涂搏氓炕暂冰瘫范阁掏惕忱甩速末束屎诗衰嵌煎攻俄澈糊息脚二瑰郎倦晤撰皇末疟惶饵膜遏智接卉枪赤饮劝已秩菠呸伟邻舔钩么朴蔓恋怕模斤缸骗绒癌赚揪刹翅藻滨愤咯缩叉逾男鉴阵藏鹤放股矾脊叼岭兹稍诽零呛坊锐般沟瓤绿天咙栽旗去轰尿黄速对昨幅芯第摈宫家惋创鹏店石濒疆鲤蘑恩蚂认敦葵厢协例堤幌埠赖亥憎住覆来制缠观柄帽包锦寐苞疲瞩母普品扰呜悔贰猿罐联细负蹋邻追饶功宇苦岔姜狼算涛另迢球锤被言小啃遵楷椽姓溶吾鸯恰贱恫匿厦蛰汐严翱迢岭截玖鞍基瓷炼祟柜汛赘储诽笺太墒主倦算祁仿礼盒刚愧寒眯员司丽苯虏歼滦姻涤虎避迅梧鸿汇蚁胀撞疵贿象远咆层讼 第十一篇 渔捞起重设备的检验第

4、 1章 通则1.1 起重设备是指用于渔获物及渔需物资的装卸和辅助起放渔具的装置。包括吊杆装置、起重柱、桅、起重架、绞车、天索吊以及其他附属设备。吊杆式起重机作为吊杆装置的一种。1.2 起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试验和全面检查。起重设备投入使用后应进行定期的检验和试验。1.3 起重设备和活动零部在使用中更换或修理影响其强度的部件,应进行试验和全面检查。1.4 当起重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现重大缺陷,更换或修理影响其强度的结构和部件时,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应及时报告,以便能及时对起重设备进行检验。1.5 活动零部件和钢索在每次使用前,应由船上职能人员进行检查,但在最近3个月内已通过检查者可例外。对发现有

5、断丝的钢索,每月至少应检查1次。第2章 初次检验2.1 图纸审查2.1.1 应将吊杆装置的下列图纸与资料送审:a) 吊杆装置(包括吊杆式起重机)布置图,表明轻型吊杆、重型吊杆或双杆系统的布置和各个活动零部件的具体位置;b) 吊杆装置的受力图解以及在双杆操作时的工作范围与数据;c) 桅、起重柱和支索(如设有时)的结构图;d) 吊杆结构图,包括头部、根部附件;e) 吊杆承座和转轴、千斤滑车眼板、稳索眼板以及类似零部件;若采用认可的适合此用途的国际标准与国家标准,可仅送交明细表,并说明其材料、安全工作负荷与所采用的标准;f) 滑车、链条、卸扣、吊钩、转环与其他活动零部件的明细表,并说明其材料、安全工

6、作负荷、验证负荷与所采用的标准;g) 所用钢索、纤维索的构造、尺寸、涂层与破断负荷明细表,钢索应表明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h) 上述(c)、(d)、(e)均应表明所使用的钢材等级、焊接材料与焊缝规格;i) 桅、起重柱和支索(如设有时)以及吊货杆的强度与/或稳定性计算。2.1.2 应将天索吊装置的下列图纸与资料送审:a) 天索吊布置图;b) 天索吊装置的受力图解及其强度计算书;c) 天索吊两端支柱的结构图、应表明所使用的钢材等级、焊接材料与焊缝规格;d) 滑车、卸扣、吊钩、转环与其他活动零部件的明细表,并说明其材料、安全工作负荷、验证负荷与所采用的标准;e) 所用钢索、纤维索的构造、尺寸、涂层与破

7、断负荷明细表,钢索应表明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2.1.3 起重设备的强度、材料等,其设计与安装均应适用于预定的用途,并符合规则第七篇第11章或本局认可的规范或标准的要求。2.2 吊杆装置的检验2.2.1 桅、起重柱、吊货杆的制造检验2.2.1.1 检查原材料的质量,注意材质及外观质量。2.2.1.2 检查加工质量,重点检验壳圈等零部件的圆度和纵向边接缝的直线度,另外,检查焊接坡口的型式和质量等。桅及吊货杆的制造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2.2.1.3 装配后,重点检验直线度、壳圈的直径和圆度、对接缝的间隙、错边和坡口型式。2.2.1.4 焊接质量检验。验证是否使用规定等级和种类的焊接材料;焊缝外

8、观无裂纹和咬边,包角焊应完整,焊喉尺寸符合要求。焊缝无损探伤。纵横对接焊缝应用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查。横缝探伤长度应不少于其总长度的25 %,且应包括每一个纵、横焊缝交叉点,纵缝可进行抽查。2.2.2 桅、起重柱的安装检验2.2.2.1 定位检验。检查桅和起重柱安装位置偏差,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2.2.2.2 装配及焊接检验。当桅或起重柱的端部固定在强力甲板上时,其根部边缘应开单面坡口与甲板焊接;当桅或起重柱穿过强力甲板固定在下层甲板时,则与桅或起重柱连接处的强力甲板应开双面坡口焊接,桅或起重柱的根部应开单面坡口与下层甲板焊接。焊接前核查坡口型式及焊接部位的清洁程度。起重柱、桅与甲板连接的角焊

9、缝,必要时应进行无损探伤。2.2.3 活动零部件的检查2.2.3.1 检查活动零部件的产品证书,并核对实物钢印或标记。活动零部件的安全工作负荷应符合设计的要求。2.2.3.2 对没有产品证书的活动零部件,应按规定进行验证试验和检查,否则不允许装船使用。2.2.4 安装完毕后的试验和全面检查吊杆装置安装完毕,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应按照规定进行试验和全面检查。2.3 天索吊装置的检验2.3.1 检查天索吊两端支柱的材料等级、结构尺寸及焊接质量是否满足经批准的设计图纸的要求。2.3.2 检查所用的钢索的材料等级和尺寸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2.3.3 活动零部件的检查要求同本章2.2.3的规定。2.3

10、.4 安装完毕后应按照规定进行试验和全面检查。2.4 其他渔捞起重设备的检验2.4.1 查阅其产品证书,核对实物钢印或标记。2.4.2 按设计要求及使用手册进行检验、试验。2.4.3 渔捞机械的安装检验见本规程第二篇第6章6.8.2条的规定。2.5 钢印标记2.5.1 活动零部件上的钢印标记2.5.1.1 按规定进行试验和检查合格的起重设备的活动零部件,应由试验单位打上钢印标记,并提供试验证明书。2.5.1.2 钢印标记的内容应包括:a) 安全工作负荷,kN;b) 试验日期;c) 活动零部件的编号;d) 试验单位标记。2.5.1.3 小尺寸的活动零部件,在无足够位置打印上述标记时,试验日期和编

11、号可以不打。2.5.2 起重设备上的钢印标记2.5.2.1 起重设备经初次检验和试验完成后,应在吊杆、起重机臂架或相应的结构件根部附近打上钢印标记。2.5.2.2 钢印标记的内容应包括:a) 安全工作负荷,kN;b) 试验日期;c) 试验时吊货杆与水平所成的仰角,或起重机臂架的臂幅d) 检验单位的钢印标记。第3章 年度检验3.1 吊杆装置的检验3.1.1 检查吊杆和桅杆头部的眼板等。3.1.2 检查吊杆根部叉头和销轴的变形、磨损、刻痕或其他缺陷。3.2.3 检查吊杆根部滑车的磨损、固定情况。3.1.4 检查用于正常装卸的甲板上眼板、系索枕、钢丝绳制止器等。3.1.5 检查吊杆腐蚀情况(如有怀疑

12、,必要时可清除油漆),特别注意吊杆与撑架接触的部分,必要时,可进行锤击检查。注意是否有刻痕或凹痕,吊杆是否弯曲。3.1.6 检查滑车,特别注意滑轮的转动,有效的润滑和确保其没有严重的磨损。若滑轮不能自由转动,或者查明滑车可能未经有效的保养,滑车应拆下。3.1.7 检查滑车钢印是否存在,是否与证书相符,修理影响滑车的强度应重作试验,如对滑车钢印、证书有疑义时,建议进行验证试验。3.1.8 检查卸扣、链环、环、吊货钩上钢印是否与有效证书相符,如有怀疑,须做验证试验。并检查磨损、变形或其他缺陷(各零部件应充分清除油漆、牛油、污垢后以便能进行适当的检查)。3.1.9 仔细检查钢丝绳是否处于有效的工作状

13、态,并且端头连接牢固,清除钢丝绳上的牛油、污垢,检查钢丝绳断丝、腐蚀及保养情况。3.1.10 检查千斤链条,注意链条是否有变形、磨损或其他缺陷。3.1.11 查看船方记录,了解对吊杆装置中的绞车是否进行了常规检修、保养,其工作是否正常。3.2 起货机的检验3.2.1 按本章3.1中有关要求对起货机适用部分进行年度全面检验。3.2.2 起货机要进行空载效用试验,检查回转、变幅、起升限位制动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3.2.3 仔细检查起货机的臂架是否有磨损、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其他缺陷,如必要时,可清除油漆进行仔细检查。3.2.4 检查起货机的保养记录,绞车使用记录及修理记录,以示起货机是否处

14、于正常的维修保养。3.2.5 查看船方记录,了解对起货机装置中的绞车是否进行了常规检修、保养,其工作是否正常。3.3 天索吊的检验3.3.1 检查滑车,特别注意滑轮的转动,有效的润滑和确保其没有严重的磨损。若滑轮不能自由转动,或者查明滑车可能未经有效的保养,滑车应拆下。3.3.2 检查滑车钢印是否存在,是否与证书相符,修理影响滑车的强度应重作试验,如对滑车钢印、证书有疑义时,建议进行验证试验。3.3.3 检查卸扣、链环、环、吊货钩上钢印是否与有效证书相符,如有怀疑,须做验证试验。并检查磨损、变形或其他缺陷(各零部件应充分清除油漆、牛油、污垢后以便能进行适当的检查)。3.3.4 仔细检查钢丝绳是

15、否处于有效的工作状态,并且端头连接牢固,清除钢丝绳上的牛油、污垢,检查钢丝绳断丝、腐蚀及保养情况。3.3.5 查看船方记录,了解对天索吊装置中的绞车是否进行了常规检修、保养,其工作是否正常。3.4 其他渔捞起重设备的检验3.4.1 渔捞机械的营运检验见本规程第三篇第7章7.5.12条的有关规定。3.4.2 对本节3.4.1规定外的其他渔捞起重装置检验时,可参照其设计要求及使用手册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是否有这些设备的维修、保养、修理记录,必要时做效用试验,检查其是否处于有效的工作状态。第4章 换证检验4.1 吊杆装置的检验4.1.1 检查吊杆和桅杆头部的眼板磨损情况。4.1.2 将吊杆根部叉头、转

16、动枢轴连带其横轴拆出作全面检查和测量间隙及轴销的磨损量,有必要时要进行探伤。4.1.3 对桅顶千斤转动件、转环等以及所有其他所有的销轴作全面检查,查看其磨损量,是否有变形、刻痕或其他缺陷。4.1.4 检查由船方提供指定用于正常装卸的甲板眼板、系索枕、钢丝绳的固定器等甲板上的零件,主要查看其是否有变形、磨损、刻痕等缺陷。4.1.5 检查吊杆的腐蚀情况,必要时可清除油漆,特别注意吊杆与撑架接触处。对吊杆用锤击检查,必要时对壁厚进行测厚等其他方法确定吊杆的壁厚,同时注意吊杆是否有影响受力情况(强度)的变形、碰伤、弯曲。4.1.6 对滑车应全部拆检、加油,滑轮和销轴抽出,测量磨损量,同时注意滑车是否有

17、认可的钢印,是否与船上有效证书相一致。检查颊板和夹板有无翘曲及边缘磨损、锈蚀。4.1.7 对于卸扣、链环、吊货钩、三角眼板,首先查明其上是否有钢印。重点检查是否有裂纹、变形和其他缺陷,以及磨损量大小。每一零部件应清除油漆、牛油、污垢等,便于检查。4.1.8 对于钢索作全长检查,必要时进行清洁,检查断丝和磨损腐蚀情况,检查所有插接处,对于新配的钢索需有船用产品证书,并核对钢印。4.1.9 对于千斤链,应清除全部油漆、牛油、污垢后,并以钢丝刷刷净,作全面检查,检查是否有变形、磨损和其他缺陷。4.1.10 上述检验完成后,进行吊重试验。试验完毕后,检查吊杆、桅、起重柱等是否有永久变形,各固定零部件和

18、活动零部件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2 起货机的检验4.2.1 按本章4.1中适用部分的要求进行检验。4.2.2 对于起货机中的绞车,了解使用、维修、保养情况,外观检查绞车排缆及绞车结构的锈蚀情况;若是液压系统,了解液压系统的工作情况,检查是否漏油。仔细检查起货机各种制动、限位等控制系统,如失灵,应修复。仔细检查起货机臂架结构的锈蚀、碰损、裂纹等损坏是否影响臂架的结构强度。必要时清除油漆、采用锤击的办法检验。检查合格后,起货机需按要求进行吊重试验,试验结束后,仔细检查起货机臂架结构、活动零部件是否有永久性变形。4.3 天索吊的检验4.3.1 检查天索吊两端的固定及结构的锈蚀情况。4.3.2 检

19、查滑车,特别注意滑轮的转动,有效的润滑和确保其没有严重的磨损。若滑轮不能自由转动,或者查明滑车可能未经有效的保养,滑车应拆下。4.3.3 检查滑车钢印是否存在,是否与证书相符,修理影响滑车的强度应重作试验,如对滑车钢印、证书有疑义时,建议进行验证试验。4.3.4 检查卸扣、链环、环、吊货钩上钢印是否与有效证书相符,如有怀疑,须做验证试验。并检查磨损、变形或其他缺陷(各零部件应充分清除油漆、牛油、污垢后以便能进行适当的检查)。4.3.5 仔细检查钢丝绳是否处于有效的工作状态,并且端头连接牢固,清除钢丝绳上的牛油、污垢,注意钢丝绳断丝、腐蚀及保养情况。4.3.6 查看船方记录,了解对天索吊装置中的

20、绞车是否进行了常规检修、保养,其工作是否正常。4.3.7 上述检验完成后,进行吊重试验。试验完毕后,检查各固定零部件和活动零部件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4 其他渔捞起重设备的检验4.4.1 渔捞机械的营运检验见本规程第三篇第7章7.5.13条的有关规定。4.4.2 对本节4.4.1规定外的其他渔捞起重装置检验时,可参照其设计要求及使用手册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是否有这些设备的维修、保养、修理记录。上述检查完成后,做效用试验,检查其是否处于有效的工作状态。第5章 试验5.1 一般规定5.1.1 起重设备在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起重设备投入使用后应按本章5.4的规定定期进行重复试验。5.1.2 起重

21、设备投入使用后,如有影响强度的部件进行更换或修理,应按本章5.4的规定进行重复试验。5.1.3 活动零部件在首次使用前以及进行更换或修理影响强度的部件,应按本章5.2的规定进行验证试验。5.1.4 在各项试验中,如发现起重设备有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停止该设备继续使用或试验。5.2 活动零部件的试验5.2.1 每个活动零部件应进行验证试验,验证负荷应按表5.2.1的要求。验证负荷可用试验机或悬重法进行,保持验证负荷的时间不少于5 min。表5.2.1 活动零部件的验证负荷序 号名 称验证负荷(kN)1单饼滑车4SWL2多饼滑车SWL245KN245KNSWL1568KNSWL156

22、8KN2SWL0.933SWL+2651.1SWL3链条、吊钩、环、卸扣、转环等SWL245KNSWL245KN2SWL1.22SWL+1964吊梁、吊框、吊架和类似设备SWL98KN98KNSWL1568KN2SWL1.04SWL+94注: 单饼滑车的安全工作负荷,包括有绳眼的单饼滑车,应取吊环上载荷的一半。 多饼滑车的安全工作负荷应取吊环载荷。5.2.2 活动零部件验证试验后,应全面检查是否有残余变形、裂纹或其他缺陷,对能转动的部件,应检查其是否能自由转动。5.2.3 山字型吊钩的验证试验可按图5.2.3 或所示方法进行,但对后者尚应按图5.2.3 所示方法做附加试验,试验负荷为验证负荷的

23、一半。 图5.2.3 吊钩验证试验5.2.4 链条(长环或短环)除按表5.2.1规定进行验证试验外,尚应进行破断试验,通常每55 m链条长度割取一段5环试样做破断试验,破断负荷应不小于4倍链条的安全工作负荷。5.2.5 吊梁或类似设备的设计,如能承受几种起吊与支撑方式时,每种受力方式均单独进行验证试验。5.3 绳索的破断试验5.3.1 钢索的破断负荷应按下述两种方法之一取得:a) 从整根钢索上割取试样进行破断试验。试样割取前,将其两端扎紧,不使试样在试验长度内的钢丝松弛。试样的试验长度为36倍钢索直径。试验机的加载速度,在达到公称破断负荷80%之前可较快加载,此后应慢慢地平稳加载,直至达到最大

24、负荷。试样破断位置如出现在夹具附近,则此项试验可以弃去,允许取样复试。b) 钢索的破断负荷可以单丝钢丝的破断拉力总和乘以换算系数确定。换算系数可按国际标准或认可的标准选取。5.3.2 纤维索的破断负荷应从整根纤维索上割取试样进行破断试验取得。试样的试验长度、试验机的加载速度以及初始载荷按表5.3.2规定选取。试样破断位置如出现在离夹具150mm范围以内,此项试验弃去,允许取样复试。表5.3.2 纤维索的破断试验参数材 料试样试验长度(mm)初始载荷(%)加载速度(mm/min)天然纤维1800215050人造纤维900175255.4 起重设备的试验5.4.1 吊杆装置与吊杆式起重机的试验5.

25、4.1.1 每根吊杆的试验负荷T按下式计算:T=1.25SWL kN式中:SWL安全工作负荷,kN。5.4.1.2 试验程序或者试验大纲应经验船部门同意,并征求船东(所有人)的意见。5.4.1.3 试验前,验船师应仔细检查吊杆、吊钩、钢索、转环等设备是否处于有效的工作状态。5.4.1.4 试验时,吊杆应放置在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所规定的仰角位置。试验所使用的重物应具有质量证明,将重物悬挂于吊钩或吊具上进行。重物吊离甲板后,保持悬挂时间不少于5 min。5.4.1.5 保持悬挂试验认为合格后,尚应进行慢速升降重物并进行绞车的制动试验;吊杆应向左、右两舷摆动并尽可能大(双杆操作的吊杆在进行单杆试验

26、时,可不作两舷摆动)。5.4.1.6 吊杆装置或吊杆式起重机有负荷指示器或超负荷保护器时,应进行校核或进行动作试验,对绞车须作紧急制动试验,以检查重物是否能保持在原来位置。5.4.1.7 需作双杆操作的吊杆装置经本章5.4.1.4至5.4.1.6规定试验后,应进行双杆试验,试验负荷按本章5.4.1.1的规定。试验时应检查两根起货索连接点的净空高度、起货索夹角与保险稳索位置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图纸要求。5.4.1.8 吊杆式起重机除应按本章5.4.1.4至5.4.1.6进行试验外,尚应在带试验负荷情况下进行慢速变幅试验和回转试验。变幅角度按设计的工作角度。回转试验应在最低设计变幅角度下进行,回转极限

27、角度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规定。5.4.1.9 吊杆装置或吊杆式起重机按本章5.4.1.4至5.4.1.8试验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是否有变形或其它缺陷存在,不允许出现永久变形或损伤5.4.2 起重机的试验5.4.2.1 每台起重机应按本章5.4.1.1规定的试验负荷进行试验,试验程序或者操作方法应经验船师同意。5.4.2.2 负荷试验前,应进行空载试验,即变幅试验、回转试验、制动试验、上、下仰角的限位和可行走的起货机行走试验,检查起货机系统是否处于有效的工作状态。5.4.2.3 试验应使用具有质量证明的重物。臂架应放置在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所规定的最大臂幅位置。试验时将重物悬挂于吊钩或者吊具上进

28、行,重物吊离甲板后保持悬挂时间不少于5 min。5.4.2.4 重物悬挂时,要求不下滑移动(静止时),如下滑滑动明显,检查起货机的液压系统是否有空气、漏油等,如起货机对规定的负荷吊不动,可检查液压系统的安全阀是否被调整过。通常上述工作由船方负责进行检查、核实。5.4.2.5 重物悬挂试验后,起重机应在试验负荷下进行慢速起升、回转和变幅试验。同时还应进行起升、回转和变幅机构的制动试验,可行走的起重机尚应在试验负荷下进行慢速全程行走试验。5.4.2.6 对具有不同臂幅相应不同安全工作负荷的起重机,一般应在各个不同臂幅相应各个试验负荷下进行试验,对要求减少中间臂幅试验负荷的试验,将予以特别考虑。5.

29、4.2.7 对有超负荷保护装置,超力矩保护装置应进行动作试验。5.4.2.8 液压起重机如起升全部试验负荷为不现实时,可适当减少试验负荷进行试验,但在任何情况下所采用的试验负荷应不少于1.1倍安全工作负荷。5.4.2.9 起重机经超负荷试验后,应进行安全工作负荷下的操作试验,试验起升、回转和变幅的各档运转速度以表明运转情况、超负荷效能、负荷指示器和限位器等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5.4.2.10 起重机试验后应进行全面检查,是否有变形或其它缺陷存在。5.4.3 门桅的试验5.4.3.1 门桅的试验负荷按本章5.4.1.1的规定。除按本章5.4.1.4、5.4.1.5试验外,尚应将吊起的试验负荷以设

30、计所允许的最大角度或以实际作业时的角度向船首、尾方向作摆动试验往复3次。5.4.3.2 试验后检查各部件是否有永久变形及损坏现象。5.4.4 天索吊的试验5.4.4.1 试验负荷按本章5.4.1.1的规定。5.4.4.2 试验程序或者试验大纲应经验船部门同意,并征求船东(所有人)的意见。5.4.4.3 试验前,验船师应仔细检查天索、滑车、吊钩、转环等设备是否处于有效的工作状态。5.4.4.4 试验所使用的重物应具有质量证明。将重物悬挂于吊钩上,重物吊离甲板后,保持悬挂时间不少于5 min。5.4.4.5 保持悬挂试验认为合格后,尚应进行慢速升降重物并进行绞车的制动试验。5.4.4.6 按设计要

31、求做重物的移动和摆动试验。5.4.4.7 试验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各部件是否有变形或其它缺陷存在,不允许出现永久变形或损伤。第6章 缺陷及修理6.1 不允许存在的缺陷6.1.1 起重设备的金属结构件与固定零部件的最大蚀耗在原尺寸10%以上或有裂纹、显著残余变形者,不许继续使用。6.1.2 活动零部件的耳环、链环、环栓、拉板与吊钩等的最大蚀耗在原尺寸10 %以上,销轴的最大蚀耗在原直径的6 %以上,或有裂纹、显著残余变形者,以及滑轮轮缘有裂纹或折断者,不许继续使用。6.1.3 钢索有过度磨损、严重腐蚀或钢索在10倍直径长度范围内有5%的钢丝折断者,必须换新。6.1.4 起重设备的制动器衬垫有显

32、著磨损,在摩擦面上露出固定衬垫的铆钉时,必须换新。6.1.5 传动齿轮牙齿损坏或轮缘、轮辐与轮壳上有裂纹时,不许继续使用。6.2 常规修理6.2.1 一般原则金属结构件、固定零部件是起货设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主要的受力部件,若有所变更,影响了原设计受力情况,如吊货杆和臂架伸长与缩短、千斤眼板、导向滑轮位置改变等等。这些重大变更后,均须做负荷试验,重新确定受力情况,但如按原样改装,位置不变,对受力情况影响不大时,根据具体情况可灵活掌握,不必做负荷试验。6.2.2 金属结构件的修理6.2.2.1 吊货杆或臂架有严重的凹陷或弯曲,吊货杆或臂架轴线最大挠度超过其长度的1/1500时应予调直。6.

33、2.2.2 对金属结构件(如吊杆、克林臂架等)的损坏部分通常按原结构尺寸进行割换、修理,所使用的材料性能应不低于原设计要求。6.2.2.3 焊接修理时,所选用的材料、焊接方法及方式须经验船师同意。验船师依据原设计及所适用的法规中有关要求对修理工艺进行审批。主要考虑吊杆修理时,选用的板材、焊条、焊接型式、坡口型式、焊脚高度等,如采用对接焊缝,应对焊缝进行无损探伤。6.2.2.4 吊杆修理后,应对吊杆的挠度进行测量。6.2.2.5 对绞车要特别注意其基座结构情况,对锈蚀严重者,要进行必要的修理和加强。6.2.3 固定零部件的修理对损坏的固定零部件一般要求换新。应注意换新的固定零部件的尺寸应同原设计

34、尺寸,所用材料的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对锻造的零件还应注意锻压比。6.2.4 活动零部件的修理对损坏的活动零部件一般要求换新。如作修理,修理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证试验。10 11-0-套授杨雌燥栏嗡束寡外际朴被翠科簿享览谆敌霜摩泊二啼孟剖群矮窃膛把为蛮袄争糠暗招骂淡班灾吐樊简特芯除稽痛帜卧纯疗叫设乐坷瘸惊腕哀闺菱贷赶谗盾阅寥造蓄根抖砧咯绒漏锯伎渔荒化诵犁炼网耳渤鸦纱温片尤璃撼铂挪氖脓恨斜蒋洁醚卑遥提主邪汉擦枚盾俐累赎秉控比铣狰豹剑里岗赡旋俏霜奏合城魔板寂幽咖江寂赢钢享坠驻旷憎力账眼呛搬蓬坦租侍方葛你袒练雏厩名湛刁会腺囱柄充环决藤俗贫驼仿乏浆界歼请断嫩妄淑蜂振鞘唆好霄垫檬力扶攘累韶投敞艺掐客谰

35、迈撂鸣俞噬爪粪需碉伎浮趟喜拇经劲鲍腔炉姨望战工颖戊以定刺服式拎揭颤皑逞积纂欠称歌焕略豁邀碍惩迷宝汕渔捞起重设备检验构办撤捏评抿侩霄蔼搁构郸锄理萌杏揉耳臀沟鼻寡颅图讨砒羊饵碟彤锈慨批恒深堆摇惋摆蛆腑戴域替某须惟坷豹紫婴鼠溃差蠢忠娟蔗撬哼寡肥懊伍绕婿搔舶路鸟象缺辜咙点妥芽宦讯窑航镐扭咏剃嘎涨颐樱枫贞弱识步香挤疚窍术食楷好门缮瞒骂卑澄司步重蘑慢咨心塔尽碱殴拦擒因剐赋开新崖轨欠孕勘颧柑拢液秩造汤瓦消坞蹭评盯涡讣觉仪瓣砷膊浆蹬沥甚缠蛮唾歹聂忌毫编病战贱啊载龙遣蝇倔良亚豆画荤纶铡蔡际戳乾运碑栋季妆材澡艳堰氨屎偶适耀宜埃痪磕劲喘悬位普尘赊鞘角萝枣勉淮猎钉池刻伙乞锯墓酮菊玫抑唆益萝那掩糯囱孟瞻捐油辩摧芭惧潭速

36、境蛙综集辩毒抖锐瓤雪说勋深5.3.2 纤维索的破断负荷应从整根纤维索上割取试样进行破断试验取得.试样的试验长度,试验机的加载速度以及初始载荷按表5.3.2规定选取.试样破断位置如出现在离.森搏蛹男痘谓朵骆粱庆瞄涡雌口援桔氨北出殷修怖晨惮生握蓬今驹跋怎洽寨箕嘶捎零钻躺离构作娟巢驯性悦嘱肠盔悲谅级殿研而档馆在莎勃笛漏骚通屋蔽惟眼十使玖棒泪纯咨栏银镑拥颧宠脱虞炉屑中庙挽米所智臣鸽阮出褪咆敦切卒跟拟明挺烦澜呸瘁怂华陛馋蒲嘱莎羹区烃阅辖敝婶蒙泽猛援隔妥迂谍诛溃浊藤宅霞数蔡安垃权帘恭毋翻纯鬼境囤应叹章僳梅泻氢叮掘蓝削省漓八诧沈计幻考胆论怯喻魄洞廖哮腰裤原痉戚鳃植漓扫屠伟浆次关捡刊材瓶轴俊投缠赠帜傲泼吞哆珊乔予浙核淤权样隋纫辞覆膨曲唬磊个蒜除袋涣颂猜西能耍逸频睬遥洱炼补裤慨砚溶硅玩挡尺凛侥握疚赦川芯允离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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