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h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新旧版对比111024-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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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50057-2010版与2000版对比目 次1 总 则12 术 语2异同:2000年版为名字解释部分,新增更改一部份内容3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94建筑物的防雷措施114.1基本规定11异同:2000年版为“一般规定”4.2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124.3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224.4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304.5其他防雷措施355防雷装置395.1 防雷装置使用的材料39异同:本节全为新增5.2接闪器405.3引下线445.4 接地装置456防雷击电磁脉冲486.1基本规定48异同:2000年版为“一般规定”6.2 防雷区和防雷击电磁脉冲48异同:2000年版为“防雷区()

2、.3 屏蔽、接地和等电位连接的要求6.4 安装和选择电涌保护器的要求异同:2000年版为“对电涌保护器和其它的要求”附录 A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66异同:2000年版为“附录一”附录 B 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69异同:2000年版为“附录二”附录 C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与71异同:2000年版为“附录三”附录 D滚球法确定接闪器的保护范围(略)73异同:2000年版为“附录四”附录 E 分流系数 kc73异同:2000年版为“附录五”附录F雷电流75异同:2000年版为“附录六”附录 G环路中感应电压和电流的计算78异同:2000年版为“附录七”附录 H电缆从户外进入户内的屏蔽层截面积81异同

3、:新增, 2000年版无此附录附录J电涌保护器83异同:新增, 2000年版无此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异同: 2000年版为附录九引用标准名录异同:新增 2000年版无此 附条文说明 periodically check the security system, check the special process wi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permit system. 5, security responsibilitie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on the construction site, as well as camp hygiene

4、, food hygiene, public fire safety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work of the management, to prevent all accidents from happening. 6, in the construction area, the signs should be set to minimize the construction of pedestrian interference,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Truck when seedlings display on the pave

5、ment, and . On. If full of cables, electrical equipment fails, electricians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repairs, others may not. Switch and the power switch must be unlocked with special switches. Five important safety process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scheme and special operations (a) safety precautions

6、1,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qualification of safety officer in security organizations and to develop measures of safety management and ensure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sites at the city level. 2, the construction workers entering the site must be in the three-tier security education, educatio

7、n of up to 100%. Electricians, special operations personnel must be trained, and pass a certificate allowing operation, certificates of up to 100%. 3, Earth excavation to explore underground pipes to prevent the occurrence of accidents, has special monitoring during excavation of Foundation pit situ

8、ation, preventing collapse hurts. (B) provisional measures 1,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safety education for construction workers. 2, on-site electrical equipment without passing inspection are not allowed to use electrical equipment should be maintained in norma

9、l working condition, no fault runs. 3, electrical equipment erection rain1011 总 则1.0.1为使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以及雷击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异同: 2000年版无“以及雷击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异同:2000年版为“新建建筑物”2000年版为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

10、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1.0.3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1.0.4建(构)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异同: 2000年版为“执行”新规范为“符合”2 术 语2.0.1 对地闪击 lightning flash to earth雷云与大地(含地上的突出物)之间的一次或多次放电。 异同: 2000年版为“向下闪击”和“向上闪击”两个名词解释2.0.2雷击 lightning stroke对地(新版新增这两个字)闪

11、击中的一次放电。 2.0.3雷击点 point of strike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上的那一点。一次闪击可能有多个雷击点。 异同: 2000年版“雷击”新规范为“闪击”2.0.4 雷电流 lightning current 流经雷击点的电流。 异同: 2000年版“入”新规范为“经”2.0.5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LPS)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异同:新版内容作较大调整,2000年版为“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合”2.0.6外

12、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异同: 2000年版无此条文解释2.0.7内部防雷装置 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异同: 2000年版无此条文解释2.0.8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异同:2000年版为“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2.0.9引下线 down-condu

13、ctor system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2.0.10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 异同:2000年版无“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2.0.11接地体 earth electrode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2.0.12 接地线 earthing conductor从引下线断接卡或换线处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或从接地端子、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 异同:2000年版为“接地装置”新版为“接地体”2.0.13直击雷 direct lightning flas

14、h 闪击直接击于建(构)筑物、其他物体、大地或外部防雷装置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者。 异同:2000年版为“雷击”新版为“闪击”2.0.14闪电静电感应 lightning electrostatic induction 由于雷云的作用,使附近导体上感应出与雷云符号相反的电荷,雷云主放电时,先导通道中的电荷迅速中和,在导体上的感应电荷得到释放,如没有(老规范为“不”)就近泄入地中就会产生很高的电位。 异同:2000年版为“静电感应”新版为“闪电静电感应”2.0.15闪电电磁感应 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induction由于雷电流迅速变化在其周围空间产生瞬变

15、的强电磁场,使附近导体上感应出很高的电动势。 异同:2000年版为“电磁感应”新版为“闪电电磁感应”2.0.16闪电感应 lightning induction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雷电(新增加的2个字)静电感应和雷电(新增加的2个字)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放电。 异同:2000年版为“雷电感应”新版为“闪电感应”;2.0.17闪电电涌 lightning surge闪电击于防雷装置或线路上以及由闪电静电感应或雷击电磁脉冲引发,表现为过电压、过电流的瞬态波。异同:新增2.0.18闪电电涌侵入 lightning surge on incoming services由于雷

16、电对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新增)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即闪电电涌(新增),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异同:2000年版为“雷电波侵入”新版为“闪电电涌侵入”2.0.19防雷等电位连接 lightning equipotential bonding (LEB) 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连接导体或经电涌保护器连接到防雷装置上以减小雷电流引发的电位差。 异同:2000年版为“等电位连接”,新版为“防雷等电位连接” 新版内容作较大调整,2000年版为“将分开的装置、诸导电物体用等电位连接导体或电涌保护器连接起来以减小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2.0.20等电位连接带 b

17、onding bar将金属装置、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电(原为“通”)信线路及其他线路(原为“电缆”连于其上以能与防雷装置做等电位连接的金属带。 2.0.21等电位连接导体 bonding conductor将分开的诸导电性物体连接到防雷装置的导体。 异同:新版内容作较大调整,2000年版为“将分开的装置诸部分互相连接以使它们之间电位相等的导体”2.0.22等电位连接网络 bonding network (BN)将建(构)筑物和建(构)筑物内系统(带电导体除外)的所有导电性物体互相连接组成的一个网。 异同:新版内容作较大调整,2000年版为“由一个系统的诸外露导电部分做等电位连接的导体所组成的

18、网络”2.0.23接地系统 earthing system将等电位连接网络和接地装置连在一起的整个系统。 异同:新版内容作较大调整,2000年版为“一建筑物接至接地装置的所有互相连接的金属装置,包括防雷装置”2.0.24防雷区 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 (LPZ)划分雷击电磁环境的区,一个防雷区的区界面不一定要有实物界面,例如不一定要有墙壁、地板或天花板作为区界面。异同:新版内容作较大调整,2000年版为“需要规定和控制雷击电磁环境的那些区”2.0.25雷击电磁脉冲 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impulse (LEMP) 雷电流经电阻、电感、

19、电容耦合产生的电磁效应,包含闪电电涌和辐射电磁场。 异同:新版内容作较大调整,2000年版为“是一种干扰源。本规范指闪电直接击在建筑物防雷装置和建筑物附近所引起的效应。绝大多数是通过连接导体的干扰,如雷电流或部分雷电流、被雷电击中的装置的电位升高以及电磁辐射干扰”2.0.26电气系统 electrical system由低压供电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也称低压配电系统或低压配电线路。 异同:新版新增2.0.27 电子系统 electronic system由敏感电子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异同:新版新增2.0.28建(构)筑物内系统 internal system建(构)筑物内的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

20、异同:新版新增2.0.29电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ve device (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泄(2000版为“走”)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2.0.30 保护模式 modes of protection电气系统电涌保护器的保护部件可连接在相对相、相对地、相对中性线、中性线对地及其组合,以及电子系统电涌保护器的保护部件连接在线与线、线与地及其组合。 异同:新版新增2.0.31 最大持续运行电压 maximum continuous operating voltage (Uc) 可持续加于电气系统电涌保护器保护模式的最大方均根电压或直流电压;可持续加

21、于电子系统电涌保护器端子上,且不致引起电涌保护器传输特性减低的最大方均根电压或直流电压。 异同:新版新增2.0.32标称放电电流 nominal discharge current (In) 流过电涌保护器 8/20s电流波的峰值。 异同: 2000年版为“流过SPD、8/20s电流波的峰值电流。用于对SPD做II级分类试验,也用于对SPD做I级和II级分类试验的预处理”。3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3.0.1 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物的(2000版为“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异同:2000版为“其”新版为“建筑物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 0区:连续出现或长

22、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原定义为0 区)2区:在正常运行时基本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 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原1区定义与2区定义的修改)注:正常运行开车、运转、停车、装卸、密闭盖的开闭等 爆炸性粉尘环境易爆炸性粉尘:在空气中氧气很少的环境也能着火,呈 悬浮状时能产生剧烈的爆炸,如镁、铝、铝青铜等粉尘可燃性导电粉尘:与空气中氧起发热反映而燃烧的导电 性粉尘,如石墨、炭黑、焦炭、铁、锌、钛等粉尘 可燃性非导电粉尘: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映而燃烧的 非导电性粉尘,如聚乙烯、苯酚树脂、小麦、玉米、 砂糖

23、、可可 、木质、米糠、硫磺等粉尘可燃纤维: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映而燃烧的纤维,如 棉花纤维、麻、丝、毛的纤维、木质纤维、人造纤维等。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20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持续(长期或经常短 时频繁)存在的场所,如粉尘容器内、料斗、料仓、施风除 尘器和过滤器、粉料传输系统、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等。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的场 所,如为操作而频繁打开粉尘容器的周围。22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不太可能出现的场所, 即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23区:固态可燃物,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3.0.2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

24、地区,(新版新增)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异同:新版新增“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2000版为“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新版新增),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异同:2000版为“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 新版为“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 新版新增“爆轰”2 具有 0区或 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异同:2000版为“10区”新版为“20区”3 具有 1区或 21区(新版新增)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

25、和人身伤亡者。 异同:新版新增“或 21区” 3.0.3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新版新增),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异同:新版新增“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新版新增)、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注: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和跑道。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 异同:2000版为“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新版删除“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4

26、国家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 异同:本条新版新增5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异同:2000版为“爆炸物质”新版为“火炸药”6具有 1区或 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异同:新版新增“或 21区”,2000版为“环境”,新版为“场所”7 具有 2区或 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异同:2000版为“11区”,新版为“22区”;2000版为“环境”,新版为“场所”8 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异同:2000版多“工业企业内”9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05次/a的部、省

27、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 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异同:2000版为“0.06次/a”,新版为“0.05次/a”1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异同:2000版为“0.3次/a”,新版为“0.25次/a”3.0.4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新版新增),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异同:新版新增“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2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 0.05次/a 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28、 异同:2000版为“0.012次/a”,新版为“0.01次/a”; 2000版为“0.06次/a”,新版为“0.05次/a”2000版为“环境”,新版为“场所”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 0.25次/a 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异同:2000版为“0.06次/a”,新版为“0.05次/a”;异同:2000版为“0.3次/a”,新版为“0.25次/a”4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 15d/a的地区,高度在 15 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 15 d/a的地区,高度在 20 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

29、物。注意:易燃液体泵房在地面时为2区,属第二类;当置于地下或半地下时,因其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的比重大于空气,不易扩散,要划为1区,属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注意:在需要防雷击电磁脉冲(LEMP)时,当:建筑物没有装设直击雷防护装置(LPS)和不处在其他建筑物或物体的保护范围时,宜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取防直击雷措施, 在考虑屏蔽的情况下,宜用避雷网。4建筑物防雷措施4.1基本规定 4.1.1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异同: 2000版为“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雷电波侵入措施”。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3.0.3条 57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

30、防闪电感应的措施。异同:2000版为“第2.0.3条四、五、六款” 2000版为“防雷电感应”4.1.2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以下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1) 建筑物金属体。2) 金属装置。3) 建筑物内系统。4) 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2除本条 1款的措施外,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间,尚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异同:在2000版仅作总体描述:“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2010版中具体化。 4.1.3本规范第 3.0.3条

31、 24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其他各类防雷建筑物,当其建筑物内系统所接设备的重要性高,以及所处雷击磁场环境和加于设备的闪电电涌无法满足要求时,也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 6章的规定。 异同:2000版中,无该条内容。4.2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4.2.1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或网。架空接闪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 5 m5 m或 6 m4 m。 异同:删除了2000版中“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2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

32、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1) 当有管帽时应按表 4.2.1的规定确定。2) 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 5 m的半球体。3) 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本款第1项或第2项所规定的空间之外。 表 4.2.1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装置内的压力与周围空气压力的压力差 (kPa)排放物对比于空气管帽以上的垂直距离 (m)距管口处的水平距离 (m)5重于空气12525重于空气2.5525轻于空气2.5525重或轻于空气55注: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 0.75的爆炸性气体规定为轻于空气的气体;相对密度大于 0.75的爆炸性气体规定为重于

33、空气的气体。异同:新增注释3 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以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4独立接闪杆的杆塔、架空接闪线的端部和架空接闪网的每根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金属杆塔或钢筋网作为引下线。5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或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距离(图 4.2.1),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但不得小于 3 m。异同:由2000规范

34、“且”改为”但”图 4.2.1 防雷装置至被保护物的间隔距离1被保护建筑物;2金属管道1)地上部分:当 hx5Ri时: Sa10.4(Ri 0.1hx) (4.2.1- 1) 当 hx5Ri时:Sa10.1(Rihx) (4.2.1- 2) 2)地下部分: Se10.4Ri (4.2.1- 3) 式中: Sa1空气中的间隔距离 (m); Se1地中的间隔距离 (m); Ri 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网支柱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 ();hx 被保护建筑物或计算点的高度(m)。 6 架空接闪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间隔距离(图 4.2.1),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但不应小于

35、3 m。异同:由2000规范“且”改为”但”1)当(hl/2)5Ri时,Sa20.2Ri0.03(hl/2 ) (4.2.1-4)2)当(hl/2)5Ri时, Sa20.05Ri0.06(hl/2) (4.2.1-5) 式中: Sa2接闪线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h接闪线的支柱高度(m); l接闪线的水平长度(m)。 7 架空接闪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间隔距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但不应小于 3 m。 异同:由2000规范“且”改为”但”1)当(hl1)5Ri时, Sa21n 0.4Ri0.06 (hl1) (4.2.1-6) 2)当(hl1)5Ri时,

36、Sa21n 0.1Ri0.12 (hl1) (4.2.1-7) 式中: Sa2接闪网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l1 从接闪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支柱的距离 (m); n 从接闪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不同支柱并有同一距离 l1的个数。异同:2000规范无“Sa2接闪网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为新版增加 8 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 3000m以下的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 异同:2000规范无“但在 3000m以下的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

37、于 30” ,此处为新版增加4.2.2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感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金属屋面周边每隔 18 m24 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现场浇灌的或用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网的交叉点应绑扎或焊接,并应每隔 18 m24 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 100 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 30 m;交叉净距小于 100 mm时,其交叉处也应跨接。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

38、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 0.03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 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3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 4.2.1条 5款的规定。当屋内设有等电位连接的接地干线时 ,其与防闪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2处。 异同:2000规范无“等电位连接” ,此处为新版增加4.2.3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应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处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

39、管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异同:2000规范无“室外”, 2000版为”宜”2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架空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异同:2000版为”宜”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30。所装设的电涌保护器应选用级试验产品,其电压保护水平应小于或等于 2.5 kV,其每一保护模式应选冲击电流等于或大于 10 kA;若无户外型电涌保护器,应选用户内型电涌保护器,其使用温度

40、应满足安装处的环境温度,并应安装在防护等级 IP54的箱内。当电涌保护器的接线形式为本规范表 J.1.2中的接线形式 2时,接在中性线和 PE线间电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 ,当为三相系统时不应小于 40 kA,当为单相系统时不应小于 20 kA。 异同:2000版为“不应大于10”,新增了“所装设。20kA”的内容。3当架空线转换成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时,其埋地长度可按下式计算: l 2 (4.2.3)式中:l电缆铠装或穿电缆的钢管埋地直接与土壤接触的长度 (m); 埋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 (m)。4 在入户处的总配电箱内是否装设电涌保护器应按本规范第6章得规定确定。当需要安

41、装电涌保护器时,电涌保护器的最大持续运行电压值和接线形式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确定;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1.2的规定取值。异同:2000版中,无该条内容。5电子系统的室外金属导体线路宜全线采用有屏蔽层的电缆埋地或架空敷设,其两端的屏蔽层、加强钢线、钢管等应等电位连接到入户处的终端箱体上,在终端箱体内是否装设电涌保护器应按本规范第 6章的规定确定。异同:2000版中,无该条内容。 6当通信线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的架空线时,应使用一段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应按本规范式 (4.2.3)计算,且不应小于 15 m。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电涌保

42、护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30。所装设的电涌保护器应选用 D1类高能量试验的产品,其电压保护水平和最大持续运行电压值应按本规范附录 J的规定确定,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截面应按本规范表 5.1.2的规定取值,每台电涌保护器的短路电流应等于或大于 2 kA;若无户外型电涌保护器,可选用户内型电涌保护器,但其使用温度应满足安装处的环境温度,并应安装在防护等级 IP54的箱内。在入户处的终端箱体内是否装设电涌保护器应按本规范第 6章的规定确定。 异同:2000版中,无该条内容。7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

43、筑物 100 m内的管道,应每隔 25 m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并应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等电位连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异同:2000版为20,新增加了“等电位连接带”4.2.4当难以装设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时,可将接闪杆或网格不大于 5 m5 m或 6 m4 m的接闪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接闪网应按本规范附录 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当建筑物高度超过 30 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

44、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垂直面外,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异同:2000版为“当建筑物太高或其它原因难以装设”; 新增“当建筑物。直面外”内容1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2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 12 m。 3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 2、3款的规定。 4建筑物应装设等电位连接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 12 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等电位连接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等电位连接干线环路。 5外部防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

45、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并应和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接地之用。 异同:新增加“电子系统”6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大于 10时,外部防雷的环形接地体宜按以下方法敷设: 1) 当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 500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于 5 m的情况,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7当建筑物高于 30 m时,尚应采取下列防侧击的措施: 1)应从 30 m起每隔不大于 6 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接闪带并与引下线相连。异同:新增加了“应”字2)30 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8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应装设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 2.5 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大于 12.5 kA。异同:2000版中,无该条内容。9电源总配电箱处所装设的电涌保护器,其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电源线路无屏蔽层时宜按式(4.2.4-6)计算,当有屏蔽层是宜按式(4.2.4.7)计算: 10电源总配电箱处所设的电涌保护器,其连接的导体截面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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