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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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所涉相关合同法 法律问题,主讲:合规审计部 法律室,目 录,一、合同的基本概念 二、格式合同 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四、合同纠纷的产生,一、合同的基本概念,一、合同的基本概念,(一)商业银行涉及的合同,银行,银行,负债业务:存款合同、拆借合同,负债业务:存款合同、拆借合同,资产业务:借款合同、信用卡合同、信贷资产转让合同、债券投资合同,中间业务(表外业务):各类投资基金托管合同、代理证券、保险业务类合同、信息咨询业务合同、顾问业务合同、保管箱业务合同;,银行成立:发起人协议,办公经营场所:土地、房产、建设施工,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知识产权,公司劳动人事等经营管理合同,

2、供水供电等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一、合同的基本概念,(二)合同的基本概念,1、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的一致,目的是通过意思表示为自己以及相关方设定权利义务。 传统的合同法暗含一个前提: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经济地位,具有讨价还价的实力和资格,市场供给是充足的。在这样理想化的前提下,可以充分贯彻意思自治的原则。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个人和银行、消费者和大型公司、垄断行业组织,双方的谈判地位是不等的。为避免优势地位主体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法律从多个角度有所规制。,一、合同的基本概念,2、合同种类 借款合同、

3、担保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合同、承包合同、建设施工合同、居间合同等 商业银行的合同特点:合同内容相对完整 大量采用格式合同 3、合同的表现形式 合同的表现形式多样(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示形式等),商业银行订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合同的基本概念,(三)信用卡合同的定义,1、信用卡的定义 1999年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颁行之后,根据该法,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两种。其中,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又可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

4、用金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帐卡、专用卡、储值卡,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 2011年1月13日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帐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二、格式合同,(一)基本概念 1、定义 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使用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与不特定的相对人订立的合同文本,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如中信银行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快递公司的快递单,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等,二、格式合同,2、格式合同组成部分 (1

5、)书面的格式合同文本 (2)使用人在合同外通过书面形式或大众传媒方式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格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服务承诺为相对人设定的义务,未经相对人书面同意的不得成为格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使用人违反服务承诺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3)使用人在格式合同外对提供的产品、服务所作的书面介绍或说明,为格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广告、宣传资料除外。 如中信银行信用卡合同的组成部分有:信用卡章程、信用卡领用合约、中信银行网站公告的积分计划、以及针对信用卡所作出的其他书面介绍、说明或者公告。,二、格式合同,3、格式合同在银行业务中的体现 格式合同在商业银行所有业务都有体现,特别是个人业务。 对长期履行的合

6、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环境发生变化,一方修改合同容易发生争议,银行业单方收费即为此类争议。 银行的有些业务合同格式条款受到银监会的审查,但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越来越表现出独立和超脱于行政权的倾向。银监会没有代表普通消费者的资格。,二、格式合同,(二)格式合同的效力,1、格式条款的解释方法及效力等级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案例:;李某在低回拥特约商户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进行刷卡交易,根据公司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联合推出的“积分兑换里程”活动,向公司兑换

7、了高额的航空里程,使公司蒙受了损失。 虽然李某的刷卡积分行为明显存在一种消费故意,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但该条款是公司制订的格式合同,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产生争议时,采用不利于制订者的解释,因此,基于合同的约束力,除非公司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形,否则贵司应当向其兑换积分。,二、格式合同,2、无效的格式合同 (1)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3)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 (4)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而未经本人追认的; (5)受欺诈、胁迫订立的。,二、格式合同,3、格式合同中无效的合同条款 规定免除使用人承担合同基

8、本义务,但不可抗力的除外; 规定在使用人有过错违约时,免除或限制使用人因此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规定使用人免除或限制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相对人死亡或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 规定相对人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规定使用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大幅度不合理上涨,而相对人不得拒绝履行该合同; 规定相对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与使用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对等; 禁止或限制相对人依法行使留置权; 规定相对人对因使用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受到损害,不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 免除或限制使用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负的保证或保修责任,或缩短使用人对产品应负的法定保证期限; 规定只有使用人单方享有对合同的解释权; 将应由使用人承担的举

9、证责任转移给相对人; 使用人在签订合同时未尽提示义务、为相对人不知的免除或限制使用人责任的条款; 规定相对人不得对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申请仲裁。,4、格式合同中可撤销的合同条款 违反公平合理原则,规定相对人无条件履行一定义务; 规定相对人在利用使用人提供的服务时,除向使用人支付服务费用外,还要定期向使用人支付其它固定费用; 规定使用人可以在不确定的期限内迟延履行合同; 规定相对人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也需向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规定解除合同时相对人的赔偿责任可超过使用人的实际损失; 规定使用人可单方将其权利或义务转移给第三人; 规定相对人不能对使用人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提出异议; 规定当发生紧急情况对

10、相对人不利时,使用人向相对人可以不负通知义务的。,二、格式合同,5、霸王条款限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6、格式合同无效、部分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认为格式合同中有可撤销或无效的条款,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变更或撤消该条款。 无效的格式合同自始无效;部分条款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格式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解决争议方式条款

11、的效力。 格式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向对方返还因履行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向对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二、格式合同,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 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一)信用卡合同的基本法律要素 1、信用卡合同的基本法律要素 (主体、客体、法律关系) 主体:发卡行、持卡人、卡组织(visa等) 客体:三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即信用卡 三方信用卡合同包括: 信用卡发行人与信用卡的持有者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 特约商与债务者之间的合同; 信用卡发卡人与特约商之间的合同。,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2、信用卡合同的订立及生效 特殊约定:银行与特约商户共同达成关于消费者

12、采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之优惠计划或其他特别的活动计划。 如中信运通卡,由中信银行和美国运通共同合作推出的适用公务出差和休闲度假的消费者群体。该卡带有运通标识,可在中信银行和中国银联特约商户及全球美国运通商户网络中使用。 2、银行通过公开渠道发放信用卡申请表或合约:附生效条件的要约 3、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或信用卡领用合约:附生效条件的承诺,签字后合同成立 4、银行审核申请人资格,审核通过,发放信用卡,合同生效,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二)主要法律风险,合同主体资格 (1)银行的主体资格 (是否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 银行是否具体从事某项业务的主体资格,如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是法律、行政

13、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而银行没有相关法定资格而从事相关业务,即可能将导致合同无效。同时,因为银行将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而受到银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银行是否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如: A、从事保险业务 公司拟推出一款优惠活动,消费者在申领信用卡时可享受附赠的免费的保险计划(基本保障计划)或者以很优惠的价格购买一种保险计划(可选择保障计划)。基本保障计划项下公司不再向持卡人收取保险费用,此保险由公司附随信用卡赠送;而对于可选择保障计划,公司可以高于成本价格向持卡人销售。本所认为,如公司向持卡人以收费方式推销保障计划的话,可能将被认定为违反

14、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经营资质强制性规定。 B、从事广告业务 公司拟向商户收取宣传费用,利用公司的网站、短信等平台向公司的客户介绍此等商户。我们认为,如为特约商户提供此等宣传服务,可解释为公司为拓展自身信用卡业务而采取的自我宣传手段;,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2)持卡人的主体资格(一般为个人:以个人为合同签署对象的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签署是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15、,考察合同签署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显得至关重要。,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信用卡合同对合同主体的审查 (1)审查持卡人是否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智力及精神状况 (2)审查持卡人的信用、资质 信用卡不良贷款日益增多,给银行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为防患于未然,建议贵行加大审查力度。信用卡持卡人如为个人的,除核查征信系统外,尽量审核其身份证件真伪,要求提供担保;信用卡持卡人如为公司的,可通过信用网站、政府部门等核实信用状况,并要求其提供担保。, 单位的经营范围 一个单位的经营范围通常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中清楚的表示出来,营业范围的规定限定了企业的经营的领域。营业范围的限定实际

16、上是对企业的行为能力的限定,从理论上而言,超过营业范围的经营行为法律上是存在瑕疵的。我国法院的司法实践一般均不对超过营业范围的商事行为确认为无效法律行为。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建议合同订立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对方当事人的营业范围做一审核,毕竟在营业范围内的经营范围更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有许多特定的行业属于国家管制的对象,这类行业的经营行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企业方能从事,诸如金融、保险以及某些涉及特定利益的特定行业。如果企业从事这类行业的行为未经批准,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签署人的授权是否充分 签订合同时一般企业均加盖公章,但是越来越多的企业也

17、采用由代理人签署协议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合同签订单位应当着力审核签署合同的人是否有代理权限。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代理权的人的行为不能约束委托人,除非该代理构成表见代理。公司企业签订合同时应当要求对方出示委托书,并将委托书与合同一并予以保留,以防止无权代理的产生。 担保:分支机构及分公司签署的合同 公章的审核 中国因为其惯有的文化传统,更注重与公章而非签名。我国对于公章的管理实行了严格的公章管理制度,由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公章的刻制。但是尽管存在如此,仍然存在公司印鉴混乱的情况。鉴于此类情况,建议合同签署时应当确认其公章是否为公司应有的公章。,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合同主要

18、条款的法律风险防范 与持卡人合同的主要法律风险 (1)合同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可以是货物,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工程项目,智力成果等等。 案例:在网上进行彩票销售 公司拟推出“中信银彩通”,即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在互联网销售彩票项目。然而根据2007年12月24日财政部、民政部及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发关于彩票机构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各级彩票机构应严格贯彻执行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互联网发行销售彩票,”因此,公司不得在互联网上从事此等业务。,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2)明确合同的

19、期限 (3)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对于发卡银行来说,一般应具有以下权利与义务:银行在必要的时候有权停止某人使用信用卡,因为信用卡保留着银行的财产,发放信用卡的银行拥有信用卡,发行信用卡的银行还有权要求某持卡人返还信用卡,银行将负担持卡者在所有用信用卡进行的交易中所付出的金额,要向特约商支付持卡人的支出费用,否则特约商可向银行提出抗议。,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持卡人的权利义务: 在申请办卡之时,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信状况的材料,并按银行要求提供有效担保。 用卡的全过程中,持卡人需遵守发卡银行的章程及领用合约的有关条款。 变动及时通知的义务。信用卡项下的登记事项譬如持卡人通讯电

20、话、住址等发生变动,持卡人应及时通知发卡行。也就是说,在持卡人或保证人的通讯地址、职业等个人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发卡银行。 在与特约商户发生纠纷时,持卡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所欠银行款项。 归还透支本息的义务。信用卡允许善意透支,为持卡人提供了方便,持卡人在享有这种方便的同时,自然应当履行还款义务。 不得出租、转借信用卡帐户的义务。无论何帐户,均不得非法出租、转借,信用卡必须由持卡人签署并且只能由持卡人本人使用,若有违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持卡人将承担发生金额的50%至1000元的罚款并被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4)担保条款 (5)注意为

21、第三人设置义务的条款无效 合同是相对的,只对合同签署方发生法律效力:银行推出 “亲情附属卡”,由主卡人为其亲人申领或注销信用卡附属卡,附属卡持卡人可以使用。但是银行在信用卡申领合约上写明:“主卡持卡人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主卡附属卡持卡人也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该条款给附属卡持卡人(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设定了义务,因此,该设定是无效的。,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特约商户合同的主要法律风险 (1)合同标的(关注从事的业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明确合同的期限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

22、时间限度。 (3)明确规定终止原因,如特约商的破产清理、转让营业等。,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4)明确约定特约商户应承担的义务, 包括:不能拒绝接受信用卡;商品售价要与其他使用现金付款的消费者相同;同时要按照合同严格审查持卡人使用的信用卡,如审查信用卡的有效期,持卡人的签字是否与信用卡上的签字相符,发卡银行有否发出停止使用该卡的通知等;同时特约商要认可银行有权提取一定的手续费。 在特约商与发卡银行间合同的最普遍的条款一般都规定为:特约商要接受所有有效的信用卡,但是在一个信用的限度额内,如果一个持卡人试图购买超过了信用限度额底线的商品的话,就要在信用卡上记录。另外,特约商要检验

23、信用卡,看它是否仍然有效,是否过了有效期,同时要求消费者在帐单上签名,并且认真地对卡进行复制;特约商必须保证向持卡人供应的商品的价额不能高于用现金购买的价格。,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5)违约责任条款: 从律师角度看,合同所有的内容都会最终体现在责任上,主要是违约责任,也可能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 我们可以说,违约条款的如何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反映了该合同可以顺利履行的可能性。根据我们多年的法律服务实践,合同对违约条款的约定越简单,就越容易出现法律纠纷。 我们经常会看见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这么约定: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违约,则另一方根

24、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这样的约定,对于保障合同的履行是起不了任何积极意义的。合同法早就有规定,合同违约,违约方当然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这是法定义务,无须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如果赔偿、如何计算经济损失等这些最重要的问题都没有涉及,则会对守约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造成很大的障碍,而这也是违约责任的审核的核心所在。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约定明确的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那么,一旦违约,守约方就无法直接向对方索赔。守约方如要想对违约方索赔,那么,他首先要证明自己确实受到了经济损失,其次他还应证明自己的经济损失是因为对方的违约而导致的,再次他还应计算出自己受到经济损害的具体

25、数额,该数额必须用货币价值来反映。满足以上三个方面,他才可以向法院主张违约方的承担违约责任。而在法庭上,他还要面对违约方的质证和抗辩,这些都无疑大大增加了他索赔的难度。,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6)争议处理条款 约定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 问:当事人是否可以任意约定管辖的法院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如果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条款要明确约定某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条款无效: 案例: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法做了如下约定:“协商不成,由双方共同提交深圳市罗湖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请问

26、,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双方经协商不成,应当如何解决?可不可以将本案提交深圳市罗湖区仲裁委员会仲裁?,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如何规避相关法律风险? 1、风险回避 主要拟从事的业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银行是否具备从事该业务的资格。 如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可能带来风险损失,有意识地采取回避措施,放弃或拒绝某项业务。 2、办理格式合同的审批、登记手续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开办银行卡业务时应将银行卡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银行卡章程的修改应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3、审查相对人的主体资格 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

27、力人;是否为无权代理人;(信用卡欺诈:冒用他人名义申办信用卡) 除了对现有发卡流程进行完善外,还要对不同情况的申请人采取不同的政策。对单位批量办卡的,手续可以适当简化,但一定要与单位签订明确双方的责任的协议书。对于零散的客户,手续不能简化,网点在受理办卡申请时,对申请人提供的房产证明、购房(贷款)合同、身份证件、大额存单等,在核实原件后一定保留其复印件。对于上门现场办卡的营销人员,对申请人详细资料的调查万万不能忽略,仅凭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单的联系地址、电话即办卡的风险隐患较大。一是不利于持卡人的紧急止付和挂失;二是不利于银行对透支的催收。 4、合理方式提醒 在提醒方式上要合理,注意字号大小、

28、排版、颜色 (如:建行龙卡双币信用卡协议,在排版上将相关免责条款、加重申请人责任的条款等用黑体、加粗的方式突出显示。),三、信用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5、严格审查,避免歧义 6、及时修改条款,特别注意与法律相违背的部门规章及以下的法律规范。 部门规章及下的法律规范效力层次低,如果与法律相冲突,法院会使用法律。最高院在关于合同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对合同无效的规定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最高院在司法实践也撤销了下级法院以部门规章认定合同无效的判决。 7、及时归档保管,以免丢失。 将合同复印件、附件、对方基本资料等相关合同资料归档保管,确保将来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三、信用卡合同

29、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四、合同纠纷的产生,四、合同纠纷的产生,(一)合同纠纷的类别 合同的纠纷有两大类别: 1、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性质争议,该类争议如果在合同制定、签署时谨慎处理是可以避免的。 借贷合同的效力;联营合同的无效条款;非法拆借、非法集资合同无效;缔约过失责任 2、合同履行争议。要注意合同的义务不仅仅是合同明确规定的义务,还有一些义务如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合同没规定,但的确是存在的,它的理论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 拒绝履行、迟延履行、部分履行、不当履行、拒绝受领,3、信用卡合同纠纷风险主要类型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持卡人在申请到信用卡后,由于持卡人的经济状况的改变或社会发生变化造成的

30、持卡人不能还款的风险。还有就是某些道德恶劣的蓄意透支而不还款的道德信用风险。 欺诈风险。包括蓄意欺诈、冒用他人信用卡风险和伪造涂改进行作案造成的风险。主要是伪造他人资料申请信用卡欺诈银行资金。例如,曾报道过的一则案例为,曾有一个团伙,在某国外银行先申请一张信用卡,然后利用先进的机器设备伪造多张信用卡分给多人在国内消费,这段时间申请人在国外居住,无回国记录而到对账日后和还款日前向银行提出本人在国外而不在国内无法在国内消费的理由拒绝还款,从而造成国外银行的资金损失。,四、合同纠纷的产生,四、合同纠纷的产生,特约商户风险。由于特约商户的操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核对持卡人的签名、身份证和银行的止付名单,造

31、成某些不法人士由于签名不符拒绝还账,或者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从而造成的风险损失。例如,由于我国信用卡发展的较晚很多人不知道信用卡是没有密码的每次消费是核对签名确认的,曾经就发生过操作人员不知道信用卡是不设密码的,持卡人在没有签名的情况下消费成功,后由于没有签名,持卡人否认这笔业务,从而造成银行不必要的损失。好在我国现在大多数银行信用卡都设有密码,但招商银行现在和国际上银行一样消费不设密码以个人签名为准;特约商户内部人员利用制度上的漏洞与不法份子勾结作案,通过受理黑卡或假签购单来进行诈骗,套取银行资金。,(二)如何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1、应对与持卡人之纠纷 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来处理问

32、题,这样有利于我方收集到有利的证据。一旦起了冲突和争执,对方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从而使事情陷入僵局。 及时收集并保全证据 对于到期债权及时催收,避免过诉讼时效 及时保全债务人财产 及时向保证人催收到期债权 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信用卡恶性、突发事件发生时,作出银行紧急止付令,四、合同纠纷的产生,信用卡止付是发卡银行为加强管理,保障安全,防止资金损失而采取的一种防范措施。紧急止付令是一种特殊的止付方式,它是对信用卡业务中出现的恶性、突发性案件,命令各行迅速布置止付及扣留信用卡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如中国银行中银卡(1994)13号文对发送紧急止付令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33、(1)持卡人在限额下连续用卡透支超过10笔或恶性透支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2)信用卡被冒用超过三笔或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3)当发生信用卡被伪造、涂改等诈骗案,需要分行快速布置扣卡抓人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各发卡银行信用卡章程和领用信用卡协议的有关规定,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发卡银行,发卡银行无须事先通知持卡人,即可单方面注销或停止其使用信用卡。因而对于信用卡持卡人来说,发出紧急止付令是银行单方面的权利。如果在持卡人违法使用信用卡时,特别是恶意透支、冒用等信用卡欺诈行为,持卡人已构成了犯罪,银行有义务予以制止。因而,从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发布止付令

34、也是发卡银行的法定责任。,四、合同纠纷的产生,2、应对与特约商户之纠纷 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来处理问题,这样有利于我方收集到有利的证据。一旦起了冲突和争执,对方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从而使事情陷入僵局。 及时收集并保全证据 对于到期债权及时催收,避免过诉讼时效 及时保全债务人财产 及时向保证人催收到期债权 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四、合同纠纷的产生,五、合规审计部法律室 简介,合规审计部组织架构,合规审计部法律室,卡中心合规审计部法律室的主要职责: 1、代表卡中心处理被诉案件、纠纷; 2、进行法律咨询,对合同等法律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查; 3、管理卡中心外聘律所; 4、参与50万以上招投标项目,保证卡中心大宗采购的合法合规; 5、与总行法律保全部的沟通管理工作; 6、创新业务法律支持工作; 7、普法培训工作。,合规审计部法律室,法律咨询方法: 一、提交CM法务工作表 二、邮件或电话方式,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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