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发管理制度15465085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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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 录总则11 法定代表人承诺制度1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3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24 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制度35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36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3.7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8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59 安全原始记录制度 510 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51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12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713 职工伤亡及事故报告制度 714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91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916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017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18 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1119 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管理制度11

2、20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1221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322 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132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指标及管理制度1424 安全生产机构人员管理制度152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 25.1 封闭管理 .15 25.2 施工区卫生管理15. 25.3 食堂卫生管理17 25.4 厕所卫生管理18. 25.5 文明工地18. 25.6 综合治理19. 25.7 文明工地评定19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群防群治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承担相应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 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第三条: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领导和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公司(厂)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受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第四条: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 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管理, 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第五条: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员工,有权监督各级各部门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一)法定代表人承诺制度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依法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履行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并郑重承诺如下: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依法参

5、加工伤保险,按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3、定期组织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4、按规定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对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立安全标志,并实施有效防护,杜绝违章施工、违章作业,保障施工现场各部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5、结合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制定本公司(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6、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并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7、搞好文明施工,在本企业内部开展争创

6、“省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活动,做到施工现场不扰民。8、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总公司依照国家和本省、本行业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入厂工人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进行的教育、施工现场周一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法纪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第二条: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由劳动人事处和安全管理处负责,即一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厂)负责,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

7、和义务、事故案例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二级教育由项目部负责,主要包括: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所从事工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自救互救、急救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应注意安全事项,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三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主要包括: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安全保护、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岗位责任制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三条:安全教育应做好记录 , 并逐人填写“三级教育登记表”。第四条: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 , 除接受一般安全教育外 , 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培训 ,

8、由总公司统一组织。第五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 , 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 调换工种人员及间断工作连续 6 个月以上人员重新上岗 , 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第六条:企业法人,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每年必须接受上级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第七条:周一为综合教育日,各项目要结合本周施工项目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三)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第一条:总公司每个月组织由安全管理处、工程管理处、劳动人事处、工会、材料设备管理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管理制

9、度的执行情况、危险源监控情况、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情况、文明施工、环境条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设施防护用品操作规程执行及使用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按“三定”原则做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复查。 写出检查分析、总结并发通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不定期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及时向领导反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 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二条:分公司(厂)每月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并写出检查总结报总公司安全管理处。同时要认真做好雨季和冬期的季节性检查以及分包队伍安

10、全生产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要重点对规章制度落实、防护用品的使用以及生产过程中的操作情况和重点单位如施工用电、沟槽开挖、机械设备、基坑支护、现场住宿临建进行检查。第三条:施工现场要在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项目经理组织每旬对现场的安合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工地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尽快逐级反映 ,一直到问题得到解决。第四条:项目部实行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第五条:生产班组实行班前检查,由班长和安全员负责组织对所有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 ,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安全后方可生

11、产。(四)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防护用品购置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所购置的防护用品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必须齐全,经验收后方可使用。第二条: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第三条: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要有发放记录和台帐。第四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防护用品的检验检测标准,对到期的防护用品必须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必须马上更换。第五条:职工应正确使用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违规使用的要予以纠正。第六条:所有应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替代。第七条: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

12、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断股、破损、老化等 ,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人员和部门。第八条:总公司每两月、分公司每月、项目部每旬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一次。(五)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第一条:为不断提高总公司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对于特殊作业过程如:爆破拆除等的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方可施工。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应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第四条:对于专

13、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沟槽支护、顶管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与预应力张拉、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总公司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第五条: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还应有设计计算及详图。第六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人做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经交底人和接收人签字后,各持一份。安全员依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六)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第一条: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设立消防领导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

14、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安全通道、消防水源,配备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在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第二条:各分公司(厂)消防器材、设备由各分公司(厂)统一购置管理,按现场临建面积每80配备一具8Kg灭火器,每个防火重点部位如配电室、仓库、食堂、木工作业场地等各配备两具8Kg灭火器,保证每个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具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第三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第四条: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第五条: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

15、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第六条: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第七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第八条:电气焊割作业 , 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完毕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现场外,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第九条: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第十条: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建筑物内严禁点火取暖。第十一条: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

16、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第十二条:总公司、分公司(厂)专兼职消防人员须经常深入现场指导消防工作,总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对消防安全检查,各分公司(厂) 消防主管科室要每月对仓库、现场等进行一次消防工作检查,班组防火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白查,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第十三条:专兼职消防员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第十四条:分公司(厂)每半年对兼职消防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项目部经常对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的消防知识进行教育。第十五条:凡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对一

17、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第十六条: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第十七条: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 要依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 者。第十九条: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直接领导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七)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总

18、公司、分公司(厂)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安全生产措施到位。第二条:总公司领导班子每两个月依据总公司安全检查分析通报召开一次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故隐患排查方面的工作会议,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具体部署。各二级单位每月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第三条:项目经理部要结合生产工作实际,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开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具体建议。第四条: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入规划,研究解决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有关问题。第五条:研究解决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重

19、大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八)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第一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采购数量必须和库存数量相符。第二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单独设库存放,不得露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必须保持安全距离,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志。第三条:施工现场临时存放使用的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用带盖的桶、箱盛装,并分别存放在安全处所,设专人负责保管,严禁将上述物品存放在办公室、更衣室和宿舍中。第四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库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管理。必须有主管领导的签字、批准后方可发放 ,领退料手续必须齐全。对使用后剩余物品要及时返回。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并有

20、明显的禁火标志。第六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库房内严禁动火。(九)安全原始记录制度安全原始记录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依据,同时它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资料,从而能够掌握安全动态,以便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安全原始记录也是现代化安全管理的基础。为此,安全原始记录越来越引起重视,所以安全原始记录必须分类、标准化管理、安全原始记录以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安全管理资料填写说明修订本为依据。(十)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民工队伍进驻施工现场手续必须齐全有效,特殊工种人员配备合理,并持证上岗。第二条

21、: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行业和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接受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第三条:教育作业人员遵章守纪,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第四条: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第五条:凡与录用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劳务、工程分包方,录用单位要与劳务、工程分包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纳入公司管理体系,录用单位负有对劳务、工程分包方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任。第七条:劳务、工程分包队伍负责人是本队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管理人员负有直接责

22、任,自觉服从录用单位的管理。被录用的劳务、工程分包队伍50人以上的设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设兼职安全员。(十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条:奖励(1) 对达到下列条件的项目,给予奖励 500-2500 元。市政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在公司检查中,连续6个月达到“优良”等级分数的,奖励500元。市政工程造价在200万-500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的工程,在公司检查中,连续三个月达到“优良”等级分数的,奖励700元:市级检查达到90分以上,奖励700元:省级检查达到90 分以上,奖励1000元;国家级检查达到90分以上,奖励

23、1500元。市政工程造价在500-1000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到10000 平方米的工程,在公司检查中,连续三个月达到“优良”等级分数的,奖励700元,市级检查达到90分以上的,奖励1000元:省级检查达到90分以上,奖励1500元,国家级检查达到90分以上,奖励2000元。市政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公司检查,连续三个月达到“优良”分数的,奖励1000元市级检查达到90分以上的,奖励1500元,省级检查达到90分以上的,奖励2000元,国家级检查达到90分以上,奖励2500元。(2)积极改进安全设施,并收到一定效果的,酌情给予奖

24、励。(3)其它应该奖励的,酌情给予奖励。(4)对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给予奖励30-500 元。在改善劳动条件保护人身安全方面有所发明创造者。 对安全工作的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制止了事故的发生者。在抢救工作中,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 其它应该奖励的。第二条: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每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的。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特殊工种人员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安全防护棚搭设不严或不符合要求的。机具设备有故障或安全装置不全,带病运转的。 安全防护支搭不严,不牢或不符合

25、要求的。施工现场没有实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的。五台以上设备不接保护零线的。项目部不设专职安全员的。施工用电私拉乱架的。 下达整改通知单后不办理落实的。发生事故不报的。省级市级安全检查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第一条: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自觉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第二条:班组每日上班前都应根据当天本班组所涉及的施工任务以及本班组从事作业的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同时将各种人员在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要求,根据技术交底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第三条:生产班组应根据项目经理部的安排和上级不同时期的安全

26、工作重点,认真开展班组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教育、布置、总结、讲评等)第四条: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并对每天活动情况及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十三)职工伤亡及事故报告制度第一条:工伤事故的概念工伤事故即因工伤亡事故,是因生产与工作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企业对员工在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调查、统计和报告。其中给了两个条件:一是生产区域,二是和生产有关。当前伤亡事故统计中除职工以外还应包括民工、临时工及参加生产劳动的学生、教师、干部。上述人员虽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是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也应在统计之列。第二条:伤亡事故的等级(1)

27、轻伤:凡职工受伤休息一天或一天以上的事故,均作为轻伤事故处理。由项目部通知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逐级上报。(1)重伤事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手部伤害:大姆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

28、屈、残废可能的;脚部伤害:一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残废可能的;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其他部位伤害严重的:不在上述各点以内,经医师诊查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个别研究,提出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3)重大事故的等级分类参见本书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程序。第三条:事故处理(1)各分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要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组织、器材、设备)。(2)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首先是排除险情,对受伤的人员组织抢救;同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事故当事

29、人、目击者在现场等候处理;对重大事故必须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了解,在弄清事故发生过程和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后,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处理善后事宜;最后,进行总结,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找出规律性问题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第四条:事故的快报程序(1)重大事故发生后二小时内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等)逐级上报。(2)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以事故快报的形式逐级上报。(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事故、虚报、拖延报告,一经发现,要给予经济处罚和追究责任。附:工伤事故登记表工伤事故登记表工程名称:事故部位:事故时期:年月日时分事故类型:

30、气象情况:伤害人姓名伤害情况(死、重、伤)工种及级别性别年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安全教育歇工总日期经济损失备注直接间接事故经过和原因: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落实措施负责人:填表人:年月日注:事故经过和原因如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十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一条: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施工安全行之有效的措施,要严肃认真地进行,不得流于形式。第二条:专项施工项目及公司内部制定的重点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科应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 、关键工序、专项方案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管理

31、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四条:项目部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第五条:作业班组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第六条:交底主要包括一是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即按照方案要求对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不能千篇一律口号化,不能过于简单,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第七条: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十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基本条件(1)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

32、下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第二条:培训考核与发证(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第三条:复 审(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

33、,其操作证自行作废。(2)复审内容: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进行健康检查。(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必须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4)企业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6)

3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7)分公司安全科应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原件予以确认,复印件加盖分公司安全管理科印章后方有效。(十六)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总公司、分公司(厂)、项目部均应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第二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投入后,要留有发票复印件,建立台帐。公司安全管理处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第三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用于购买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防

35、寒防署用品。第四条:安全教育专项培训费用:用于购置和编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籍、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各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等。第五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的安全防护费用:用于购置漏电保护器、安全防护门、栏杆;施工配电箱、施工电缆线、施工机械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检测等。第六条: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用于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十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本企业特点,分公司(厂)、项目部对职业危害进行辨识,建立职业危害清单,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第二条: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第三条:对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必须进行

36、一次体检,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配发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第四条:经常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从而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第五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降低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第六条: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的防护用品。第七条:总公司每半年、分公司第季度对职业防治措施执行情况检查一次。(十八)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第一条:工程管理处是职业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第二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有防治大气、水、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第三条: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应包括环境保护

37、,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第四条:现场材料、垃圾运输应覆盖,土方作业必须要有防止扬尘的措施,现场搅拌混凝土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分类存放。第五条: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及时清理;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第六条:现场制定降噪措施,夜间施工超过噪声标准的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第八条:电池等废弃物应设专用垃圾箱。(十九)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提高总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伤亡事故的发生,总公司、分公司(厂),

38、要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监控和管理。第二条:总公司、分公司每年要对重大危险源结合工程实际进行评价调整,项目部要对新开工程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价,编制重大危险源台帐,编制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总公司每半年、分公司每季度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实施、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和过程控制、重大危险源公示等进行检查。第三条: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合格后,报总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重大危险源,工程项目部必须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

39、进行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附: 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场所危险源识别一、施工场所危险源 局限于存在施工过程现场的活动;主要与施工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物质有关。对于城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来看,一个施工项目是一个危险源;对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来看,一个施工项目过程可能包含若干个危险源。 (一)存在于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施工装置运行过程和物质的危险源: (1)模板和支撑、人工挖孔桩(井)、沟槽、基坑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

40、外; (2)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系防护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5)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浅岩基及隧道凿进等爆破,因误操作、防护不足等,发生人员伤亡、建筑及设施损坏等意外; (二)人工挖孔桩(井)、隧道凿进、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

41、毒危险源。 (三)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 二、施工场所及周围地段危险源 存在于施工过程现场并可能危害周围杜区的活动,主要与工程项目所在社区地址、工程类型、工序、施工装置及物质有关。对于城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组织,从可能危害社区的重要角度来看,一个施工项目应当确定为一个危险源,进行辨识和监控。 (一)临街或居民聚集、居住区的工程深基坑、隧道、地铁、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项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往往引起地面、周边建筑和城市运营重要设施的坍塌、坍陷、爆炸与火灾等意外。 (二

42、)沟槽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三)临街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临空(街)作业面,因无安全防护设施或不符合,造成外脚手架、滑模失稳等坠落物体(件)打击人员等意外。 (四)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浅岩基及隧道凿进等爆破,因设计方案、误操作、防护不足等造成发生施工场所及周围已有建筑及设施损坏、人员伤亡等意外。 (五)在高压线下、沟边、崖边、河流边、强风口处、高墙下、切坡地段等设置办公区或生活区临建房屋,因高压放电、崩(坍)塌、滑坡、倾倒、泥石流等引致房倒屋塌,造成人员伤亡等意外。(二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第一条:

4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设备和因设备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确保施工安全,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第二条:安全防护设施是指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大中型超重机械、挖掘机、打桩机和混凝土搅拌机等。第三条:购买的机械设备要符合施工安全要求,有检测合格证明以及:a、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b、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c、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d、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第四条:使用保养:(1)各级保养要按生产厂家制定的保养间隔时间及内容进行,定期保养和一、二级保养以润滑和调整为主。例保和一级保养由机手负责,二级保养由维修班负责,三级保养以解体总成,排除隐患为主,不许任意延长保养时间,保养间隔和减少保养项目,不许以修代保。(2)设备操作人员做到定人定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五条:交接班(1)要严格执行设备使用的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手续,填好交接班记录。(2)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检查、维修、上报,不开带病设备。第六条:建立设备台帐。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产地、进出场时间、保养、维修部位等。(二十一)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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