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个点火针万个温控器和万个防冻装置宝应县柳堡镇陶瓷工业集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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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4000万个点火针、30万个温控器和30万个防冻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988号年产4000万个点火针、30万个温控器和30万个防冻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宝应县光华陶瓷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江苏苏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七月目录1 前言11.1 任务由来1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1.3 项目特点31.4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32 总论42.1 编制依据42.2 评价目的、评价原则72.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72.4 评价标准82.5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22.6 环境保护目标152.7 宝应县柳堡镇总体规划193 建设项目概况213.1 建

2、设项目概况213.2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223.3 项目运行方案243.4 总图布置244 工程分析254.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254.2 原辅材料消耗及主要理化性质274.3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314.4 建设项目污染源分析314.5 污染物排放量汇总40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25.1 自然环境概况425.2 社会环境概况465.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75.4 区域污染源调查分析556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58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86.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617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757.1 社会环境影响因子筛选757.2 社会环境影响预测757.3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768

3、环境风险评价788.1 评价目的788.2 评价工作等级788.3 风险识别818.4 源项识别828.5 事故后果的环境风险预测及评价848.6 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878.7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898.8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989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009.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009.2 水污染防治措施1049.3 噪声污染治理措施1069.4 固废防治措施评述1079.5 土壤和地下水保护措施1089.6 建设项目“三同时”一览表10810 产业政策、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11010.1 产业政策11010.2 清洁生产11010.3 进一步清洁生产的建议11210.4 循环经

4、济11210.5 小结11311 总量控制分析11411.1 总量控制因子11411.2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11411.3 总量平衡方案1151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612.1 经济效益分析11612.2 建设项目社会效益分析11612.3 环保投资估算11612.4 环境投资损益分析11712.5 小结11713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1913.1 防治对策实施计划11913.2 环境保护管理11913.3 环境监测计划12213.4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12214 公众参与12314.1 网上公示12314.2 问卷调查12614.3 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分析13314.4 公众

5、参与的“四性”分析13414.5 公众参与结论13515 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13615.1 选址与柳堡镇总体规划相符性13615.2 选址与扬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13615.3 选址与区域环境容量的相符性分析13815.4 项目选址与总平面布置合理性13815.5 小结13816 结论和建议13916.1 项目概况13916.2 结论13916.3 建议145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概况图附图3:周围敏感点分布图附图4:周边水系图附图5:生态红线图附图6:大气、地下水、土壤监测布点图附图7:卫生防护距离图附图8:平面布置图附图9:公参调查人员分布图附表:附表1: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表2: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附件: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2:备案通知书附件3:土地证附件4:房产证附件5:营业执照附件6:监测报告VI年产4000万个点火针、30万个温控器和30万个防冻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 前言1.1 任务由来宝应县光华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位于宝应县柳堡镇陶瓷工业集中区(艳阳天大道),是专业生产电子陶瓷零部件的企业。经营范围有:陶瓷电极、灯头、基片、陶瓷瓷件、电器及其零部件,产品主要销往北美、南美、欧洲、中东、东南亚地区。宝应县光华陶瓷有限公司拟投资 1467万元,购入环保型燃气推板炉、

7、高温推板电炉、喷釉生产线等先进设备,新建年产4000万个点火针、30万个温控器和30万个防冻装置项目。厂区占地面积6666.7m2,建筑面积6600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江苏省及地方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江苏苏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宝应县光华陶瓷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个点火针、30万个温控器和30万个防冻装置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和项目建设区的环境状况,对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本环境影响

8、报告书,以作为该项目建成后环境管理的依据。本次评价是依据该公司认可后提供的相关工程资料开展工作,工程建设内容如有变更,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认可。本次评价不含电磁辐射相关内容,电磁辐射相关内容由建设方委托其他机构另行评价。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本次环评采用的技术路线见图1.2-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进行了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旨在对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分析,明确工艺过程及污染源,确定其主要污染因子和排放强度,核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从环境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而提出相应的防治对

9、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国家、地方环保要求,遵循“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的决策、设计、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提供决策依据。评价采用的工作程序见图1.2-1。图1.2-1 评价工作程序图1.3 项目特点 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依据本项目的特点及周边环境情况,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问题为:(1)项目选址是否合理;(2)本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环保法规要求;(3)重点关注项目配料球磨、排蜡、喷釉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并分析所采取的防治措施是否可行,各大气污染物是否能够稳定达标排放;(4)公众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1.4 环境影响报告书

10、主要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现行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宝应县柳堡镇陶瓷工业集中区(艳阳天大道),土地用途为工业建设用地,符合柳堡镇规划的相关要求,选址恰当,布局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在经济损益方面有着正面影响,公众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多数持支持态度。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182 总论2.1 编制依据2.1.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11、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87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通过,1997年3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通过,2003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3月1日修正;(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

12、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10)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起施行;(1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1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15)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1277号;(1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13、知,环发201298号;(18)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9号;(19)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文;(20)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5月24日实施;(2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28日实施。2.1.2 地方有关法规及相关文件(1)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省政府1993第38号令;(2)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1997年7月31日;(3)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3年3月;(4)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环保局,苏

14、环控1997122号;(5)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修正),省政府1997123号令;(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文(7)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8)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年183号文);(9)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通知,苏政府201224号;(1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11)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12

15、月;(12)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3月1日起实施;(13)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14)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15)江苏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苏大气办20153号;(16)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17)关于印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大气办20122号;(18)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19)宝应县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宝政办发20154

16、3号。2.1.3 评价技术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 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 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9)环境统计手册,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10)声环

17、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1)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5年5月);(1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2.1.4 相关规划批复(1)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人民政府,2013年8月;(2)宝应县柳堡镇总体规划;2000年4月2.1.5 项目有关文件、资料(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宝发改备字201682号;(3)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2.2 评价目的、评价原则2.2.1 评价目的本次评价在利用区域现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调查、监测

18、,摸清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状况及周围环境特征,通过实地调查、了解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工艺、污染物的产污点,为建设项目环评的工程分析作好基础工作,算清建设项目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预测建设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得出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从技术角度论证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提出防治污染的对策与建议,根据环境保护的审批原则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建设地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工程设计提供支持。2.2.2 评价原则(1)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规定。(2)倡导“循环经济

19、”,促进生态工业建设。(3)确保环境监测、技术资料等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代表性强;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和成果。本地区近年来开展了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本评价将充分利用其中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认真筛选分析,保证数据时效性、代表性。(4)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强化污染预防措施,为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2.3.1 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识别见表2.3-1。表2.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识别表环境要素可能产生影响的性质及程度主要影响因素和污染因子有利影响无明显不利影响一般不利影响较严重不利影响严重不利影响大气环境SO2、NOx、烟粉尘、非甲烷总烃地

20、表水环境pH、COD、氨氮、SS、TP声环境设备噪声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景观工厂建筑社会经济2.3.2 评价因子建设项目评价因子见表2.3-2。表2.3-2 评价因子表评价要素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总量考核因子大气SO2、NO2、PM10、非甲烷总烃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NOx、粉尘、VOCs/地表水pH、CODcr、NH3-N、SS、TP、石油类CODCr、氨氮SS、TP、石油类地下水pH、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总大肠菌群土壤pH、Cd、Hg、As、Pb、Cr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处置量办公和生活垃圾*VOCs为综合

21、控制指标,数值为挥发性有机物之和2.4 评价标准2.4.1 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类功能区。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本项目主要的空气质量指标见表2.4-1。表2.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主要指标值污染物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Nm3标准来源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日平均0.15小时平均0.50NO2年平均0.04日平均0.08小时平均0.20NOx年平均0.05日平均0.1小时平均0.25PM10年平均0.

22、07日平均0.15非甲烷总烃最大一次值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最终纳污河流为郑渡河,郑渡河属于芦氾河水系。本项目周边水环境保护目标生产河、郑渡河等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4-2。表2.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COD氨氮SSTP石油类类69201.0300.20.05注:pH无量纲,SS参照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GL63-94)。(3)噪声环境标准本项目位于宝应县柳堡镇陶瓷工业集中区(艳阳天大道),项目所在地按照居住、工业混杂区定性,按2类区保护,环境噪声适用声环境

23、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周边敏感目标按2类保护,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值见表2.4-3。表2.4-3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LeqdB(A)类别标准限值昼间夜间2类6050(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宝应县区域地下水未进行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因此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相应标准作评价,标准详见下表:表2.4-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名称标准限值pH6.58.55.56.5,8.595.5,9氨氮0.020.020. 20. 50.5高锰酸盐指数1231010总硬度1503004505505

24、50总大肠菌群3.03.03.0100100(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拟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4-5。表2.4-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二级标准(mg/kg)pH6.56.57.57.5Cd0.300.300.6Hg0.300.501.0砷水田302520旱田403025铅250300350铬水田250300350旱田1502002502.4.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燃气推板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烟粉尘排放标准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其修改单表5中

25、的相应标准;企业边界颗粒物任何1h平均浓度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6中标准;釉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具体见表2.4-6。表2.4-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种类执行标准排气筒高度要求(m)指标标准限值无组织监控浓度mg/m31*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不低于15m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 mg/m3最高浓度限值1.0最高允许排放速率/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0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大气污染物综

26、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5m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 mg/m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 kg/h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4.0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注:标准中规定标准为基准含氧量为18%时的浓度。项目设有食堂,将产生一定量的油烟废气,餐饮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具体指标见下表。表2.4-7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模小型中型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7585(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到陶瓷工业

27、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标准(详见表 2.4-8),近期用于厂区绿化,远期接管郑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肥田,远期接管郑渡污水处理厂处理。柳堡镇郑渡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2.4-9。 表2.4-8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序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1SS(mg/L)120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特种陶瓷(m3/吨瓷)1.0 表2.4-9 郑渡污水处理厂接管与尾水排放标准(单位:mg/l)项目pHCODNH3-NTPSS接管要求69300204300污水厂出水6960*8

28、(15)1.520注:括号外数字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字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表2.4-10 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注:夜间频繁突发噪声,其峰值不超过标准值10dB;夜间偶然突发噪声,其峰值不超过标准值15dB。(4)其它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标准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2.5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根据该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项目所在地区的地形特点和环境区域功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29、导则所规定的方法,确定本次环境评价等级。2.5.1 环境空气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SO2、NOX、烟粉尘、非甲烷总烃为主要污染物,计算其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其中Pi 定义为:Pi=CiC0i100%式中:Pi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 第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C0i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

30、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采用估算模式计算最大地面浓度和D10%,并按照上式计算污染因子的Pi值,确定评级等级,并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结果见表2.5-1。本项目建成后Pi(max)即P (max)=3.97%,故确定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表2.5-1 评价工作等级评级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依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注:D10%为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表2.5-2 大

31、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及占标率计算结果统计污染物名称最大落地浓度Ci(mg/m3)Pi(%)最大浓度对应距离(m)D10%SO27.44E-050.01323无NOx0.0004470.18非甲烷总烃0.03791.8979粉尘0.0092652.0676无2.5.2 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关于评价等级的划分方法,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主要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纳污水体的规模及其水质要求来进行划分。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肥田,远期接管郑渡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近期用于厂区绿化,

32、远期接管郑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引用郑渡污水处理厂预测结果,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只对水体环境水质现状作简要分析,并评述项目水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性以及污水接管可行性。项目所在区域无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确定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2.5.3 声环境评价等级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区。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在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确定本项目的噪声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2.5.4 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没有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等

33、环境敏感区,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评价仅对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的影响作简要分析。2.5.5 风险评价等级根据该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项目所在地区的地形特点和环境区划功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169-2004),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环境敏感区域。依据导则规定,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工作级别判别依据见表2.5-3。表2.5-3 评价工作级别(一、二级)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34、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评价工作等级汇总见表 2.5-4。表2.5-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表类别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噪声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三级简要分析三级二级二级2.5.6 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结合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5-5。表2.5-5 评价范围表评价内容评价范围区域污染源调查结合分项评价,调查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污染源大气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地表水主要论证接管可行性噪声建设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地下水仅作简要分析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风险评价距离源点3km范围。2.6

35、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围概况为:东侧为万利精密陶瓷公司、南侧为X304公路、西面为生产河、北面为农田。主要保护目标如下:(1)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废水远期接管进入柳堡镇郑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郑渡河,最终汇入芦范河。本项目周边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生产河、郑渡河、芦氾河、南小河等,具体方位和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见表2.6-1。表2.6-1 水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水环境方位距离(m)功能环境质量标准西边的生产河W紧邻小型河流GB3838-2002类郑渡河S40小型河流大三王河E700小型河流南小河SW2400小型河流芦氾河N1100中型河流三横河W5000中型河流(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位于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

36、内的敏感目标如表2.6-2所示。表2.6-2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序号环境敏感目标方位最近距离(m)规模(户)环境质量标准1张庄NW5808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2郑渡村NE3802503郑渡医院E3601500人4柳堡镇郑渡小学E10002000人5高家垛S851506陈家庄E17002507蒋家庄NE19002008后舍NE1300259刘墩N14008010苗圩NW20001011袁家口NW24002012刁家舍W22003513陆家W15001014杨家垛S6403015雍庄SW7004016东荡SW19001017董庄SW23002018大尹庄SW25002

37、519八桥SW1500520郑上圩SW16001321沈墩S16002522迎湖村N18005023柳堡村S17004024宝应县柳堡镇中心小学W25003000人(3)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200m范围内的声环境,详见表2.6-3。表2.6-3 声环境保护目标序号环境敏感目标方位最近距离(m)规模(户)环境质量标准1高家垛S8515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类区标准(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据本项目所在地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为:鲁垛镇小槽河有机农业产业区、柳堡镇仁里荡有机农业产业区、潼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潼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本项目距离鲁垛镇小槽河

38、有机农业产业区约5750m、柳堡镇仁里荡有机农业产业区约3850m、距离潼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11550m、距离潼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约9600m,选址不在鲁垛镇小槽河有机农业产业区、柳堡镇仁里荡有机农业产业区、潼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潼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的一级和二级管控区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分布情况详见表2.6-4和附图5。表2.6-4 生态红线区域地区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总面积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高邮市宝应运西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一级管控区范围以宝应湖隔堤为基线,向湖整体推进1060米至南北主

39、航道,向陆地上延伸50米至排河,南至宏图河,北至刘堡渡口。包含宝应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东以京杭大运河为界,南至高邮湖,西至金湖县,北至山阳镇宝应湖隔堤(不包含原中港集镇规划范围)。一级管控区以外区域为二级管控区。包含扬州宝应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宝应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界址点坐标E1191617.481191921.02,N330828.54330633.82171.472.75168.72潼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

40、陆域范围二级管控区包括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和陆域,三横河从与潼河交汇处向南北各2000米的水域范围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和准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陆域范围2.740.562.18潼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涉及夏集镇蒋庄、王营、友映、相庄、卫星、王桥、万民和范水镇新民村。东至蒋庄以东与三阳河连接处,西至京杭大运河,南北宽250米,长约21公里2.222.22鲁垛镇小槽河有机农业产业区种质资源保护东至隔圩,南至仁里荡,西至小槽河,北至向阳河

41、。内有陶林村光明、光辉、红日、立新组,新民村一、二、三、四、五、六组,三新村东湖、红阳、东风、永新组2.042.04柳堡镇仁里荡有机农业产业区种质资源保护(荷藕)东至前进河,迎湖村乔金组,西至激流河,南至张袁村荡口组,涉及仁里村昌庄组、合心组、新福组,北至鲁垛镇三新村东湖2.632.632.7 宝应县柳堡镇总体规划2.7.1 柳堡镇总体概况本项目位于宝应县柳堡镇陶瓷工业集中区(艳阳天大道)。柳堡镇位于宝应县东南部,是江苏里下河地区的明珠。整个柳堡镇域规划面积约127平方公里。东与兴化市接壤,南与宝应县夏集镇毗邻,西与氾水镇相连,北接鲁垛、小官庄和广洋湖。2.7.2 空间结构镇村体系空间结构以柳堡镇区为中心,氾柳公路、三横河公路为纽带,形成镇区位于镇域中部,中心村、基层村均匀布局的空间结构形态。随着规划期内城乡的整合发展,最终过渡成为1个镇区,9个中心村和72个基层村的三级镇域镇村体系结构。2.7.3 工业产业定位柳堡镇规划以一类工业为主,二类工业有条件进入,集中区以分格网状布局,主要分电工、电器、电绝、其他制造业四个功能区,严格控制和限制有污染的企业进入,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重污染项目进入。目前柳堡镇重点发展以电气设备、绝缘材料制造、绳缆、陶瓷加工、玻璃制品组装等企业为主。2.7.4 基础设施(1)给水工程柳堡镇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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