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广宁环评报告.doc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180261 上传时间:2019-02-26 格式:DOC 页数:141 大小:6.2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广宁环评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1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广宁环评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1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广宁环评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1页
亲,该文档总共14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广宁环评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广宁环评报告.doc(14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建设单位: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有限公司评价单位: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二O一六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11.1 项目由来及建设必要性11.2 编制依据11.3 评价目的31.4 污染因子筛选及评价因子41.5 评价内容及重点51.6 控制污染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61.7 评价标准91.8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51.9 评价时段171.10 评价工作程序17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182.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182.2 项目服务区及填埋固体废物简介182.3 项目选址及现状232.4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262.5 固体废物收运系统292.6 主

2、要设备292.7 工程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29第三章 工程分析313.1 工程方案论证313.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373.3 污染源强分析38第四章 自然社会环境概况464.1 自然环境概况464.2 社会环境概况49第五章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525.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525.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555.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05.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15.5生态环境现状简述63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656.1 工程建设带来的正效益影响分析656.2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666.3 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726.4 封场期环境影响分析786.5 清洁生产分析及总量

3、控制79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分析847.1 施工期环保措施分析847.2 运行期环保措施分析857.3 封场后环保措施907.4 填埋作业与管理907.5 环保投资分析92第八章 环境风险评价948.1 评价等级确定948.2 源项分析948.3 环境风险分析948.4 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968.5 应急方案978.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99第九章 产业政策与选址合理性分析1009.1 产业政策符合性及相关规划符合性1009.2 外环境关系与选址合理性分析100第十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410.1 工程经济效益分析10410.2 社会效益分析10410.3 项目建设带来的损失1

4、0510.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05第十一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611.1 环境管理10611.2 环境监测10711.3 环境监理10911.4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项目110第十二章 公众参与11112.1 公众参与调查意义11112.2 公众参与方式及调查内容11112.3 公众参与结论119第十三章 结论与建议12013.1 评价结论12013.2 建议与要求126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关于对征询广宁县太和陶瓷基地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复函附件3: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4: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5:固废检测报告;附件6:公众调查表;II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项目环境影

5、响报告书前 言1、项目由来及概况广宁县古水太和建材陶瓷基地位于广宁县古水镇太和地段,东起县道X419线,西至太和村委会大塘村,北至太和村委会槐树村,南至广贺高速公路广宁县古水互通出入口。基地占地面积163.3公顷。基地以陶瓷生产为主导产业,形成以结构陶瓷、功能陶瓷、电子陶瓷等高新技术陶瓷为主,与传统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建筑卫生陶瓷及相关的陶瓷配套产业相结合的生产基地。2010年3月,广宁县太和陶瓷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基地控规”)编制完成。2010年10月,基地建设单位广宁县太和陶瓷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基地控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1年5月9日取得了肇庆市

6、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与此同时,基地内各企业陆续投产进行瓷质砖的生产加工。根据古水太和陶瓷基地企业统计可知,陶瓷基地目前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1万吨。随着工业基地入驻企业产能的提升,排放的固废因无处置场地而造成堆积不断增加,随意堆放的工业固废污染周围的环境,影响工业基地的形象,制约工业基地的发展。因此,新建工业基地的固废处置工程迫在眉睫。据此,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有限公司决定投资兴建陶瓷废渣填埋场项目。拟建项目处理规模为200吨/天,设计库容35万立方米,总占地面积30亩,建设期约1年,服务年限6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有限

7、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委托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过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及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2-1。图1.2-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评价项目填埋工艺及污染物排放情况;(2)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性,是否会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各敏感保护目标;(3)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4)项目拟采取的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4、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本项

8、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其运行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属于可以接受水平。项目正常情况下向外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企业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均比较成熟、可靠,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可以满足区域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及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根据环评报告书的要求,对项目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并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项环境问题;项目用地需进行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后(林地变更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建设才与当地规划

9、相符合。在此前提下,项目建设及运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环境可接受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2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环境保护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8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第284号令,2000年3月);(1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12.3);(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4月);(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6)关

11、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1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2.2 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7月1日实施);(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粤人大199457号,2012年7月修正);(3)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粤人大2010第44号);(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粤人大200425);(5)关于的决议(粤人大,2004年9月);(6)关于印发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的通知(粤府办199729号);(7)关于印发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的通知(粤府

12、办20007号);(8)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199974号);(9)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10)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1214号,2011年7月29日发布);(12)关于印发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0543号);(13)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9月,粤环监20008号);(14)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粤府2009134号);(15)肇庆市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10-2020年);(1

13、6)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粤环发201018号);(17)肇庆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18)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粤府办199927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粤府200271号);(20)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粤环200871号);(21)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5年本)的通知(粤环201541号);(22)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肇府201325号);(23)关于发布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5年本)的通知(

14、肇环字201579号)。1.1.2 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8)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2006年第11号公告;(9)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15、10)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1.1.3 项目相关资料(1)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第一分公司,2015年12月);(2)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广州泰峰地质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广宁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2015年12月);(4)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5)环评委托书;(6)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水文、气象资料等;1.2 评价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目的是贯彻“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并以环境

16、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管理方针。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目的,旨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掌握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特征和在了解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情况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对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评述,并提出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同时为环保部门审查和决策、设计单位设计及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通过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弄清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现状,并对上述要素进行评价,对当地的环境质量水平给出明确的结论。(2)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掌握对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确定污染源和潜在污染因素,计算

17、污染物的排放量。(3)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和封场期与周围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固体废物、噪声、社会生态环境等)相互之间可能产生的影响。确定影响的来源、因素、途径、方式、强度、时限和范围,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对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经济、技术和环境效益分析。(4)对建设项目与相关规划进行一致性分析,对项目的选址、规划布局、设计进行环保可行性论证,从环保角度对工程建设提出要求和建议。(5)通过评价,明确给出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结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1.3 污染因子筛选及评价因子1.3.1 环境污染因子筛选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特点和工程区环境状况,结合区内环境

18、功能和各类环境因子可能受影响程度,采用矩阵法对相关环境影响因子进行筛选,详见表1.3-1。表1.3-1 环境影响因子筛选表环境要素施工期营运期封场期环境质量地表水A/Sh/NA/L/SiA/L/N地下水/A/L/NA/L/N环境空气A/Sh/NA/L/SiA/L/N声环境A/Sh/SiA/L/N/自然环境地形A/Sh/NA/L/NB/L/N土壤A/Sh/NA/L/SiA/L/N环境地质A/L/NA/L/NB/L/Si地表水文A/Sh/NA/L/N/生态环境占地、植被A/Sh/NA/Sh/NB/L/Si水土流失A/Sh/SiA/L/NB/L/Si景观、道路交通A/Sh/NB/L/NB/L/N社会

19、环境社会经济B/Sh/SiB/L/Si/环境卫生A/Sh/NB/L/Si/公众健康A/Sh/NB/L/SiA/L/N居民生活质量A/Sh/NB/L/SiA/L/N注:B:有利影响 A:不利影响 L:长期影响 Sh:短期影响 Si:显著影响 N:一般影响 1.3.2 评价因子通过对工程环境影响因子筛选结果,确定本环评的评价内容及评价因子见表1.3-2。表1.3-2 评价内容及评价因子表时期环境要素评价内容现状评价因子预测评价因子施工期生态环境占地、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简单分析定性分析地质环境施工对地质灾害场地稳定性分析地质灾害分析定性分析大气环境施工扬尘、道路扬尘PM10、NO2、SO2扬尘水环境

20、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影响分析SS、COD等定性分析声学环境施工机械对声学环境影响分析LAeqLAeq固体废物工程弃土、生活垃圾/定性分析社会经济施工对人群健康及经济影响分析定性分析定性分析运行期生态环境弃土、临时堆场简单分析定性分析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分析地质灾害分析定性分析大气环境扬尘、道路扬尘TSP等填埋扬尘水环境渗滤液对地表水及地下水影响分析SS等渗滤液声学环境填埋机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分析LAeqLAeq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土石方/定性分析社会经济运行期对经济环境影响分析/定性分析封场期水环境渗滤液/定性分析注:“”表示无1.4 评价内容及重点根据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及特点,固废填埋场将产

21、生扬尘、噪声和渗滤液等污染物。结合工程建设地址的环境条件和环境特征,本次工程的评价内容将涉及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噪声环境等,根据工程处理工艺,评价重点主要是: (1)填埋场场址可行性分析;(2)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对区域自然、社会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及预防措施; (3)填埋场对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4)工程运行的环保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1.5 控制污染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1.5.1 控制污染目标(1)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噪声、扬尘不对环境质量造成显著影响,不得导致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恶化,对各类污染物的处理途径,应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2)确保不因工程的建设而导致工程所在

22、地的环境质量功能的下降,并确保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符合所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3)杜绝填埋场事故排放,保护周围水环境及空气环境。(4)控制和减轻由项目建设对地表植被和土壤的破坏而造成的水土流失,以保护地表植被,保护生态环境。(5)确保周围农户饮用水安全。1.5.2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拟建场址的环境特征,环境关系及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环境保护目标:拟建项目场址位于广宁县古水镇太和牛坑岭公路下大竹冲,县道X419从旁边经过。场址周边主要是林木和竹林,三面环山。项目最近地表水体为绥江,直线距离约为东北面4.5km。选址项目场内无农户,西北侧距填埋区边界约1000m处为牛坑口村,人口约100人,其

23、余方位均为林地、山丘。项目北面场界外约4000m的小溪沟(大平坑),由南向北流入绥江。经调查,项目下游约5km范围内无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古水镇取水源为古水河。(1)环境空气保护场区周围及下风向环境空气质量,主要保护目标为场界外的居民。(2)地表水鉴于项目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场界外的沟渠,经大平坑排入绥江,保护目标为场址附近地表水体大平坑、绥江,渗滤液排入口下游5km内无城镇取水口等保护目标。(3)地下水保护场区及下游地下水质量,不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4)声环境保护拟建项目场界处的声环境质量,无特定保护目标。综合以上分析,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5-1。表1.5-1 环境保护目

24、标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方位距离(m)目标简介保护级别地表水环境大平坑项目北侧4000废水受纳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绥江项目东北侧4500大河地下水环境填埋场边界外1km区域类水域标准声环境村庄项目周边200m声环境2类环境空气大平村项目东北侧24002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平岗村项目北侧1500222闸寨项目北侧1700139莲塘村项目西北侧2100100牛坑口项目北侧1000100礼垌项目西侧135095礼和村项目西侧150080坑尾项目南侧150055都塘坑项目南侧190095生态环境项目周边不破坏区域生态结构和功能环境

25、风险与环境空气的环境保护目标相同确保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处于环境可承受水平10地表水评价范围油塘村都塘坑莲塘村闸寨坑尾大平村礼峒礼和村牛坑口平岗村大气评价范围图1.5-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范围图大兴坪131.6 评价标准1.6.1 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的标准值见表1.6-1。表1.6-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单位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0.020.050.150.060.150.50mg/m3二

26、氧化氮NO2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0.040.080.20.040.080.2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24小时平均0.040.050.070.15(2)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选址位于广宁县古水镇,附近水体主要有绥江、古水河、大平坑。大平坑水为附近农灌渠,距项目北面边界约4000m,根据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征询广宁县太和陶瓷基地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复函(见附件2),大平坑水为综合用水功能区,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标准;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和关于重新划定广宁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宁府200128号),项目

27、所在的绥江河段为广宁怀集交界至广宁古水梨溪段,其水环境功能为综合、饮用等功能区,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标准;古水河(清远凹坳顶-广宁古水)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6-2,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及水环境功能、饮用水源分布见图1.6-1。表1.6-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mg/L,pH值除外)项目II类评价标准类评价标准pH6969SS150(参考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的水作要求)DO65COD1520BOD534NH3-N0.51.0氟化物1.01.0氰化物0.050.2

28、挥发酚0.0020.005石油类0.050.05铅0.010.05六价铬0.050.05硫化物0.10.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0.20.2镉0.0050.005图1.6-1 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及水功能、饮用水源分布示意图项目位置143、地下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选址位于广宁县古水镇,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本项目浅层地下水属于北江肇庆广宁地下水水源涵养区(见图1.6-2),其水质目标为类,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的要求,见表1.6-3。表1.6-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值、总大肠菌群除

29、外)污染物pH氨氮氟化物CODMn砷铅六价铬氰化物标准值6.58.50.021.02.00.010.010.010.01污染物镉挥发酚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总硬度总大肠菌群标准值0.0010.0015.00.011503003个/L图1.6-2 肇庆市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图项目位置4、声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选址位于广宁县古水镇太和牛坑岭公路下大竹冲,县道X419从旁边经过,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县道X419不属于交通干线。因此,项目各面场界声环境执行2类标准,周围敏感点(村庄)执行1类标准。具体见表1.6-4所示。表 1.6-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30、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1类55455、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选址位于广宁县古水镇太和牛坑岭公路下大竹冲,据现场调查,评价范围内无生态敏感区,无珍稀濒危和特殊保护的动植物。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属的各类功能区区划和属性如表1.6-5所列。表1.6-5 项目选址环境功能属性序号项目功能区和执行标准1地表水环境大平坑、绥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古水河执行类标准2地下水环境北江肇庆广宁地下水水源涵养区,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3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级标准4声环境项目各面场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

31、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周围敏感点(村庄)执行1类标准5是否饮用水源保护区否6是否自然保护区否7是否风景名胜保护区否8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9是否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否10是否人口密集区否11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2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酸雨控制区1.6.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见表1.6-6。表1.6-6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控制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水污染物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

32、B44/26-2001)表4中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6-7。表1.6-7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L序号污染物名称标准值1pH692SS603COD904BOD5205NH3-N10(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6-8、1.6-9。表1.6-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昼间夜间7555表1.6-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标准类别标准值昼间夜间2类6050(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执行一般

33、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GB18599-2001)中相关规定。1.7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7.1 评价等级(1) 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位于广宁县古水镇太和牛坑岭公路下大竹冲,项目工程占地面积约30亩,约(0.02km2),远小于2km2。工程影响范围范围内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水源保护区,工程建设不会引起场区范围内物种多样性和生物量的明显减少,工程建设对改变土壤理化性质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构成质的影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T19-2011),本次评价将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2)大气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

34、气环境(HJ2.2-2008)中第五条“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确定”规定的评价工作级别划分原则和方法,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计算公式如下:式中:Pi 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 C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 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m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对大气评级的分级标准。评价工作等级按表1.7-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如果污染物数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D10%为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到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当

35、同一项目有多个(含2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其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等级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表1.7-1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拟建工程主要大气污染物为TSP,计算出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 TSP(9.12%,见章节6.3.1),所有污染物占标率均小于10%。依据表1.7-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3)地表水环境项目建成运行后,场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用水,渗滤液和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达

36、标排放,外排废水总量为47.2m3/d,主要污染物为SS,属于非持久性污染物,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简单,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为绥江,绥江水域功能为类,属于大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相关规定,本次地表水水环境等级确定为三级。(4)地下水环境在地下水导则附录A分类中,本项目为类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属类建设项目。项目周边无需特殊保护的地表及地下水(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 -2016)中的类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划分依据,确定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级别为三级。(5)声

37、环境拟建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无大的噪声源,项目建设前后声级变化不大、各敏感目标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项目受影响的人数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 2.4-2009)中规定,拟建项目声环境评价级别为三级。(6)风险评价根据规划,该项目为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所涉及的原辅材料、污染物等物质均不属于HJ/T 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中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且场址区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为二级。1.7.2 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38、,当地地形地貌、气象条件,敏感点分布情况等,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确定本次评价的范围如下:(1)生态环境:项目占地范围;(2)大气环境:填埋场址为中心,边长55km的范围及运输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进场道路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3)地表水环境: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4km范围内;(4)地下水环境:固废填埋场边界外同一地下水水文地质单元或地下水块段范围内的地下水,面积约20000m2;(5)声环境:填埋场场界外200m内范围的声环境、进场道路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6)风险评价范围:以填埋区场址中心为圆心半径 3km 的区域。1.8 评价时段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

39、段为施工期、运行期、封场期三个阶段。56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2.1 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地点:广宁县古水镇太和牛坑岭公路下大竹冲,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3810,东经1121610,地理位置见图2.3-1;(4)处理工艺:填埋;(5)处理规模:200吨/天;(6)设计使用库容:35万立方米;(7)服务年限:6年;(8)服务范围及对象:广宁县古水太和环保建材工业基地内企业以及周边陶瓷工业企业未能回收利用的陶瓷废料废渣,包括废石膏、废匣钵、抛光砖废渣等,属于类一般工业固体

40、废物,不包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9)建设单位: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有限公司;(10)投资金额:工程总投资100.36万元;(11)占地面积: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亩,包括填埋场库区、进场道路等;(12)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涉及劳动定员4人,除门卫属于两班制外,其余工作人员均为单班制,年工作日约300天;(13)建设周期:约1年。2.2 项目服务区及填埋固体废物简介2.2.1广宁县古水太和环保建材工业基地情况简介广宁县古水太和建材陶瓷基地位于广宁县古水镇太和地段,东起县道X419线,西至太和村委会大塘村,北至太和村委会槐树村,南至广贺高速公路广宁县古水互通出入口,总用

41、地面积为163.3公顷(合2449.5亩)。基地以陶瓷生产为主导产业,形成以结构陶瓷、功能陶瓷、电子陶瓷等高新技术陶瓷为主,与传统日用瓷、艺术瓷、建筑卫生陶瓷及相关的陶瓷配套产业相结合的生产基地,建成高新技术陶瓷项目招商引资的集聚区,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集聚区,传统产业技术进步改造升级的集聚区,延长陶瓷产业链提升产业配套的集聚区。目前基地内建成投产企业有肇庆市富强陶瓷有限公司、肇庆石博士陶瓷有限公司、肇庆市汇丰陶瓷有限公司、肇庆市宝利莱陶瓷有限公司、肇庆市璟盛陶瓷有限公司等5家。针对入驻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进入项目区的企业自行处置;入驻企业产生危

42、险废物,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或送有资格的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基地内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广宁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由以上分析可知,古水太和建材陶瓷基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结合园区规划,为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拟建设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工程,集中解决入驻企业类一般工业固废陶瓷废渣,即废石膏、废匣钵、抛光砖废渣等。2.2.2填埋固体废物简介从陶瓷基地的产业定位和目前企业的基本情况来看,基地内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瓷砖与粉尘,铁砂,抛光污泥,脱硫除尘塔污泥,煤渣等。根据基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规划,其危险废物由企业自行根据相关环保要求处理,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因此,本填埋场填埋固体废物为太和陶瓷工业基地入驻企业及周边陶瓷工业企业未能回收利用的废石膏、废匣钵、抛光砖废渣等陶瓷废料、废渣,不包括其它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1、陶瓷废料陶瓷工业废料主要是指陶瓷制品的生产过程中,由于成型、干燥、施釉、搬运、焙烧及贮存等工序中产生的废料,通常可大致分为三类,即坯体废料、废釉料(废溶剂)及烧成废料。(1)坯体废料坯体废料主要是指陶瓷制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