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电器设备生线邵庄电器电料工业园博凯电器设备制造嘉诚环保工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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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北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电器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建设单位:河北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236号 编制时间:二0一六年十月 目 录前言11 总论31.1 编制依据31.2 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61.3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71.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71.5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91.6 环境保护目标131.7 评价标准142 区域环境概况172.1 区域自然概况172.2社会环境概况222.3肃宁县电器电料工业园区规划概况242.4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262.5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263 工程分析293.1 现有

2、建设概况293.2项目实施进度及现状333.3本次建设项目概况333.4工程分析433.5依托工程概况633.6公用工程643.7主要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663.8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汇总73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74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744.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764.3 声环境质量现状795 环境影响分析81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815.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16 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1016.1废气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1016.2废水治理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036.3噪声治理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046.4固体废弃物治理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057 公众参与1067

3、.1公众参与调查的目的1067.2 公众参与调查的原则1067.3 公众参与调查对象1077.4公众参与的方式1077.5 调查结果与统计分析1157.6公众参与结论1188 厂址选择及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198.1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1198.2 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209 产业政策与清洁生产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1219.1 产业政策1219.2 清洁生产分析1219.3 总量控制12410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2510.1环境效益分析12510.2社会效益分析12611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2711.1 环境管理12711.2 环境监测计划12911.3 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1

4、3012 结论和建议13312.1 结论13312.2建议137附图: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建设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3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图附件:附件1 肃宁县发展改革局出具的备案证附件2 肃宁县发展改革局出具的建设规模情况说明附件3 土地证附件4 选址证明附件5 原环评审批意见附件6 检验报告附件7 公众参与调查表附件8 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附件9 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组名单附件10 标准执行函附件11 委托书附件12 审批登记表河北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电器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言(1)项目由来基础设施建设是投资的主体和方向,电力建设是基础设

5、施建设的前提和先决条件,由于近几年来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电力需求猛增,电网建设相对落后,电网输送能力薄弱成为我国电力工业运行中突出的问题。未来几年持续加大电网领域投资是必然趋势,电网投资的增加必将促进相关电力设备、器具制造业的繁荣,而成为这些企业提升规模、扩大再生产、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依据。线路器材、电力安全工器具、绝缘材料等电气设备作为电网中最重要的设备,其投资占电网建设总投资的比重比较大,需求量巨大,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河北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肃宁县电器电料工业园区,占地面积9133.19m2(13.7亩)。为满足市场对电器设备的需求,河北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6、决定投资3800万元建设电器设备生产线项目,新建生产车间,原材料库及成品房,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用房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线路器材1000t、电力安全工器具10万套等。河北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电器设备生产线项目于2013年11月26日取得了肃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肃环表201364号。 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肃宁县电器电料工业园区形成了一个较大的、分散的电器电料生产加工的产品群和完整的产品链,为实现高效率生产并保证产品稳定性,河北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增加复合绝缘子和避雷器生产工艺、接地线生产工艺、绝缘管生产工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7、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项目的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审批。根据现场踏勘了解,各生产车间、库房、办公楼及附属用房均已建设完成,除接地线生产工艺和绝缘管生产设备已购置好外,其他各生产线设备处于采购阶段。(2)项目特点该项目位于肃宁县电器电料工业园区。项目从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以及产品等方面来看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拟采用

8、较先进、较成熟的生产工艺,能耗、水耗低,使各项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并对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因此,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河北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委托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收集资料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和肃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具体意见,编

9、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2016年6月21日肃宁县环保局在肃宁县主持召开了本报告书的技术评估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了技术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附后),根据该意见,我单位对原报告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复合绝缘子和避雷器生产过程密炼、开炼、硫化、注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绝缘釉涂布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包塑、绝缘管加热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氧化锌喷雾造粒产生的粉尘,验电器锡焊过程排放的焊接烟尘等对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及利用问题;危险废物存储、处置问题。(5)主要结论河北

10、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电器设备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厂址选择合理,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只要在建设过程中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并合理使用环保投资,严格按照本评价中的要求使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工程投产后,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并满足国家总量控制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肃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大力支持,以及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在此,评价单位表示衷心感谢!1061 总论1.1 编制依据1.1.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2015.4.1);(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12、类管理名录;(12)国发2005第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1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14)环发2006 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15)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16)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17)国家 20163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18)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19)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环发

13、201310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21)环发201374号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2)环发2013104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6.14; 1.1.2 省市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文件(1)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冀政办发20157号);(2)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3.25);(3)冀环管2005238号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

14、建设项目名录;(4)冀政200665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5)河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6)冀环办发200765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7)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办发200770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要点;(8)冀环办发2007163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9)河北省人民政府200811号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10)冀环办发200823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通知;(11)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1

15、2)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9.6);(13)冀环办发201023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14)冀环办发201025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15)冀环办发2011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技术评价审核工作的通知;(16)冀环办发20121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环评文件编制的通知;(17)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2014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8)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19)冀建安201311号全省

16、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意见;(20)冀建办安201333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21)冀环评20132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2)冀发201323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9.6);(23)冀环办发2013232 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程序的通知;(24)冀环办发201463号关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25)冀环办发2014 1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管理的意见;(26)冀环办发2014190号 关于规范部分省批建设项目排污权交易

17、有关问题的通知;(27)冀环总2014283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28)冀政20146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29)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30)沧字201322号沧州市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31)沧政字201363号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1.1.3 环境保护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

18、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1.1.4 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1)河北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电器设备生产线项目项目简介;(2)河北天大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环评现状检验报告:天检(TD)字TD-HJ-15-0105号;(3)肃宁县发展改革局为本项目出具的备案证(肃发改备字20134号);(4)肃宁县发展改革局为本项目出具的建设规模情况说明;(5)河北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土地证;(6)河北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选址证明;

19、(7)肃宁电器电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8)本项目环评委托书;(9)河北博凯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其它资料。1.2 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1.2.1 评价目的(1)通过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等手段,了解和掌握该地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2)根据项目特点,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明确项目主要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排放强度,分析环境污染的影响特征,评价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该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区域环境容量,提出该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3)从技术、经济等角度论证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

20、清洁生产水平,必要时提出替代方案,使之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4)论证项目选址方案的环境可行性及该项目对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城市功能区划、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符合及相容性。(5)从环保法规、产业政策、环境特点、污染防治等方面综合分析,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做出正确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1.2.2 评价原则(1)坚持环境影响评价为工程建设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注重环评的实用性,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以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环保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节能减排”的原则。(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建设项目

21、污染防治和环境影响分析工作。(4)充分利用现有资料,以科学、客观、公正、务实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力求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数据正确、结论可靠,确保评价工作质量。1.3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1.3.1 评价内容根据本工程污染物排放特征和周边环境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内容包括:总论、区域环境概况、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公众参与、厂址选择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产业政策、清洁生产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性分析、结论和建议。1.3.2 评价重点根据工程污染特点和区域环境状况,确定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

22、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厂址选择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1.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生产特点和排污特征以及建设地区环境状况,采用矩阵法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环境要素进行识别,其结果见表1-1。表1-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影响程度项目阶段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植被农业生产人群健康资源利用人口就业施工期挖填土方材料堆存建筑施工材料废物运输运行期废水-1C+1C废气-2C-1C+1C噪声-1C-1C固废-1C-1C-1C-1C+1C+1C注:a:表中“+”表示正效益,“-”表示负效益。b: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的相

23、对程度,“1”表示影响较小,“2”表示影响中等,“3表示影响较大。c:表中“D”表示短期影响,“C”表示长期影响。由表1-1可知,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本项目接收环评时厂房已建成,主要为运行期环境影响。运行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则是长期的,最主要的是对空气、声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负影响。对环境的正影响则主要表现在社会经济方面,如扩大人口就业。1.4.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结合周围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因子,见表1-2。表1-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阶段环境要素评价类别评价因子运营期大气环境现状评价PM10、SO2、NO2

24、、非甲烷总烃污染源评价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影响分析非甲烷总烃、颗粒物PM10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pH、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污染源评价COD、SS、氨氮影响分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声环境现状评价Leq(A)污染源评价Lp(A)影响分析Leq(A)固体废物污染源评价型钢、角钢下脚料、绝缘下脚料、废铝(塑)板、废硅橡皮、不合格产品、切削液、废纸、PVC废料、尼龙线和布料下脚料、包装垃圾、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影响分析1.5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5.1 评价等级(1)大气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划分的依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

25、2008),评价工作等级按表1-3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表1-3 评价工作等极评价工作等极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Pmax及D10%的确定根据项目工程分析污染物参数(见表1-4),选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来计算Pmax和D10%(结果见表1-6)。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其中:Pi第i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种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PmaxPi值中最

26、大者;D10%占标率为10%时对应的最远距离。表1-4 污染物点源源强参数污染源名称源强高度(m)出口内径(m)出口温度()烟气量(m3/h)源强(kg/h)非甲烷总烃密炼、开炼、硫化、注塑工序180.22015000.0068颗粒物密炼工序180.22015000.0011非甲烷总烃包塑、绝缘管加热固化工序180.22010000.0042颗粒物造粒工序180.22030000.14表1-5 污染物面源参数一览表污染源名称产尘点形状长度(m)宽度(m)面源初高度(m)排放速率(kg/h)非甲烷总烃密炼、开炼、硫化、注塑工序矩形8430100.0019包塑、绝缘管加热工序矩形4030100.0

27、012绝缘釉涂布工序矩形8430100.0001颗粒物密炼工序矩形8430100.0125锡焊工序矩形4030100.0005表1-6 预测及计算结果一览表污染因子污染源排放形式最大地面浓度Ci(mg/m3)质量标准C0i(m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占标率为10%时对应的最远距离D10%(m)非甲烷总烃密炼、开炼、硫化、注塑工序有组织0.0038042.00.01902颗粒物密炼工序6.1510-50.450.01367非甲烷总烃包塑、绝缘管加热固化工序0.0004212.00.02105颗粒物喷雾造粒工序0.007320.451.6269非甲烷总烃密炼、开炼、硫化、注塑工序无组

28、织0.0006482.00.0324颗粒物密炼工序0.0042630.450.94733非甲烷总烃包塑、绝缘管加热固化工序0.0004322.00.02162非甲烷总烃绝缘轴涂布工序3.1410-42.00.00157颗粒物锡焊工序0.0001800.450.04004从表1-6中可以看出,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值为1.6269%,小于10%,因此确定本工程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2m/d,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厌氧+好氧+MBR”工艺)用于厂区绿化;冬季经处理达标后的

29、废水排入厂区消防水池,无废水外排。因此,不对地表水确定评价等级。(3)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判定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a项目类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表A项目属于“N 轻工 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行业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属类。b地下水敏感程度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和水源地的补给径流区内,周边居民取水来源主要为分散居民饮用水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如表1-7所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

30、敏感程度为“较敏感”。表1-7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31、。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c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如表1-8所示)。表1-8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类项目类项目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根据以上判定结果,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应为二级评价,但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用水和循环冷却水,产生量较少,水质简单,无重金属、无石油类等污染物产生,能够实现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经一体化处理措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此外,

32、本项目采取了完善的防渗措施,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鉴于以上原因,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1993)中“3.5.3 评价工作等级的调整 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工程污染或生态影响特征及其他特殊要求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超过一级,并应说明调整的具体理由。”因此,将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下调一级,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4)声环境评价等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判定评价等级。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

33、本项目采取完善的噪声控制措施后,经预测项目投产后周围声环境敏感噪声级增加量小于3dB(A)。受建设项目影响人口的数量由于本项目位于肃宁县电器电料工业园区,项目实施后声环境敏感点噪声级增加量较小,且受影响人口变化较小。评价工作级别的确定综合以上分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声环境影响评价级别划分依据,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为三级。1.5.2 评价范围(1)大气:以厂区主要污染源排气筒为圆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2)声环境:厂界外1m;(3)地下水:项目地下水流向上游方向0.5km,下游1.5km,侧向各1.5km。1.6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拟

34、建项目周围环境特征及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和级别。评价区域内无国家、省、市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水源保护地等重点环境保护对象。本评价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9。表1-9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相对方位距离(m)保护级别环境空气辛丰庄N18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河西村N1380丘家佐村NW1910北连城村NW830北河东村W200刘连城村SW1960张连城村SW1600石连城村SW430邵庄村S1990南窝头村SE1820北窝头村SE1290湘连口村S1300庄头村SE860南梁家庄村SE2340地下水以厂址为中心,沿

35、地下水流向,上游0.5km,下游1.5km,侧向各1m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类声环境厂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1.7 评价标准1.7.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中NOx、S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空 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小时浓度限值要求。(2)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3)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值详见表1-10。表1-10 环境质量标准类别评价因子标准值来源环境空

36、气PM1024小时平均15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SO2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x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2.0mg/m3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地下水pH6.58.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总硬度450mg/L溶解性总固体1000高锰酸盐指数3.0氨氮0.2硫酸盐250硝酸盐20亚硝酸盐0.02氯化物250氟化物1.0声环境昼间65dB(A)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夜间55dB(A)1.7.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密炼、开炼、硫化

37、工序非甲烷总烃及密炼工序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限值要求;接地线包塑工序、绝缘管加热固化工序、避雷器注塑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排放限值;氧化锌喷雾造粒工序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限值要求。(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厂区一体化

38、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消防用水标准。(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5)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指标(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具体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表1-11。表1-11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类别评价因子标准值来源废气锡焊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

39、m3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限值要求 密炼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基准排气量:2000m3/t胶有组织排放限值12mg/m3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限值要求密炼、开炼、硫化工序非甲烷总烃基准排气量:2000m3/t胶有组织排放限值:10mg/m3无组织排放限值:2.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和表2其他行业限值要求注塑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80mg/m3无组织排放限值:2.0mg/m3包塑、绝缘管加热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80mg/m

40、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和表2中其他企业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限值:2.0mg/m3绝缘釉涂布工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2.0mg/m3喷雾造粒工序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浓度120mg/m3 4.9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废水CODcr50mg/L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排放标准BOD510mg/L氨氮5mg/LBOD515mg/L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用水、消防标准氨氮10mg/L总余氯1.0mg/L总大肠菌群

41、3个/L噪声等效A声级昼间65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夜间55dB(A)注:密炼、开炼、 硫化工序废气和注塑废气外排非甲烷总烃分别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80mg/m3),由于两股废气共同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且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10mg/m3)严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

42、6)表1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80mg/m3),因此,注塑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同时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10mg/m3)。2 区域环境概况2.1 区域自然概况2.1.1地理位置肃宁县位于沧州市西部、河北省中南部,东与河间市交界,北与高阳县接壤,西与蠡县相邻,南与饶阳、献县毗连。地理坐标为N3816至3832,E11542至11602之间,总面积515km2。本项目位于肃宁县电器电料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253.89,北纬383142.85。厂区北临纬一路,隔纬一路为河北信志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隔纬一路西北侧为河北东高电力器材有限公司;西侧为河北箱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南侧为河北众磊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东临经一路,隔经一路为空地。项目周边的敏感点有:西北侧830m处的北连城村,西侧205m处的北河东村,西南侧430m处的石连城村,东南侧1290m处的北窝头村,东侧1300m的湘连口村,北侧860m的庄头村。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厂界四周情况见图2-1。西厂界东南厂界南东厂界西北北厂界图2-1 项目四周厂界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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