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蜘蛛山矿产万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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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前 言11总论11.1环评工作依据11.2评价目的及工作原则51.3环境影响因素及评价因子识别61.4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71.5评价时段与评价重点111.6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21.7污染(生态破坏)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142现有工程回顾性分析172.1原有工程概况172.2现存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253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273.1拟建工程概况273.2拟建工程分析484区域环境概况784.1自然环境概况784.2社会环境概况895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15.1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15.2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75.3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05.4地下水现状监测与评价1035.5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1046矿区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136.1施工期建设内容1136.2施工组织设计1136.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1156.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166.5施工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1196.6施工废水影响分析1206.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216.8施工期环境监理1226.9小结与建议1237运营(开采)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47.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47.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357.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377.4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447.5爆

3、破环境影响分析1507.6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1548社会稳定风险影响分析1558.1社会环境影响分析1558.2矿石运输影响分析1589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639.1评价目的与保护目标1639.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639.3闭矿后矿区生态环境影响1709.4闭矿后的生态恢复措施1719.5闭矿后矿环境区监测17410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7510.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对策17510.2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17710.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7910.4噪声防护措施18110.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18210.6矿山污染防治措施投资概算18311水土保持方案分析18511.1评价区水土流失

4、与水土保持现状18511.2工程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评价18511.3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分析18611.4水土流失预测18611.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18812环境风险分析19412.1评价目的19412.2评价内容19412.3风险识别19412.4源项及风险分析19612.5风险防范措施19812.6矿山风险应急预案20112.7风险评价小结20313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分析2041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0413.2清洁生产分析21013.3总量控制分析21514场址选择与平面布置可行性分析21614.1场址选择可行性分析21614.2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21715环境管理

5、和监测计划21915.1环境管理21915.2环境监理计划22115.3环境管理计划22215.4环境监测计划22316经济损益分析22516.1项目经济效益22516.2项目社会效益22516.3主要环境损失22516.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2517公众参与调查22917.1公众参与调查方式及内容22917.2调查结果分析23517.3问题与建议23617.4公众参与程序合法性、形式有效性、对象代表性和结果真实性23617.5公众参与调查小结23818结论与建议23918.1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法规相符23918.2项目选址与区域规划、环境功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符23918.3项目环境影响评

6、价结论24018.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4118.5水土保持结论24118.6环境风险分析结论24118.7清洁生产水平分析结论24218.8区域公众普遍支持项目建设24218.9评价总体结论24218.10环评建议与要求24218.11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243附件目录:附件1:委托书;附件2:矿山整合协议;附件3:芜湖市经信委关于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备案的批复芜经信非煤矿山【2015】206号;附件4: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同意安徽省繁昌县华光非金属矿有限公司赭阳赭狮高岭土矿和繁昌县国全石矿整合矿区范围

7、的批复,芜国土秘2014103号;附件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安徽省繁昌县赭狮山矿区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4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皖矿储备字2014095号;附件6: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关于安徽省繁昌县赭狮山矿区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4年)评审意见书,皖矿储评字2014139号;附件7: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芜湖市繁昌县赭狮山矿区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附件8: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庙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审查意见函;附件9

8、: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意见;附件10: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附件11:环评执行标准的确认函;附件12:监测报告;附件13:拆迁安置承诺函;附件14:典型公众参与调查表;附件15: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附件16: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附件17:座谈会的会议纪要;附件18:专家意见;附件19:修改清单;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258前 言(1)建设项目的特点安徽省繁昌县华光非金属矿有限公司赭阳赭狮

9、高岭土矿和繁昌县国全石矿属同一山体不同矿体,矿界相连,无安全距离;并且安徽省繁昌县华光非金属矿有限公司赭阳赭狮高岭土矿和繁昌县国全石矿现有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分别为2万t/a、20万t/a)不满足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芜政2012148号)中规定的“现有非煤矿山采矿权延续标准(建筑石料矿最小开采规模50万t/a、最低服务年限3年)”要求。因此,为了矿山安全生产、产能提升和便于管理,繁昌县人民政府拟将两矿进行整合,整合后蜘蛛山矿生产规模提升至80万t/a,以达到规定要求。2014年元月,安徽省繁昌县华光非金属矿有限公司赭阳赭狮高岭土矿、繁昌县国全石矿和繁昌县国源

10、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了整合协议,整合后矿山名称为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采矿权人为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3月,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向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上报了安徽省繁昌县华光非金属矿有限公司赭阳赭狮高岭土矿、繁昌县国全石矿整合方案(繁国土资201434号)。2014年3月,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以芜国土秘2014103号文批复,同意两矿进行整合。整合后拟设置采矿权范围共由8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2290km2,开采深度为+203.16m+20m。蜘蛛山矿的矿区位于繁昌县城290方向,直线距离约16km,位于荻港镇50方向4km处,行政区划隶属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原芦南乡)赭

11、阳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径1180254,北纬310806。矿区有简易公路通往荻港新港公路,连接荻港繁昌公路,并与沿江快速通道相连,距荻港码头仅4km,水路可通往芜湖、南京等港口,交通较为方便。本矿山设计进行分期开采,确定的露天开采最终境界圈定资源量一期541.98万t,二期1675.77万t,共2217.75万t(其中高岭土矿98.96万t,水泥配料用红土矿451.63万t,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1667.16万t)。总设计矿产资源利用率为90.29,其中高岭土矿设计资源利用率为98.76,水泥配料用红土矿设计资源利用率为98.68,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设计资源利用率为87.82。矿山基建期

12、为12个月,生产服务年限26.34a(不含基建期),总投资1241.2万元。整合后的矿权范围矿山前期开展的工作如下: 矿区整合后2014年6月,受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委托,安徽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在整合后拟设采矿权范围内进行了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并编制提交了安徽省繁昌县赭狮山矿区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4年)。2014年8月,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书(皖矿储评字2014139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备案(皖矿储备字2014095号)。2015年3月,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

13、安徽省繁昌县赭狮山矿区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将整合后矿山生产规模扩大为80万t/a,方案通过审查。2015年4月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2015年6月,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14、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号令)中有关规定,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委托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评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以后,向该公司提交了环评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该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与项目建设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及环境保护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和技术交流,收集了大量的背景资料,初步完成了环评工作的前期准备。在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协作下,编制完成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5、,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 (2)工作过程环评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环评文件编制三个阶段。工作程序见图 01。具体过程如下:2015年7月6日,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承担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15年7月10日,该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在芜湖市环保局的网站上发布。2015年7月30日8月5日,委托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区及敏感点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2015年8月28日,繁昌县环保局下达了该项目的

16、标准确认函。2015年9月2日,该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在芜湖市环保局的网站上发布。2015年9月5日15日,进行了公众调查,发放了公众调查表和黏贴现场公告;2015年9月中旬,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入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所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定稿。芜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5年10月26日27日在繁昌县主持召开了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我单位会后认真对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3)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的采掘(行业代码B10-1099),项目

17、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为开采期和运营期满后的污染物排放和由此引起的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同时关注矿山开采、二期开采时爆破警戒线范围内拆迁安置对社会环境和生态景观带来的影响以及对评价范围内敏感点的影响。(4)主要结论针对本项目开采期和运营期满后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次评价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了如下结论: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的建设有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法规;符合地方相产业规划;物耗和污染物产生量较低,项目符合清洁生产水平要求;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后,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

18、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被调查公众对项目建设支持率较高,无人反对。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要求,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图0-1 项目工作流程示意图1 总论1.1 环评工作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代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09.01起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9.01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

19、8年6月1日起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起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起施行);(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2011.03.01起施行);(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施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8.29施行);(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05.01施行);(12)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 年 3 月

20、1 日);(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06.01施行);(1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起实施);(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5号,2009.03.01施行);(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4);(17)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订版(发改委2013第21号);(18)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38号);(19)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

21、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环发2005第109号);(20) 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意见(环发200424号);(21) 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6号,1999.02.04);(22) 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 208号;(2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年2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四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4)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2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22、(26)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298号);(27)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执行有关问题的说明(环办函2013479号)(28)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29)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3月25日;1.1.2 安徽省地方法规、政策文件(3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047号,2004年3月);(31)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23、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决定(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32) 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2006年7月1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33) 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6月22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34)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35) 安徽省建筑石料开采行业准入条件(皖经信办200987号);(36) 安徽省24个矿种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皖国土资2004179

24、号;(37)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化的规定(试行)(安徽省环境保护局2006113号文);(38) 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管理项目暂行规定的通知;皖经信非煤2011101号;(39) 安徽省矿山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2014.4.17;(40) 安徽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2015年5月1日实施);(41)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法201019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12.31;(42) 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环建函2012329号),安徽省

25、环保厅,2012年4月1日;(43)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391号),安徽省环保厅,2013年10月18日;(4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389号,2013年12月30日;(45) 安徽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试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46)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 年 1 月 31 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47) 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型露天采石场相邻矿山安全距离的通知,皖安监一函201370号;(48)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芜湖

26、市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芜政2012148号;(49) 芜湖市非煤矿山企业环境整治规范(试行);(50) 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4月17日。1.1.3 相关技术导则、规范(5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地面水环境(HJ2.1-2011、HJ/T2.3-93);(5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声环境(HJ2.2-2008、2.4-2009);(5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54) 环境污染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国家环保总

27、局);(56)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57) 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07,2007-01-30实施);(5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8-2009);(59) 矿山采矿生态保护与恢复标准(征求意见稿);(60)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61)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62) 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1.1.4 相关规划(63) 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64) 安徽省非

28、煤矿山“十二五”整治与发展规划(皖政2011118号);(65) 芜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92015年);(66) 繁昌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92015年);(67) 芜湖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68) 繁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10);1.1.5 与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69) 安徽省繁昌县赭狮山矿区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4年)评审意见书;(70) 安徽省繁昌县赭狮山矿区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3月)(71) 繁昌县国

29、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6月);(72) 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73) 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74) 繁昌县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蜘蛛山矿年产80万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红土、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整合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书;(75) 安徽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公告(安徽省水利

30、厅 安徽省统计局 2013年5月)及相关资料;(7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5年7月6日。1.2 评价目的及工作原则1.2.1 评价目的本次评价工作主要目的是论证本项目的可行性及合理性,分析其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评述,预测分析结果,评价其是否能作到“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清洁生产”,达到保护环境目的,具体内容如下:(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发展规划分析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污染源分布进行详细调查,根据功能区划分及区域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等分析该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3)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

31、依据,分析本项目工程工艺技术路线的可行性,对清洁生产水平分析比较,同时提出对本项目所产生的三废拟采取的具体污染治理措施要求。(4)通过对项目工程分析,计算污染物排放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预测分析,说明本工程投产后对环境的污染贡献及对周边环境的生态影响,以及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及其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环境影响,同时,对项目污染源提出防治措施,对生态影响提出防护、恢复与补偿措施。(5)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及污染物排放特征,制定避免或减少污染的对策及措施,结合当地环境特征,依据环保法规、标准和区域评价给出的当地环境总量目标值,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方案,并实现污染物浓度的达标排放,明确回答本工程的环境可行

32、性。(6)通过对本工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论证本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要求本项目在污染治理措施上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以保证本工程的兴建能够达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的环保要求。(7)通过公众参与调查,让当地公众了解本工程的内容、性质及对本地区带来的正、负效益情况。让公众充分发表对本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提供社会公众意见依据。1.2.2 工作原则(1)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清洁生产”、“达标排放”、“三同时”的原则。(2)重点做好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贯彻“清洁生产”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和生态破坏

33、。(3)坚持环评工作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原则、建设项目选址服从区域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重要生态环境的原则。(4)评价内容力求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可靠,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可信。1.3 环境影响因素及评价因子识别1.3.1 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的采掘(行业代码B10-1099),位于繁昌县荻港镇,其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矿山运营(开采)期的“三废”排放及生态破坏。经过对该项目生产和排污特征分析及对周围环境状况的调查,识别出项目对环境影响矩阵见表1.3-1。表1.3-1 项目环境影响要素判别表时段环境要素影响因子工程内容及表征影响程度施工期营

34、运(开采)期环境空气粉尘开采、铲装、堆场粉尘、破碎站粉尘、爆破粉尘等-机械废气采矿机械作业过程排出的废气、爆破烟气-声环境噪声采矿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爆破瞬时噪声-水环境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土场淋溶水-生态环境矿山开采开采对矿区地形地貌、土壤侵蚀、野生动物、植被、土地利用结构和景观格局产生的影响-社会环境交通矿山生产加大区域交通运输需求量+注:- 表示负效应,+ 表示正效应;符号随数量的递增,表示影响的程度由大到小。1.3.2 污染因子识别该项目属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根据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现场勘察情况,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对地表生态系统有一定的影响。按照环境

35、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要求,结合该项目实施方案,对环境影响因子加以识别,编制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表,具体见表1.3-2。表1.3-2 项目环境污染因子识别表名称生态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植被水土流失土地占用景观噪声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工业农业生活质量运营期影响性质短期长期YYYYYYYYYYY可逆不可逆YYYYYYYY直接YYYYYY间接YYYYY有利YY不利YYYYYYYYY备注“Y”表示有关联影响1.3.3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表1.3-1、表1.3-2,本项目污染源分析识别出的环境影响因子、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标准、规定所列控制指标,筛选出的

36、本次评价的现状评价、影响评价因子如表1.3-3所示。表1.3-3 评价因子筛选一览表环境要素评价因子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现状SO2、NO2、TSP、PM10污染源现状评价SO2、NO2、TSP、PM10环境空气影响预测TSP地表水环境水环境质量现状pH值、石油类、CODcr、NH3-N、TP、BOD5水污染源评价COD、SS、氨氮水环境影响分析SS地下水水环境质量现状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锌、铁、镉、铜、六价铬、硫酸盐、硫酸盐水污染源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动植物种类分布状况、植被覆盖现状、土壤侵蚀程度、水文水质、土地利用格局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动植物种类及分布状况的改变、

37、植被覆盖率的改变、水土流失声环境环境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矿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污染源评价采矿废石、生活垃圾景观环境自然景观自然景观1.4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4.1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和范围根据导则HJ2.2-2008,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选取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粉尘,分别计算粉尘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见表1.4-1所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见表1.4-2所示。表1.4-1 环境空气评价等级计算污染物Pmax(%)D10%确定

38、计算等级颗粒物8.38-三级表1.4-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 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根据计算结果,该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粉尘的最大的Pi值为8.38%,小于10%,根据导则规定,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矿区为中心点,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1.4.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范围本项目露天开采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矿区职工生活污水和矿区雨水等,水质简单。矿区雨水进入沉淀池,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回用不掉的水通过路边排水沟外排,进入周边天然沟道,汇入杨梅

39、冲水库后,经过芦南山河,在南圩闸汇集最终注入长江。生活污水产生量2.4m3/d,水质简单,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根据繁昌县地面水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芦南山河和杨梅冲水库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类为类,水体功能为灌溉、养殖用,无饮用水取水口。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的条款规定,确定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本次评价区域地表水体现状评价范围为矿区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3500m。1.4.3 环境噪声评价等级和范围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规定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确认函,矿山区域整体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矿

40、区200m噪声评价范围和矿山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分布少量居民,评价范围内噪声值增加量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关于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确定本次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按二级进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次项目噪声评价范围为矿界外200m及运矿道路两侧200m范围。1.4.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的有关规定及现场踏勘分析,本工程属于一般区域,矿区面积0.229km2,远小于2km2;但是矿区在营运期间将原有占地土地利用类型由有林地变为工矿用地,

41、利用类型明显改变。根据上述判别标准,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表1.4-3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面积2km2 20km2或长度50km100km面积2km2或者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本次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矿区范围,并根据采矿特点向外扩展1000m,并同时考虑运矿道路两侧200m范围。1.4.5 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和范围本项目为矿山采选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

42、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类建设项目),且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 (类建设项目),具备 I 类和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评价项目确定为类建设项目。由于采矿体最低开采标高+20m,位于当地排水基准面+18m以上,不需要进行疏干排水,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不会引起区域地下水流场变化,露天开采地下水在自然坡降条件下流出。但地下水水位仅局部发生变化,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等级划分属于类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评价等级的分级方法,应分别按类和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办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43、工作等级划分,并按所划定的最高工作等级开展评价工作。类建设项目工作等级划分1)、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等级为中矿区内第四系(Q)松散层,由黄褐色亚砂土,粘土,亚粘土夹砂土组成,单层厚度为0.252.30米,含孔隙潜水,水量微弱,渗透系数多为1.5110-6cm/s;故包气带防污性能等级为“中”。2)、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污染特征分级为-不易矿山地形高差较大,大气降水在地形的影响下,一部份直接流入矿区周边沟渠,以地表水的形式排出矿区,一部份直接渗入地下,或沿矿区周边向山谷坡脚地带运移,以泉水的形式出露地表流出矿区,或沿基岩裂隙向深部入渗,参与区域地下水的循环体系,成为地下水的组成部分,补给潜

44、水含量水层,该矿区地下水与地表水水力联系差,地下潜水含水层埋深大,故建设场地的含水层污染特征分级为“不易”。3)、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不敏感矿山所在位置为非生活供水水源地及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保护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不敏感”。4)、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小本项目污水排放量小于0.2万m3/d,污水排放量分级为“小”。5)、建设项目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中本项目污水来源二种:表土堆场的废水淋溶水和生活污水,污染物有耗氧有机物,无机有害、有毒物等,主要污水水质指标有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氨氮等;因此其污染物类型超过两种,根据现场水质监测结果,水质指标基本满足要求。需要预测的水质指标小于6个,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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