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硫化碱、3.5万吨硫酸.二甲酯、2万吨二甲基二硫、1万吨甲基磺酰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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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硫化碱、3.5万吨硫酸二甲酯、2万吨二甲基二硫、1万吨甲基磺酰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新疆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十二月目 录1建设项目概况11.1建设项目背景11.2建设项目地点11.3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21.4生产规模21.5建设投资21.6生产工艺简述2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4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73.1环境保护目标73.2污染物排放情况73.3环境影响评价结果83.4环境保护措施123.5环境风险评价153.6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163.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

2、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163.8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74公众参与194.1公众意见调查方式与范围194.2建设项目环境信息194.3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04.4 调查结果统计分析204.5 对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224.6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2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45.1项目建设概况245.2环境现状与主要环境问题245.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55.4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276联系方式306.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306.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3031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背景精河县境内的艾比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盐矿资源十分丰富,艾

3、比湖地区食盐矿储量826.1万吨,芒硝矿1134.8万吨,艾比湖是新疆境内最大的盐湖,湖面面积为800km2,湖水中含盐1.25亿吨、芒硝9700万吨,艾比湖丰富的无机盐资源具有优异的开发优势。目前精河县盐化有限公司水硝资源现有转化硝场面积1.14km2,副产的结晶水芒硝已达200万吨,艾比湖湖水矿化度很高,在大风侵蚀下每年约有结晶硝387.5万吨被搬运到湖东岸。随着春季升温,夏季极端最高气温达44.2,结晶硝成硝尘,又被大风吹扬,每年约有280吨细小颗粒被搬运到数百数千里之外。芒硝污染面积的扩大,使浮尘天气危害性增加,污染绿洲,成为西北地区巨大的风沙发源地,更是危害无穷的污染源,危及天山北坡

4、经济带,威胁新亚欧大陆桥安全运行,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导致大范围的灾害性生态破坏后果。本项目硫化碱(学名“硫化钠”)是以“煤还原芒硝法”生产工业硫化钠及下游产品,一方面利用当地废弃的芒硝“变废为宝”化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可减轻当地因芒硝裸露而引起的环境问题,同时,对农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部分下岗工人的再就业,起到积极作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2建设项目地点本项目区位于精河县东北部15km,艾比湖南部7.0km,盐场东南侧2.5km处,距精河县火车站约6.0km,项目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444107,E830305。在工程用地界外2km以内,没有

5、学校、医院和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占地主要是荒地,没有林地和草地。本项目所在区域5km范围内已建的企业有四家,分别是隆盐盛汇化工(原中鑫化工)、荆楚化工、天山硫化碱、新始源铸造,其中隆盐盛汇化工、荆楚化工和天山硫化碱均为硫化碱生产企业,新始源铸造是钢铁冶炼企业。1.3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2套硫化碱生产装置,每套生产规模为2.5万t/a,每套装置包括焙烧设备、洗渣设备、蒸发设备等;3套硫酸二甲酯生产装置,其中2套生产规模为1.2万t/a,另外一套生产规模为1.1万t/a;3套二甲基二硫生产装置,其中2套生产规模为0.7万t/a,另外一套生产规模为0.6万t/a;1套甲基磺酰氯生

6、产装置,生产规模为1万t/a。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为7000t/a二甲基二硫、12000t/a硫酸二甲酯,二期为7000t/a二甲基二硫、12000t/a硫酸二甲酯,三期为50000t/a硫化碱、6000t/a二甲基二硫、11000t/a 硫酸二甲酯、10000t/a甲基磺酰氯。公用及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原辅料及产品贮运设施、维修车间、化验室、消防、给排水、总图运输、循环水系统、采暖通风工程、变配电及供电系统、电信通迅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及排放设施、工艺废水循环利用设施、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废渣处理设施、消声降噪设施、绿化等;服务性工程和生活设施:本项目厂区仅考虑办公设施等,其余服务性工程由

7、盐化矿产品加工区统一规划设置。1.4生产规模5万t/a硫化碱、3.5万t/a硫酸二甲酯、2万t/a二甲基二硫、1万t/a甲基磺酰氯,副产品0.2029万t/a硫酸、4.138万t/a盐酸。1.5建设投资工程建设总投资4900万元,由企业自筹。环保设施投资为717万元。1.6生产工艺简述1.6.1 硫化碱工序本项目所采用的煤粉还原芒硝生产硫化碱工艺路线,主要包括混料、转炉、浸取、蒸发四个工段。1.6.2 硫酸二甲酯工序硫酸二甲酯的生产主要原材料为甲醇、硫磺。甲醇在浓硫酸作用下脱水生成甲醚,吸收由硫磺燃烧催化氧化作用下生成的三氧化硫,经蒸馏冷却制得硫酸二甲酯。1.6.3 二甲基二硫工序二甲基二硫的

8、生产主要原材料为硫磺、硫化碱、硫酸二甲酯。由硫磺与硫化碱反应生成二硫化钠,由硫酸二甲酯为甲基化剂与二硫化钠反应制得二甲基二硫。1.6.4甲基磺酰氯工序甲基磺酰氯生产工艺为在反应釜内加入二甲基二硫、水后定量通入氯气,在2540下反应,在氯化反应完成后静置,分离得到上清液副产品盐酸。甲基磺酰氯粗品入蒸馏装置蒸馏纯化,蒸馏釜残和前馏分回合成工段。在甲基磺酰氯合成、蒸馏过程中有含有Cl2和 HCl尾气,工程将尾气统一收集到降膜吸收器用碱吸收后高空60m排放。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本项目区位于精河县东北部15km,艾比湖南部7.0km,盐场东南侧2.5km处,距精河县火车

9、站约6.0km,项目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444107,E830305。在工程用地界外2km以内,没有学校、医院和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占地主要是荒地,没有林地和草地。本项目所在区域5km范围内已建的企业有四家,分别是隆盐盛汇化工(原中鑫化工)、荆楚化工、天山硫化碱、新始源铸造,其中隆盐盛汇化工、荆楚化工和天山硫化碱均为硫化碱生产企业,新始源铸造是钢铁冶炼企业。本项目区位于博罗克努山以北,四台谷地以东,精河凹陷盆地内,地形、地貌主要由南山沉积碎屑物质的堆积形成,属于山前洪积倾斜平原。厂址所在地处于准噶尔盆地的西南部,新构造运动不强烈,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划图(GB18306-2001

10、)划分,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150.20g,抗震烈度为68度。地壳稳定性属基本稳定次不稳定区。因此,拟建项目抗震设防烈度按8度计,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20g。本项目区地下水最高水位8m左右,地下水水位季节性变化在1m左右,主要是南部山区地表水入渗和基岩裂隙水侧向补给,由东南向西北径流,该地下水属潜水类型。项目位于中纬度地带,具有日照充足、冬夏冷热悬殊、干燥少雨、多大风等特点,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项目区的土壤类型为盐化棕漠土、风沙土。 地表植被主要有芨芨草、拂子茅、碱蓬等,植被覆盖在5%左右。项目区域大气环境中常规污染物TSP、SO2、NO2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11、)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特征污染物H2S和Cl2浓度均未超出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有关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确定的评价等级,结合区域环境特征,按“导则”中评价范围确定的相关规定,并综合本项目污染源排放特征,本项目各环境要素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汇总见表2.2-1和图2.2-1。表2.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汇总表序号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二级主要考虑工程对厂址附近的区域环境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转炉烟气的NO2占标率为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为

12、3.9km,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为半径4.0km的圆形区域。2地下水三级地下水评价范围为实际影响范围,即以厂址为中心,上游500m,下游1000m3声环境三级四周场界外200m范围4环境风险一级以厂区事故源为中心半径5km范围5生态环境三级厂区占地区域240000m2的范围图2.2-1 评价范围图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环境保护目标本次评价确定的需要环境保护的敏感区域见表3.1-1、敏感区域分布见图2.2-1。表3.1-1 本项目环境敏感区域环境要素保护对象相对场址方位距本项目场界距离(m)环境特征人数环境功能要求保护目标大气精河盐场西北侧2.5km工业企业100环境空

13、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环境空气不受明显影响精河火车站西南侧6.0km交通设施艾比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东侧2.7km国家级保护区北地村西南10.2km人群聚居区550地下水厂址上游500m,下游1000m生产、生活用水 (GB/T14848-93)类地下水环境不受影响地表水艾比湖北侧7.0km国家级湿地保护区 (GB3838-2002)中类标准 地表水环境不受影响3.2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污染源主要为:废气:转炉烟气、化碱废气、锅炉烟气、配料及输送粉尘、转炉进料粉尘、煤磨机废气、硫酸二甲酯工艺废气、二甲基二硫工艺废气、甲基磺酰氯工艺废气、无组织粉尘。废水:项目工艺中的硫酸二甲酯

14、车间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软化水处理系统排盐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各车间设备清洗及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噪声:设备噪声等。固废:燃煤锅炉灰渣、加热转炉灰渣、化碱过程中排出的废渣、脱硫渣、硫酸二甲酯中和沉淀池污泥、废催化剂(五氧化二钒)、二甲基二硫工段焚烧尾气的除尘灰和脱硫渣、二甲基二硫釜残、甲基磺酰氯蒸馏釜残渣;生活垃圾。各污染物排放汇总及三本账核算见表3.2-1。表3.2-1 工程竣工后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汇总表污 染 物产生量削减量排放总量废气废气量 万m3/a152703.50152703.5烟尘 t/a1653.461631.7721.69SO2 t /a2679.982453

15、.23226.75NO2 t/ a133.570133.57汞及其化合物 t/ a0.00350.00210.0014 H2S t/a113.45108.45.05(CH3)2O t/a570.94565.235.71CH3OH t/a39.8239.820(CH3)2SO4 t/a3.53.460.04CH3SH t/a70.569.790.71(CH3)2S t/a442.5438.074.43(CH3)2S2 t/a4746.530.47(CH3)2S3 t/a87.920.08Cl2 t/a7.56.071.43HCl t/a6.256.190.06粉尘 t/a1954.321930.

16、523.82废水废水量 万m3/a41.846441.84610固废危险废物 万t/a0.1900.19一般工业固废 万t/a13.2313.230生活垃圾 万t/a0.0016500.001653.3环境影响评价结果3.3.1废气(1)转炉烟气本项目共有2台转炉,每台转炉配一台余热锅炉,2台转炉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两级冲击式水浴脱硫除尘器,转炉烟气经除尘室重力沉降后,进入余热锅炉回收热量,从余热锅炉排除的烟气经处理后从一根60m高烟囱排空。转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粉(烟)尘、SO2、NO2、H2S,经处理后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非金属焙烧炉窑二级标准。(2)化碱废气本项目共有6台溶碱槽

17、,每两台溶碱槽配套一套喷淋塔废气处理设施及一根15m高排气筒,化碱废气用引风机引至喷淋塔处理后从排气筒排空,因硫化钠极易溶于水、故硫化钠基本上全部被水吸收,尾气中的H2S可达标排放。(3)锅炉烟气本项目锅炉房安装2台15t/h燃煤蒸汽锅炉,一开一备,设计采用多管陶瓷除尘+水膜脱硫,环评要求采用脱硫塔双碱法脱硫,经处理后SO2和烟尘均能达标排放。(4)配料及输送粉尘、转炉进料粉尘配料及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袋式除尘器收尘。转炉进料产生的粉尘,在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并设置袋式除尘器收尘。排放浓度为30mg/N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由引风机排入15m高烟囱

18、放散。(5)煤磨机废气本项目煤磨机配套安装袋式除尘器及15m高排气筒,废气经除尘后从排气筒排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6)硫酸二甲酯工艺废气、二甲基二硫工艺废气硫酸二甲酯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酯化吸收废气、粗酯蒸馏系统逸散尾气和甲醇蒸馏废气。二甲基二硫工序生产过程中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化料废气、反应系统尾气、釜残臭气和焚烧系统废气。硫酸二甲酯车间的废气最终均与二甲基二硫工艺废气一起进入二甲基二硫工序废气焚烧系统进行焚烧处理。废气先经焚烧炉焚烧,焚烧尾气再经一级多管陶瓷+二级喷淋式水膜脱硫除尘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正常情况下,硫酸二甲酯和二甲基二硫车间的废气经处理后,可

19、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7)甲基磺酰氯工艺废气甲基磺酰氯工艺废气主要为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Cl2、HCl尾气,经降膜二级水吸收+碱吸收后由60m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8)无组织粉尘无组织粉尘来自原、燃料堆场。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原料必须采用全封闭式储存,同时在煤炭储存过程中每天定时洒水,有效的减少无组织粉尘的产生量。厂界空气中粉尘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3.3.2废水本项目用水量为87.21104m3/a(2907m3/d),仅占精河工业园可供水余量(16222104m3/a)的0.

20、54%,对评价区水资源影响程度较低,本项目用水不会造成评价区水资源短缺。盐化矿产品加工区的供水水源为精河县第二水厂,通过输水管网供水至盐化矿产品加工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已经建成,现状年的产水能力为1万m3/d,根据精河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盐化矿产品加工区供水保证率为95%,可以满足本项目的用水需求(本项目已取得精河县水利局用水意见,见附件)。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水源为盐化矿产品加工区已建的一口机井备用水源,机井深度120m,出水能力150m3/h。目前盐化矿产品加工区输水管网还未铺设至本项目厂址区域,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园区计划2015年年底前完成管网铺设工作,届时本项目的用水是有

21、保障的。在园区输水管网铺设至本项目厂址区域之前,本项目不得使用园区备用机井水源进行生产。本项目工艺中的硫酸二甲酯车间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软化水处理系统排盐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各车间设备清洗及地面冲洗废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夏季绿化,冬季贮存。艾比湖距离本项目7km,项目与其无任何水利联系,本工程排水不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各单元装置在工程设计时均采用防渗或防漏效果很好的装置设备或贮罐,装置内排水管道均采用密封、防渗材料。工程装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排污管道损坏发生渗漏时

22、可能产生废水渗漏进入地下水,对局部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但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影响范围不大。3.3.3噪声本工程的噪声源主要是破碎机、烘干机、各类风机(鼓风机、引风机、罗茨风机)、各类泵(工艺物料泵、喷射泵、水泵、真空泵等)等,各类设备噪声值在80100dBA之间,并且采取房屋降噪、减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项目区在2k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不会对项目区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3.3.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燃煤锅炉灰渣、加热转炉灰渣、化碱过程中排出的废渣、脱硫渣、硫酸二甲酯中和沉淀池污泥、废催化剂(五氧化二钒)、二甲基二硫工段焚烧尾气的除尘灰和脱硫渣、二甲基二硫釜残、甲基磺酰氯蒸馏釜残渣

23、以及生活垃圾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环评暂时判定硫酸二甲酯中和沉淀池污泥、二甲基二硫工段焚烧尾气的除尘灰和脱硫渣、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其余为一般固废。待项目投产后,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2007)要求进行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如属于一般危险废物,则由企业负责综合利用或者安全填埋处理。其中:(1)甲基磺酰氯蒸馏釜残渣作为原料回用于二甲基二硫车间,二甲基二硫釜残回用于硫化碱车间。(2)硫酸二甲酯中和沉淀池污泥、废催化剂、二甲基二硫工段焚烧尾气的除尘灰和脱硫渣均为危险废物,暂时堆存于厂内拟建的容积为500m3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送往

24、有资质的机构处理。(3)厂内其余废渣量存放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可以进行综合利用,部分碱渣返回工艺作原料使用,其余化碱废渣、灰渣可作为免烧砖原料使用,可生产各种规格的空心砖、实心砖等,其它废渣还可用作生产水泥早强剂、水泥、腐植酸硅肥等原料。碱渣、灰渣临时堆存在防风大棚内,同时灰渣洒水增湿,防止产生扬尘污染。(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用垃圾车运往精河县垃圾场统一填埋处理。按照上述措施对各类固废进行二次利用和处置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3.5艾比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距离艾比湖南岸约7km,不在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内,属于盐漠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1200m,

25、与护区的缓冲区和实验区的离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由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在各环境敏感点处的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未超出标准。本项目与艾比湖无水利联系,废水对艾比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影响不大。由于线路穿越实验区长度约3km,且区域内风力较强,因此应严格管理运输车辆,原料及产品的运输需密闭或加盖棚布,防止运输中沿途撒漏及扬尘污染,且3km路段路面必须柏油化,减少起尘。最大限度的减少汽车尾气对保护区的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艾比湖生态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3.3.6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间主要是噪声和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6、,而这样的影响是短暂和间歇的,且周围环境简单,在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其对环境的影响会降至最小程度。3.4环境保护措施(1)废气处理措施a、转炉烟气本项目共有2台转炉,每台转炉配一台余热锅炉,2台转炉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两级冲击式水浴脱硫除尘器,转炉烟气经除尘室重力沉降后,进入余热锅炉回收热量,从余热锅炉排除的烟气经处理后从一根60m高烟囱排空。b、化碱废气本项目共有6台溶碱槽,每两台溶碱槽配套一套喷淋塔废气处理设施及一根15m高排气筒,化碱废气用引风机引至喷淋塔处理后从排气筒排空,因硫化钠极易溶于水、硫化钠基本上全部被水吸收。c、锅炉烟气本项目锅炉房安装2台15t/h燃煤蒸汽锅炉,一开一备,设计

27、采用一级多管陶瓷+二级水膜脱硫,环评要求采用脱硫塔双碱法脱硫。d、配料及输送粉尘、转炉进料粉尘配料及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袋式除尘器收尘。转炉进料产生的粉尘,在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并设置袋式除尘器收尘。排放浓度为30mg/N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由引风机排入15m高烟囱放散。e、煤磨机废气本项目煤磨机配套安装袋式除尘器及15m高排气筒,废气经除尘后从排气筒排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f、硫酸二甲酯工艺废气、二甲基二硫工艺废气硫酸二甲酯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酯化吸收废气、粗酯蒸馏系统逸散尾气和甲醇蒸馏废气。二甲基二硫工序生产过程

28、中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化料废气、反应系统尾气、釜残臭气和焚烧系统废气。硫酸二甲酯车间的废气最终均与二甲基二硫工艺废气一起进入二甲基二硫工序废气焚烧系统进行焚烧处理。废气先经焚烧炉焚烧,焚烧尾气再经一级多管陶瓷+二级喷淋式水膜脱硫除尘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g、甲基磺酰氯工艺废气甲基磺酰氯工艺废气主要为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Cl2、HCl尾气,经降膜二级水吸收+碱吸收后由60m排气筒排放。h、无组织粉尘无组织粉尘来自原、燃料堆场。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原料必须采用全封闭式储存,同时在煤炭储存过程中每天定时洒水,有效的减少无组织粉尘的产生量。(2)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硫酸二甲酯车间排

29、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软化水处理系统排盐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各车间设备清洗及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a、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厂区内的排水沟;b、硫酸二甲酯车间排水经中和处理后排至二甲基二硫工序釜残蒸发池蒸发;c、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部分用于硫化碱脱硫补充水水、二甲基二硫车间尾气处理补充水、以及道路喷洒用水,富余废水供应给西北侧2.5km处的精河盐化公司采硝使用,本项目已与精河盐化公司签订了循环冷却废水供应协议;d、软化水处理系统排盐水回用于脱硫除尘工艺;e、锅炉排污水回用于煤场喷洒降尘;f、锅炉蒸汽冷凝水回用于锅炉房;g、各车间设

30、备清洗及地面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排至二甲基二硫工序釜残蒸发池蒸发;h、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冬储夏灌。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台机械设备,包括各类泵、风机等,噪声源强在85100dB(A)之间。可研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安装消音器和采取隔音措施,增加厂区绿化面积,选择低噪声设备,总图布置中合理布置噪声源,将主要的噪声设备布置在室内。(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燃煤锅炉灰渣、加热转炉灰渣、化碱过程中排出的废渣、脱硫渣、硫酸二甲酯中和沉淀池污泥、废催化剂、二甲基二硫工段焚烧尾气的除尘灰和脱硫渣、二甲基二

31、硫釜残、甲基磺酰氯蒸馏釜残渣以及生活垃圾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环评暂时判定硫酸二甲酯中和沉淀池污泥、二甲基二硫工段焚烧尾气的除尘灰和脱硫渣、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其余为一般固废。待项目投产后,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2007)要求进行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如属于一般危险废物,则由企业负责综合利用或者安全填埋处理。其中:(1)甲基磺酰氯蒸馏釜残渣作为原料回用于二甲基二硫车间,二甲基二硫釜残回用于硫化碱车间。(2)硫酸二甲酯中和沉淀池污泥、废催化剂、二甲基二硫工段焚烧尾气的除尘灰和脱硫渣均为危险废物,暂时堆存于厂内拟建的容积为500m3

3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送往有资质的机构处理。(3)厂内其余废渣量存放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可以进行综合利用,部分碱渣返回工艺作原料使用,其余化碱废渣、灰渣可作为免烧砖原料使用,可生产各种规格的空心砖、实心砖等,其它废渣还可用作生产水泥早强剂、水泥、腐植酸硅肥等原料。碱渣、灰渣临时堆存在防风大棚内,同时灰渣洒水增湿,防止产生扬尘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用垃圾车运往精河县垃圾场统一填埋处理。(5)艾比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由于线路穿越实验区长度约3km,且区域内风力较强,因此应严格管理运输车辆,原料及产品的运输需密闭或加盖棚布,防止运输中沿途撒漏及扬尘污染,且3km路段路面必须柏油化,减少起尘。最大

33、限度的减少汽车尾气对保护区的影响。3.5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经识别、排查筛选,本项目主要风险事故类型为火灾、爆炸及毒物泄漏。项目涉及的硫酸二甲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氯气(有毒有害),为重大危险源。硫酸二甲酯泄漏发生池火灾后死亡的半径为17.5m;严重烧伤的半径为21.9m;轻度烧伤的半径为33.5m。发生火灾爆炸主要危及硫酸二甲酯罐区周围的其他装置,对生产区有一定的破坏作用;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公司内部员工,对周边居民即厂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在设定事故情况下,液氯钢瓶发生泄漏时的紧急撤离半径为1.4km,该范围内受影响人群为本厂职工(110人)、厂址西侧800m处的新始源铸造厂职工(200人)

34、和西侧1200m处的荆楚化工厂(246人);在设定事故情况下,硫酸二甲酯储罐发生泄漏时的紧急撤离半径为5.0km,该范围内受影响人群为本厂职工(110人)、厂址西侧800m处的新始源铸造厂职工(200人)、西侧1200m处的荆楚化工厂(246人)、西北侧1600m处的天山硫化碱厂(100人)、西北侧2200m处的中盐硫化碱厂(120人)和西北侧2500m处的精河盐场(100人)。未来该范围内可能会有其他企业入园建设。因此,一旦发生液氯钢瓶泄漏或者硫酸二甲酯储罐泄漏事故,企业应及时做好本企业及周边企业的人员疏散工作。本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的基础上,在加强风险

35、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以接受的。3.6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拟建项目以芒硝等为原料,生产工业硫化钠及其下游产品,化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本项目不属国家发改委颁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限制、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项目拟选厂址符合相关发展规划:符合硫化碱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中对工艺、设备、选址等的要求;同时硫化碱属新疆石油和化学工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规划的重点开发产品;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本项目符合当地经济结构的调整要求,

36、同时符合当地规划用地的要求。2014年1月,精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新疆佳联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精河县工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但尚未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2014年10月,自治区环保厅组织专家对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精河县工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评审,经过修改,2014年12月18日,自治区环保厅对“精河县工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新环函20141462号)。本项目位于精河工业园盐化矿产品加工区内,属于硫化碱及下游产品生产企业,符合规划要求。建设单位若能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治

37、理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的可行的。3.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该项目年生产5万吨硫化碱可消耗约8.8万吨芒硝,可大大改善艾比湖盐尘污染严重的现状。在本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实施情况下,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后,可使环境污染得到控制,“三废”污染物达标排放,特别是在废水处理方面,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工艺废气及燃料废气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工艺废渣全部综合利用,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实现本环评报告书所确定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有效地保护厂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对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环境质量的改善或保护成果目前尚无法准确的用货币化

38、进行衡量或表示,但环保投资的直接经济效益可以从几方面表现出来: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后的排污费将减少,超标排污罚款将免除,废物综合利用的收益等。虽然本项目环保投资的直接经济收益不很确定,但从综合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其环保投资是必须的也是合理的。 总之,项目的投产由于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会对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由于经济效益的提高,为今后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排污提供了经济支持,从而实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的统一。3.8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3.9.1环境监测计划运行期污染源监测包括废气、废水和噪声污染源,其中对转炉烟气中的SO2、实行在线监测,项目运营期

39、污染源环境监测计划见表3.9-1。表3.9-1 污染源监测方案类型监测对象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废气煤磨机废气排气量,粉尘浓度,排放速率每季一次(非正常加测)燃煤锅炉烟气排气量,烟尘、SO2及NO2的浓度、排放速率每季一次(非正常加测)转炉烟气排气量,烟尘、SO2及H2S的浓度、排放速率SO2在线监测其它污染物每季一次(非正常加测)化碱废气排气量,粉尘、H2S浓度,排放速率每季一次(非正常加测)焚烧炉尾气排气量,烟尘、SO2、甲硫醇、二甲基硫醚及二甲基二硫的浓度、排放速率每季一次(非正常加测)甲基磺酰氯车间工艺尾气排气量,Cl2、HCl的浓度、排放速率每季一次(非正常加测)厂界无组织粉尘厂界无组织粉

40、尘浓度每季一次废水生活污水储水池COD、BOD5、氨氮、SS 每季一次噪声主要噪声源等效连续A声级每季一次环境质量监测计划,见表3.9-2。表3.9-2 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环境要素监测对象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环境空气敏感点(由当地环保部门定)SO2、NO2、TSP、H2S、Cl2间断监测,每年一次厂界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SO2、NO2、TSP、H2S、Cl2间断监测,每年一次 噪声厂界噪声(Leq dB(A)间断监测,每年一次3.9.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管理主要任务是对环保设施和各种污染物(水、气、声、渣等)排放等进行监督,保证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及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工作为:(1)贯彻执行国

41、家、部颁和省级有关环保监督工作的各项法规及方针政策;(2)掌握全厂环保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并推动本厂环保监督工作,提高专业管理水平;(3)加强全厂清洁生产管理,并制定相应制度。(4)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环保设施的检修运行与安排管理;(5)组织调查环保设施缺陷和环保污染事故,查明原因,采取措施;(6)按照要求,建立厂级环境监测站,配备专职监测人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7)组织制订和健全本厂环保监督的规章制度,组织专业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8)组织工程的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9)制订本厂的污染治理计划及环境发展规划。4公众参与4.1公众意见调查方式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

42、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通过对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及其影响的初步分析,制定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并编制了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随后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及周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同时在媒体上公示直接信息反馈、定式社会调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法就工程项目的有关环境管理政策和可能的环境影响问题通过讨论、咨询、参与研究等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2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本项目进行了两次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4.2.1

43、首次公示(1)首次公示时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考虑项目特征和项目的影响范围,评价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任务后,于2014年7月,在新疆环保厅网上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首次公示内容拟建项目的第一次公示材料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评审批程序;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首次:http:/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本次调查共发放公众问卷117份,收回115,回收率98.3%;发放专家问卷12份,回收12份,回收率100%

44、。4.4 调查结果统计分析(1)公众问卷结果分析施工期影响调查公众调查者中有62人(53.91%)认为项目建设施工不会造成任何影响,27人(23.48%)认为噪声为主要影响,其次为施工扬尘、交通不便和施工垃圾,分别占5.22%、1.74%、1.74%。运营期环境影响调查根据统计结果得知,本次调查表中约有32个(27.83%)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在运营期间不会产生任何影响,55个(47.83%)被调查者认为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大气,其他影响依次为生态、污水、噪声和固废,所占比重分别为9.57%,5.22%,3.48%和1.74%。运营期社会影响调查45.22%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运营对生活和工作无影响,11.30%的被调查者认为对生活和工作产生影响较小,20.00%的公众认为对其工作和生活影响一般,有14.78%的被调查者认为影响较显著。 选址合理性调查94.78(109人)%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选址合理,0.87%(1人)的被调查者认为选址不合理。认为选址不合理的1名调查者想到该企业应聘工作,但认为项目拟选厂址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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