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同富路道路_给排水改造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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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 敦化市华春项目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珲春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同富路道路,给排水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HCZB2017ZB001招标人: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七年 三 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47第五章 图纸50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1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2第八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投标价法)104附 件 工程量清单明细116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 招标公告珲春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同富路道

2、路,给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HCZB2017ZB0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同富路道路,给排水改造工程已由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珲国合发改字【2014】1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珲春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同富路道路,给排水改造工程2.2 建设规模:混凝土路面2068.13,雨水606M,污水682M,给水203.5M。 2.3 建

3、设地点:吉林省敦化市雁鸣湖镇大山村。2.4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共计152日历天。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质量标准 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拒绝吉林省建筑企业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

4、价不合格的企业投标。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报名,联系人:李晓萍,联系电话:0433-7569920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敦

5、化锦东花园6号楼一楼门市), 联系人:韩秀杰,联系电话:18843321052)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厚2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15时0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1#(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

6、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6.投标保证金递交 6.1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在2015年7月22日上午10:00时前,投标人需提供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方式: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崔永;联系电话:0433-7569920。 6.2递交方式: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总行;行号:402249460018账号:0790702011015200009415。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建设信息网、珲春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延边日报 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地

7、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邮编:133700 联系人:金龙云 电话:0433-761223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敦化市锦东花园6号楼一楼门市 邮编:133700 联系人:韩秀杰 电话:18843321052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2015 年6月25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敦化市沿江路1555号 联系人:李慧军电话:1894991588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敦化市宏远建设项目

8、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敦化市工农路118号联系人:王士春 电话:0433-62692001.1.4项目名称敦化市农村商业银行ATM机维修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敦化市内及乡镇1.1.6标段划分三个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建设规模敦化市农村商业银行ATM机维修改造工程。其中一标段:贤儒支行ATM机维修改造、黄泥河支行ATM机维修改造、黄泥河三所ATM机维修改造。二标段:沙河桥储蓄所ATM机维修改造,大石头专柜ATM机维修改造,大石头东林分理ATM机维修改造;三标段:果品公司楼ATM机维修改造,林胜储蓄所ATM机维修改造,十一个网点维修。1

9、.3.1招标范围维修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10月13日正式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须是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在其经营许可范围之内的工商业户和企业、公司等。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其他要求: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

10、定办理备案。条 款 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 开,踏勘时间:自行安排 召开地点:联 系 人:电话:投标答疑会不召开,投标人若需答疑,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

11、日前。在招投标期间,投标人发现其他投标人有围标、串标、挂靠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提出。对知情不及时举报所产生后果,当事人自行承担。公示期间只对评标之后产生的质疑、投诉进行受理。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1日9时 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1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1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5投

12、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保证金缴纳证明 7诚实守信承诺书条 款 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人民币或等额保函。3.7投标文件编制涉及表格样式按照招标文件附表一至附表二十五编制3.7.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7.5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书规格为A4纸,装订成册,不准活页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4.1.1封套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HCZB2017ZB001招标人的地址:敦化市工农路118号招标人名称:吉林敦

13、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敦化市农村商业银行ATM机维修改造工程XX标段2016年4月11日9时 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敦化市建设局后院六楼会议室(敦化市工农路118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敦化市建设局后院六楼会议室(敦化市工农路118号)5.2开标程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5.2 条款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专家四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在吉林省建设厅批准的评标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

14、、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总合同价款的10%。支付担保招标方提供相关支付证明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支付。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及企业收费许可证计算条 款 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0.3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一标段:42.7864万元;二标段:48.3774万元;三标段:49.289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按废标处理。同时不低于当期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指标中的相应造价。10.5本工程合同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10.6其他要求投标人

15、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法人名章)参加开标会议,如未参加开标会议按废标处理。(一)总 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及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

16、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主要合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须提供证明其法律地位和资质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4.2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 本标段的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 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4.6 本招标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准转包。4.8 企业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无不合格年度信用评价。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17、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5.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5.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6、投标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6.2 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 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

18、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附 件 工程量清单明细8.2 除8.1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形式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19、,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澄

20、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0.2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3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

21、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3、投标报价13.1 工程量清单报价13.1.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投标总价;(2)工程项目总价表;(3)单项工程费汇总表;(4)单位工程费汇总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7)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8)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9)分部分项工

22、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0)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1)主要材料价格表;(12)主要经济指标表;(13)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说明和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4.1 施工组织设计(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3)劳动力安排计划;(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施工总平面图;(9)工程服务承诺;(10)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

23、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说明。16、资格审查申请书16.1 资格审查申请书;16.2 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要求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表;(3)其他资料。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

24、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1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7.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第四项24条规定。18、投标报价18.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18.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8.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8.4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非招标人对

25、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合价、总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合价、总价内。19、投标货币19.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

26、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21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21、投标保证金2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21.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方式: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过期不予受理(账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2.1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21.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

27、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1.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21.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替代方案招标人将不予考虑。2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3.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2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

28、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电子光盘一份(单独密封,截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3.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不合格。23.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3.5投

29、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初审不合格。23.5.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3.5.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4.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24.1.1 投标文件应按A4规格装订。24.1.2 投标文件应编制详细目录,每页应标注页码。24.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密封在一个内层密封袋内。24.3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24.3.1 写明招标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24.3.2 注明下列识

30、别标志:(1)招标项目编号;(2)工程名称;(3) 2015 年 7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4.4除了按本须知第24.2款和24.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7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24.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4.6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25

31、、投标文件的提交2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5.2投标文件提交内容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相关证件原件等。2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6.1招标人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26.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迟交的投标文件27.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5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8.1

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4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8.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9、开标29.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9.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33、理人应按时参加会议,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件或委托书和身份证。29.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9.4开标程序:29.4.1宣布开标纪律;29.4.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29.4.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9.4.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9.4.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29.4.6宣读投标单位法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查询结果;29.4.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

34、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29.4.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9.4.9开标结束。30、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0.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30.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4条的要求密封的;30.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0.2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 标3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3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

35、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是由外聘专家从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聘。3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1.2.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1.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1.2.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1.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2、评标过程的保密3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

36、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权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八章“评标办法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八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5、资格后审35.1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对投

37、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36、投标文件的澄清3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7.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7.1.2 当单价

38、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七)合同的授予38、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9、中标通知书39.1中标人确定后,如无疑议,经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确认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并于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9.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

39、部分。39.3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4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40.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并向监督部门备案。40.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40.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0.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41、履约担保4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

40、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41.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42、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43、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

41、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九)纪律和监督44、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5、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6、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

42、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八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7、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8、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4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附表一:开标一览表开 标 一 览 表招

43、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名称招标控制价(万元)企业施工资质等级投标报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开竣工日期(年月日)备注注:1、填报的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相一致;2、本表为开标时唱标用,应单独小信封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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