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版环境影响评价全本繁峙县中医院建设项目繁峙县杏园乡杏园村杏园中心卫生院院址繁峙县中医院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0154273058.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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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环评证乙字第1331号繁峙县中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 示 版)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五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总 论1.1 评价任务由来1-11.2 编制依据1-31.3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1-51.4 评价等级1-71.5 评价内容与重点1-91.6 评价范围1-91.7 评价标准1-101.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14第二章 自然与社会环境概况2.1 地理位置2-12.2 自然环境概况2-12.3 生态环境概况2-22.4 社会环境概况2-22.5 城镇总体规划2-32.6 环境质量现状2-32.7 环境功能区划2-32.8 区域环境敏感因素和制约因素2-3第三章 项目概况与工

2、程分析3.1 原有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3-13.2 本项目工程概况3-53.3 工艺流程及污染源排放情况3-163.4 污染物排放“三本帐”核算3-37第四章 清洁生产分析4.1 节能减排分析4-14.2 设备的先进性4-34.3 环境管理要求4-44.4 结论及建议4-4第五章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5.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筛选的目的和方法5-15.2 不同时段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5-15.3 区域环境制约因素分析5-35.4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5-3第六章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6.1 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6-16.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16.3 评价区污染气象特

3、征分析6-16.4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6-16.5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6-46.6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6-66.7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6-8第七章 水环境影响评价7.1地表水概况7-17.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7-17.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7-17.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7-87.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7-87.6小结7-10第八章 声环境影响分析8.1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8-18.2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8-18.3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8-3第九章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9.1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9-19.2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9-1第十章 生态环

4、境影响分析10.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原则.10-110.2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10-210.3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10-4第十一章 公众参与11.1 公众参与的目的11-111.2 公众参与工作程序11-111.3 公众参与的方式、对象和内容11-211.4 公众参与调查人员概况11-511.5调查统计结果11-611.6 公众参与意见与落实11-811.7 结论11-8第十二章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2.1 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12-112.2 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12-512.3 环保措施汇总12-16第十三章 环境监理与监控计划13.1环境管理13-113.2环境监控计划13-413.3

5、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13-5第十四章 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1 经济效益分析14-114.2 环境效益分析14-1第十五章 达标排放与污染物总量控制15.1 达标排放分析15-115.2 总量控制15-2第十六章 环境风险评价16.1 评价目的和重点16-116.2风险识别16-116.3 评价等级判定16-316.4源项分析16-416.5事故影响分析及应急措施16-416.6结论16-13第十七章 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17.1 规划符合性分析17-117.2 土地利用分析17-117.3 区域城市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分析17-117.4 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17-217.5 外环境对

6、医院的影响分析17-317.6 环境敏感因素分析17-317.7 医院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17-4第十八章 结论和建议18.1 基本结论18-118.2 总结论18-518.3 建议18-60B第一章 总论 第一章 总论1.1 评价任务由来1.1.1 建设项目背景繁峙县中医院1988年经省计委、省卫生厅批准建立,是一所全民所有制中医综合医院,批准设立床位80张。经过20多年发展,繁峙县中医院逐步发展成为本区域医疗卫生领域一支重要的力量,承担着全县大量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和对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建院初期,中医院位于繁峙县石龙街与林荫路交叉口的西北角,该选址后来被划分入圣水头水源

7、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故中医院搬迁至繁城镇汽车站南50m处,租赁现有6层办公楼进行暂时营业,总建筑面积为4200平方米,设有内科、外科、妇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理疗科等临床科室,检验、心电、超声、内窥镜等辅助检查科室和医务、护理、行政、后勤等管理保障科室。但现有医疗条件简陋,许多科室合并,医院现有状况已无法满足卫生区域内居民的医疗服务基本需求,降低了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严重制约了繁峙中医医院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的发挥,从而降低了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整体效益。为了改善繁峙县中医院现有救治条件,中医院拟异地新建,最初选择建设地点为繁城镇安家地村东侧,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7500m2,医院开放

8、床位数100张,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科教发2012244号文件对该项目可研予以批复,忻州市环境保护局以忻环评函字2012第105号文对该项目环评予以批复。但该选址一直未取得土地手续,也无法开工建设,繁峙县中医院的建设迫在眉睫,故医院另行选址于杏园乡杏园村杏园中心卫生院院址进行建设,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科教发2012476号文“关于转发下达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将本项目列入计划投资县级医院内,繁峙县国土资源局以繁国土资201320号文出具了本项目土地预审意见,项目建设地点变化以后,根据新的建设地点的场地特征,建设内容发生了变化,总建筑

9、面积由7500 m2变为10800 m2(后初设又将总建筑面积调整为11094 m2),根据当地医疗卫生发展要求,开放床位数由100张调整为200张,繁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繁政发改字(2013)第3号文对调整内容予以批准。由于重新选址后,项目的规模和地点都发生了变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规定,本项目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根据繁峙县委、繁峙县政府以繁发(2013)11号文“关于印发繁峙县2013年省重点工程项目汇总表和

10、繁峙县2013年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本项目为繁峙县2013年省市重点工程,本项目的建设刻不容缓。现场踏勘时,本项目已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本报告要求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待完善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1.1.2 评价任务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保要求,该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繁峙县中医院于2014年6月25日正式委托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附后)。接受委托后,本项目环评人员对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了详细调查,对该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我单位

11、环评人员对建设项目周围情况及该区的发展规划以及供暖、供电、供水、排水、交通等基本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对评价区污染源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并结合项目施工期、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污染因子进行识别和筛选,在此基础上并根据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繁峙县中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提交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报环境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忻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9月23日在忻州市繁峙县主持召开了本项目技术审查会,根据技术审查意见,环评项目组人员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补充,由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请求批复。1.2 编制依据1.2.1 项目及任务依据1、繁峙县中医院建设项目环境

12、影响评价委托书,2014年6月25日;2、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科教发2012476号文“关于转发下达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2012年7月26日;1.2.2 法律及法规性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13、);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号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11、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3月18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1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

14、0037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2003年4月23日);14、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16、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7月30日修正); 17、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7年3月30日试行);18、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06第1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

15、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19、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2008年1月8日);20、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21、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2014年02月20日施行);2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年;23、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2000年5月28日);24、山西省用水定额(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法20081号);25、忻州市建筑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忻政办发2011188号文)26、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16、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525号,2015年2月28日)。27、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0136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 (2010年4月6号);28、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29、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30、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1160号“山西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7月11日);1.2.3 技术依据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

17、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7、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393-2007);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科200555号,2005年7月1日;9、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表2008164号;1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2003-12-26实施);1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12、医院

18、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13、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2004,2004年5月1日。1.2.4 参考依据1、开发建设环境管理候正伟编著,2003年6月;2、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3、繁峙县中医院建设项目筹建组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1.3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1.3.1 评价目的1、通过现场踏勘及资料分析,查清项目建设地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现状;2、通过对项目建设的施工期、运营期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搞清该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采用类比调查等方法,确定该项目在施工期、运营期的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及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根据项目的特点及污染特征,除了水

19、、气、声、渣等传统环境问题外,评价要更加关注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的环境问题,制定避免污染、防治污染的针对性对策、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增产减污”,以求把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3、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摸清工程建设的规模和主要内容,分析施工期和运营期的主要污染环节、污染类型、排污方式及污染程度,对环境的影响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4、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项目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为主管部门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通过项目选址的可行性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为项目建设决策、审批、运行及管理、竣工验收等提供可靠技术依据。通过以上工作,使本评

20、价达到为管理部门决策、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的目的。1.3.2 评价指导思想评价要以贯彻国家、山西省有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的要求,尤其是以近年来国家和山西省对医院行业的一系列政策为原则开展工作,还要以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对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1、以各项环境保护法规、评价技术规定,环境标准和本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目标为依据,指导评价工作;2、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3、坚持环评工作为优化设计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方针,不断提高环评工作的实用性;4、评价工作将在利用本区各种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类比调查和分析,力求全面、公正、客观;评价中要

21、体现“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原则;5、评价内容力求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可靠,污染防治及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可行,结论明确可信;6、本项目不同于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同时对工程设计、总图布置、服务管理、污染控制等方面的一些先进经验反馈给医院,使医院更好做到救死扶伤、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1.4 评价等级1.4.1 环境空气评价等级划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计算公式为:Pi=Ci/Coi 100%式中:Pi第i 个污染物的

22、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mg/m3;Coi第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mg/m3。Coi 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及修改单中一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 36-79 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Ci取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质量浓度;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站H2S和NH3。根据环境影响技术评价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评价工作级别按下表1-4-1划分,评

23、价等级判定结果见表1-4-2。表1-4-1 评价工作级别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 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 或 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表1-4-2 评价等级汇总分析表判据指标排放源下风向最大浓度g/m3最大浓度处距源中心距离mPmax(%)D10%(m)本次确定评价级别污水处理站H2S0.11181.12/三级NH31.43180.71/三级本项目-三级1.4.2 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水最大排放量为83.89m3/d,经本院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繁峙县污水处理中心,不直接排入地面水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4、 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规定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的判定方法,“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必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只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的有关规定,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并进行一些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确定本项目地面水评价主要从达标排放和控制措施方面进行分析。1.4.3 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建设项目分类的判别依据,本项目属于类项目。项目建筑物基础埋深3.0m,污水处理站基础埋深4m,施工过程中地基开挖较浅,对地下水环境尚未造成影响;项目运营期用水由杏园村水井提

25、供,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繁峙县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同时医院场地进行了硬化,并对医院进行相应的防渗处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次评价主要对地下水现状进行一般性环境影响分析。1.4.4 声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评价等级划分的规定: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1类地区,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因此,确定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1.4.5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

26、J19-2011)中关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规定,评价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396m2,其占地范围2km2,项目区域不涉及敏感区域属于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1.4.6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污水处理站事故排放、医疗废物事故排放等,项目不位于环境敏感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1.5 评价内容和重点1.5.1 评价内容本项目为新建医院项目,本次评价以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排放情况作为评价内容进行分析。1.5.2

27、评价重点根据对建设项目所处位置,施工期、运营期的分析及对项目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结果,结合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和项目与区域各种环境因素制约条件、环境质量现状等,确定本次评价的工作重点为:1、工程施工期的影响及防治、减缓措施(施工扬尘、建筑垃圾及施工噪声等);2、营运期评价重点为废水达标排放及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其次为项目对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风险。1.6 评价范围根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以及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条件,结合本工程特点及居民分布情况,确定本次环境评价范围如下:1.6.1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对不

28、同评价级别工作的深度要求,结合本次工程大气污染排放特征,该地区主导风向、该地区地形、地貌,确定本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以厂址为中心,向南北各延伸2.5km,东西各延伸2.5km,共约25km2的范围内进行。1.6.2 地表水评价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均无废水外排至地表水体,地表水影响评价主要从施工期废水不外排的保证性、运营期本项目废水进入繁峙污水处理中心的保证性及达标可靠性等方面进行分析。1.6.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建筑物基础埋深3.0m,污水处理站基础埋深4m,施工过程中地基开挖较浅,对地下水环境尚未造成影响;项目本身运营期用水由杏园村水井提供,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

29、,经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繁峙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同时医院场地进行了硬化,并对医院进行相应的防渗处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地下水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施工所涉及区域(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及施工临时占地用地范围)。1.6.4 声环境评价范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评价范围划分的规定,本次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本项目边界外扩200m。1.6.5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本次生态评价范围确定本项目占地范围。1.6.6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距离源点不低于3公里范围内。1.7 评价标准1.7.1 环境质量标准

30、1、环境空气:本项目所处区域为农村地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类规定:“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结合本区域的具体情况,本区应当属于二类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未包含的污水处理站H2S、NH3,本报告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相关标准值。各污染物浓度限值见表1-7-1和表1-7-2。表1-7-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单位:

31、g/Nm3污染物名称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依 据PM10/1507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7535SO250015060NO22008040NOX25010050TSP/300200表1-7-2 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编号污染物名称最高容许浓度(mg/m3)标准来源1硫化氢0.0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2氨气0.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2、地表水:评价区附近河流为滹沱河,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项目所在地河段属于滹沱河繁峙县古山水库出口至宏道段,水环境功能为工业用水保

32、护区,水质要求为类,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具体数据摘录如表1-7-3;表1-7-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CODcrBOD5氨氮氟化物挥发酚氰化物标准值693061.51.50.010.2项目砷高锰酸盐指数六价铬总铅总镉石油类汞标准值0.1100.050.050.0050.50.001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具体数据摘录如表1-7-4;表1-7-4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单位:mg/L(pH值除外)污染物pH总硬度氨氮NO3-NNO2-

33、NF-标准6.5-8.54500.2200.021.0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分类,项目区域执行1类标准。具体数据摘录如表1-7-5;表1-7-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标准名称昼间dB(A)夜间dB(A)1类55451.7.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1)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数据摘录如表1-7-6;表1-7-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监控点浓度(mg/m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

34、)污水处理站排出的臭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要求。具体数据摘录如表1-7-7;表1-7-7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序号控制项目标准值1氨/(mg/m3)1.02硫化氢/(mg/m3)0.033臭气浓度(无量纲)10.04氯气/(mg/m3)0.15甲烷(指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1.0(3)医院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表1-7-8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中型2.0752、水污染物本项目医疗废水

35、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繁峙县污水处理中心。医疗废水处理后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若本项目建成后,管网连接工程还未完成,本项目在过渡期间污水排放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排放标准后,由罐车将废水拉至繁峙污水处理中心。具体数据摘录如表1-7-9;表1-7-9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项目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PH6-96-9大肠菌群数(MPN/L)5005000CODCr浓度(mg/L)60250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60250BOD浓度(mg/L

36、)20100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20100SS浓度(mg/L)2060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2060氨氮(mg/L)15动植物油(mg/L)520石油类(mg/L)52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510色度(稀释倍数)30-挥发酚(mg/L)0.51.0总氰化物(mg/L)0.50.5总汞(mg/L)0.050.05总镉(mg/L)0.10.1总铬(mg/L)1.51.5六价铬(mg/L)0.50.5总砷(mg/L)0.50.5总铅(mg/L)1.01.0总银(mg/L)0.50.5总(Bq/L)11总(Bq/L)1010总余氯1)2)(mg/L)0.5注:1)采用

37、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mg/L。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2)采用其它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3、噪声(1)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7-10。表1-7-10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Leq(dBA)昼 间夜 间7055(2)运营期院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具体数据摘录如表1-7-11;表1-7-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38、准(GB12348-2008)标准名称昼间dB(A)夜间dB(A)1类55454、固体废物(1)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标准;(2)医院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标准;(3)医院废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栅渣属于危险废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疗机构污泥排放标准。具体数据摘录如表1-7-12。表1-7-12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医疗机构类 别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结核杆菌蛔虫卵死亡率%综合

39、性医疗机构100951.8 环境保护目标对项目所在地区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进行了现场踏勘,主要环境保护对象为医院周围居民、杏园小学、杏园乡政府、杏园中心卫生院以及附近村庄水井、水源地等。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8-1。表1-8-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编号保护对象方位距离(m)保护要求环境空气1杏园小学NE3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杏园村居民住宅W0E03杏园乡政府NE404杏园中心卫生院-05繁峙县县城N14006新沙村SW10007古家庄W19008南关村NE1700地表水1滹沱河S80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地下水1区域浅层

40、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2圣水头水源地距离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约2.5km不受影响3杏园乡集中供水水源地(静水位30m,主要取水含水层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距离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约320m声环境1杏园小学NE3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2杏园村居民住宅W53杏园乡政府E404杏园中心卫生院N0注:为拟拆除建筑,仅为施工期环保目标由于本项目东西两侧紧邻杏园村居民民房,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库、冷却塔、煎药房等设施可能对杏园村居民住宅造成影响,本项目东西两侧居民住宅为本项目重点环保目标。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库、冷却塔、煎

41、药房等设施与居民住宅关系及准确距离一览表见表1-8-2。表1-8-2 设施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设施保护对象方位最近距离(m)保护要求环境空气污水处理站杏园村民房W1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限制要求煎药房杏园村居民W5不受影响声环境冷却塔杏园村民房W3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空调机组杏园村民房E33换热站杏园村民房E10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暂存间杏园村民房W20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要求 1-16第二章 自然与社会环境概况1B第二章 自然与社会环境概况2.1 地理位置繁峙县位于山西北部忻州市、县域东与

42、阜平、灵丘相邻,西与代县接壤,南与五台山交界,北与应县、浑源毗连,县境东西长68km,南北宽35km,国土总面积2367km2。地理坐标为东经11309-11358,北纬3858-3927。县境东、南、北三面环山,境域多山而环峙,故名繁峙,滹沱河将县城分隔为南北两个城区。项目所在地位于山西省繁峙县杏园乡杏园村杏园中心卫生院院址,行政区划隶属于繁峙县杏园乡管辖。距繁峙县城直线距离1.4km。2.2 自然环境概况2.2.1 地形、地貌2.2.2 地质构造2.2.3 气侯特征2.2.4 水环境2.2.5 地质地震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本区地震烈度为级。2.3 生态环境概况2.3.1 土壤繁峙县境内

43、土壤分褐土、山地栗钙土、山地棕壤土、盐化草甸土等四大类。本项目所在地主要土壤类型为盐化革甸土。2.3.2 植物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以次生植被为主,调查未发现国家保护级别的植物分布。2.3.3 动物资源据调查,由于人为活动的影响,厂区及周边范围内未见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分布。据调查区内无国家重点保护物种。2.4 社会经济概况2.4.1 行政区划和人口分布繁峙县隶属于山西省忻州市管辖,全县现辖3镇10乡,即繁城镇、砂河镇、大营镇和东山乡、神堂堡乡、岩头乡、杏园乡、光裕堡乡、下茹越乡、集义庄乡、柏家庄乡、横涧乡、金山铺乡。2.4.2 社会经济2.4.3 交通厂区北侧邻乡村公路,交通便利。2.4.4 文化2.4.5文物古迹2.5城市总体规划略2.6 环境质量现状2.6.1 环境空气2.6.2 地表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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