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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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前 言11 总 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评价总体构思41.4 环境影响识别51.5 区域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71.6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01.7 评价重点121.8 环境保护目标122 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现有概况152.1 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概况152.2 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192.3 秀山城市垃圾处理场现存环保问题223 工程概况243.1 位置与交通243.2 工程基本情况243.3 处理规模核定343.4 工程设计进、出水水质353.5 尾水排放方式383.6 工程占地383.7 工程工期、进度、劳动制度及

2、定员384 工程分析394.1 工艺流程及其产排污分析394.2 施工期424.3 运营期444.4 污染物源强汇总表474.5 污染物排放“三本帐”和“以新代老”措施485 区域环境概况505.1自然环境状况505.2社会经济环境现状536 环境质量现状566.1 环境空气566.2 地表水环境576.3 声环境596.4 地下水环境607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627.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627.2 地表水影响分析647.3 噪声影响分析647.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668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678.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678.2 地表水影响预测758.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828.4 声环境影

3、响分析928.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949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水土保持959.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959.2 水土保持9510 环境风险评价9710.1 环境风险9710.2 环境风险管理10010.3 应急预案10211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0411.1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0411.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0611.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07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0711.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0811.6 生态保护措施10811.7 防治措施汇总10912 公众参与11112.1 公众参与的目的11112.2 公众参与方式11112.3 调查结果分析11312.4

4、公众参与调查结论11713 拟建工程建设合理性分析11913.1 工程建设必要性11913.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1913.3 规划符合性分析11913.4 选址合理性分析12014 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分析和总量控制12214.1 社会效益分析12214.2 经济效益12214.3 环境效益分析12314.4 总量控制12315 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验收方案12515.1 环境管理12515.2 环境监测12615.3竣工环保验收要求12916 结论与建议13216.1 项目概况13216.2 项目与有关政策及规划符合性13216.3 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环境问题133

5、16.4 自然环境概况及环境敏感目标13316.5 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13416.6公众参与13516.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3616.8 总量控制13616.9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3616.10 总结论13616.11 建议13657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前 言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位于秀山县官庄镇雅都村,于2010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采用卫生填埋方式,设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165t/d。根据运营数据显示,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实际处理量已经达到140150t/d,渗滤液产生量为7080m3/d,已经累计处理生活垃圾量20万t。目前,该垃圾处理场尚未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在日

6、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采用调节池收集,再通过8.6km的管道输送至秀山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由于秀山县污水处理厂接纳渗滤液上限为25m3/d,导致垃圾处理场内调节池的渗滤液存储量不断增加。经现场调查,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存储约1万m渗滤液,填埋区内储存2万m渗滤液,总共有3万m渗滤液待处理。因此,需要在垃圾填埋场就地建设一座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彻底解决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大量积存的安全隐患。因此,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100万元,在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北侧,建设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以下简称“拟建工程”),

7、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拟建工程的立项批复(秀山发改函2015243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拟建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658.21m2,处理能力为120m3/d,采用“水解酸化+2级A/O+MBR+NF/RO”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GB18918-2002)表2排放限值标准,排入北侧杨家河,再汇入梅江河。工程建成后,垃圾场内渗滤液不再直接进入秀山县污水处理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秀山县环保局下达了拟建工程的环评通知书,文号为“渝(秀)环

8、评通201550号)。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司派技术人员对拟建工程建设现场进行了踏勘,收集了相关设计及技术资料,结合区域环境的规划及环境现状的调查,对工程进行分析和环境识别,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秀山县环保局、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和指导,在此表示衷心感谢!1 总 则1.1 编制目的开展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即进行该项目的环境

9、可行性研究分析。针对拟建渗滤液处理工程的工艺特征,结合项目服务计划,评价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工程分析、场址选择、水环境预测评价、大气环境预测评价为重点,通过对工程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提出控制污染、减缓影响、防范环境风险的有效措施,以将工程建设产生的不良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为项目的建设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 编制依据1.2.1 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5)中

10、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08月27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修订)。1.2.2部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5)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

11、治技术政策,建设部建城2000120号,2000年5月29日;(6)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7)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环保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08年第35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07 37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1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设部建城2000120号,2000年5月29日;(12)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1.2.2 地方法规及政策文件(1)重

12、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2)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790号);(3)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70号令);(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5)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重庆市部分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的通知(渝环发200715号);(6)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和重庆市都市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控制规划的批复,渝府2008

13、134号;(8)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9)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10)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11)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2011年修订)及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23号);(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渝府发201343号);(1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14、土保持法办法(修订),2001年6月26;(14)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8号);(15)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1545号);(16)关于转发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环境护局渝价2003359号);(1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18)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5、(渝环发2003149号);(19)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通知的通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渝环发2005121号);(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1.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16、2004);(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CJJ131-2009)。1.2.4 工程相关资料(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渝(秀)环评通201550号;(2)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立项的复函;(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

17、015年8月);(5)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方案设计(2015年12月);(6) 建设单位与我公司签订的环境影响评价合同及其它资料。1.3 评价总体构思(1)在分析项目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性的基础上,本着尽量减少各垃圾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的原则,通过工程分析弄清拟建工程的废水、废气、噪声、废渣产污环节,以及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预测评价拟建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提出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拟建工程为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配套渗滤液处理的工程,属于技改性质,因此,评价根据

18、现有垃圾处理场建设情况的回顾,核算技改前后排污“三本帐”,提出“以新带老”的环保措施。(3)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自身为环保工程,其可研和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查,其处理规模、处理工艺和进出水水质直接引用拟建工程设计方案,本评价对其规模进行校核。(4)由于拟建工程臭气主要是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大气评价范围重点为场界及其场界外200m范围,评价主要预测臭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和距离、场界达标情况,不再对整个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进行预测。(5)大气影响评价主要对拟建工程污染物进行影响预测,并对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厂原环评大气预测结果进行叠加,分析拟建工程废气对环境影响程度;计算拟建工程卫

19、生防护距离,并采用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厂已划定卫生防护距离进行校核,取范围较大者作为划定结果。(6)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实测与类比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地表水引用梅江河官舟断面和石堤大桥断面例行监测数据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地下水引用垃圾填埋场例行监测数据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大气环境中的常规因子和特征因子以及声环境均进行现场实测方法进行现状评价。(7)拟建工程为垃圾填埋场的配套工程,在垃圾填埋场周边选址建设有利于渗滤液的及时处理,减小储存和运输的环境风险,故评价不再对其进行场址比选分析。(8)拟建工程为秀山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配套处理工程,不属于工业项目和第三产业的服务类项目,故不再设置清洁生产评价章节。1

20、.4 环境影响识别1.4.1 影响要素识别拟建工程建设和运行可能导致工程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对拟建工程施工及运行特点,结合区域环境特征,对工程主要影响源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因素汇总如表1.4-1。表1.4-1 工程主要影响源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生产环节及影响源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占地对土地利用格局造成一定的改变施工机具的使用对当地的水、大气、声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地表开挖对当地的土壤、植被等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临时土方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的进驻对当地的水、大气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运营期尾水排放对梅江河水质造成一定影响各种泵类、曝气设备等

21、机器的运行对工程周边的声、大气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污泥、膜浓液处置对当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社会效益缓解秀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压力,消除渗滤液安全隐患,有效减轻水环境污染,实现城市卫生和环境保持平衡发展,改善当地环境和卫生水平1.4.2 影响因子识别根据环境影响要求识别结果,该工程在施工期以及运营期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在自然、生态、社会环境均有一定的影响,对其受纳水体梅江河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从涉及的环境要素和环境因子的方面分析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施工活动产生的施工废水、粉尘、噪声对当地自然环境的影响;地表开挖对施工区域植被的破坏及其它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临时堆放的土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等。

22、运营期:尾水排放对梅江河水质的影响;污水处理区产生的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的影响;剩余污泥和膜浓液等固体废弃物对周边影响等。在对拟建工程进行工程分析以及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出的评价因子见表1.4-3。表1.4-3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类 别要 素评价因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TSP、SO2、NO2、氨、硫化氢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pH、COD、BOD5、NH3-N、石油类、砷、汞、镉、铬(六价)、铅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pH、色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铅、铬(六价)、镉、汞、砷、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现状Leq

23、dB(A)环境影响分析大气污染源施工期粉尘、CO、NOX运营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水污染源施工期COD、SS、NH3-N运营期COD、NH3-N噪声施工期LeqdB(A)运营期LeqdB(A)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营期污泥、生活垃圾生态环境施工期水土流失运营期植被1.5 区域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1.5.1 功能区划 环境空气拟建工程位于秀山县官庄镇雅都村,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区。 地表水拟建工程排水先进入北侧杨家河,再汇入梅江河。经核实工程北侧杨家河无水域功能;根据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

24、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8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规定,梅江河属类水域。 环境噪声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拟建工程区适用2类区域。1.5.2 评价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SO2、NO2、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H2S、NH3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标准值见表1.5-1。表1.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 单位:g/m3浓度限值污染物名称小时平

25、均日平均年平均二级二级二级SO250015060NO22008040TSP/300200NH30.2mg/m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值H2S0.01mg/m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梅江河评价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5-2。表1.5-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水域pH CODBOD5石油类氨氮汞镉铬(六价)铅砷梅江河692040.051.00.00010.0050.050.050.05地下水环境

26、质量标准工程拟选场址周边无大型地表水体,附近居民生活、生产均采用自来水,水源为水库,地下水的标准值见表1.5-3。表1.5-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mg/L执行标准污染因子标准值污染因子标准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pH6.58.5镉0.01色度15六价铬0.05氨氮0.20锰0.1高锰酸盐指数3氯化物250砷0.05硝酸盐20铅0.05硫酸盐250汞0.001亚硝酸盐氮0.02声环境质量标准拟建工程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2)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

27、准限值,具体限值见表1.5-4。表1.5-4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标准值(二级)有组织排放标准值排气筒高度(m)排放量(kg/h)H2S0.06(mg/m3)150.33NH31.5(mg/m3)4.9臭气20(无量纲)2000(无量纲)废水废水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浓度限值标准,具体限制详见表1.5-5。表1.5-5 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序号控制污染物浓度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色度(稀释倍数)40拟建工程出水口2COD(mg/l)1003BOD5(mg/l)304悬浮物(mg/l)305总氮(mg/l)406氨氮(mg/

28、l)257总磷(mg/l)38粪大肠菌群(个/l)100009总汞(mg/l)0.00110总镉(mg/l)0.0111总铬(mg/l)0.112六价铬(mg/l)0.0513总砷(mg/l)0.114总铅(mg/l)0.1噪声拟建工程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拟建工程运营期场界噪声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固体废物污泥和膜浓液直接回灌于垃圾处理场填埋区。1.6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6.1 地表水拟建工程运营后

29、,废水排放量为80m3/d(规模1000m3/d),主要污染指标为COD、BOD5、NH3-N、TP、TN,SS、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水复杂程度复杂;纳污水体为梅江河,枯水期平均流量30.5m3/s,为中型河流,水质类别为类水体,根据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规定,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拟建工程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杨家河,再汇入梅江河,根据导则确定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杨家河汇入梅江河处上游500m、下游5km范围。1.6.2 环境空气拟建工程将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原环评中大气预测结果和拟建工程大气预测结果进行叠加,确定工程评价

30、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Pi(Ci/C0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C0i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1.6-1,拟建工程大气影响估算预测结果见表1.6-2。表1.6-1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

31、作等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表1.6-2 大气影响估算预测结果污染物预测结果最大占标率()最大落地浓度(mg/m3)出现距离(m)H2S0.949510-31029.495NH31.966710-28.012由预测结果可知,拟建工程H2S最大落地浓度0.949510-3mg/m3,对应占标率为9.495%;NH3最大落地浓度为1.966710-2mg/m3,对应占标率为8.012%,出现距离均为下风向134m处。拟建工程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以场区NH3无组织排放情况判定评价等级,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评价范围为以场

32、区为中心,半径2.5km的范围。由于拟建工程臭气主要是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的,故大气评价范围的重点为场界及其厂界外200m范围。1.6.3 声环境拟建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为GB3096中规定的2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确定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拟建工程场界外200m的范围。1.6.4 生态环境拟建工程占地面积2658.21m2,小于2km2,区域生态为农业生态系统,工程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等现状敏感目标,属一般生态敏感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确定拟建工程生态环境评

33、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生态影响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拟建工程生态影响评价范围包括拟建工程场区、进场道路外200m范围。1.6.5 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拟建工程属于类建设项目;但拟建工程区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不涉及敏感区和较敏感区,故确定拟建工程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表3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照表”,拟建工程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为场区周围6km2。1.6.6 环境风险拟建工程涉及的各类化学品均不属于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

34、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确定拟建工程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以化学药品储存间为中心,半径3km的范围。1.7 评价重点根据拟建工程的排污特征和可能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和项目的行业特点,确定本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总量控制。1.8 环境保护目标1.8.1 环境敏感点拟建工程废水通过管道进入北侧杨家河,再汇入梅江河。经调查,杨家河属梅江河支流,无水域功能,无饮用水源取水口和鱼类“三场”分布;梅江河(评价河段)为类水域,无饮用水源取水口和鱼类“三场”分布。拟建工程所在区域

35、距离官庄镇相对较近,直线距离965m,随着“秀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完成,官庄镇及周边村社日常生产生活用水来自官庄镇水厂,水源地为大溪水库,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拟建工程位于秀山县官庄镇雅都村,目前属农业生态系统,根据现场调查,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未发现珍稀动植物和矿产资源。拟建工程南侧25m为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的渗滤液调节池(兼渗滤液暂存池),南侧100m为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边界;西侧和东侧均为山坡;北侧目前为空地;东侧隔山坡距离165m处为秀山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拟建工程50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距工程最近敏感点为东北面雅都村居民,距离

36、场区直线距离505米,故拟建工程没有声环境敏感点。拟建工程周边敏感目标见表1.9-1。表1.9-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统计表环境要素敏感点名称与项目方位与场界距离(m)相对标高(m)备注环境空气、环境风险雅都村E505-5220户,700人新庄村N740-20160户,550人望高村W784-25180户,600人官庄镇SW965-16人口密集区,有学校、医院、居住、党政机关办公等红岩洞村SE17800100户,310人上坝居民点S1850-3460户,200人乜敖社区W2400-26300户,1000人环境风险鸳鸯村W2920-5630户,100人地表水杨家河N380-22工程出水通过管道排入

37、杨家河,再汇入梅江河,无水域功能,主要用于沿线农田灌溉梅江河W3000-68工程纳污水体,类水域1.8.2 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土壤侵蚀强度保持不变或略有降低;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在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的宜林宜草地进行绿化;施工期对生态系统的扰动和破坏降低至最低,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质量不会因工程建设而衰退,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保护拟建工程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不因工程的建设而使地表水水域功能发生改变,保持梅江河原有水域功能,不降低其水质质量。 地下水环境保护工程所在地的地下水满足类标准,不因工程的建设而降低地下水环境质量,或使当地水资源利用情况发生改变。 环

38、境空气保护拟建工程所在地的2类区环境空气功能,不使周边环境的环境空气质量恶化。 声环境保护拟建工程区所在地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声环境无明显改变。2 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现有概况2.1 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概况2.1.1 服务范围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位于秀山县官庄镇雅都村,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服务范围包括秀山县城及距县城40km范围的15个乡镇。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秀山县城市垃圾处理场由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和垃圾收运系统两部分构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65t/d,填埋库容为96万m3,总投资10250万元,设计服务年限16年。填埋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管理区、卫生填埋区、渗滤液处储存设施和

39、输送管道。填埋场于 2010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采用卫生填埋方式,目前实际处理量已经达到140150t/d,渗滤液产生量为7080m3/d,累计垃圾处理量20万t。目前,该垃圾处理场尚未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在日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采用调节储存池收集,再经过提升泵房加压后通过8.6km的管道输送至秀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秀山垃圾处理场现有工程组成情况见下表2.2-1。表2.2-1 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组成表项目组成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工程量主体工程填埋场地下水导排系统厚度为300mm碎石导流层,碎石的级配粒径为50-100;场底中心设置导排主盲沟,两侧设地下水导排支管,主盲沟内埋设有40029

40、.4HDPE 导排花管渗滤液导排系统水平收集导排系统包括导流层、导流盲沟及导流管。垂直收集导排系统包括导气石笼井填埋气体导排系统采用垂直导排系统,填埋区内每隔40m设置一个垂直导气石笼井,导气井中部设置180mm HDPE穿孔导气花管。防渗系统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作为填埋库区与调节池的主要防渗层,单层复合衬层防渗结构防渗截洪沟截洪沟的长度为1826m,断面尺寸(宽深)为1.21.0m渗滤液调节池调节池容积为10000m3,采用钢混结构,底部设置地下水导排、防渗系统层填埋作业道路道路路基宽5.0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路拱横坡为2.0%场外工程进场道路路宽5m,长度1528m,采用沥

41、清混凝土路面提升泵房和渗滤液输送管网提升泵房内设置提升泵2台(1用1备),配套输送管线长度8.6km,管径150mm,采用PE管,将渗滤液提升后通过管网输送至秀山县污水处理厂辅助工程管理区设置综合楼、变电室、磅房表土临时堆场占地面积3200,位于填埋区东北侧200m,用于施工表土临时堆放和营运期的覆土公用工程供水生活用水采用官庄镇市政自来水供应排水填埋场场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场区内地表雨水通过截洪沟排放到场区北侧的冲沟后汇入梅江河;填埋区内的渗滤液经调节储存池暂存,再经提升泵房和管网输送至秀山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供电供电电源引自附近10KV线路进场供电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活污水1座生化池,处理

42、能力10m3/d,出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渗滤液1座10000m3的调节储存池废气处理填埋气填埋库区进行人工喷雾除臭地下水监测地下水监测井在填埋场的上游30m 设本底井一眼,在填埋场东、北两侧各50 m处设污染扩散井两眼,在调节池的下游30 m、50 m处各设监测井一眼(1)主体工程 地下水导排系统为了防止土工膜受到大气降雨产生裂隙水反向挤压力而破坏,工程在卫生填埋场在场底设地下水导排系统。在填埋库区底部设置DE315HDPE地下水导排盲沟,盲沟纵向坡度与清场坡度一致,盲沟内设DE315HDPE穿孔管,导排管两侧坡地横向坡度大于2坡度以利于地下水汇入导排管中,穿孔管外侧采用4060mm粒径碎石覆盖

43、,碎石中碳酸钙含量应不大于10%。在盲沟内设有200g/m土工布包裹碎石和HDPE穿孔管作为反滤层, 在HDPE管道下采用100mm厚的粗沙垫层作为管道基础层。 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水平收集导排系统:平系统铺设在场底水平防渗隔离层之上,分初级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和次级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分别由导排层、导排盲沟及导排管组成。项目管道半径为0.18m,支盲沟内设置DN200 HDPE管,主盲沟设置管径为DN400 HDPE管。填埋区的渗滤液体导排盲沟单独设导排管接入渗滤液调节池。垂直收集导排系统:填埋场运行过程中每隔10m高差设碎石导流盲沟,与垂直导气井相接,最终在填埋堆体形成一座立体导流网,保证了填埋场渗滤液的顺利收集。 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在填埋库区内每隔40m设置一垂直导气石笼井,导气井中部设置de200mm HDPE穿孔导气花管,管外用铅丝网围成1000mm的网笼,管与网笼之间填充32100mm粒径的碎石,导气石笼井的初期施工高度为2m,随着垃圾堆体的不断增高,导气石笼井也随之安装加高。由于填埋初期,填埋气体产生量较少,填埋气未进行收集,随导气石笼直接排放。 防渗系统场底防渗结构层设计如下:*200g/m有纺土工布隔离层(土工滤网)*渗沥液导排层(卵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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