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网:企业会计准则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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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企业会计准则培训讲义 盛 琼 2007年6月 新准则中常用科目的变动情况 新准则中的会计科目新增94个 (其中特殊行业专用69个), 取消10个,合并6个,分拆、更名、降级9个 。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 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 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 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持

2、有至到期投 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 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 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 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 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 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 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1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

3、”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2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 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14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 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5“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6“应交税金”和“其

4、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7新准则中设置的“预计负债”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 化。 18“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9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 份金额。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5、。 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6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 为适应我国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对会计信息需求多元化的需要,2006年2 月15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 则和38项具体准则、48项审计准则。具体准则中22项为新发布的准则,16 项为对原准则的修订),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其他企业 鼓励执行。同时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 制度。 新会计准则不仅理念先进、体系完整,同时标志着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 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新准则的实施会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

6、质量,进一步缩小会计收益调整 空间,将给我国企业带来巨大考验,对企业财务人员的执业能力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尤其是在上市公司率先实施的新会计准则,将为企业的会计核 算体系带来大幅变革。 第一部分 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1、新会计准则体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海外投资者和报表使用者将更容易读懂中国企业的财务报表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重编财务报表的成本将大减少 2、引入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部分金融工具、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 币性交易 投资性房地产:有条件地引入公允价值模式 3、规范了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等重要的会计事项 4、规范了新的会计业务,原有的表外项目纳入表内核

7、算 例如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 5、体现了重要的特殊行业有关的准则 金融、保险行业、油气开采、农业等 6、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控制,防范利润调节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一经提取,不得转回 “存货”、“金融工具”准则并不适用该条款 7、财务报表披露要求更为严格具体 第二部分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 1、 财务会计目标 原准则:无 新准则: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和社会公众等)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 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 策。 2

8、、一般原则 原准则:12项基本原则,其中7个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客观性、相关性、可比 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和5个计量和确认基本原则(实际成 本计价原则、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 则) 新准则:8项基本原则(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 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不再作为一般 的原则,同时取消了“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将“ 实际成本计价原则”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不再作为一般的原则,将“可比性”和 “一致性”合并为“可比性”。新增“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3

9、、资产的定义 原准则: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 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新准则: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 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增加了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更加注重和强 调了资产的价值。 资产的分类和特征: 新准则中删除资产具体分类的内容,该内容由各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 定。 强调资产的三个特征a)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b)必须由企业拥有或控制; c)包含未来经济利益。 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同时满足a)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已很可能流入企业 ;b)该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才可确认为资产,在资产负债表 内列示;仅

10、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在附注中作相关披 露。如企业自创品牌。 重视确认的条件上,并要求批露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 。 4、负债的定义 老准则: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新准则: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 流出企业。 负债的分类及特征 删除负债具体分类的内容,该内容由各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强调 负债的三个特征a)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b)义务包括法定义务 和推定义务;c)义务的履行必须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 负债的确认条件:应同时满足a)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已很可能流出企业 ;b)未

11、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能够可靠的计量。 5、所有者权益的定义 原准则: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余额为资产减去负债 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新准则: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取消了所有者权益的分类,因为除了原来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 未分配利润外,所有者权益类项目还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少数股东权益 。 6、收入的定义 原准则: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 新准则: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 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强调了日常经

12、济活动导致的经济利益 的流入。 收入的确认条件: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 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由原来的注重形式转 变为注重实质。 7、费用的定义 原准则: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耗费。 新准则: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 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强调费用是日常活动导致的经济利 益的流出。 费用的确认条件:经济利益可能流出,且流出额可以可靠计量。 8、利润 新准则:计算公式和会计报表有变化 8、利得与损失的概念 原准则:无 新准则:利得是指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13、的、与所有 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利得可以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利得”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 损失是指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 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损失可以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损失”和“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 由于增加了利得与损失概念,从而使利润的计算公式发生变化:利润金额取 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9、会计计量属性 原准则:无 新准则: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 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

14、和后进先出法等 新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实施细则征 求意见稿中又恢复)和后进先出法。 2、 借款费用 原准则:不能计入存货成本 新准则:可以计入需要通过相当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 如船舶这样的存货) 3、 商品流通企业存货采购成本 原准则:商品流通企业存货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 新准则: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 其他可归属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未对商品流通企业存货采购成本做特殊规定。 4、 劳务费用 原准则:无 新准则:企业提供劳务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

15、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 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 原准则:分别设置“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科目,摊销时采用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 法 。 新准则:合并设置为“周转材料”及两个明细科目,摊销时采用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 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 规范范围 原准则: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且划分为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 新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短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2、 权益法、成本法的应用范围 原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

16、不具备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新准则:(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 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2)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编制个别报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 (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4)短期投资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允价 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规定核算。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原准则:取得长期股

17、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即以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量的 标准。 新准则:对初始成本的确定分为企业合并取得和非合并取得: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 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调整的,调整留存收益。新准则以取得被投资方所有 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为投资的初始成本。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18、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投资方在购买 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 证券的公允价值,即以付出的资产等公允价值。 (3)非企业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成本确定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取得的股权投资基本一致,也是以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 成本法核算 原准则:初始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时的实际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 新准则:在对非同一控制下的取得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按规定确 定初始成本后,投资方对初始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投资方对初始成本小于合并中 取

19、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 权益法核算 原准则: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 额,成为股权投资差额,“借差”时,计入股权投资差额分期摊入损益,“贷 差”计入资本公积。 新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 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 本。 6、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原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 新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

20、 7、 商誉的处理 原准则:无 新准则: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发生减值,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1、 核算科目差异 原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的,设置“ 存货出租开发产品”核算,固定资产中的房地产对外出租的,在“固 定资产”科目核算;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新准则: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2、 初始计量 原准则:按实际成本计量 新准则:按实际成本计量,但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 3、 后续计量 原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或固定资产中的房地产用于对 外出租的,在存货或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中)。 实际上

21、就是按成本模式进行计量。在业务处理时,“出租开发产品”按期摊销 出租产品的成本;“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如果后续支出使可能流入企业的未来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计入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增计后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 以外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减值准备会计期末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 新准则:(1)成本模式:运用成本模式计量时,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计提折旧或摊销。 (2)公允价值模式:公允价值模式的计量条件为:A、投资性房地产所在 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B、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

22、取得同类或 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 出合理的估计。 公允价值模式下,成本计量不提折旧或摊销,以会计期末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后续支出使可能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估计的,视为改良, 计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反之计入当期费用。 4、 有关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规定 原准则:无 新准则:(1)在成本模式下,房地产转换后的入账价值以其转换前的账面价 值确定。 (2)公允模式下 A、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以转换日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 产或存货的账面价值,转换日公允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原账面

23、价值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B、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将其差额在已计提 的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计入当期损益,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5、 处置 原准则:无 新准则: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时 ,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就 表示新准则处置投资性房地产不涉及追溯调整。 成本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自 用 投 资 性 自用按公允价值,差额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性按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帐面价值,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帐面价值

24、,计“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1、 规范范围 原准则:包括投资性房地产 新准则:分离出部分固定资产由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 产规范。 2、 固定资产定义 原准则:“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年 限超过一年”和“单位价值较高”三条标准。 新准则:“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和“使用年 限超过一年”两条标准。取消了“单位价值较高”这条标准。 3、 弃置费用 原准则:无 新准则: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4、 固定资产减值 原准则: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 新准则: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 5、 固定资产的使用

25、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变更 原准则:无明确规定 新准则:至少每年末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符 合。明确了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变更应当作为会计 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6、 固定资产的延期付款 原准则:不考虑购买固定资产延期付款的折现和利息问题。 新准则: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 资性质,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 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应予资本化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借: 固定资产 560万 未确认融资费用 70万

26、 贷:长期应付款 630万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1、 规范范围 原准则: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即 商誉。 新准则:仅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商誉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规范。 2、 企业内部研发费用 原准则: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 费用。 新准则: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的 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3、 无形资产的延期付款 原准则:不考虑购买无形资产延期付款的折现和利息问题。 新准则: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 资性质,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

27、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 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应予资本化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4、 摊销 (1)摊销方法 原准则: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确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 新准则: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无形资产所产生 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 (2)摊销年限 原准则:摊销年限为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固定有效 年限三者中较短者,如何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 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新准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额应当在使用

28、寿命内系统合 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只计减值。 (3)残值 原准则:无形资产摊销时不考虑残值。 新准则:考虑残值 5、 减值 原准则:减值准备可以转回 新准则: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 6、 变更规定 原准则:无 新准则:至少每年末对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及未来经济利益 消耗方式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计价方式 原准则:只规定一种账面价值的计价方式 新准则:可采用帐面价值、公允价值两种计价方式。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满足 两个条件时,可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方式。条件一是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条件二 是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

29、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不满足这两个 条件时,可采用账面价值的计价方式。 2、补价 原准则:确认补价中所含的收益。 新准则:不确认补价中所含的收益,直接体现在换入资产的帐面价值上。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这个准则是一个新准则,原有的资产减值规定散落在各个具体准则中,新准则 与原各项具体准则规定的差异表现在: 1、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原准则: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 新准则:对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计算分别作了较为 详细的操作指导规定。 2、 减值准备 原准则:减值准备可以转回。 新准则: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适用于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固

30、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 3、“资产组”概念 原准则:无此概念,资产减值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 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要求对于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 应当按其所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4、“总部资产”概念 原准则:无此概念 新准则:新准则引入了“总部资产”的概念。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 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所以要计算总部资 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 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5、 商誉摊销 原准则:对由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要进行摊销 新准则:对由企业合并形成的

31、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 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如发现减值,要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有关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在本准则发布前,主要通过企业会计制度及有 关规定进行规范。 1、 职工薪酬定义 原准则:没明确 新准则: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 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八项内容。 2、 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原则 原准则:除了部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福利费按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 费用外,其他职工薪酬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新准则: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

32、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2)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 原准则:各类企业规定不尽相同,有的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并保留余额, 有的则按实列支不留余额。 新准则:取消了按14%计提福利费的要求,作为职工薪酬的一部分进行会计 处理。 (3)辞退补偿的会计处理方法 原准则:无 新准则:辞退补偿指对于企业在正常退休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以及 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的补偿,在符合企业已制定正式的解除 劳动关系计划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这两个条件时,应确 认为负债并列入当期费用。 (4)以库存商品作为非货币性薪酬发放的 原准则:不确认收入。 新准则:确认主营

33、业务收入和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1、 债务重组的定义 原准则: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 的事项。 新准则: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 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 2、 会计处理 原准则: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对于实物 抵债,用账面价值计量。将来的或有应付金额计入“应付帐款”。 新准则: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 出)。对于实物抵债,引进公允价值。将来的或有应付金额计入“预计负债”。 企业会

34、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1、 规范的范围 原准则:不涉及债务重组、建造合同、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经营、租赁 、企业重组、环境污染整治等项目引起并由其他会计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 新准则: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形 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会计准则 2、 预计负债的确认 原准则:没明确 新准则: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待执行亏损合同和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 债务人的或有应付金额)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3、 预计负债的后续计量 原准则:未规定 新准则: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确凿 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作相应调整。 企

35、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1、 规范的范围 原准则: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只包括出租的租金。 新准则: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另将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包 括在内。 1、 商品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 原准则: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 即计量采用名义金额。 新准则:(1)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 收入金额,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除外。 (2)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 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商品销售收入。(分期收款销售商 品) (3)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

36、之间的差额(未实现融资收益), 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2、 混合销售的处理 原准则:未明确 新准则:明确了混合销售(销售商品同时提供劳务)时的处理方法,能够区 分单独计量;不能区分的做商品销售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 1、 核算口径 原准则:定义了政府与企业的捐赠行为,并且规范了此行为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取消 2、 计量基础 原准则:全部按成本计价。 新准则:接受政府的非现金补贴,按照公允价值计价,无公允价值时按照名 义金额计价。 3、 不同事项的会计处理 原准则:无 新准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贴,计入当期损益或递

37、延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 原准则:纳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仅指固定资产。 新准则:纳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不仅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还包括需 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如有些以 船舶、大型设备为生产产品的企业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就应计入存货成本。 2、 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原准则:可予资本化的借款仅为专门借款。 新准则:可予资本化的借款包括专门借款,也包括一般借款。 3、 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计算 原准则: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应当与在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所发生的 资产支出相挂钩,企业每期利息资本化金额应当以至当期末止购置或建

38、造固 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计算。资本化率按下列原则确定: (1)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利率;(2 )为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一笔以上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 。为简化计算也可以以月数作为计算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的权数。 新准则:当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本金时,要考虑占用一般借款,在资本化 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 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一

39、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超过专门借 款的部分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利息中应予资 本化的金额。 4、 计算借款费用扣除项目 原准则:不考虑在借款费用中扣除其用于短期投资所获得的投资收益。 新准则:在借款费用中扣除其用于短期投资所获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我国原有会计准则体系中有关金融工具方面的准则还是空白。此次新颁布的 会计准则,将在这方面有所改善。 1、 投资的分类 原准则:以时间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 新准则:从投资的交易目的和经济实质反映经济内容来分类。将金融资产分 为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

40、款和应收账款、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2、 金融资产的确认标准 原准则:无 新准则:明确了金融资产的初始和终止确认标准。 3、 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 原准则:表外、定性 新准则:表内、定量和表外、定性 4、 计量基础 原准则:账面价值计量 新准则:有些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1、 对财务报表的定义 原准则: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 新准则: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 2、 包含内容 原准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表)、附 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新准则:包括

4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及 附注。取消了财务情况说明书。 3、 报表项目 新准则: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变动较大,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有 点小变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1、 会计处理方法 原准则: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其中,纳税影响会 计法又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 新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的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2、“计税基础”概念 原准则:无 新准则:(1)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 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2)负债

42、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税所得额 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站在税法的角度,企业真正的负债 。 3、“暂时性差异”概念 原准则:无 新准则: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为暂时性差异,分为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帐面价值计税基础 例: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 负债的帐面价值计税基础 很少涉及 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抵扣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负债的帐面价值计税基础 例:预计负债 资产的帐面价值计税基础 例:计提的减值准备 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 4、差异确认

43、原准则:采用应付税款法时,将时间上差异视同永久性差异。采用收益表债 务法时,将时间性差异对当期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税款,该递延税款是当 期发生数,不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不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 新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的债务法,引入计税基础的概念,注重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包括所有时间性差异,也包括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 5、 本期所得税费用计算 原准则:采用应付税款法时,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 采用递延法时,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或本期发生或转回的 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或借项 采用收益表债务法,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或本期发生或转 回的时间性差异

44、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或借项或税率变更对前期调整数 的影响 新准则: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递延所 得税负债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借: 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发生) 递延所得税负债 (转回) 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发生) 递延所得税资产 (转回) 6、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 原准则:对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收益。 新准则:要求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 亏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 1、 定

45、义 原准则:会计估计、会计差错、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法 新准则:取消上述定义,增加“前期差错”、“会计估计变更”、“追溯重述法” 的定义、修改了“会计政策”的定义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和错误运用以下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 省略或误报: (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并应当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时间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和义务 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 整。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 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

46、更正的方法。 2、会计政策一致性条款 原准则:无 新准则:企业应当对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 会计处理。但是,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3、进一步规范关于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限制的条款 原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如果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采 用未来适用法。 新准则:(1)如果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 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 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 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

47、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 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4、前期差错的处理方法 原准则: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当将其对 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 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新准则: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确定前期差错累计 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股利或利润分配 原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有董事会或类似机构 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应在 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

48、益中单独列示。 新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 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 独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原准则:出台衔接办法 新准则:首次执行准则 1、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 2、 需要追溯调整的事项举例 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时,下列事项等要求追溯调整,涉及损益的直接计入留 存收益。 (1)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分下列情况处理:A、属于统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全额冲销

49、并调整留存收 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 成本;B、除A以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股权投资 贷方差额的,应冲销贷方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并以冲销贷方差额后的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 ,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2)投资性房地产:在首次执行日,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可以采用公允价 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3)固定资产:在首次执行日,对于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且该日之前 尚未计入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应当增加该项资产成本,并确认相应的负债 ;同时应补提的折旧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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