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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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国际贸易条约、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第一节 贸易条约与协定 第二节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第一节 贸易条约与协定,一、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述 二、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教学目的要求:要求掌握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念、适用原则和种类,熟悉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内容结构。 教学重、难点: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使用原则和种类。,一、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述,(一)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念: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间的经济关系,特别是贸易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P212,(二)内容结构 P213 1、序言:通常载明缔约双方发展经济贸易关系的愿望及缔结条

2、约或协定所遵守的原则。 2、正文是贸易条约与协定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有关缔约各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 3、结尾包括条约与协定的生效、有效期、延长或废止的程序、份数、文字等内容,还有签订条约与协定的地区及双方代表的签名。,(三)适用的法律原则 1、最惠国待遇 (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MFN) 1)基本含义: 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如果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必须同时适用于对方缔约国。 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一切外国商品和外国企业处于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没有差别待遇和歧视。,2)最惠国待遇的类型 a.无条件最惠国待遇 是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

3、第三国的一切优惠待遇应当立即无条件地、无补偿地自动适用于缔约的对方。普遍采用 b.有条件最惠国待遇 是指如果缔约一方给予第三国的优惠待遇是有条件的,则缔约的对方必须提供同样的补偿,才能享受这种优惠待遇。,3) 特性,a.自动性:“立即和无条件”,内在机制 b. 同一性:受惠标的必须相同,即“相同产品” c. 相互性:任何一成员既是给惠方,又是受惠方,即在享受最惠国待遇权利时,也承担最惠国待遇义务。 d. 普遍性:一切符合规定的产品的贸易,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和所有种类的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和持有者。,4)最惠国待遇的实施要点(范围)P214 有关商品出口和过境的关税及其他各种捐税。 有

4、关商品进口、过境、存仓和转船方面的海关规则、手续和费用。 进出口许可证发放的行政手续。 船舶驶入、驶出和停泊时的各种税收、费用和手续。 关于移民、投资、商标、专利及铁路运输方面的待遇。,案例,例1:日本、韩国、欧盟都是世贸组织成员,则其相同排气量的汽车出口到美国时,美国对这些国家的汽车进口要一视同仁地对待,不能在他们之间搞歧视。 如果美国的进口汽车关税是5,则这几个国家的汽车在正常贸易情况下,美国均只能征收5的关税,不能对日本征收5,而对欧盟、韩国征收10或更高的关税。 例2:A国、B国和C国均为WTO成员。A给予B的汽车进口关税由20%下降为10%,这个10%自动给予C。,例3: A国和B国

5、为WTO成员,X国为非WTO成员。当A给予X的汽车进口关税由20%下降为10%,这个10%同样给予B。 但当A给予B的汽车进口关税由20%下降为10%,这个10%不会自动给予X,X只能根据与A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来享受这种关税优惠。,案例,一颗定时炸弹:中国入世以前,每到六月份,美国国会就要审议对华最惠国待遇。,案例:委内瑞拉诉美国石油歧视案,法令的底线 独立的底线,1991年,美国环保局提出了对于国内和国外炼油商不同的标准,他们认为国外炼油商缺乏1990年检测的、足以证明汽油质量的真实数据,只能通过一个“法令的底线”显示他们汽油的质量。而国内炼油商可以通过3种可行方法制

6、定“独立的底线”。这一标准对外国炼油商采取了歧视政策,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均衡,从而引起一场贸易纷争。 委内瑞拉在给WTO的诉状中强调,美国石油标准违背了GATT中的最惠国待遇,因为它对从某一第三国(加拿大)进口的石油采用了“独立底线”方案。同时,美国也违背了国民待遇,因为对美国国内石油公司采取了更优惠的待遇。,5)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a.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 b.边境贸易; c.多边贸易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 d.区域性待遇条款; e.其他例外,如内河航行、沿海贸易、国内法令和规章的规定等。,例外解释,A区域经济安排(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等) 自由贸易区-各成员国相互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但对非成

7、员国的商品则分别按各自规定的税率征税,各成员国没有共同的外贸政策,各自按本国的具体情况决定本国对非成员国的贸易政策与关税税率。 关税同盟-是一些彼此之间实行自由贸易的国家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实行共同关税壁垒的财政合作形式。在关税同盟下,某一成员国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进口商品,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而对来自非成员国的进口商品按共同制定的统一对外税率征收进口关税。,B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a发达国家(给惠国)可通过“普惠制”方案(GSP,普遍优惠制 ),对发展中国家(受惠国)出口的制成品、半成品和某些初级产品,提供普遍的、非互惠的、比最惠国待遇更为优惠的关税待遇;,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已有

8、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葡萄牙、西班牙、日本、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瑞典、芬兰、奥地利,加拿大和波兰等个国家对我国实行普惠制。,b发达国家可对某些发展中国家实行特惠贸易安排 例:洛美协定欧盟成员国允许一些来自非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及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非加太”国家)的进口货物免税进入欧盟市场 例:加勒比海盆地安排美国允许免税进口来自加勒比海地区国家的货物,c发达国家在非关税措施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更为优惠的差别待遇 d发展中国家之间实行优惠关税而不给予发达国家,D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诸边贸易协议中的义务,主要指在政府采购、民用航空器贸易、信息技术

9、产品贸易等方面,成员间彼此可不给予最惠国待遇,2、国民待遇条款 1)基本含义:缔约一方保证缔约对方的公民、企业、船舶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公民、企业、船舶同等待遇。 根据国民待遇原则,缔约国一方的公民在缔约国另一方可以享有与该国公民同样的待遇。,2)国民待遇条款实施要点 不得对进口商品征收超出同类国内产品的国纳税或国内费用。 在有关销售、购买、运输、分销和使用等规则和要求方面,进口商品必须享受与国内同类产品的待遇。 成员方不能明文规定,在使用某种产品时,其中必须有一定的数量或比例来自国内。 不得对购买国内同类商品给予金融便利(如:特殊信贷、退税、免税等)。而同时对进口同类商品却不享受同等待遇(但

10、对发展中成员例外)。 不得规定进口产品必须使用特定的批发与零售渠道,或特定的运输与仓储方式,而对国内同类产品无此类限制。,3)国民待遇条款的例外 政府采购,即所购货物供政府使用。 只给予国内个别产品、个别生产者的补贴。 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规定。 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以使用国内产品为条件的补贴。,例外解释,(1)政府采购例外 GATT1994第3条第8款a项规定,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政府机构购买供政府使用、不以商业再出售为目的或不以用于生产商业销售的产品为目的的产品采购的法律、法规或规定,即政府采购可以优先购买本国产品。,(2)特殊补贴例外 GATT1994第3条第8款b项规定,国民待遇义务

11、并不禁止单独支付给国内生产者的补贴,包括从按照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征收国内税费所得收入中和政府购买国产品,为国内生产者提供补贴。 但要符合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及农业协定等协定的有关规定。,(3)电影片的例外 GATT1994第4条规定,成员可要求本国电影院只能放映特定数量的外国影片。,案例1997年欧共体、美国和韩国的酒税案,35%,100%,讨论:本案的关键是什么?,根据韩国酒税法,韩国对国内烧酒征收35的税,而其他进口蒸馏酒(威士忌、伏特加、郎姆酒等)的税率是100。欧共体和美国认为韩国违背GATT1947的第三条第2款,即国内税的国民待遇条款。 本案的关键是确定威士忌、伏特加等蒸馏酒和韩国

12、的传统烧酒是否是相同产品。,此案中纠纷各方主要法律上的争议是: 1. 产品专指性(specific)问题。韩国指出美国和欧共体没有明确提出此案中针对的是哪种酒,只是列出了威士忌等几个品种,而韩国法律涵盖所有蒸馏酒。 2. 相同产品的界定问题。即便是在确定了产品专指性的情况下,本案关键是威士忌等蒸馏酒和韩国的传统烧酒是否为相同产品。因根据GATT第三条第2款,只有在对相同产品征税高于国内产品的情况下才可以援引此款。 3. 对国内产品的保护问题。即便是确定了威士忌等进口酒和韩国烧酒是相同产品,WTO作出裁定还须依赖调查国的酒税差别是否真正造成了对本国产业的保护。GATT第三条第2款的第2句要求认定

13、税收差异是否造成对国产品的保护。,本案结论 (1)关于专指性问题,专家组认为:没有必要逐一确定起诉方指的是哪种酒。专家组把“西式酒”作为一类产品来和烧酒作比较。 (2)专家组判定烧酒和西式酒是相同产品,因为两类酒无论是用在豪华酒店还是用于平常百姓人家,这一区别不能算作是产品有不同的最终用途。 (3)另外,两类产品虽然有价格差异,但其差异程度还不至于影响竞争关系,即两类产品在市场上是可以替代的。 (4)专家组还认为韩国对烧酒和进口酒的税收差别是超过了70,足以保护国内产业。 因此专家组判韩国败诉。,案例:企业所得税法获通过 外资超国民待遇走向终结,3.互惠待遇原则 (Reciprocally T

14、reatment),含义:指缔约双方根据协议互相给予对方法人或自然人以对等的权利和待遇。 这项原则一般不能单独使用,必须与其他特定的权利或制度的内容结合在一起,才具有法律意义。 事实上,贸易与投资中的最惠国待遇,一般都要与互惠待遇相结合。,案例,1979年东京谈判后,欧共体规定进口“高质量牛肉”可以享受免税配额 但在实际操作中,欧共体将美国某些级别的牛肉看作“高质量牛肉”,而它公布的有权检验牛肉级别的机构也全是美国机构,这引起了同样是出口牛肉的加拿大的不满 年月日,加拿大向申诉,认为欧共体对牛肉进口的规定违反了的规定,请问: 1, 欧共体的做法违反了的最惠国待遇原则,还是国民待遇原则?为什么?

15、 2,加拿大赢得了这场官司吗?,评 析,违反了最惠国待遇条款 因为欧共体剥夺了加拿大牛肉检验机构的质量认定权,从而使加拿大的牛肉在欧共体市场上遭受了歧视性待遇 如果欧共体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加拿大的牛肉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欧共体的质量标准,欧共体就必须允许加拿大发放牛肉质量检验证书 最终,年月日,欧共体规定加拿大的检验机构也有权发放质量证书加拿大胜诉!,案例:中国入WTO首次败诉 WTO上诉机构就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作出裁决,认为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违反了国民待遇,讨论:您认为中国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国民待遇?,二、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一)通商航海条约(Treaty of Commerc

16、e and Navigation):又称通商条约、友好通商条约,它是全面规定两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条约,其内容比较广泛,常涉及缔约国在经济和贸易关系中的各个问题,大多属于大型综合性的贸易条约。 P215,具体包括的内容: P215 1、关税和通关的待遇问题; 2、双方公民和企业组织在对方国所享有的经济权利问题; 3、船舶航行和港口使用问题; 4、铁路运输问题和过境问题; 5、有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6、进口商品的国内捐税问题; 7、进口和出口数量的限制问题; 8、对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二)贸易协定(Trade Agreement)是两国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调整它们相互的经济贸易关系的一种书

17、面协议。 P215 1、特点:对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关系规定的比较具体,其涉及的面较窄,内容较具体,有效期较短,签订的程序也比较简单,一般只须经签字国的行政首脑或其代表签署即可生效。,2、主要内容: P215 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规定 进出口商品货单和进出口贸易额的规定 作价原则和使用货币的规定 支付和清算办法的规定 优惠关税的规定 其它事项的规定。,(三)贸易议定书是缔约国关于贸易发展过程中的某一具体事项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P215 这种贸易议定书往往是作为贸易协定的补充,作进一步的解释或修改。 贸易议定书的签订程序和内容比贸易协定简单,一般经签字国有关行政部门的代表签署后即可生效。,(四)支付协定

18、(Payment Agreement)简称“清算协定”,是两国间关于贸易和其他方面债权债务结算方法的书面协议。 支付协定是在外汇管制条件下产生的双边协定。 1929年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发生后,签订支付协定的国家日益增多。其中绝大部分是双边支付协定。但自1958年以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实行货币自由兑换,放松外汇管制,双边支付清算逐渐被多边支付清算所代替,如欧洲支付同盟等。至于一些仍然实行外汇管制的发展中国家,有时还需要用支付协定来清算对外债权和债务。,(五)国际商品协定:是指某类商品的主要出口国和进口国之间为了稳定该项商品价格和保证供销等目的所缔结的政府间的多边协定 。 1、经济条款的内

19、容: P216-217 (1)缓冲存货的规定。 (2)出口限额的规定。 (3)多边合同规定。 (4)出口限额与缓冲存货相结合的规定。 2、行政条款:主要涉及权利机构和表决票的分配。 P217,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商品协定的数目有所增加,共签订了糖(1953年签订)、锡(1956年签订)、咖啡(1962年签订)、橄榄油(1958年签订)、小麦(1949年签订)、可可(1973年签订)、天然橡胶(1979年签订)七种国际商品协定。由于初级产品的价格受世界市场行情变化的影响较大,与工业制成品价格相比极其不稳定。因此,一些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这种协定使初级产品价格保持相对稳定,以避免因价格波动幅度过大

20、带来的损失。,(六)双边投资决定 P217 指两国为规范投资行为、保护投资安全、给予对方资本以相应待遇而达成的协定。 (七)双边税收协定 P217 指两国间为了防止偷税漏税和逃税行为,避免双重征税,进行税收抵免和饶让等而达成的双边协议。 (八)商品综合方案 P217,第二节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一、关贸总协定的宗旨 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例外条款 四、关贸总协定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历程 五、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影响,教学目的要求:要求掌握关贸总协定的宗旨和影响,了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例外条款和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历程。 教学重、难点:要求掌握关贸总协定的影响,关税

21、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简称关贸总协定(GATT),是一个关于调整缔约国关税和对外贸易政策的的一个国际多边贸易协定。同时也是缔约国之间进行多边贸易谈判和解决贸易争端的场所。 它于194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根据该文件成立了相应机构,其总部设在日内瓦,成员最后发展到130多个。 1996年1月1日起,由世界贸易组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取代关贸总协定。,关贸总协定的宗旨是: P219-220 各缔约国本着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巨大和持续增长,充分利用世

22、界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和交换,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来处理他们在贸易和经济发展上的相互关系,彼此减让关税,取消其他贸易壁垒和消除贸易上的歧视待遇。,一、关贸总协定的宗旨,(一)非歧视性原则 (二)关税减让原则 (三)互惠贸易原则 (四)公平贸易原则 (五)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六)贸易政策法规统一与透明的原则 (七)磋商调解原则(平等处理贸易争端原则) (八)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原则,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P220-221,(一)国际收支平衡例外; (二)幼稚工业的保护例外; (三)保障条款; (四)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例外; (五)安全例外。 四、关贸总协定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历程P

23、222-223,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例外条款 P222,(一)积极影响/作用 1、总协定为各成员国规范了一套处理它们之间贸易关系的原则及规章 2、总协定为解决各成员国在相互的贸易关系中所产生的矛盾和纠纷提供了场所和规则 3、总协定为成员国举行关税减让谈判提供了可能和方针,五、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影响,4、总协定努力为发展中国家争取贸易优惠条件 5、总协定为各国提供经贸资料和培训经贸人才,五、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影响,(二)消极影响/局限性 1、总协定的有些规则缺乏法律约束,也无必要的检查和监督手段。 2、总协定中存在着“灰色区域”,致使许多规则难以很好地落实。,五、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影响,3、总

24、协定的条款中对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带有歧视色彩; 4、总协定解决争端的机制不够健全; 5、允许纺织品配额和农产品补贴长期存在,损害了总协定的自由贸易原则。,五、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影响,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职能 四、世界贸易组织机构 五、世界贸易组织的适用原则 六、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机制,教学要求目的:要求掌握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目标,熟悉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职能 、适用原则和运行机制,了解世界贸易组织机构 。 教学重、难点: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目标。,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 WTO),于1995年1月1日建立,取代了关贸总

25、协定。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建立了一个更有约束力的国际经济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世贸组织的宗旨是: 在提高生活水平和保证充分就业的前提下,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全球资源的最佳配置; 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需要相称; 保护和维护环境。,二、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补充),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巩固原来的关贸总协定为贸易自由化所作的努力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根本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物流、人流、资金流(投资自由化)、技术流(知识产权)四大流动

26、。,三、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职能,(一)管理职能 (二)谈判职能 (三)解决争端职能 (四)贸易政策审议职能 (五)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的职能 (六)对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四、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四、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一)第一层:WTO最高权力机构:部长级会议 (二)第二层:总领事会 其中三个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是: 争端解决机构、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和附属机构(如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知识产权理事会) 另外,总领事会还下设五个机构:这5个机构(委员会)向总理事会报告。,(三)第三层:理事会 总领事会下设三个理事会: 货物贸易理事会(货物理事会) 服务贸易理

27、事会(服务理事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四)第四层:委员会、工作组或专家组 每一个较高层次的理事会都有下属机构,即各个委员会和工作组。 WTO全体成员可以参加所有理事会和委员会,但上诉机构、争端解决专家组、纺织品监督机构及诸边贸易协议委员会除外。,(五)秘书处 秘书处是WTO的日常办事机构,它由部长会议任命的总干事指派并领导,处理WTO的日常事务。 WTO总干事有部长会议任命,其职责、权力、任期等按部长会议通过的规定来确定;总干事指派秘书处所有工作人员。,五、世界贸易组织的适用原则,(一)非歧视待遇原则; (二)透明度原则; (三)自由贸易原则 ; (四)公平竞争原

28、则; (五)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六)互惠原则; (七)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 (八)地区贸易原则; (九)磋商协调原别; (十)保障措施原则。,(一)非歧视原则:WTO的各缔约方在进出口方面应以相等的方式对待所有其他缔约方,而不应该采取歧视待遇;各缔约方对进入本国市场的任何其他缔约方的产品应在国内税或其他国内商业规章等方面给予和本国产品同等待遇,而不应歧视。,(二)透明度原则 1、要求各成员将有效实施的有关管理对外贸易的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判决等迅速加以公布,以使其他成员政府和贸易经营者加以熟悉; 2、各成员政府之间或政府机构之间签署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协定和条约也应加以公布

29、; 3、各成员应在其境内统一、公正和合理地实施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判决等。,(三)自由贸易原则: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减少其他贸易壁垒,扩大成员方之间的货物和服务贸易。 1、以共同规则为基础 ; 2、以多边谈判为手段 ; 3、以争端解决为保障 ; 4、以贸易救济措施为“安全阀” 。,(四)公平竞争原则 1、公平竞争原则体现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 2、公平竞争原则既涉及缔约方的政府行为,也涉及企业行为。 3、公平竞争原则要求缔约方维护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在本国市场的公平竞争,不论他们来自本国或其他任何缔约方。,六、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机制,(一)争

30、端解决机制 解决争端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职能之一。其通过争端解决程序(特别是磋商调解),对各成员提供一个论坛,使他们有机会就贸易问题进行广泛磋商,以求得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既保留了关贸总协定历年来的有效做法,又对原来的机制作了重大改进,其核心是精细的操作程序、明确的时间限制以及严格的交叉报复机制。 进步性可参考P225-226,一般了解。,(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1、概念:是指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集体对个成员的贸易政策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定期进行全面审议。 2、形式 (1)对每一成员阶段性地进行全面的政策审议 (2)WTO各专门机构在各成员政府通知的基础上

31、对具体的政策措施进行详细的审议。,3、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目的 P226 (1)首先,了解所有成员的政府在多大程度上遵守和实施WTO多边协议的法律和承诺; (2)其次,提供更大的透明度,更好地了解成员的贸易政策和实践。 4、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贸易政策审议职责由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承担,所有WTO成员均可参加。其中由WTO秘书处负责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的日常工作。,(三)协商决策机制 WTO的决策实行协商一致制度,但如果达不成协商一致,则采取投票的办法,以多数票通过。,一、中国与关贸总协定 中国是关贸总协定的创始缔约国。1947年4月至10月,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代表中国参加了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第

32、二次筹委会。1948年4月21日,“中华民国”政府代表中国作为最后文件签字国之一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并成为代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1950年3月6日,国民党政府非法宣布退出关贸总协定,退出于1950年5月5日起生效,从此中国失去了在关贸总协定的席位。 1971年10月,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此后逐步恢复了与关贸总协定的联系。,第四节 中国与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1986年7月11日,中国向关贸总协定秘书处正式提出了恢复中国缔约方席位的申请。关贸总协定理事会决定成立中国工作组,负责审议中国复关问题。概括起

33、来,中国的复关谈判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6年7月中国提出复关申请到1989年6月。这期间,中国工作组召开了七次会议,基本结束了对中国外贸制度的答疑和综合评估工作。中国复关议定书框架草案基本形成。 第二阶段,从1989年6月到1992年2月中国工作组第十次会议召开。复关谈判涉及的双边磋商和以日内瓦中国工作组会议形式进行的多边谈判均陷入停滞阶段。 第三阶段,从1992年2月到1994年12月。1992党的十四大又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并做出了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从而为中国的复关谈判注入了新的动力。但由于美国、欧盟及日本等国家无视中国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出超

34、出我国承受能力的过高要价,导致最终未能达成协议,中国未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席位,未能成为世贸组织的创始成员。,二、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 1995年7月11日中国正式提出了加入WTO的申请,并于1996年3月开始正式谈判。 2001年11月10日,在多哈举行的世贸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上审议并批准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一个月后,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三、入世后中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享受的权利和义务 (1)使中国产品在146个成员方中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2)享受降低贸易壁垒的权利,同时对其他成员履行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35、的义务。 (3)享受一定范围的普惠制待遇及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大多数优惠或过渡安排。 (4)全面参与多边贸易体制。 (5)享受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同时承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义务。 (6)享受了解其他成员方政策措施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向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提供和接受了解本国经贸政策的义务。,机遇 (1)在更大范围内参与全球经济,开拓国际市场,促进中国经济高速增长。 (2)有利于维护中国合法权益。 (3)有利于扩大出口贸易 (4)有利于公平、合理的地解决贸易摩擦 (5)有利于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 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制度变革,促使中国市场向更加公平、公开与公正的方向发展。,挑

36、战 国际竞争的压力 (1)市场开放带来的对于民族产业的冲击, (2)世界经济的波动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形成直接的影响。 (3)对于敏感行业的影响加剧,比如农业,金融业等。 国际贸易试题.doc,保障措施制度,保障措施,是指在进口激增并且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进口国所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 按照WTO规则的规定,实施保障措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某种产品进口大量增加; 存在“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事实; 这种“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是由于进口大量增加造成的。 保障措施的实施必须遵守一定的纪律,如针对性、适度性、非歧视性以及通知和磋商的义务等。,参考网站,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 5 、 www.wto.org (世界贸易组织) 6 、 www.imf.org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7 、 www.worldbank.org (世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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