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观湖办事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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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华新区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观湖办事处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UHO2016-LXG0001招 标 人: 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16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人须知10一、说明101项目说明102招标范围103资金来源104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105合格的服务106投标费用117踏勘现场11二、招标文件118招标文件的组成119招标文件的澄清1210招标文件的修改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11投标范围12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3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4投标文件格

2、式1315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416投标报价1417投标货币1418投标有效期1419投标保证金1520招标会152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62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24投标截止日期1725迟交的投标文件172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727投标文件的退还18五、开标1828开标18六、评标1829评标会议1830评标过程的保密1831投标文件评审程序1932投标文件的初审1933投标文件的澄清1934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2035出具评审报告及中标结果公示21七、合同的授予2136合同授予标准2137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138

3、中标通知书2139重新招标214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141履约保证金2242招标代理服务费22八、名词释义22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4附件1. 投标函格式24附件1.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6附件11.资格声明格式27附件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29附件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0附件14.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1附件2. 开标一览表格式33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34附件4. 服务方案格式37附件41.实施本项目的有关人员资料表格式38附件42.项目经理/安全主任简历表38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39附件6. 承诺书44附件7.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45附件8经营业绩证明材料格式46

4、附件9.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47附件10.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48附件11. 诚信承诺函格式49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50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65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8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就龙华新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观湖办事处(招标编号:UHO2016-LXG0001)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工程简介1.1 项目名称:龙华新区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观湖办事处1.2 项目概况:1、招标人: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2、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包号社区名称预算控制金额(人

5、民币 元/年)A包新田、樟坑径社区工作站24,793,904.54B包观城、松元厦社区工作站27,447,301.393、本项目各包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4、其他概况: (1). 本项目共分2个包,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2个包的投标,投标时仅需按招标文 件要求制作一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无需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但各包的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应按包号单独编制,并另册装订。 (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 (3).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 定标方法:采用抽签法。 (5). 中标人只能作为龙华新区清扫保洁项目(包括民治办事处、龙华办事处、大浪办事处、观湖办事

6、处、福城办事处、观澜办事处)其中1个包的中标供应商。 (6). 本次招标发起人为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中标人与中标标段辖区办事处签订服务合同并报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备案。二、招标内容2.1 招标范围:龙华新区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观湖办事处2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7、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从事清洁服务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还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来作为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3.3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 年2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4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 月

8、日至2016年 月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文化体育产业总部大厦第25层,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含A包、B包)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收款人: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银行帐号:1806014170017592 4.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招标代理机构于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4.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到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

9、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开标室)。4.5开标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4.6开标地点:递交到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开标室)。 4.7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止。4.8联系事项:4.8.1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4.8.2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文化体育产业总部大厦第25层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5-83889016传真:0755-83881111邮

10、编:518026五、采购公告查询:http:/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龙华新区政府采购网) http:/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招标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与投标人须知相对应。条款号内容规定一、说明1.1招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招标人: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名称:龙华新区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观湖办事处1.1项目类型服务类2.1招标范围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观湖办事处,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2.2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期2年,合同

11、一年一签。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1.1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文化体育产业总部大厦第25层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5-83889016传真:83881111Email:7.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集合地点: 16.3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计价)公布时间及公示位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8.1投标有效期120个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19.119.2投标保证金递交1、投标保证金金额:RMB270000.00元(人民币贰拾柒万圆整)2、缴纳形式:以银行转帐提交,并到达采购代

12、理机构银行帐户。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收款单位名称: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银行帐号:1806014170017592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项目编号,以便查询。4、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20.1招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召开地点: 20.2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召开地点: 21.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

13、案23.2.1.1各包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七份,电子文件一份。24.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开标室)28.1开标会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开标室)34.3.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包号AB的顺序进行评审,根据各包综合得分情况推荐各包排名前三的供应商入围抽签;每名投标人只能作为同一办事处的其中一个包号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如

14、B包排名前三的某一投标人已被推荐为A包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则该投标人不得再被推荐为B包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由排名靠后的供应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入围,以此类推。共计推荐(32=6)名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抽签定标。34.3.2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抽签法。1、由抽签小组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6名候选中标供应商中抽取中标供应商。2、如某候选中标供应商的号码球第一个被抽出来,则该供应商中标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最高的包号,第二个被抽出的则中标预算控制金额次高的包号,以此类推,直至2名中标人全部确定。 3、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作为龙华新区清扫保洁项目(包括民治办事处、龙华办事处、大浪办事处、观湖办事处、福城

15、办事处、观澜办事处)其中1个包的中标供应商。41.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 %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前5日内方式:银行履约保函、转账退还说明: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内退还4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 计费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 年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以各包组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人民币元/年)作为缴费的计算基数;3、 招标代理服务费总缴费金额:年招标代理服务费2(注: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表格费率中标金额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招标100万元以下1.2%1.8%1.8%100

16、500万元0.84%0.96%1.32%5001000万元0.66%0.54%0.96%10005000万元0.42%0.3%0.6%5000万元1亿元0.24%0.12%0.3%15亿元0.06%0.06%0.06%510亿元0.042%0.042%0.042%1050亿元0.0096%0.0096%0.0096%50100亿元0.0072%0.0072%0.0072%100亿以上0.0048%0.0048%0.0048%附件2、计算方法举例例如:某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为3000万元/年,服务期2年,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过程及总缴费金额如下:100万元l.8%1.8万元(500100)万元0.9

17、6%3.84万元(1000-500)万元0.54%2.7万元(30001000)万元0.3%6万元合计收费(1.8+3.84+2.7+6)2=28.68(万元)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项目说明1.1 项目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招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中标供应商。2 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的项目见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 本项目的服务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资金来源3.1 招标人已拥有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

18、/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4.1 招标代理机构4.1.1 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合格的投标人4.2.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人民币流通区域内的单位均可投标。4.2.2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4.2.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条件。5 合格的服务5.1 相关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

19、和国的行业标准。5.2 投标人应保证,在服务过程的任何时候,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5.3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达到相关的质量标准。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 踏勘现场7.1 如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

20、承担。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7.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7.5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

21、负责。二、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8.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

22、文件做出实质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 招标文件的澄清9.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5天,按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布澄清公告。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逾时通知视为接受澄清纪要内容,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0 招标文件的修改1

23、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10.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10.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2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 投标范围11.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中所述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其中的服务内容拆开投标。1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2.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2.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 除非另

25、有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投标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投标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评审委员会可能会就有关日期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折算或量化,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3 投标文件的组成13.1 服务类项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13.1.1 投标函13.1.2 资格证明文件13.1.3 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13.1.4 服务方案13.1.5 技术规格偏离表13.1.6 商务条款偏离表13.1.7 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及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13.1.8 其他投标人认为

26、应当提供的材料13.1.9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13.2 除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外,投标人还需根据项目内容提供尽可能完善的相关证明资料,供评审委员会评标时参考13.3 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使用文件页面无法替换的装订方式(建议使用胶装),并必须加盖骑缝章14 投标文件格式14.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3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5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5.1 投标人在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该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15.2 电子文档的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统一使用

27、OFFICE2000及以上版本软件制作,单独的图片文件应采用JPG格式,图纸文件应采用DWG格式或JPG格式。15.3 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应与提交的电子文档的实质内容完全一致。如果评审委员会发现两者的实质内容不一致,以书面投标文件的正本为准。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16 投标报价16.1 服务类项目16.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服务项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6.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完整的包含所有招标内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6.

28、1.3 投标分项报价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6.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6.1.1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6.2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32.2 条规定,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3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示的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17 投标货币17.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29、。18 投标有效期18.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9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9 投标保证金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

30、2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9.3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9.4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9.4.1 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19.4.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19.4.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9.4.4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9.4.5 中标供应商

31、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9.4.6 投标人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19.4.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0 招标会20.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招标会。20.2 投标预备会20.2.1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20.2.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20.2.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

32、天,以书面形式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20.2.4 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10.3、10.4款规定执行;20.2.5 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2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1.1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与正式投标文件一致的组成文件,且满足评审所需要的全部资料。2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2.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投标人

33、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2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2.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22.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34、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23.2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23.2.1 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23.2.1.1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招标编号;b.项目名称;c.投标文件份数:(如:一正七副)d.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3.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3.4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装入一信封,在信封上注明“电子文档”,并装入

35、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中。24 投标截止日期2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24.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24.3 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25 迟交的投标文件25.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6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36、2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3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6.3 投标撤回通知书应尽量直接提交招标人,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26.3.1 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26.3.2 具有本须知第23.2款所要求的标注;26.3.3 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26.3

37、.4 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26.4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6.5 根据本须知第19.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27 投标文件的退还27.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五、开标28 开标28.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28.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8.3 按

38、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8.4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28.4.1 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8.2款规定;28.4.2 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28.4.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8.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8.6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

39、档备查。六、评标29 评标会议29.1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由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由主管部门通过随机方式从专家库中选取。29.2 招标人可以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招标人代表在评审委员会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29.3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评标规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公正地进行评审和履行职责。30 评标过程的保密30.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

40、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供应商推荐以及授权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1 投标文件评审程序31.1 投标文件的评审包括以下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5)出具评标报告。32 投标文件的初审32.1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将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关

41、键技术指标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评审委员会审查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2.2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该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3 投标文件的资格、符合检查条款详见第六部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33.2 错误的修正33.2.1

42、 评审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3.2.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3.2.1.2 如开标一览表中单价(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综合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

43、工作。34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4.1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4.2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34.3 评审委员会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评标方法包括:34.3.1 综合评分法(评审方法)34.3.1.1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排名先后情况,推荐3个候选中标供应商。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4.3.1.2 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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