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丽水市交通工...【共享精品-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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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丽水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 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2,一、概 述,1.1、质量监督交底的目的: 在管理方面,使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 政策法规规定的底线明确 质量监督的基本程序清楚 规范性常规要求心中有数 在质量方面,使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 关键部位心中有底 过程控制规范有序 监管措施落实到位,3,1.2工程项目监督计划: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监督人员安排 监督范围 监督人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力: 廉洁奉公,实事求是,主动热情地做好监督工作。 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向施工单位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建议和方法,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及时向质监站汇报监督工

2、作情况。,4,1.2工程项目监督计划: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调阅与工程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参加有关工程技术方面的会议;在监督检测过程中,可以无偿使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检测仪器、设备等;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发出通知书并责成返工或修补;对建设、设计、监理和检测单位的任何人员就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调查谈话。有关单位应为进入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人员创造条件,提供方便。,5,1.2工程项目监督计划: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分阶段监督工作计划及要求 工程开工前:结合本工程实际及特点,我站将针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组织一次监督工作交底。并对工地临时试验室进行考核。

3、工程施工阶段 1、监督人员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到位情况、监理工作程序、试验室、检测试验方法、数据处理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6,1.2工程项目监督计划: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2、监督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体系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监督人员应对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或核验,填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意见通知书。 4、发生质量事故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及时报告我站或分管监督人员。并按浙江省交通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浙交1999363号)的要求上报、处理。 5、每月5日前,监理单位必须填写“工程质量监理月报表”送我站。 6、监督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4、检查或抽查的数据均作为工程交工质量鉴定的依据。,7,1.2工程项目监督计划: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工程交工、竣工验收阶段: 1、工程阶段或全部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填写公路工程(中间)交工质量检测申请书到我站申请交工质量检测。我站组织交工质量检测后,填发公路工程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书。 2、工程缺陷责任期后,建设单位应填写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申请书,并报送主要竣工资料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总结报告到我站申请办理竣工质量鉴定。我站在收到申请后,21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签发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报告。,8,二、工程监督程序及质量鉴定,(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程序一:办理监督手续

5、 程序二:监督交底 程序三:年度执法大检查、平时监督抽查 程序四:工程质量鉴定 程序五:列席项目竣工验收,9,二、工程监督程序及质量鉴定,程序六:项目竣工验收时,提交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综合评价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综合评价表审定意见 程序七:竣工验收完成后,核发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10,二、工程监督程序及质量鉴定,(二)、工程质量鉴定(小项目本工程可以申请交工质量检测、竣工质量鉴定合并为一次进行),程序如下: 1、项目法人方组织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评定,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第3号交通部令)执行: 工程质量的评定:由监理评定,

6、项目法人审定; 工程质量评定采用的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11,二、工程监督程序及质量鉴定,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监理单位根据独立抽检资料 (当监理按规定完成的独立抽检资料不能满足评定要求时,可以采用经监理确认的施工自检资料);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和不合格(75分为合格,75分为不合格) 2、项目法人向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书面工程质量鉴定申请,12,二、工程监督程序及质量鉴定,3、质量监督机构方组织工程质量鉴定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交公路发【2010】65号附件一)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浙交【2004】517号)执行: A、质量检测:三大内容 实

7、体检测、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 实体检测: 详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体检测项目表 外观检查:详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外观检测内容及扣分标准,13,二、工程监督程序及质量鉴定,内业资料审查: 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的内容按以下规定进行: 质量保证资料应是原始资料,是施工过程中的原件,不符合要求扣1-3分; 质量保证资料应字迹清晰、工整,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按要求分类编排,装订整齐,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按工程工序、工艺的要求所有资料应齐全、完整,资料反映出的抽查频率、质量指标应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时扣2-4分,14,二、工程监督程序及质量鉴定,B、评定打分

8、: 分部工程评定: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权值100; 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单位工程评定: 单位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得分权值/权值 合同段评定;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单位工程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质量保证资料扣分 建设项目评定: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得分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合同段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投资额,15,二、工程监督程序及质量鉴定,C、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合格(75分)、不合格(75分)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90分,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

9、程均合格,且75分单位工程90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合同段(建设项目)质量等级:所含各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90分,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75分合同段(建设项目)90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D、完成质量鉴定报告,16,二、工程监督程序及质量鉴定,4、列席竣工验收委员会,参加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权值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权值0.6;竣工验收委员会工程质量权值0.2 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定: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权值0.7;项目建设管理综合评价权值0.15;项目设计工程综合评价权值0.05;项目监理工作综合评价权值0.05;项目

10、施工管理综合评价权值0.05。,17,三、质量管理的要求,1、项目业主、施工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目标一致、思想统一,各方应理顺关系,责权明确。 2、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施工及监理单位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质保体系,制定各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关键在于落实。 质量管理提倡事先控制,各人员必须明确目标和责任,针对工作中容易产生问题的各个环节,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处理方案,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18,三、质量管理的要求,3、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三关”。 开工审批关:批准开工报告时,重点审查人员、工、料、机、试验设备到位情况;审核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完成情况

11、;检查质保体系、施工方案及质保措施编制落实情况。 工序交验关:即工序质量控制,在施工单位完成自检的情况下,监理抽检要合格,各种资料数据齐全,结论正确。 计量支付关:未达到交验要求决不予计量,这也是赋予监理的权力,监理人员要严格把握和使用好这一权力。,19,三、质量管理的要求,4、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加强场地建设,促进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应统一设置“五牌一图”,即施工告示牌、安全生产宣传牌、防电需知牌、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及施工平面图(浙交监1999277号文); 监理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责任明确、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同时做好“三牌一上墙”工作,即监理告

12、示牌、驻地监理办门牌、监理人员胸牌和驻地监理办公室必要的图表资料上墙。(浙交监200088号文关于规范驻地办“三牌一上墙”的通知),20,三、质量管理的要求,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办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交【2009】206号) 办公房、试验室、图表、告示牌详细规定 标化工地建设。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的通知(浙交2008296号) 项目经理部建设:办公、生活设施、告示牌及管理图表、内业管理、宣传工作、污水、垃圾处理 预制(拌和)场地及场外施工便道:场地布置、原材料堆放和管理、预制(拌和)场内施工标牌、场外施工便道 施工现场管理:路基工程、路面工

13、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人员文明施工管理,21,三、质量管理的要求,5、加强试验检测工作,及时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强调监理与施工单位试验的独立性,以便检验和校核。(丽交监200412号文丽水市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检测管理若干规定) 6、做好资料填报、整理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发办【2010】382号)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浙交【2002】138号) 要求:规范填写、报批及时、内容齐全、结论正确。,22,四、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14号令) 设定两项许可:施工图审批、施工许可 提出新的质量保证体系

14、: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 进一步明确质监机构的职能:代表政府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2、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浙交2005371号文) 安全事故报告、变更审批,23,四、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3、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浙交200629号) 监督依据、从业单位、监督手续审核内容、实体重点监督检查内容、质量事故报告、监督期、监督检测费用。 4、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负责制若干规定(浙交2001516号文) 申请办理监督手续时,应向主管质监站同时提交与设计、施工、监理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合同。,24,四、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5、交通部质监总站公路工程质量督

15、查办法(质监公字20075号文)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三个方面。 受检单位在检查中有2项质量管理行为不符合要求时,应将受检单位列为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增加检查频率,同时对相应的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同一受检单位在建设期内出现3次质量管理行为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载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建议该单位综合评价不宜评优。 6、关于印发丽水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检查对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次检查中2项质量管理行为不符合要求的 连续2次的检查中普遍存在且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 连续2次主要管理人员、设备严重不到位,现场特管理混乱的 建设期内2次行政处罚的,25,四

16、、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7、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12号令) 检测机构不得在同一标段接受各方委托。 事故鉴定委托计量认证检测单位。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两家以上机构。 8、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318号) 实施机构和人员的信用评价 9、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浙交2008 167号) 检测机构员管理 工地试验室管理 现场专项试验检测管理 10、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实施细则(浙交200854号文) 工地试验室考核标准、程序、方法,26,四、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11、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

17、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交通部办公厅厅质监字【2009】1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的通知(浙交监【2009 】56号) 人员省级登记、备案格式 12、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级公路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建设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浙交监【2009】78号) 13、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举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交2007155号) 受理、调查、处理、责任 14、交通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 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 登记表列入竣工资料,27,五、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1、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治理公路工程三大质量通病实施

18、方案的通知(浙交1999329号) 路面早期破损、桥头跳车、路基不均匀沉降三大质量通病 治理目标与要求 设计、施工、监理、管养等方面的治理要点与措施 2、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统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交监1999069号) 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及其频率 工序抽检及其频率,28,五、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3、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切实提高交通建设工程砼外观质量的通知(浙交监1999068号) 严禁使用木模板和小块模板 严禁使用废机油、塑料薄膜、油毛毡等材料代替脱模油 严格控制砼的施工配合比,砂石料必须严格过磅 砼浇筑的分层:宜薄不宜

19、厚、分层浇筑的时间间隔不得长于砼的初凝时间 减少砼表面的气孔 空心板梁芯模的刚度、定位要求 桩顶砼的凿除,桩与立柱、立柱与盖梁及系梁的接缝 拆模,养护 各构件砼均严禁粉刷,29,五、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4、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治理桥面质量通病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监2000138号) 通病:桥面铺装纵横向裂缝、网裂、龟裂、局部破损、露骨及积水;连续桥面开裂、破损、坑槽;伸缩缝破损;桥台椅子背顶部开裂、破损及错台等 设计、施工方面的原因 通病治理要点与措施,30,五、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5、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规范桥梁荷载及试桩试验行为的通知(浙

20、交监1999231号) 桥梁荷载试验范围 桥梁荷载试验要求,31,五、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6、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桥梁工程质量常见病治理措施和要求的通知(浙交 2003179号) 桥梁砼构件外观质量方面 砼灌注桩质量方面 每个首次接桩在竣工资料上面必须附3张照片(在桩头清除干净后2个侧面各照1张,立钢筋笼绑扎好后照1张) 盖梁施工质量方面 支座安装 空心板梁制作安装 空心板梁底模必须采用钢底模,钢板厚度必须在6毫米以上,建议采用8毫米 复合桥面泄水孔设置 伸缩缝 片石砼台身,32,五、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7、关于印发公路工程交工质量检测中混凝土强度检测和判定有关规定的

21、通知(浙交监200719号) 回弹法、超声回弹法、钻芯法的判定 8、关于开展交通工程钢筋加工与安装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丽交监200731号) 存放、加工、连接、骨架组成和安装,33,五、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9、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结构物砼构件等质量管理的几项规定(浙交监200830号) 砼回弹强度:每构件3个测区 保护层厚度:每构件1-2截面,无损检测 隧道支护质量:每50-100米一个断面,无损检测 砼外委加工 砼外加剂管理 10、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桥梁伸缩缝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浙交监200781号 ) 预埋筋 砼 3张照片存档,34,五、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

22、有关规定,11、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通知(浙交2009153号) 关于加强混凝土通病治理的若干规定 (丽交监201044号 ) 安全、耐久、美观 50片梁以上,数控钢筋弯曲机。 30片梁以上,喷淋养生梁板工艺。 不提倡使用成品塑料垫块。 喷射砼、二衬砼,专用的水管进行养护 12、关于印发桥梁工程钢筋加工与安装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丽交监200973号 ) 13、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常用产品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交 2003259号) 公路、水运工程常用产品主要指影响工程质量的支座、锚具、伸缩缝、防水卷材、塑料排水板等 产品进场登记备案与质量监

23、督抽检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35,五、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14、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现场专项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监 2004162号) 专项试验检测定义 检测单位资格审查 专项试验检项目部及其检测管理 质量监督与动态管理,36,五、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15、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温度控制的几项要求的通知(浙交监2001199号)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温度的控制 16、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切实改进和提高沥青砼路面质量的措施和要求的通知(浙交 2002160号) 设计方面要求改进的措施和要

24、求 施工方面要求改建的措施和要求:拌和厂、原材料、路面压实度试验、拌和工艺、摊铺工艺、层间粘结能力、上路床填料及填筑质量,37,五、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17、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交监 2004122号) 旁站监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职权、主要工作内容、旁站监理记录及整理归档等 18、关于进一步提高公路工程设计质量的若干意见(浙交2009100号) 结构物处填料要求 边坡高度规定 振动成型基层 空心板的限制使用 裂缝控制提高 先简后连 台车长度9米,38,五、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19、关于加强波形梁护栏施工

25、质量管理的通知 (丽交监200946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波形梁护栏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丽交监201049号 ) 材料 安装质量(立柱打入、取消方形墩、使用弧形板等) 检验规定 20、关于加强沥青砼路面试验路段管理的通知(丽交监200825号 ) 二级公路、1000万以上试验路段先行报验,39,六、行政执法,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受丽水市交通局的委托,行使全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实施行政执法。 自2000年始,我站开始采用技术监督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手段实施质量监督,并每年开展一次的行政执法大检查。,40,六、行政执法,6.1 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检查

26、、监督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负责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监督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资质允许范围内从事的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41,六、行政执法,负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有关资质、资格的预审上报和考核发证; 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工程(产品)质量争端,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制止和纠正影响交通工程质量的建设行为,承办违反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的案件。,42,通常被列为行政处罚的四类情况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涉及结构安全与耐久性指标违规严重的 数据造假的:资料、检测、签认、监理

27、管理行为严重违法,43,历年来我站处罚案件统计,44,6.2 行政执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第62条:违反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45,6.2 行政执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第64条:违反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它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

28、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46,6.2 行政执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第65条:违反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7,6.2 行政执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第67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8,质量群号:94407689,谢谢大家!,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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