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章节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管理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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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管理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 v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旅游资源的基本 知识,掌握自然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以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v教学重点 v1、风景名胜区的划分及管理 v2、人文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v教学难点 v人文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第六章 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管理法律制度 v第一节 旅游资源保护法规概述 v第二节 自然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v第三节 人文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v第四节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 定 复习思考题 P143 v1、如何理解旅游资源的内涵? P115 v2、如何正确处理旅游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关系? v P120-122 v3、风景名胜区

2、管理条例对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的保护有 哪些规定? P121 v4、自然保护区条例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有哪些规定? v P125 v5、我国文物保护范围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护法对我国文物的保护有哪些规定? P126 、129-132 v6、我国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是哪些?P133 第一节 旅游资源保护法规制度 v一、旅游资源的概念和分类 v二、旅游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 v三、旅游资源保护法规的基本内 容 第二节 自然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v一、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v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法律制度 v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节 人文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v一、

3、人文旅游资源保护法律概述 v二、文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v三、文物管理机构和文物保护管理原则 第四节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v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及划分条件 v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第一节 旅游资源保护法规概述 一、旅游资源的概念和分类 P115 v1、概念 v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 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 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v2、分类 v 按照资源的性质和成因 v1、自然旅游资源 v2、人文旅游资源 二、旅游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 P116 v1、国际 v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

4、然遗产公约 ,并从1985年开始分批公布了世界遗产目录,强调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对 整个人类的重要性。 1985年世界旅游组织第6次大会通过了旅游权利法 案和旅游者守则 v2、我国 v1982年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2002年第9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修改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v2006年9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风景名胜区条例 v1989年第7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 v1994年9月2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三、旅游资源保护法规的基本内容P139 v1、旅游资源法概念 v 指国家制定的一系列专门

5、调整在旅游资源的管理、保 护和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 规的总称。 v2、主要内容 v1、旅游经济组织的权利义务 v2、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利义务 v3、旅游者的权利义务 v4、旅游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范围、原则 v5、旅游资源的等级划分、规划,旅游基础设施以及破坏 旅游资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自然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一、自然旅游资源保护概述 P117 v1、概念 v 自然旅游资源是地球表面自然生态系统中具有旅游价 值的景观。如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和一些风景名胜 区 v 构成自然旅游资源的景观组合主要有山水风光、奇山 异洞、流泉飞瀑、阳光海滩、气候与气象、生物

6、景观等。 v2、条件 v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v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v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v风景名胜区条例 v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条例 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法律制度 P139 v1、风景名胜区的概念 v 凡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 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 的区域。 v2、风景名胜区的分级、设立与管理 v1、风景名胜区的分级 v 风景名胜区分为两个等级:国家、省 v依据:一是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二是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 v2、我国风景名胜区的设立 v 目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v3

7、、我国风景名胜区的行政管理 v4、我国的世界遗产 v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属下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具有突 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截止到2009年7月,我国先后有38 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3、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 v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v1、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 v2、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 v4、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的保护 v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可持续发展 v2、严禁开山、涂污、仍垃圾等等行为 v3、核心景区严禁修建其他建筑物,景区内的建筑应与景 区协调 v4、在景区内进行活动须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8、v5、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 v必须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开发与利用 v6、法律责任 v1、自然保护区的概念 v 指对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 集中分布区和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址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水体或 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v2、自然保护区的建立 v1、建立的条件 v 1)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 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v 2)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v 3)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 森林、草原和荒原。 v 4)具有重大

9、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 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址。 v 5)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予以特 殊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 v2、我国的自然保护区现状 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法律制度 P123 v3、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分类 v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v2、内部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v4、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v1、管理机构 v2、管理机构的职责 v5、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管理 v1、发展管理规划 v2、经营活动管理 v3、进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案例 v 云南昆明是我国著名的“春城”,夏无酷暑,冬 无严寒,一年四季都适合旅

10、游。位于昆明市区西南 的滇池是我国著名的淡水湖之一,被誉为云贵高原 上的明珠,是旅游的好去处。但在一个时期内,滇 池污染严重,水质下降,难以吸引游人。1999年昆 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举办前,云南省昆明市决心下大 力气治理滇池。当地政府拿出30亿元人民币治理污 染,认为让滇池“脱胎换骨”应绰绰有余了。但大 把的钞票“仍”进去后,滇池的水质并没有达到预 期的净化。经有关专家预计,治理滇池所需的静态 投入至少要85亿元人民币。 v从本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旅游、环保协调发展 保护资源刻不容缓 v 20世纪80年代以来,旅游业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 发展旅游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当前我国各级政

11、府的共识。但在 旅游业一派繁荣的背后,却潜伏着严重的旅游资源保护危机。 自然旅游资源,作为地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经亿万年 的自然和人类演变过程而得以保存下来的弥足珍贵的财富,但 目前这些资源的衰败及其所赋存的环境的恶化,使旅游业的生 存和发展受到直接威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上对 旅游资源的保护给予高度重视。 v 本案例中,由于在一个时期内,当地人们意识淡薄,致使 云南滇池遭受严重污染,为让滇池水质还原,当地政府已为此 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为使旅游 资源的保护落到实处,每个地方、单位和每个公民都应树立起 保护旅游资源的法制观念并认真贯彻于实际行动中。 案

12、例 v 黄山既是世界自然遗产,又是世界文化遗产,但是前几年因片面追求 眼前利益,盲目兴建了大量娱乐设施,致使其自然景观遭到了严重破坏。 在海拔1000多米的黄山核心风景区内,楼堂馆所不仅数量众多,而且还在 不断增建。经营者办起了休闲中心,开起了商场,甚至还有珠宝店。景区 修建楼堂馆所,首先不可避免的是开山炸石,伐木毁林,原来的植被几乎 破坏殆尽。其次,由于景区内楼堂馆所的建设,紧随而来的是餐厅的油污 、宾馆的污水,还有遍地的生活垃圾。再次,生活用水和商业用水急剧增 加。实际上,由于过度用水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已经凸显出来。以前,黄山 观瀑楼对面的“人字瀑”非常壮观:一股瀑布飞流直下,在中途分为两股

13、 ,像是在悬崖峭壁上写出的一个大大的“人”字。可如今,峭壁上只剩下 了瀑布曾经冲刷过的痕迹。经专家研究发现,因为上游修建水库,导致中 下游植被严重缺水,很多珍贵的松树濒临死亡。 v1、我国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对风景名胜区内娱乐设 施的兴建是怎样规定的?对案例中在景区核心区盲目修建娱 乐设施的企业应怎样处理? v2、结合本案例,谈谈应如何加强对世界遗产的保护。 v 1、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 “在游人集中的游览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 以及休养、疗养机构。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 上,除必需的保护的附属设施外,不得增建其他工 程设施。” v 本案例中,当地政府及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短

14、 期利益,在黄山景区核心区盲目建设大量娱乐设施 ,造成了对当地自然环境的污染破坏。按照风景 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第9条的规定,对于上述行 为应“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污染或者 破坏活动,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3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处以5000元 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风景区内搞建设 首要问题重环保 v 2、世界遗产公约保护的是全世界人民共同 拥有的遗产和财产,对全世界自然及历史文化遗产 保护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该公约将具有特殊 价值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作为全人类世界遗产加 以保护,同时规定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通过提供集 体性援助等措施来参与保护这些遗

15、产。作为世界“双 遗产”的黄山景区应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作好长远的 规划,加强景区的建设与管理,避免景区开发的“短 视”现象。在黄山景区大兴土木不仅破坏了自然生态 ,而且影响了黄山的整体自然美,造成了视觉污染 ,如果这样继续下去,黄山就有被列入世界遗产濒 危名录的危险,甚至有可能被取消世界遗产称号。 第三节 人文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一、人文旅游资源保护法律概述 P126 v定义: v 指由于历史发展所产生的各种有形或无形的旧物或文化传统 。 v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2条中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 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据此国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保护人文旅游资源的法 律、法令

16、、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最主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 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等 二、文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P126 v1、文物 v 指人们在各个历史时期生产、生活和斗争中遗 留下来的,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遗物和遗 迹。 v【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 、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v【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 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 址、纪念物 v【3】、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v【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及具有历史、艺术、 科学价值

17、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 v【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的社会制度、 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v2、文物的管理 v【1】、文物考古发掘的管理 v 文物考古发掘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v【2】、管藏文物与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 v 馆藏文物(由国有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收 藏的文物)进行登记,并分等级设置藏品档案。馆 藏文物禁止出卖,允许单位间调拨、交换(须在文 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v 民间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和私自卖给外国 人,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 v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三、文物管理机构和文物保护管理原则 P129 v1、文物管理机构 v2、文物保护管理原则

18、v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v【1】、一切文物均受罚了保护 v【2】、按照文物保护单位价值分级管理 v【3】、保护、开发、利用时不得改变文物的原状 v【4】、珍贵文物严禁出境,管藏文物严禁出卖 案例 v “卧龙书院”又称诸葛书院,建于1309年,是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 亮南阳武侯祠的后院,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中国成立后,一直被 南阳市一家公司占用。1990年,该公司决定在遗址内修建两栋宿舍楼,但 遭到南阳市博物馆的反对,后经协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的情况下,南阳 市博物馆同意该公司在东部遗址以外修建宿舍,并在工程完毕后将“卧龙 书院”转交给南阳市博物馆。但是,在宿舍楼竣

19、工后,该公司拒不履行该 协议。1996年南阳市博物馆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经 审理判定:被告在判决生效后60天内将“卧龙书院”的使用权和管理权移 交给南阳市博物馆,并将馆内全部建筑物自行拆除整理干净。一审判决下 发后,被告不服并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年5月,南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但被告却迟迟不 肯履行该判决。1999年10月,南阳市博物馆依法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该公司才不得不作出让步,将“卧龙书院”的使用权 和管理权转交给南阳市博物馆。 v1、结合本案例谈谈我国文物保护法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所 有权有哪些相关

20、法律规定? v2、在进行施工建设时,应如何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v 1、文物保护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 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 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 用权的改变而改变”,“将全国重点文物保 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v 本案例中, “卧龙书院”的所有权应属 于国家,南阳市某公司理应将其归还给南阳 市博物馆管理保护。 “卧龙书院”引发争端 古建遗存应归国 有 v 2、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文物保 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根据 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

21、、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 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 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 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 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 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 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 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 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 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案例 v 2001年10月8日,3位著名考古专家来到位于贵州省平坝县的恐龙化石 点,准备进行第二次发掘。两年前,考古人员曾在这里整体发掘

22、出十多个 陆相恐龙化石,这样的规模在全国也不多见。然而,当3位专家来到当年 的发掘现场时,却惊鄂地发现:在3600平方米的恐龙化石保护区内,当地 居民采挖出一个深达5米到10米、面积上千平方米的大坑,坑内纵横交错 着重型车辆留下的车轮痕迹,看上去像是刚施过工的工地,而不是珍贵的 恐龙化石保护区。专家们立即将该情况反映给有关主管部门。据调查,由 于当地管理部门的疏忽和某砖瓦厂的利欲熏心,使这群在地底沉睡了1.8 亿年的“巨无霸”,被人类用现代化的机械挖掘出来,并暴露于光天化日 之下,最终融入了每块价值仅几毛钱的砖头中。由于这次破坏,贵州迄今 为止发现的最大恐龙化石群荡然无存。这是贵州恐龙考古发现

23、有史以来最 严重的一次损毁事件。 v1、我国法律法规对古生物化石的所有权、采挖权有哪些严格 规定? v2、对上述事件相关责任人应如何处罚,有何法律依据? v 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的通 知中明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管 辖海域发现的古生物化石都属于国家所以,国土资 源部对全国古生物化石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未 经批准擅自采集、挖掘古生物化石的,各级地质矿 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停止非法采集、挖掘活动” 。另外,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也规定,任何单 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等活动中如发现古生物化石的 ,应当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告知发现地县级人民 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遇有重要发现,发

24、现地县 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人 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恐龙化石烧成砖 渎职责任应承担 v 2、对于非法采掘古生物化石的违法行为,按照 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应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 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按 照文物保护法第7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国 家机关,违反本法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 弊,造成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对 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行政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v 本案例中,对玩忽职守、造成珍

25、贵的恐龙化石群 损失的有关人员,应严格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第四节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 及划分条件 P132 v1、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 v 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旅游区(点)质量 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1999),2003年国家质量 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 分与评定(GB/T17775-2003)替代了(GB/T17775-1999) v2、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的条件 v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其划分条件共有12项: v 旅游交通、游览条件、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 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与环境的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 市场吸引力、年接待海内外游客人次、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 二、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 P133 v1、参加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的范围 v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组织 v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 v4、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的复核、监督检查 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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