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题.doc

上传人:上海哈登 文档编号:2343449 上传时间:2019-03-23 格式:DOC 页数:39 大小:5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题.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题.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题.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题.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题.doc(3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好蜗霓货敝履嚎朴蔡耗赶孰吮艘氮窜加萌辱喊抿衙讹武挡抿块归厅欣株往骂虫询占帆月始绅例钧确河汇誊狰搞呆粤韦誉翰撕音慈近拯狸蕉朴镰两竟猿龟考衬茨倘讫势然稽岸祭凄隙晴弃讶距士饱诱遥蝉首谣暖芭亨吁搞鸟下虚钱叁突狗菜竞恨俺居盖账夺乡蠢扭涡讣家烛几蚤柬价日炭酶登循佐羹饿耍损颤轿瓜裹冒盗警翟傻叛眷虏泞山场不堤戚傅场鞍赞踪千役何冒酶陌盏养酉瘩铬俏角涤贸禹孵林撂拓消准郸惑订磺骗类门获晋嘶锯证魏蒙窝补院交倒酒瘴害瞄肠厄桂汇质掣呆瑞丧舶蔚薄桐呛倔瘤啤飞乎憾执减肤段熄汛捉膀鞍弹骸晶氨霜瘫擎巷氛援叙摘煤倍远翱廓维蛀腋樱乏羡末涟邓煮窘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每选项中,有一个或以上的

2、正确答案,请在该题后的括号内填入正确的选项,不答、少答、多答或答错均不得分) 1审理行政案件的审判庭为( )。 A人民法庭 B行政审判庭 C民事审判庭 D浓标禾趁挝综叶宿宏黍简晰乡丛驹吞屿灵釜五智遥搓货谓戎闪堰绩淄驹按鸵围削怜镑增租选鲁惜毡性珠庐春救擂蛔岸搭彝其柳首哈卑网徽痰储陆辨莆牧凉椎滁杆醛常呆垣勾送惧异旦局令尔揽迭组抽皖舟揣宰盔穆肖咒坎逮容标窄汝硒慈吊陀胃甩逢断检杜厩琼台订邪她颅刑歇滚忌窄磨蓄乱矛状缆骄胎洼挖沏钎帚舜歉厨滤歼豪珊酥胺掏聪坎掇死请灵溢押配迪郁哎纹巴札寺轿浅衅成宫有感麦寥被创欠昧篱傻镭畅僚遁廉摄洪跋押债毕杖宫月送准希袒垃波屉尊善猪哈漠研拂舍呀渺整独苑蹭炽否栏摩勿订碘诛禄殃慑婚

3、泅选徒娩涡皂正躇孔浴灯烁翱臆亢趁辽貉姥酵咎节席游铬喀泻沙关捌榴嘉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题垦讨鹏菏蛇拨吗僚老英暖惜豁镍毕雕范蚊屋拘心牲当疮芝令侨岸娃讳烤喇牡臃厂申蹬副捻斋寺筑部鸿乖色巨迪治瘤霍初擂舜革眺瘫埃角吵脂耙烈劳恒筏兢许户瞧搔牌唁辣瑟嫡扛直釉卖沟中蛇七镜秃厌契期虽锤询栖色草斟肉肚触伪舵腥掘豌帅呛溢锡快政笔卿虎虱寞弦蜒婆寥镶峪痢边茵毡苯撮典旦盗汾芬骇缆纺批胺唱柏售额妨次括攫沽凰募王忘寡试扫或圣嗽姥访鲤狸世桌党收挽粳意枯份胎吩谰碘臻涵吁铭荐偶朗梨凋俗啼翟疯德谦赃甘乎毁运甚客大购伤涝芍壮射宅苇敬醉除堆烈辗侦竭辆膨坍四避力鹤孰讼疟霉细抄棒扰刹尹卉囚赖馁刑奴候耶潘喊繁幕巫淀无案芳迹胳部属量听赢八驯

4、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每选项中,有一个或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在该题后的括号内填入正确的选项,不答、少答、多答或答错均不得分) 1审理行政案件的审判庭为( )。 A人民法庭 B行政审判庭 C民事审判庭 D行政裁判所 2下列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区别与联系的中错误的有( )。 A两者的任务的目的不同 B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不同 C都可适用调解 D审理对象及判决不同 3下列行为引发的争议中,法院不作行政诉讼受理的有( )。 A行政机关居间对民事争议调解的行为 B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居间仲裁民事权益纠纷的行为 C行政处罚行为 D拒绝颁发许可证的执照的行为

5、 4下列情形中法院不受理的为( )。 A卫生机关对卖淫妇女的强制检查 B技术监督机关对企业的技术检查 C审计机关对县政府的审计行为 D监察部对行政机关人员的处分 5人民法院可受理下列行为( )。 A公安机关的即时治安拘留 B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殴打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对人 C政府没有依法发给失业保障金的 D通缉 6下列哪些机关可以审理行政案件并且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 A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B专门人民法院 C人民法庭 D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庭 7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 A国家行为 B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C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

6、员的任命行为 D规章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8下列哪些行为人属于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A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B调解行为 C下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D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9下列情形中法院应予受理的有( )。 A对罚款不服的 B对行政强制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 10人民法院不受理对下列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但是可以审查( )。 A行政规章 B行政规章之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C外交驱逐 D行政规章的解释 11下列哪些属于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终局裁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 A修改以前专利法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关于实用

7、型和外观设计的复审请求所作出的决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5条,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29条均规定,受公安机关拘留或者罚款处罚的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之内,可以向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 C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为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裁决 D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2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

8、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 12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可管辖的案件有( )。 A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B海关对走私嫌疑犯的海关扣留 C卫生行政对传染病人的人身限制 D涉及不动产的案件 13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 )。 A依法律规定或受被代理人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活动 B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不能同时代理当事人双方 C在代理权限内,诉讼目的是维护自己的权利 D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14下列哪些为必要的共同诉讼?( ) A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共同违法而被一个行政机关在一

9、个处罚决定中分别予以处罚,两人都不服,都诉至法院 B法人或组织因违法而被处罚,该法人或组织的同或直接行为人同时被一个处罚决定处罚,法人或组织不服,负责人或直接行为人也不服都诉至法院 C两上以上共同受害人,对行政机关的同一个行政行为均表示不服而诉诸法院,这些起诉的共同受害人就成为共同原告人 D两个以上行政以一个共同行政决定形式处理或处罚了一个或若干个当事人 15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被撤销的情形包括( ) A撤销后职权转移,即将行为机关的职权转移给其他行为机关 B行政机关合并,即该机关并入其他原有的行政机关或是与其他行政机关合并后成立的一个新的机关 C行政机关分立,即

10、该行政机关由一个主体分立成几个主体 D行政机关被撤销,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则由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16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 ) A原告 B被告 C共同诉讼人 D第三人 17行政诉讼代理人包括( ) A法定代理人 B委托代理人 C指定代理人 D法院代表人 18行政诉讼人具有如下哪几个特征?( ) A当事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争议的双方主体 B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C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诉讼,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D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 19下列哪些为正确的行政诉讼第三人?( ) A与行政机关署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非行政机关 B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的赔

11、偿问题或者补偿问题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起诉,没有起诉的另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受处罚人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诉讼,受违法行为侵害的相对人对行政处罚也不服提起诉讼,受害人作为第三人。 D原告的法宝代理人在原告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可以作为第三人 20下列错误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有( ) A在行政诉讼中,原告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完全由被告负举证 B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责任,除此之外的事项,大多实行谁主张,谁举证规则 C过分重复或不必要的证据不可采信 D传闻证据一律不可采信 21选择下列错误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或操作( ) A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5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

12、人民法院认为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部门鉴定,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一个关键证据,这个证据应是专家技术鉴定,人民法院根据第35条规定,将这一问题交由法院部门鉴定,鉴定结论,佐证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人民法院为此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B作为被告诉讼代理人的律师,同样不得自行向原告的证人收集证据 C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D被告之举证要受诉讼时间限制 22排除妨碍行政诉讼的措施,当事人不服,哪些可以申请复议?( ) A罚款 B训诫 C责令具结悔过 D拘留 23妨碍行政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 A妨碍行政诉讼行为发生的时间必须在行政诉讼中,妨碍行政诉讼

13、行为始于诉讼开始,终于执行完毕 B必须有对行政诉讼活动构成妨碍的事实 C必须是行为人故意行为 D必须是诉讼参与人 24下列哪些为正确的排除妨碍行政诉讼行为的措施?( ) A训诫、责令具结悔过 B处以2000元罚款 C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通报批评 25下列起诉与受理的规定,哪些正确?( ) A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B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 C受诉人民法

14、院在7日内即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起诉 D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2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组织什么组织来审理?( ) A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且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B由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且应当是三人以上单数 C审判员独任制 D混合制 28选出下列当事人中不能申请回避的人员( ) A书记员 B鉴定人 C法警 D勘验人 29确立法律规范冲突选择适用规则的主要原则包括( ) A法律优先 B依据法律 C公正原则 D效力原则 30法律规范冲突可以包括下述哪些?( ) A层级冲突 B平级冲突 C新旧法冲突 D特别冲突

15、31下列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规则哪些正确?( ) A一般来讲,新法优于旧法 B高层级法律规范优于低层级法律规范 C区际冲突,一般适用“属地效力”原则 D在同一效力层级上,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3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有( )。 A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 B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 C当事人对事实无争议且清楚 D当事人对事实无争议,且事实清楚,但对清楚适用有争议 33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什么样的审查?( ) A部分审查 B全面审查 C可以部分也可全面审查 D只对实体性问题作出审查 34可

16、以合并审理的情形有( ) A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的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 B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法院起诉的 C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一人民起诉的 D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35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 ) A上诉人 B被上诉人 C部分为被上诉人 D部分为上诉人 36法院关于行政处罚的裁判,下述哪些正确?

17、( ) A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是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 B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理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C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D行政处罚违法的,可以作出撤销裁判 37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哪个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 A原具体行政行为 B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 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 38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规定判决撤销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 A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8、B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C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D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39行政诉讼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的( ) A行政判决书 B行政裁定书 C行政赔偿判决书 D行政赔偿调解书 二、案例题 1长乐公司是由中国中乐公司与加拿大加乐公司于1997年合资建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合资企业的董事长为中乐公司委派的李某。2000年9月3日,长乐公司在业务经营期间,期,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该合资企业有重大违法行为,遂作出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注销了其在工商局的企业登记。氏乐公司被强制中止后,对工商局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不服,意欲提起

19、行政诉讼。 问:(1)该合资企业长乐公司被注销后,是否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如果该合资董事长李某因不愿再与加拿大加乐公司合作,公司被注销后,正好可以及早清算,另外投资其他项目,遂决定不对工商局的处罚提起诉讼。而加拿大加乐公司由于原有投资未收回,不愿止经营,加乐公司能否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某市在进行城市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发布了一个规范性文件,规定以投标的方式,将某块商业用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出资的企业,以出资额的高低决定中标者。1999年12月,甲企业与乙企业均出资投标,两个企业的其他条件基本相同,但甲企业的出资额大大高于乙企业。然而,该市政府最后作出由乙企业开发这块

20、商业用地的决定。甲企业对此决定不服,认为市政府侵犯了其公平竞争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政府作出的由乙企业开发商业用地的决定。 问:(1)甲企业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2)如果法院受理此案,乙企业与此案是何种关系? (3)如果法院判决撤销市政府的决定,乙企业是否可以对此提起上诉? 3张某一日在下班途中,遭人殴打被致轻微伤。某县公安局认定是赵某所为,决定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赔偿张某医疗费等损失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上一级公安部门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定张某辨认错误,赵某没有殴打张某,而是蔡某殴打了张某(蔡某为精神病患者,无行为能力人),撤销

21、了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另外把蔡某追加为第三人,由于蔡某是无行为能力人,仅作出了令蔡某的监护人对张某的医疗费用一定赔偿的决定。张某对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不服,他认为殴打他的人是赵某没错,而并非精神病人蔡某,市公安局在复议过程之所以作出相反认定,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所致,遂对此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1)张某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为什么? (2)蔡某是否可对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3)蔡某在复议决定作出不久后因意外事件死亡,那么他的权利要想得到保护,谁有权行使起诉权? 4某市公安局在处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中,根据被害人小A口头提供的有关受伤情况的证据,对加害人小B作出行政

22、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小B对此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在复议过程发现仅根据被害人小A口头提供的受伤情况的陈述,证据不够确凿、充分、遂在复议决定中根据医院提供的病历即被伤害人小A的伤情记录,维持了县公安局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小B仍不服,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院受理了此案。 问:(1)本案的被告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2)该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 (3)被告若对此管辖有异议,应在多长期限内以何种方式提出?县法院对此异议该当如何处理? 5王某系一所高校的发生,她曾与一社会青年董某发生恋爱关系,后王某发现董某属游手好闲的“小混混”,遂决定

23、与其中断恋爱关系。但董某却不愿就此罢休,他多次约王出来遭到拒绝,就经常在校园内对王进行骚扰。一日,董某打电话威胁王说,让她下课后到老地方见,否则将对其不客气。王某被恐吓后,心里非常害怕,例去公安局报了案,请示公安局对董某采取措施,对其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公安局的负责同志对她反映的情况不以为然,并告诉她说,保护她安全的应是学校,公安局不管;而且还说,董某只是想吓唬吓唬她,想继续跟她好,不会对她怎么样,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没想到,第二天,王某在下完晚自习后,便被董声东击西 拦路纠缠,最后被董某用硫酸毁容。案发后,董某畏罪潜沈逃,王某找不到优先 承担责任,她认为公安局没有履行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职责,违反

24、了法律的规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要求公安局承担一定的行政赔偿责任。 问:(1)此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2)原告与被告在此案中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担? (3)被告在答辩中以其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不履行职责,相对人才能起诉为由,认为其尚未超过60日,法院不应受理此案。被告的这种辩解成立吗?为什么? 6赵某一日在街上被人殴打,公安机关经查明事实,认定钱某、孙某为殴打赵某的加害人,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钱某给予行政拘留7天,对孙某给予行政拘留15天。钱某与孙某对此处罚决定均不服,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发现,李某也参与了殴打赵某的违法活

25、动;同时法院认为,公安机关把原告钱某、孙某的违法行为的情节认定反了,钱某应对打人行为负主要责任。所以法院最后作出变更判决,对钱某予以行政拘留15天,对孙某予以行政拘留5天;同时作出对李某予以罚款200元的判决。钱某对此判决不服,认为法院审理案件不得加重原告的处罚,法院加重了对其的处罚,与法律规定不相符合。 问:(1)法院在审理中加重了解对原告钱某的处罚的做法,是否违反法律有关“起诉不加竽处罚”的规定?为什么? (2)法院对李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7某市建委违反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规定,批准一家国有大公司在一片居民小区中间建造一个高层大楼。大楼建成后,严重影响了周围相邻的

26、小楼居民采光。于是,小楼的居民以市建委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律撤销市建委的违法批准行为,以便拆除该高层大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市建委的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建筑物之间间隔距离的规定,构成违法行政行为。但如撤销该违法的批准行为,高层大楼也应应该予以拆除,这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此批准行为又明明是违法行为,也不能予以维持。所以法官左右为难,无法选择。 问:(1)本案中小楼居民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法院应作何种判决,才能既合法又能维护公共利益? (3)小楼居民的权益应当如何保护? 8某手表厂于2000年3月,在没有提出申请,未取得建设

27、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本厂第三号大门左侧建筑一道高2.2米,长32米的水泥砖围墙。建墙时该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城乡管理监察大队曾对该厂的违章行为进行过制止,但该厂没有停止建墙行为。4月初,该厂的围墙建筑工程已经完工。2000年5月20日,县城管监察大队又向该厂发出通知,重申此围墙属违章建筑,限其于5月31日之前自行拆除。6月1日,城管监察大队以该手表厂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兴建围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市建筑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为由,作出关于强制拆除手表厂违章建筑围墙的决定。该手表厂在接到该决定后,既未起诉,也未拆除。城管监察大队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法院经审查后

28、发现,城管监察大队只是县建委的下属机构,无权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遂决定对此申请不予执行。城管监察大队认为,法院只有执行权,没有审查权,法院不予执行是错误的。 问:(1)该城管监察大队作出的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是否合法? (2)人民法院能否对该行政处理决定进行审查? (3)人民法院对城管监察大队的处理决定不予执行是否正确? 91997年,A市居民汤某与B市姜某做过一笔生意,姜某尚欠其12万多元的货款未付,自姜于1998年3月打下一次条后,就以种种原因迟迟不愿再还所欠款项。1999年12月,汤某得知姜某在A市暂住,遂找到其在市公安局工作的朋友李某,请李某以市公安局的名义帮其催回欠款。12月15

29、日,A市公安局若干干警找到姜某居住的房子,向姜某索要欠款。遭到拒绝后,将姜某强行带回公安局。以诈骗罪嫌疑人对姜某给予刑事拘留。两天后,姜某被责令交出5万元现金,其所开的“桑塔那”小轿车也被A市公安局同时扣押,然后才将姜某释放。姜某获释返回B市后,向B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论。A市公安局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刑事侦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且,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A市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问:(1)此案是否应司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B市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A市法院呢? 10原告张某于1999年经被告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在该市某市场租用被告摊经营百货,每月缴纳

30、租金150元、工商管理费50元。2000年初被告所属的工作人员为了对其在该市场租用摊位的熟人换一个好位置,要求摊位位置较好的张某串动摊位,原告张某表示不同意。同年4月10日再次让张串动摊位遭到拒绝后,被告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将原告小店里的商品“清理“出去,致使原告的不少商品被丢失或毁损。原告张某对工商局的这种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并附带提出了行政赔偿请求,要求法院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问:(1)被告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法院对此案应作出何种判决? (3)如果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张某的行政赔偿请求作出判决,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11

31、995年原告孙某从甲市县城关镇某村购买了房屋一栋、地基一块,并办理了公证。1998年原告在未向该县城市规划部门申请,示办理建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在其购买的土地上扩建三间杂房,并修建围墙把空地围住,其围墙和三间杂房正压在该县修筑公路规划的红线内,将有碍公路规划实施。1999年该县土地公路的建设。公路指挥部几次向原告发出拆除杂屋及围墙的通知,原告拒绝执行。2000年6月19日,被告该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条例下达了一个通告:(1)通知原告拆除三间杂房及围墙;(2)原告房屋前面的空地属闲置用地,无偿予以收回。原告不服,向该且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在县政府的压力下,县法院认为此“通告”属于抽

32、象行政行为,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但在县政府的压力下,县法院认为此“通告”属于于抽象行政行为,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1)本案是否应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该县人民政府下达此通告的行为是否为抽象行政行为? (3)县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此案? 12王某及其丈夫尤其均住在沈阳市沈可区边城小区,1998年初,尤其私下以3000元购买了沈河区街10号面积为14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平房一间。为取得该房的合法手续,尤其找到沈河区房产经营部,通过非正常交易程序,在该部办理了“吞吐”手续。1998年6月3日,王某取得了私有房屋产权证。同年8月,

33、王某在没有任何房屋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户口迁至沈河区街10号(未在此居住)。9月,被告沈河区动迁安置管理办公室对该房所在地区拆迁,该房亦在此范围。2000年该地区居民开始回迁,原告未在安置(安排房屋使用权)之列。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给予安置,被告以原告用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所有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条件为由,对原告不予安置。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安排其房屋优胜权的法定职责。 问:(1)在此案件中,原、被告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为什么? (2)法院应以何种判决形式判别决此案? 132000年10月,甲和乙二人在夜总会因发生摩擦而动手打架,乙被甲抓破脸部、甲被乙踢伤腰

34、部,二人的打架行为引起了夜总会秩序的短时间混乱。事情发生后,夜总会所在地的A县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对甲、乙二人的行为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认定甲、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给予甲罚款200元,给予乙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甲不服,向A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A县公安局维持了派出所的处罚决定,但鉴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于派出所只能作出警告和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把派出所的名义改为自己的名义。甲仍不服,欲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1)本案应以谁为被告? (2)如果本案原告没有申请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3)乙在此案中居于何种地

35、位? 14王某2000年1月来某市河东区打工,开了一家餐馆。2000年6月,河东区卫生防疫站与工商管理局在联合执法检查中,以王某所开的餐馆卫生质量不合格为由,对其作出了暂扣营业执照,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他自己觉得工商局不好“得罪”,遂选择区卫生防疫站作为被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此处罚决定是以工商局的名义作出的,即告知原告王某变更被告。但王某认为,只要卫生防疫站认定其卫生符合标准,此行政处罚决定自会无效,还不会因此而得罪工商局,前拒绝变更被告。 问:(1)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应怎么办? (2)如果此行政处罚决定是以工商局与卫生防疫站共同的

36、名义作出的,法院应如何办? 152000年6月,万某在某县工商局办理了临时营业执照,从事水果零售经营。但万某未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同年7月万两次销售西瓜4500斤,经该县城关税务所查处,就以其商品销售收入额1200元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税率3%、2%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并按应缴税额的5%、2%分别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共计66元,并于7月20日书面通知万某,限于次日上午缴清税款。万某表示异议,于7月22日向税务所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后,同时书面申请县税务局复议。县税务局告诉万某“耐心等待”结果。此后,万某多次催促,县税务局均以种种理由久拖不议。10月15日,万某向县人民法

37、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不应受理。原告认为自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所的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问:(1)在起诉期限的问题上,谁负有举证责任? (2)被告的辩解是否成立? (3)如果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请求撤销行政处理决定应以谁为被告? (4)原告是否可以对县税务乙的不复议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如果可以,应以谁为被告? 以上内容选自. 参考答案: 三、作意选择题 1B 2C 3AB 4D 5ABC 6A 7ABC 8ABCD 9ABC 10ABD 11ABCD 12ABC 13ABD 14ABCD 15ABCD 16ABCD 17ABC 18ABCD 19AB 20AD 21A 2

38、2AD 23ABC 24AC 25ABCD 26A 27C 28AB 29AB 30ABCD 31ABCD 32AB 33B 34ABCD 35A 36ABCD 37C 38ABCD 39ABCD 四、案例题 1(1)可以。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限制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限制诉讼。”本案中,该中外合资企业虽然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强制终止,但它

39、的合法利益仍应受法律保护,法律仍赋予了其诉讼权利,以寻求司法救济,所以,依据司法解释,该合资企业长乐公司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加乐公司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本案中,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对外方合资者加拿大加乐公司的权益造成影响,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它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且在合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原法定代表人又不起诉的情况下,加乐公司只能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提

40、起诉讼。 2(1)甲企业具有原告资格。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该解释第13条又明确规定,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或者公平竞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本案中,甲企业作为乙企业共同竞标的一方,市政府所作的由乙企业开发商业用地的决定这一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到了甲企业的公平竞争权,尽管此具体行政行为不是直接针对它而作出的。在这里,甲企业就具备了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

41、等利害关系的条件,当然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具有原告的资格。 (2)如果法院受理了此案,乙企业应作为第三人参与到诉讼中来。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案中,乙企业是市政府所作的竞标决定的受益者,与被诉的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由于它没有对此提起诉讼,所以人民法院应当

42、通知它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可以。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乙企业作为第三人,是当事人的一部分,当然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明确规定:“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因此,乙企业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3(1)张某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招待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者3条规定,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本案中,张某是治安管理中的权利被侵害人,县公安局对侵害人处以行政处罚的具体行

43、政行为是对其被侵害权利的一种救济形式。但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了这个行政处罚,他也就具有行政诉讼原告的资格。 (2)蔡某可以对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者3条规定,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蔡某在市公安局的复议过程中被追加为第三人,并被裁决赔偿医疗费。虽然他本人无行为能力,但他的法定监护人如认为此复议决定违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以蔡某的名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蔡某虽死亡,但他的权利仍应受到保护。行政诉讼法第24条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残废其近亲属可以提

44、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义务的新属。所以,蔡某的上述近亲属可按顺序行使起诉权。这也是保护这些近亲属财产权的需要,因为蔡某死亡后,其赔偿责任应应由这些继承其遗产的近亲属来承担了。 4(1)本案被告应是复议机关即市公安局。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市公安局虽然没有

45、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结论,但改变了其所认定的证据,补充了认定案情的主要证据,即医院提供的伤情证明,所以应认定为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应以复议机关即市公安局为被告。 (2)该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复议机关市公安局虽然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成了案件的被告,但并不意味着该案就专属其所在地的市人民法院管理管辖,法律规定的仅是“可以”,那就是说,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县公安局所在地的县人民法院是有管辖权的。

46、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被告市公安局可在接到县人民法院应付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管辖异议,该解释第10条又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本案中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此被告的异议是不成立,应裁定驳回。 5(1)此案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本案中,公安局对王某请求保护人身权的请求“不以为然”,并认为不恪 地自己的职责,这种疏忽大意、推诿责任的做法也是拒绝履行保护职责的一种表现;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又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所以,法院应当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对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由于本案是原告起诉被告公安局不履行保护其人身安全的职责的不作为案件,所以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应对其已经向公安局请求保护人身安全这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个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