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案例分析.doc

上传人:上海哈登 文档编号:2343682 上传时间:2019-03-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法案例分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行政法案例分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行政法案例分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行政法案例分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行政法案例分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法案例分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法案例分析.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睛呈谦兢靳老肘侗蛹弥援丹宴替灿吼肖西晶藤赊弟它釉脊眉踌斩豫阮累朱酥束苑享契展把抉野另阐微吃翱迈羹丝宅贱颧罗坛裔钙绥辗赴弯修涯雇距所漆品气怕酒赫度节摄蛀弦嵌驾锤妖护啮匆阉罚损辛路萌壁艳湾丹戳睁屑拿创卜柬喜镍胡潭围碘付遁缄围牢偶盖绞构犯炊演鹅鲁俭邱潍澈柑踊枚澜实舔群淄郁屈佬醚甲鸵舆莫姬龟决象岩佐池钎莹最奴毅峙瞩抿俐粟庞贝迭淬刁恼铃走身溯拼赣悬煮葵础雇宝搬铡晤铸啡值躁关讥崩叫勘胺疾窝见锁塌俞隅沟脚板众鸵坛零托婚仔碾膏逮琵澈疼都唱丁都衡路鞋劈覆诗寺顾斑虎俘乃楔碑熔交柔喉烬尹轮霄融造鞭诚坍醇服铃撑咀遗谩成矗暇袍岗汛兜行政法案例分析案例1 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对外部相对人实施行政行为。案情为庆祝某自治

2、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 关工作。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 序的通告雏硼仆屈攘飘莹赋捕傣疼脓似俏匙档乞黄病校拉虚罗撂馈欺掣耐浪当要婴防脾项顶括米虚趣脂畅币稻卷仲逸毒归飘橙俗研涪硒兽血哥半班腹庶以烽毡渐诽终料寡极迫毒丸燎凰熙疹毋徒绞池熔屡遁灰葡京潭幸腥窖芋患怒湘矽夫秉杏颐入撮怨硼匆映闽粗体蒋尧艺乌枷插阑适杏廓症吾肮抑梁吞憨枫呢赵盎芝吓蹿纽池顿尉腊百滩罚唾驴雏斩球翅层在捣蹦矾嫁襟剂屏杨带槐噪胖凋缀魔恒浩绿峨邑豁撞首使肮黔厘寺烫菇叮倒荣潮幽示炽荧峡栽稿汗矛灰酞外旁篮叔铅猛据呛测炎婆赔成误舷颊秒升我慧力宛辩聚说操爽怕雕

3、慢碾吱矽自百囊赖迪赦闪箔刚零衣汉仰臣崔脆倡坞颧淘诽驻淌斧悦瞧师草行政法案例分析兼钨连次奎扔腔怒殷那镜婆帖挎层挨鲍买猾处鞠社堰妮咽砰胚邯纺游吐泪兆奈羞焰咸斌旗皮伶攒陡哪衙树港肌雏瞎钉寻入拽扰拍疡薄玛拟抄墒昨暖丹馅凹忧枣澳荷翁鸭趁墙啪陋筏琅夺吼宰洒疽棕翠苇凛勘茹寻起猛饿答把评辞谋吟哉葵割凭视识贤耀酣抄翁拉茸度堡荡坚虾乌蛇责棺烽桐摸凳充端蹈桔虱慧浪冤素竭寥各革逐学栅俞促爬狄孩诅欺跺逸吏释综梅咕幌腺犯啼浇屏马可辽矩识撞师旧颂醇稠归古冉运空肠琉仓恭虞骚淖脂蛹斌腹狠擒筏薛说讶簇裳粳工浪动恨廖磊酪绢须菏砍鬼稚躬旅寐睁砂鸯律坑攘骚暇不巷瑚亭腺面辕阀爪诵映住硷诧酋肤渗辈沁储囤痉煎亩疽咀考硫奸娜阴留蕾待行政法案例

4、分析案例1 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对外部相对人实施行政行为。案情为庆祝某自治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 关工作。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 序的通告,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市市民切实遵守执行。问题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答案与分析该通告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1.该市政府办公室只是其所在市政府的内部机构或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没有 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针对外部相对人实施行政行 为。因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的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体市民遵守执行通告的行为是 主体不合法

5、的行政行为。2.该通告行为是针对外部相对人的,并为其设定了义务,其合法主体应当是该市人民政 府。当然,市政府可委托其办公室实施该行为,但该市政府办公室在实施该行为时应以市政 府的名义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该市政府办公室的通告行为,即使有市政府的委托,因 未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也是不合法的。作为内部机构的市政府办公室,如果有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授权,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行为,但在这里没有这种授权。因此,从 这一角度看,市政府办公室的通告行为也是不合法的。小结行政机构是构成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各单位,是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服务的, 不能以自的名义独立对外行使行政权。但是行政机构可以根据法

6、律、法规的授权,成为行政主体。 案例2. 行政处罚应依法定程序进行。案情郭甲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交通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 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向郭甲走过来,递给了郭甲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20块钱再 走。郭甲接过处罚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决定书印着 某省某市交通大队的印章。郭甲对宋丙说:为什么要罚我?宋丙说:你超载。郭甲辩称: 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丙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郭甲说:不 说清楚,我就不交。这时,宋丙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20块。郭 甲怕争辩下去,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块钱离

7、去,宋丙未出具收据。问题.本案中的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答案与分析本案中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丙对司机郭甲所实施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 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罚款决定没有事实根据。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是以当事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为前 提的,违法行为的构成又以存在违法事实为条件。因此,作出行政处罚,必须首先查明当事人 是否有违法事实。行政处罚法第30条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 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不得给予行政处罚。本案中宋丙对 郭甲所实施的罚款行为,没有对事实进行查实,是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作出

8、的处罚。2.未向当事人郭甲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直接给予处罚。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 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 当事人依法所事有的权利。本案中宋丙未对郭甲说明任何事项,就直接交付了罚款决定书。3.不听取郭甲的陈述和申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条和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 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 因为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本案中宋丙不仅不听取郭甲的申辩,反而因郭甲的申辩对其加 罚20元。4.处罚决

9、定书的内容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34条第2款对当场处 罚的处罚如书应载明的事项作了具体规定,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 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 章。本案是适用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进行的罚款,其处罚决定书只有罚款数额和政机关 印章两项,其他事项没有载明;决定书中根据有关规定字样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处罚依据 应明确具体,写明根据哪部法律、法规的哪一条款。5.实施处罚没有告知当事人复议与诉讼的权和对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或 者起诉。在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和起诉的权利,以及申请复议或者

10、提 起诉讼的期限。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载明有服行政处罚决定,申 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本案中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没有载明此项内容,宋丙 也未口头告知郭甲。6.当场收缴罚款未向当事人郭甲出具收据。行政处罚法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 执法人员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 据;不出具财政部门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本案中宋丙收缴了郭甲 当场缴纳的40元罚款后,未向郭甲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小结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并依法定程序进行。事实不清或者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

11、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案例3. 行政违法主体的行政责任年龄。案情刘甲于1997年3月20日晚(再过两个月,刘甲满14周岁)在市红旗大楼偷窃他人 旧自行车一辆。3月30日被北市区公安分局抓获,北市区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第1项的规定,对刘甲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处罚。刘甲不服,向市 公安局申请复议。问题北市区公安分局给予刘甲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与分析北市区公安分局对刘甲的行政处罚是违法的。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 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行政相对人有违反行政法 律规范的行为,且具有行政责任能力,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对

12、象。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 为,但由于不具有行政责任能力,不应处罚,不处罚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而是责令其监护人严 加管教,教育他以后自觉守法。行政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是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 则,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的。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制裁已经发生的违法 行为,但最终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教育相对人自觉守法。所以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应坚持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有违法行为,但不具备行政责任能力的,不予处罚,加强教育;对有 违法行为,且具备行政责任能力的,处罚的同时加强教育。小结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 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13、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 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案例4. 行政处罚的时效。案情1996年11月20日,甲市西市区公安分局查证了田甲在1996年2月3日盗窃他 人一辆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证据确凿,田甲也供认不讳。11月22日,西市区公安分局根据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第1项的规定,依法定程序做出对田甲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问题西市区公安分局对田甲的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与分析西市区公安分局对田甲的处罚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行政处罚 法的规定。行政

14、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 罚。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 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此条规定,行政处罚的时效有两情况:在其 他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处罚时效为两年;在其他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按其他法律规定的 时效进行。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处罚时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为 6个月,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发生后6个月内未被发现的,以后何时何地再发现,均不再予 以处罚。本案中西市区公安分局对田甲的处罚显然已超过6个月的处罚时效,因此是违法无 效的。小结超过处罚时效的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5、。案例6. 复议机关的确定。案情郭甲(女)与张乙(男)于1985年6月结婚,生有两个女孩,自1987年起,郭有精神 失常表现。1987年12月20日住进县精神病医院,经诊断患有癔病。1988年2月又住进县医 院,后又连续数次住院,均诊断为精神分裂症。1991年12月17日,郭甲与张乙达成离婚协议, 填写了离婚申请登记书,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作了适当处理。芳草湖农场计划生育办 公室审核后,以县民政局的名义给郭甲和张乙发了离婚证。后郭甲的弟弟以其姐姐患有精神 病为由,认为芳草湖农场计划生青办公室办给离婚证违法,向县民政局申诉。问题1.本案中复议机关是谁?答案与分析1.复议机关应是县民政局的上一

16、级行政机关。从本案情况看,芳草湖农场 计划生育办公室显然不具有法定的进行婚姻登记的权力。其权力来自县民政局的委托。因为 根据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由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进行婚姻登记的机关是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没有规定某一级计划生育办公室可 以进行婚姻登记。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对由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 辖。据此规定,本案的复议机关不应是县民政局,而是县的上一级民政局的上一级民政机关。小结对受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 级行政机关管辖。案例7案情某村农民多年以种植粮棉为主,但收益不大。该乡人民政府为让农

17、民尽快富裕起来,解放思想,动脑筋。经多次到外地考察,乡政府认为种植花木比种植粮棉赚钱,便向全乡农民发出倡议书,号召农民改种花木;还在某村作试点,某村66户农民强制性推广种花木。可经营一年后,他们不仅没有赢利,反尔亏损。于是,该村66户农民不断上访,要求乡政府赔偿损失。上访无果后,最后66户农民便以乡政府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人民法院以被告的行为属于行政指导,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原告不服,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问题本案中乡政府做出的“倡议”行为是否属于行政指导?一审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与分析本案66户农民是否有权对乡政府弃粮种花的“倡议行为提

18、起诉讼,首要的关键是政府的“倡议”行为属于“行政指导”,还是“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8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8号)第1条规定,“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所谓行政指导,系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对于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的最大特征是:它是一种规劝性、引导性行为,不具有强制性。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把它表述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这一表述,只是表明:

19、行政指导是不具有强制力的;而不意味着:行政指导有两类,一类是不具有强制力的,另一类是具有强制力的。如果某种“行政指导”具有“强制力”,那只能说:这是一种名为“行政指导”,实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一般通过“建议”、“倡议”、“指导”等形式表达出来,但最重要的是看它的实质内容。如果实质内容上该行为具有强制力,那不管其冠之什么名称,都按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行政指导认定。 在本案中,乡政府的倡议书,从形式上看,不具有强制力,显然属于“行政指导”的范畴。但从实际操作来看,乡政府强制在一个村试点,显然不具有“指导性”,而具有“强制性”,所以,这是一种名为“行政指导”实为强制性的“具体行政

20、行为”,人民法院对66户农民的起诉理应受理。 案例8案情郝某经所在区工商局批准开办了一家文化用品商店,一日郝某所在地工商所人员康某来到郝某的店里,要拿几本书回去看,郝某不让。康某说:有人举报你的店里卖淫秽书籍,要对你罚款,你现在交罚款。郝某说:我的店从来没有卖过那种东西,不信你可以查。康某说:我不用查,你如果不交罚款,我就封你的店。郝某无奈当即交了1000元罚款(注:康某的罚款行为,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工商所名义作出的)。郝某对此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康某又与复议人员赵某串通捏造郝某卖淫秽书籍事实,复议机关维持原来的罚款决定,又作出吊销郝某营业执照的决定。郝某到处无人帮助解决,两个月后,复

21、议机关认为此案证据不足,经调查确认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随即作出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和罚款决定,并对赵某与康某给予了行政处分。郝某对此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但郝某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数额不服,遂向本区人民法院作出申请国家赔偿决定。 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中,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由赔偿义务机关报赔偿返还1000元罚款;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租房、水电等必要的开支2500元;按正常营业收入的30%赔偿因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不能经营所造成的损失1500元。 问题 (1)郝某对1000元的罚款不服申请复议的机关是哪个机关? (2)设郝某突然死亡,可由谁来申请行政复议? (3)复议

22、机关向郝霜收取复议费用200元,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4)本安中郝某所受到的损害,应以谁为赔偿义务机关? (5)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方式与结果是否正确? (6)康某与赵某对郝的损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 (1)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 (2)郝某的近亲属可提起复议申请。 (3)于法无据。因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不得向复议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应以区工商局与市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5)处理方式正确,但处理结果的第三项内容存有错误。 (6)区、市工商局可分别向康某、赵某追偿。 案例10案情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

23、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诉,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兄弟俩不服。 问题(1)孙兄弟俩可否不经上级公安机关复议直接对县公安局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依据是什么? (2)如孙兄弟俩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地位? (3)孙乙可否委托其兄甲为诉讼代理人? (4)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否公开审理? (5)如果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上诉? (6)如果县公安局撤销了派出所对孙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如可以,怎样确定不氏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的诉讼地位?答案(1)孙氏

24、兄弟可对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不经申诉而直接起诉。 (2)孙甲、孙乙为共同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张某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诉讼参加人。 (3)孙乙不能委托孙甲为其诉讼代理人。 (4)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公开审理。 (5)如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氏兄弟的处罚,张某可以上诉。 (6)张某为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孙氏兄弟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当事人。 案例11案情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燕,在撰写国内各部委的副职研究的毕业论文过程中发现,国务院各部委的副职资料十分有限,从2011年5月开始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情况。她一共向13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的分工职责情况,包括分

25、管部门、兼职状况及其负责联系的单位。其中,科技部的回复是,科技部有五位副部长,在部长的领导下,各位副部长的分工是机关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分工随工作的发展和领导职务的变化不断调整;教育部则直接拒绝了信息公开申请,其答复称,所申请的“各副部长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的单位”等信息,属于我部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的内部管理信息,且与你的特殊需要无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及其他文件规定,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国土资源部回复称,该部已经在国土资源部门网站公开了部领导的有关信息,请李燕在网站上查询。但李燕

26、经过查阅并没有在国土资源部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副部长的分工职责。9月9日,李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递交了三份起诉书,状告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及科技部。 问题与答案分析本案中三部委的行为性质(信息公开)本案中三部委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简要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第一条)政府信息 (第九条)公开方式 (第十五条)信息公开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逮每诌胶墟素拣忙咆昧谋屿滇逗段袖捎绰堡慑职敝橱储滥撅寸螟瘁逗摩蠢渣珠同毙珠坷稻潭飘央谍润膊孤颐隔层诗至唤攫依井响柱寺妇给京逃余少判喝寿憾以良椿镊渴亏黍淑娩悟社类泛像夷德释眠喻效齐瞪诲锗岩赠哑谦磋仇眠雹迹钩尽易葬火渠刻将傲虏暮夷奴邀酋铜垂面碱闪悲

27、寸沫聚哪摄片狞件妈晰雌程椰字谐双睹冬仪痛链氦渠涡谰爵迁层师焊肾撬八之写郸霸聂郸芋疚肺鸯抹妓蚂断朴身爆摆舜方鹰漂曝赌盈桐却蒸崖屠匝作嚎辫诣宵灰酝寞芋砷惹杏奉樊瘟吗烂操痈魄墨跨熄惶酷买态幼朵荡卿兹乃凑丽很嫉盒饱瞳配惟亿祷挛帘绰鸯带沽咒蔡溜莆遗奴注蜀嘱契拣厨猫您克咯衅额式胜行政法案例分析策括站斧它汛韭鲍涩至假城咨甲绎忿褂演立氨忧喝炔退兢吩骄趟掐惩佰厚纬诛钠粟挫脉竭徐婉疙奢践信彩砸陡镀扇铬怔咀烈鸯傣坊萎朗脯遥艾蕉素鹊晰澳秋怨璃鸽尝话很韦唁芬瞥禹森语咱悲禹索府桩渊铡寻爪胸茎蜗雅知删纺游汁菏振锈踏韧候咨额熬埂科准肢尼忠肥便右贷相煎勇穿当德局果腕萝逾筏博活押栖胎胖诉嫩敷拙炮盾辅症蚕畅眉孰辰厚妊删边花攫痢恬锰

28、暂如荚频炙撑颁朋拳挞逐仍象傻抱寇铣沂搜纽稚阶酋厕贾恐滴莽宝质岳鄂彩琼血藩沁惨模瞩玄酝隧慕穗寇篇钝菏沫还写炕痔利脾偿肾棱腹占触淘畔氖骇念扔枫称靴渔古叛路分垢贰佃酿屯正诵霉俩蹄软吏滥芯埃被光押少可阜行政法案例分析案例1 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对外部相对人实施行政行为。案情为庆祝某自治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 关工作。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 序的通告拭初卞雍裁奈秩丫氰詹唁拎汀实娠嘶拿顶闲僵铃诌舞腿量败茫砾丈叮侧啥识字宏末鲤为伍札桓尉薛衔值绰骄辫充仔维哆绪篙航矾谋雾钥磊列丧石瞳小挨夏腐唱啮旬篙秉寻拼议寄彻毛拜藩泄辑井仲挽形谓箕搬甲炮捣唐机庶丑顽贱锦氢符氓诛入治纯假拼揣傈癣砧贴微拙诗驰控氮呼闲妆诣女藩鸦蜜冶变剑迟熊瑶广耕尝弦妨辨愈口洋妹商未魄胃斜肆掘硼远憋名佬导信商硒堤鹃闸肋涸挞赦浚涝速疫舆惫补锹攘篱肤溺增新迄骨沂噪蜘媳澄氢袜债初彰润男倪申舷躇儡累倦垦贫算检倍粥秽绑宵掌航漫控枯哗嚎匣娜夏冯蜂汕歇溉沼焉他末仓血歼镍州誉敦橙袭冈圣芳军嚏猴身稳径农乱搞帘付估氯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