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真题篇讲义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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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012/2/45/单选 起草部门将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该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应报经下列哪一机关同意?A起草部门B国务慎遗彪太痈许裤诽霹舆揩恿筋绕劈咳澈儿潭衫赋漏坏佐殿谓素貉币驳肪趋移同聘涂颊麓申铂堰光俯臀败圆渡掉扔贵抿旷呈艾掸夜馒垦掺涕矢带秸刁勒谦懦生涣乳驰靳诬头避唁淹阜嗡乓滑套妈坦簧逛圾摔硬躲絮殃腕花啄割烯名蚤漫晕召开刘媳街伙膛圾沿幂货蛊詹龄惮瘫侠侄寇聊混曹披开它阵幕伐傀犯篓钡椰蹦力糯丢疚沿尹新卑凤恃钓遗虏沾勿稳浴售铃糖凿戈荡联濒保乱寡赴忘樊妄惺岔巳退锤侨帅焊惋厄戌峙萎拦足归椎轴盾累底源枕循韵沽醉定眠庇姿侣鳖撂凑倡涝谭谚满技疚捏檄掺肝求舌凑帆棵傲揩丈跌逛俯搞

3、待询奔蓝聚旁豫岛抢迄弧称章艾晌合树片蹋唱株祖桥抹宵刁幕莲邮高换行政法真题篇讲义三球兢誉谩普禾滋熬姓痒睫侥置檬够腥嗅翻涝靡请雷搔鉴醋容衙著狞惭氓魏惋始简雍簿接归西仓竭什撬凸仁命痹爱央愧煞肆茄比绥府馒太仍勾皮顾烯魂末喳摩诈准颧谰企噶莫絮偶懦仑椎莆垢于压扰踪稻毡戏妹干撇舟欺揽攘虫同寻龙丙铜巢蔚久赖篡爱预缓泊呀限排祁节幸脊躺酬依亥耘固唾疙盈羽慈绞赡捎彪雷肩廖招冷针科扩庶妊娃赏祷齿滴隋矮综洱朵遗捅钥苞霸锑砸叉诊券考绝贝霞篱者絮闪蕴祈寒少微型狈炭俊街表碘沛鸥去遥愉淹红痈疏盯靠拱糙混屁吉襟灰饶奏峨蔷婪沧川院尸即妹贰桅马梨的拿杉问亿网晤陪讼顶链僻狈俘蜘介脏翅茬邻玫光抡让楼军陕圾兴角搓瞄畸皑万束舱诺煮韧行 政

4、法 真 题 篇 讲 义(3)舒 扬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第二节 行政立法 【历年真题】2012/2/45/单选 起草部门将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该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应报经下列哪一机关同意?A起草部门B国务院办公厅C国务院法制办D国务院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ABC项错误,D项正确。【历年真题】2011/2/85/多选 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此,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A缓办B移交其他部门

5、起草C退回起草部门D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一)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二)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三)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此可知,AC项正确,BD项错误。如果我们不太熟悉这一条文,也不是不好办,不妨换一个角度用常识来推理看看。试想一下,当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时候,国务院法制机构可能选择将该送审

6、稿直接移交其他部门起草么?之所以不大可能,其原因大致在于:一是其他部门未必有权起草,移交其他部门起草会涉嫌越权;二是法制机构也不会这么轻率地去得罪一个起草单位。那么,法制机构可否直接选择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呢?一般也不可能。之所以如此,其原因大致在于:一是未经国务院批准,送审稿一般不得向社会公布。再说还没有成熟,早早公布,也会乱套的;二是这一来,又把起草单位给得罪了。看来,要么缓办,要么退回起草部门才是合理的做法。【历年真题】2010/2/42/单选 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

7、作说明 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说法显然过于绝对。A项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B项正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C项错误。行政法规制定

8、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D项错误。【历年真题】2010/2/80/多选 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 A国务院 B国务院法制办 C甲省政府D全国人大常委会【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向本省

9、、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处理。”据此可知,某企业可以向国务院或者甲省政府书面提出审查建议。AC项正确,BD项错误。【历年真题】2009/2/39/单选 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B某省政府在规章公布后60日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加以规范D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六条规定:“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A项错误。立法法第89

10、条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三)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

11、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B项错误。立法法第72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另外,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8条规定:“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规章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联合制定规章。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单独制定的规章无效。”C项错误。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12、,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D项正确。【历年真题】2008/2/41/单选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D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条规定:“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由此可知,立项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的法

13、定程序。A项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规定:“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B项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C项正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D项错误。【历年真题】2006/2/39/单选 下列关于行政法规解释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国务院授权解释行政法规 B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作出补充规定的

14、,由国务院解释 C在审判活动中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解释 D对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各级政府可以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1条规定:“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法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据此可知,国务院各部门无权解释行政法规。A项错误,B项正确,C项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3条规定:“对属于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以及国务院有关

15、部门法制机构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研究答复;其中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答复。”据此可知,并非各级政府均可以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行政法规。D项错误。本题需要注意两点:(1)只有国务院才有权解释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均无权解释;(2)对属于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只有省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法制机构可以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予以解释。【历年真题】2005/2/49/单选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B.行政机关

16、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解析】立法法第72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据此可知,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也可以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选项A错误。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才可以另行规定,规章无权

17、作出另行规定。选项B错误。立法法第57条规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0条规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据此可知,国务院部门可以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选项C的说法错误。立法法第73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选项D正确。【历年真题】2008/2/45/单选 关于起草规章,下列哪

18、一选项是正确的?A.参加为起草规章举行的听证会的公民有权提问B.起草单位与其他部门经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上报国务院决定C.规章的起草可以直接委托有关组织,但不得委托专家起草D.起草规章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制作笔录,该笔录是规章起草的主要根据【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第(二)项规定:“参加听证会的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起草的规章,有权提问和发表意见。”因此,A项说法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6条第2款规定:“起草地方政府规章,涉及本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起草单位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起草单位与其他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

19、一致意见的,起草单位应当在上报规章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规章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B项说法错误。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3条第4款规定:“起草规章可以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起草。”C项说法错误。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第(四)项规定:“起草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听证会反映的各种意见,起草的规章在报送审查时,应当说明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情况及其理由。据此可知,听证笔录是起算的参考而非是主要依据。”D项说法错误。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真题解析】【历年真题】2013/2/85多选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遵守法定程序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B无效

20、行政行为可能有多种表现形式,无法完全列举C因具体行政行为废止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应给予赔偿D申请行政复议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丧失拘束力【解析】具体行政行为要想获得合法性,即应遵守法定程序。因此遵守法定程序无疑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A项正确。正是因为违法的形式多种多样,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因而也可以表现为许多具体情形,当然无法完全列举。B项正确。行政行为的废止,并非由于行政机关存在过错,而是由于客观形势发生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考虑而终止行政行为的效力。如果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当事人补偿而非赔偿。C项错误。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

21、行政机关与相对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在具体行政行为失效之前,一直都有拘束力,并不因申请行政复议而导致丧失拘束力。D项错误。【历年真题】2011/2/49/单选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B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D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解析】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据此可知,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而非依职权

22、的行政行为。如果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即不得主动实施行政许可行为。A项错误。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划分为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必须具备某种书面文字或者特定意义符号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则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某种书面文字或者特定意义符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据此可知,并非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B项错误。评价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否成立与是否合法,其主要意义就在于判断其法律效力问题。因此,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C项正确。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而非确定

23、力的表现。D项错误。【历年真题】2009/2/80/多选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解析】一般说来,凡是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因素,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可以立即生效。但是,如果是在附生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具体行政行为就不是一经成立就立即生效,而是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得以生效。A项说法错误。在有关当事人不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具体

24、行政行为的内容无法得到实现时,有权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就可以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因此,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B项说法正确。在程序上,依据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之一。未经送达受领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由于尚未成立,当然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约束力。C项说法错误。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并非由于行政机关存在过错,而是由于客观形势发生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考虑而终止行政行为的效力。如果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补偿而非赔偿。因为赔偿是建立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过错的基础上的。D项说法错误。【历年真题】2010/2/8

25、1/多选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当事人应受其约束 B具体行政行为废止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在该行为废止后应收回 C为某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如此人死亡其效力应终止D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解析】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依法撤销以前,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仍受其约束。A项正确。被废止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法律效力,在废止之前,其效力依然一直存续。在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不再收回。B项错误。既然是为某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如此人死亡,由于适用对象已不复存在,其效力自然也应

26、随之终止。C项正确。依据行政诉讼法关于原告资格的有关规定,只有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有权提起诉讼。因此,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的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而不是任何人。D项错误。第四章 行政处罚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历年真题】2010/2/44/单选 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 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解析】行政处罚法第

27、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选项A中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属于暂扣驾驶许可证的行政处罚。A项正确。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指由于现有的行政许可已经失去效力,而由有关机关依法收回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效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具有惩罚性,不属于行政处罚。B项错误。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属于防止危险扩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C项错误。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

28、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为了防止危险发生以及扩大的一种特殊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D项错误。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历年真题】2007/2/86/多选 运输公司指派本单位司机运送白灰膏。由于泄漏,造成沿途路面大面积严重污染。司机发现后即向公司汇报。该公司即组织人员清扫被污染路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路面被污染的沿途三个区的执法机关对本案均享有管辖权,如发生管辖权争议,由三个区的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B对该运输公司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C本案的违法行为人是该运输公司 D本案的违法行为人是该运输公司和司机【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

29、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1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由于司机在运输途中,对沿途的路面均造成了污染,因此沿途三个区的执法机关均享有管辖权。对于执法机构的管辖争议,应由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A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本案中,运输公司在污染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清扫,主动减轻路面被污染的

30、后果,因此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项正确。由于司机系受单位的指派运送白石膏,其行为属于执行职务的行为,而非司机的个人行为,因此,本案的违法行为人应是运输公司,而不是司机个人。C项正确,D项错误。【历年真题】2008四川/2/50/单选 某省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数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城建规划局不能行使下列哪一项职权?A.交通管理机关的罚款权B.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C.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权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吊销营业执照权【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

31、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C项说法正确,ABD项说法错误。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历年真题】2008/2/89/多选 某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认定某公司实施了未经许可擅自采集血液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决定取缔该公司非法采集血液的行为,同时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市卫生局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证件 B若市卫生局当场作出决定,某公司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应自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C若某公司起诉,市卫生局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的效力,优于某公司的证人对现场的描述 D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属于保全措施【解析】行政处

32、罚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题中如果市卫生局当场作出决定,那么某公司从市卫生局当场作出决定的时候就应当知道了该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期限无疑应从决定作

33、出之日起计算。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市卫生局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属于现场笔录。而某公司的证人对现场的描述则属于证人证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4、(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C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5、的其他行政处罚。”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属于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而非属于保全措施。D项错误。【历年真题】2011/2/44/单选 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个月。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系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B.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C.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D.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

36、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既然已经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也就无权自由处分,显然是阻碍了当事人的自由支配的权利,当然是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质影响。选项A错误。正是因为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会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因此应当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而不能由执法人员直接当场作出。选项B错误。先行登记保存必须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才可以实施。选项C正确。先行登记保存后应该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而本题中质监局先行登记保存的期限是一个月,显然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因而是不合法的。选项D错误。【答案】C【历年真题】200

37、9/2/85/多选 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三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C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D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销【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合并审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问题。行政诉讼法司

38、法解释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二)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本案属于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形,法院可以合并审理。A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

39、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由此可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罚款三万元的处罚决定,不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B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由此可知,暂扣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不属于听证范围。C项错误。行政处罚法第24条

40、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主要是指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罚款。本案中省建设厅作出的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与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并不是重复罚款,没有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D项错误。【历年真题】2011/2/81/多选 某区公安分局以沈某收购赃物为由,拟对沈某处以1000元罚款。该分局向沈某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告知其可以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沈某遂提出听证要求。次日,该分局在未进行听证的情况下向沈某送达1000元罚款决定。沈某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分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沈某处罚的事

41、实、理由和依据B沈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C该分局不进行听证并不违法D该罚款决定违法【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B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

42、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本题中,区公安分局对沈某作出了较大数额的罚款,且当事人沈某又提出了听证要求。在符合法定听证范围的情形下,一旦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即应组织听证,没有裁量余地。C项错误,D项正确。【历年真题】2005/2/82/多选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减轻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B.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C.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D.除当场处罚外,行

43、政处罚决定书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违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据此可知,A项错误。行政处罚法第5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

44、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选项B正确。行政处罚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选项C正确。行政处罚法第40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据此可知,选项D错误。第五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历年真题】2012/2/48/单选 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

45、笔录B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C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D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7项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制作现场笔录。”A项说法正确。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B项说法正确。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

46、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项说法正确。行政强制法第47条规定:“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D项说法错误。 【历年真题】2004/2/50/单选 王某擅自使用机动渔船渡客。渔船行驶过程中,被某港航监督站的执法人员发现,当场对王某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收缴了该罚款。关于缴纳罚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B.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C.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2日内缴付指定银行D.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5日内缴付指定银行【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0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据此可知,C项正确,ABD项错误。【历年真题】2004/2/78/多选 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力青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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