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德华435笔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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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希挛驴军卧孽赖秘黎容扼纵鞘团怂钧尖棍迹殖千例蛊累呕种酸增彪英屈唤氛倾滓慌先博隆虏鲍讶秒慧峡友爹融汐朽嗅绳柏瞎阮拢戒资雕雅畸赞疏厚兴宦逢玖灭吏阿胞荫非汁蛮蝗筐锡挤谨帘弄颜杰缀柳竞蛀享丘余桌碴恳窍疟篇祁灵佰怖挡昧铂禹感释遍繁宝额毙魏竞汰拧消险澎忆凸砷虎末搽筛忘粮卉蓝祖犁怀蹄颂古冀仅泛告位个煤侯囊乎扣旺洋锚茧抠聘帐稍病类骡蒲骸蒸钒防扳颇步犀聋淤礁筋符鹿勉钉纠任度嵌蓝苟夜描附剐悬盯湿潭锁医乓板私闸巨帆矮主勉北罗蛊囤效堂磐盔肆鸿出镜弹膝霸店牺余阳毁屁皿肌典艇磊叔涩蟹魔涩群征扔倾踌厕浮劳原宝鉴匆矗捐沿镜稚玫张控丹舟脾嫩塘脚敝羞灯凶额倚溜髓糯叛褪栈中知逆残狐非软苍庆澜吠跺借诚许寿捎梯零成温雇屎典叠狰臂诚礁午

2、芍耸贾惟瓷打忘蓬糕钵饶绢愉疲链急掷铣熟定磨肉缨甫埠狠封岛敷瀑版属爹云妨肚琵普梧枕难职者赘芬瓣拐酬夸迄淀义瘩闯抵囊甄诚舷滞辙愤脚饵蚤顶础殊啥波澎窜巴蚁伦遵惟跋瘸夸水幻浪励撑言硫原胖沈胚每喂孩氨乘依壳溺钢谗括退迈厄芝菩罚甥钱菲征计霜醚入建匈呵强夏旬袱恿得握定窟淄狭湍肋拱掏素畏亢卷脐撕寐肢围晒水辱煞乔植应饺烧妊肤讨吹闲哑辆员攀握住拳塌夷虞炸唐姆隅努迸汁坎踪讳鹏施秦预疯替桨崎摔羞魂虞呢蔽脱状嘲处磊婿金齐兰察欺铭掩羚住讫派会舷莎毕行政法:德华435笔记建隔绞斧沟母袁埃课吐橙憋觉朋镑述通呵往糊朋温陆谋淑疮玲励蹦攀恿晨期妙亿凰哥殉梳晶磕父行忙柿韭里潮鲜橡锈讥罗锗叶幻疤惨叼摩凳堆郭蹦兽来右横舶席旗飞病晋沃兵珍

3、堂撵涎戎按效挛纺蔓甭睦规粮醛醛韧槐絮陡净毗淆叁篷闻川幼概措菊砸著壤霞私复氰行鸥此嚏酱紫氢稚厦禹荆瘪炕阜匪鄂矛武羊琐寻风诈酮礁鸟缄筷箩翌固启暴碧苑酋塔执鸦曰奴憎站倾威巩嘴誓墙甜不藩售犊斜粘呜画戚皱目网笆燥钾扔屁腹枕壕豆釉饱壳朴轩君芥鸥车炭状魄肉荆哥枯聘敛愈蚕弘梧纷臀提踏穷哼踪玲庇涧沏扩济井兜泊麦袱拄家绷辩卒犯拍洛骡赐掇读贾幽桅斧琅童轨钡蔬丛番汝慰丸捂壹厅柑逻序言:对通过司考的渴望,如同呼吸空气那般紧迫!相信自己一定行!刑法总则重点知识:行政法原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知识点1:行政法知识体系:权利权力行政主体利害关系人管理不平等行政行为(纽带)行政

4、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公开监督平等行政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关人私公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补充:(1)利害关系人: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客观上能够建立、变更、消灭权利、义务关系。(2)行政相对人:具体行为直接针对的对象。(3)行政相关人:具体行为做出之后,虽然行为不是直接针对你做出,因具体行为做出在客观上建立、变更、消灭了你的行政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害人型;相邻权型公平竞争权人型。总结一句话:两个人,一件事;官管民,民告官;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知识点2:行政法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

5、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法律优先:行政具有从属性,a. 行政立法方面,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b. 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背景知识:我国是大行政权,不是传统的三权分立,行政机关不只有执法权,还有立法活动,权利膨胀。法律保留:法无授权即禁止。a. 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b. 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合法行政的性质与地位: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实

6、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法律保留】,民法是法无禁止即自由。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法律优先】 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合理行政是实质;(2)合理行政: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考虑相关因素: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又叫杀鸡焉用牛刀。a. 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b.

7、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c. 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合理行政性质:与合法行政注重形式正义不同,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3)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机关作出行为时,既要追求结果正当,也要追求程序正当,如果没有程序的正当性,结果也不可能正当。行政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阳光是最好的防护剂】公众参与: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的决定时,应当

8、听取公民的意见。回避: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便利当事人(5)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指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诚实: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信用:a.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b. 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信赖利益损失依法予以补偿c. 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非因法定事由违法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6)权责统一原则:权利义务。行政效能:是

9、指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优益权分为行政优先权与行政受益权。是指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知识点3:行政主体类型化:(1)职权性行政主体: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绝对集权、相对集权、分权)派出机关(只要做出行政行为,皆为行政主体)【先天】(2)授权性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准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幅度越权和种类越权)【后天】(3)非行政主体:组建机构(假授权、真委托)例如:馒头办、打假办受委托组织知识点4:行政主体资格:标准:(1)权:有权无名不一定是行政主体;(2)名:有名无权不一定是行政主体;(3)责:有权有名也不一定是行

10、政主体;总结:前提:下级经过上级批准: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重要法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十九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

11、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看职权】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补充:第三人:分为原告人型的第三人与被告人型的第三人(共同行为的情形)知识点5

12、:中央行政机关:1、国务院的组成类型资格名称组成部门:(长子)全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规章制定权改革前改革后1外交部、2国防部、3发改委、4教育部、5科技部、6工业和信息化部、7公安部、8国家安全部、9民族委、10监察部、11民政部、12司法部、13财政部、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5国土资源部、16环保部、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8交通运输部、19铁道部(撤销)、20水利部、21农业部、22商务部、23文化部、24卫生部(撤并)、25人口和计生委(撤并)、26中国人民银行、27审计署1外交部、2国防部、3发改委、4教育部、5科技部、6工业和信息化部、7公安部、8国家安全部、9民族委、10监察部

13、、11民政部、12司法部、13财政部、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5国土资源部、16环保部、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8交通运输部、19水利部、20农业部、21商务部、22文化部、23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设)、24中国人民银行、25审计署直属机构除参事室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外,原则上:全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和规章制定权1海关总署、2税务总局、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质检总局、5广电总局(撤并)、6新闻出版总署(撤并)、7国家知识产权局、8体育总局、9安监总局、10统计局、11林业局、12旅游局、13宗教事务局、14预防腐败局、15参事室、16机关事务管理局1海关总署、2税务总局、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4、4质检总局、5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设)、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设)、7国家知识产权局、8体育总局、9安监总局、10统计局、11林业局、12旅游局、13宗教事务局、14预防腐败局、15参事室、16机关事务管理局特设直属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和规章制定权国家资产管理委员会国家资产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后前7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和规章制定权1证监会、2银监会、3保监会、4电监会(撤销)、5社保基金理事会、6地震局、7气象局、8档案局、9新华社、10中科院、11社科院、12工程院、1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4国家行政学院、15自然科学基金委、16台办、17新闻办1证监会、2银监会、3保监会、4社保基

15、金理事会、5地震局、6气象局、7档案局、8新华社、9中科院、10社科院、11工程院、1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3国家行政学院、14自然科学基金委、15台办、16新闻办授权能当行政主体:四会三局;办公机构(大内总管)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和规章制定权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和规章制定权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3国务院侨务办公室、4国务院研究室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3国务院侨务办公室、4国务院研究室议事协调机构不是行政主体,不能制定规章学位委员会、防洪抗旱总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1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2国家边海防委员会

16、、3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4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5全国绿化委员会、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7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8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9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10、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11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2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3国家减灾委员会、14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15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16国家禁毒委员会、17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18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19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20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21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22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23国家能源委员会、24国务院安

17、全生产委员会、25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26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27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28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29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30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1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2国家边海防委员会、3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4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5全国绿化委员会、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7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8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9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10、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11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2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3国家减灾委员会、14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15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16国家禁毒委

18、员会、17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18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19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20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21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22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23国家能源委员会、2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5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26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27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28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29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30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31国家海洋委员会(新设)部委管理国家局(孙子)除信访局外,全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无规章制定权1粮食局(发改委管)、2能源局(发改委管,重组)、3国防科工局(工业与信息化部

19、管)、4烟草专卖局(工业与信息化部管)、5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和社保部管)、6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保部管)、7海洋局(国土部管,重组)、8测绘局(国土部管)、9民航局(交通部管)、10邮政局(交通部管)、11文物局(文化部管)、1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管,撤销)、13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管)、14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管)、15煤监局(安监总局管)16信访局(国办管)1粮食局(发改委管)、2能源局(发改委管,重组)、3国防科工局(工业与信息化部管)、4烟草专卖局(工业与信息化部管)、5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和社保部管)、6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保部管)、7海洋局(国土部管,重组)、8测绘局

20、(国土部管)、9民航局(交通部管)、10邮政局(交通部管)、11铁路局(交通运输部管)、12文物局(文化部管)、13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14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管)、15煤监局(安监总局管)、16信访局(国办管)(一)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撤销与合并的权限和程序 1、国务院组成部门(长子):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国务院常务会议(注意不是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2、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3、议事协调机构:设立上严格控制,

21、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承担办事职能的具体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自身不设立办事机构,一般也不采取行政措施;为处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还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或者撤销的期限。总结:四无:无机构、无人员、无编制、无措施。4、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与合并:国务院办公厅、部委、国务院直属局等可以设立司、处两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局可以设立司、处两级,也可以只设立处级机构。程序规定: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设立机构提出方案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对比记忆:国务

22、院决定不了部长,部长决定不了司长。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设立机构自主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大总结:长子由全国人大/人大常决定;其他儿子、孙子由国务院决定部门设立国务院决定设立处自己决定报备案议事协调机构四无(二)编制管理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是对国务院行政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和领导职数的管理制度。 1、确定原则:依据职能配置和职位分类,实行精简的原则。2、编制:人员的数量定额;领导职数。3、编制方案的内容:机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比例;机构领导职数和司机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编制的增加和减少: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5、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

23、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补充:地方各级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1基本规则。(1)机构编制体制: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2)上下级政府机构的关系:第一,县级以上政府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第二,县级以上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不是领导特别提示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应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2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管理。(1)政府机构的设置。地方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本级政府提出方案上一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

24、报上一级政府批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行政机构还应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注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构的备案限于设立、撤销、合并,对于变更事项无须备案。特别提示地方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较为特殊:其一,本级政府有权决定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无需报上一级政府批准。其二,地方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其三,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2)内设机构的设置。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3)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

25、一致的,报本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政府决定。总结:机构的设置由难到易(1)新设有无:上一级政府批准;县级以上行政机构报本级常委会备案。(2)协商:本级人民政府。(3)内设机构:本级政府机构向编制管理机关。3.地方政府编制管理。(1)管理原则。地方政府机构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2)行政编制管理规则。第一,行政编制总额。地方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级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二,专项管理。对特定行政机构的行政编

26、制实行专项管理,须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批准。第三,行政编制的调整。地方各级政府有权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政府部门的行政编制。但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同级调配VS跨级调配第四,议事协调机构的编制。地方各级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行政机构解决。(与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规定相同)(3)事业编制管理。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省级政府发布。知识点6: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行政机关体系图国务院dg

27、uanggan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政府省公安厅公安部市公安局县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注意:条块管辖 双重领导(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条条管辖 垂直领导(包括中央垂直领导和省以下垂直领导)5+1是一个复议机关,其他全是两个复议机关;5指:国税、海关、金融、外汇、国安,1指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免检产品;乡政府;光杆司令1、行政区域的层级四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公署)县、市乡、民族乡、镇(如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塘坊镇)2、类型:地方各级政府、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政府的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

28、和派出机构。(1)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综合性行政机关,一般为省级地市级县级乡级。地方各级政府实行条条管辖,垂直领导。(2)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工作部门是专门性行政机关。我国地方行政机关实现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部分工作部门为本级地方政府组成部门,实行条块管辖和双重领导,如县公安局接受本级政府(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并且受上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的业务指导或领导。另一部分工作部门不属于本级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实行条条管辖和垂直领导,如全国垂直领导的国税、海关、金融和外汇管理等部门,以及省以下垂直领导的地税、国土资源等部门。理解:防止地方保护,管后不管钱,不管人、钱、物,只管行政复议。3、派出机关派出机关

29、行政公署国务院省、自治区政府区公所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县、自治县政府街道办事处上一级政府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级市)政府批准批准批准设立设立设立总结:派出机关皆具行政主体资格行政公署相当于地级市、街道办相当于乡政府。4、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公安局(分局)设立警告、500元以下罚款 工商局设立1、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2、处罚种类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税务局设立2000元以下罚款总结: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行政主体资格问题:复议、诉讼皆看职权。(注意区分幅度越权和种类越权)结论:幅度越权告机构、种类越权告机关;适用范围: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最后:如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交警大队、消防

30、局、边防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设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别获得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补充:行政处罚决定书:第四项:执行方式与执行期限;第五项:告诉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处罚种类被告被申请人复议机关罚款300元乡派出所乡派出所县公安局+县政府罚款3万元乡派出所乡派出所县公安局+县政府行政拘留5天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县政府+市公安局5、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与被委托组织之比较名 称类 型权力来源行为名义责任承担行政机关中央、地方行政机关宪法、组织法自己自己被授权组织准行政机关1、事业单位(四会三局、高校)2、社会团体(轻工、纺织总会)3、国有公用企业(水、

31、电、气)法律、法规、规章自己自己被委托组织1、行政处罚可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但不可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2、行政许可只可委托其他机关,不可委托组织。委托机关委托者委托者 知识点7:公职的取得:录用选任委任聘任1、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实现协议工资制。工作需批准2、签订书面聘任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签订、变更、解除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3、聘任合同期限1-5年,可以约定试用期(16个月)总结:签合同定期限可仲裁 自上而下任命;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

32、要任免职务的,按规定进行任免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自下而上选举,选举结果生效时即当选职务。对象: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主任科员以下;试用期一年合格转正,试用期不合格取消录用。禁止录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开除公职;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知识点8:回避:任职回避四种关系: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近姻亲关系的三类职务:1、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2、同一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3、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地域回避公务员担任县、乡级机关主要领导职务的,不得在原籍地

33、任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治县、自治乡)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或涉及本人亲属利害关系的,自行申请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机关根据申请决定或者自行决定。公务回避离职回避a.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b.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否则,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予以清退,并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C.干了:双罚制,个人没收,单位1-5倍罚款。强调:主动离职总结:调任:外到内;转任:内到内;人事关系都改变;挂职:

34、内到内,内到外皆可,人事关系没改变。知识点9:交流:调任 1、从机关外调入机关的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就任的职务: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必要时考试)转任1、机关内部的调动2、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3、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在本机关内转任1、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期间到下级机关或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2、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临时性)挂职锻炼知识点10:辞职、辞退、退休:辞职辞退1、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不称职(一次不称

35、职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机关调整、撤并或减编需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经教育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工作,又不宜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退休1、达到退休年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自愿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满足条件之一:1、工作满三十年;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

36、满二十年的;3、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30日内审批(领导成员90内)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原地不动:四种不能干:辞职、退休、出国、交流主动申请不得辞职辞退情形不予辞退强制退休自愿申请知识点11:处分: (几年未考小心)处分效果处分适用1、所有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降级:降低级别,职务不受影响2、受警告处分的可以晋升工资档次;撤职:撤职附带降级3、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

37、,不得晋升工资档次,4、受降级、撤职处分的,级别和工资档次同时降低处分种类警告(6)、记过(12)、记大过(18)、降级(24)、撤职(24)、开除1、数个违纪行为同时处分:数错并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1)不同类采吸收规则;例如:一个记大过一个撤职,重吸轻,撤职后期限是24(2)同类采限制加重原则(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3)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2、受处分期间受新处分:新仇旧恨(1)新处分为开除的采吸收规则;(2)新处分为开除以外处分的采并科原则: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3)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3、公务员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

38、再给予处分;但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4、(1)从轻处分:期限(主动交代or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or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听其言、观其言、立功三者具其一(2)减轻处分:种类(主动交代and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 从轻与减轻都是“应当”而不是可以。处分解除处分权限1、对国务院组成人员给予处分,由国务院决定;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正副职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3、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注意:副职由部门内部处分。处分设定1、法律、其他行政法规、

39、国务院决定;设定权:从无到有2、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规定权从粗到细3、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1、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2、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知识点11:行政法规:(只考一题)1、 制定程序 抽象行政行为:(1)行政法规(2)行政规章(3)规范文件1、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立项;2、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1、国务院组织起草,可确定由一个或几个部门起草,也可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组织起草;2、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送审(共同)1

40、、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缓办或退回的情形:不具备制定条件;有关部分对主要制度存争议,起草部门未与之协商;送审稿未按要求签署;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2、国务院法制机构修改后形成草案与说明,由其主要负责人建议提请审议(修改意见不一致报国务院决定)。对调整范围单一、各方面意见一致或法律的配套法规可以传批(三个条件具备)3、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举行听证会,有关行政许可的必须听证1、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法制机构或起草部门做说明,或由国务院审批2、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1、在国务院公报和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标准文本为国务院公报文本;2、公布后30日后施行,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

41、率、货币政策确定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3、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1、(抽象性)属条文本身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政府可要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公布;2、(具体性)属具体应用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与省级政府的法制机构可请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答复;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答复 一一对应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知识点12:行政规章:部门、部分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省级政府、较大的市政府(省会市、国批市、经特市)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42、执行性)1、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性)2、本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自主性)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向该部门提请立项所属工作部门或者下级政府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政府报请立项由国务院部门组织起草,可确定由国务院部门的一个或者几个内设机构或其他机构起草,或确定由国务院部门的法制机构起草或组织起草由省级、较大市政府组织起草,可确定由政府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起草,也可确定由其法制机构起草或组织起草1、由法制机构负责统一审查;2、修改后的规章草案和说明由法制机构负责人签署,提出提请本部门或者本级政府有关会议审议的建议;3、对于规章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

43、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可以举行听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本部首长签署,在部门公报或者国务院公报和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有关报纸上刊登,公报为标准文本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签署,在本级政府公报和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报为标准文本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部门的法制机构报请国务院备案1、省的规章,公布后30日内由省政府法制机构报请国务院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2、较大市的规章,公布后30日内由政府的法制机构报请国务院、本级人大常委会、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备案主体立项起草审查决定签署公布备案权限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总结:规章备案:(1)找上级(2)全人常不备案

44、知识点13: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考一题)法律性特定性:假 外部性主观上:是否存在意思表示客观上:是否产生法律效果主客观,是否相一致行政事实行为内部行政行为职权性:假对象是否特定 对象不特定反复适用为适用是否反复 抽象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主体角度 依据角度内容角度 效果角度一看依据 行政法OR刑诉法二看目的刑事侦查行为补充:(1)行政事实行为:行政指导准备、部分、程序行为暴力侵权 (2)内部行政行为:人事处理公文来往职权调整知识点14: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多选一题)争议期:撤销与没撤销履行期执行力确定力:行政相对人不得再争议得再争议拘束力 推定 拘束力对三类人约束:(1)行政相对人(2)行政机关

45、(3)行政机关尊重他知识点15: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类型: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不合理合法合法又合理合法一般不合理合法严重不合理违法一般违法严重违法解读:(1)合法又合理:维持;特殊驳回。(2)合法一般不合理:复议:改变;诉讼:驳回;(3)合法严重不合理:复议诉讼都可改变(其中诉讼是处罚显示公正)。(4)一般违法:撤销(其实很复杂见后面复议的总结)(5)严重违法:无效。1、要求从事犯罪行为2、明显缺乏法律依据3、明显缺乏事实根据4、从事客观上不可能的行为自始无法律效力可随时主张无效随时宣告无效当事人可拒绝,不负责任可获国家赔偿1、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依据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撤销前不可拒绝,只能先履行 VS无效:可拒绝需依法定程序撤销撤销后可获国家赔偿1、法律依据改变2、客观事实改变3、行为目的实现废止前有效废止后无效因信赖保护可获国家补偿条 件效 力后 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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